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2046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海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3-2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5-3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6-1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6-2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09-03;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吉林省 · 长春市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张洪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雷钟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海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雷钟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67弄8号
- 联系人邮编
- 20012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洪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副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1号
- 邮编
- 130000
- 单位名称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22574,CTR20232827,CTR20240146,CTR20250591,CTR20250670,CTR20252128,CTR20252335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YZJ-4729-1-0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5-03-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评价 YZJ-4729 酒石酸盐注射液在轻度(Child-Pugh A)、中度(Child-Pugh B)肝功能损害受试者与肝功能正常受试者药代动力学。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轻、中度肝功能损害受试者和肝功能正常受试者单次输注 YZJ-4729 酒石酸盐注射液后的安全性。
评价 YZJ-4729 酒石酸盐注射液在轻度(Child-Pugh A)、中度(Child-Pugh B)肝功能损害受试者与肝功能正常受试者药代动力学。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轻、中度肝功能损害受试者和肝功能正常受试者单次输注 YZJ-4729 酒石酸盐注射液后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在与本试验相关的活动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能够理解本试验的程序和方法,愿意严格遵守临床试验方案完成本试验;
2.受试者(包括伴侣)愿意自筛选至最后一次试验用药品给药后 3 个月内无生育、捐献精子/卵子计划且自愿采取高效避孕措施(具体避孕措施见附录 1);
3.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年龄 18 至 70 周岁(包括两端值),男女均可;
4.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50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45kg;体重指数(BMI)18~33kg/m2(包括两端值)
5.(肝功能正常受试者)筛选时必须符合以下人口统计学匹配标准:
a.与肝功能损害组进行体重匹配,均值±10kg;
b.与肝功能损害组进行年龄匹配,均值±10 岁;
c.与肝功能损害组进行性别匹配,均值±1 例;
6.(肝功能不全受试者)肌酐清除率(以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见附录 2)≥ 60 mL/min;
7.(肝功能不全受试者)由原发性肝病(如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酒精性肝病等)引起的慢性肝损伤或临床诊断为肝硬化(肝硬化诊断标准见附录 3),Child-Pugh 分级为A 级或 B 级的肝脏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 分级见附录 4);
8.(肝功能不全受试者)接受试验用药品前至少 14 天内有稳定的治疗肝功能损害、并发症及其他伴随疾病的用药方案者,且用药不需要调整(包括用药种类、剂量或服药频率);或未用药者;
2.受试者(包括伴侣)愿意自筛选至最后一次试验用药品给药后 3 个月内无生育、捐献精子/卵子计划且自愿采取高效避孕措施(具体避孕措施见附录 1);
3.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年龄 18 至 70 周岁(包括两端值),男女均可;
4.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50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45kg;体重指数(BMI)18~33kg/m2(包括两端值)
5.(肝功能正常受试者)筛选时必须符合以下人口统计学匹配标准:
a.与肝功能损害组进行体重匹配,均值±10kg;
b.与肝功能损害组进行年龄匹配,均值±10 岁;
c.与肝功能损害组进行性别匹配,均值±1 例;
6.(肝功能不全受试者)肌酐清除率(以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见附录 2)≥ 60 mL/min;
7.(肝功能不全受试者)由原发性肝病(如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酒精性肝病等)引起的慢性肝损伤或临床诊断为肝硬化(肝硬化诊断标准见附录 3),Child-Pugh 分级为A 级或 B 级的肝脏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 分级见附录 4);
8.(肝功能不全受试者)接受试验用药品前至少 14 天内有稳定的治疗肝功能损害、并发症及其他伴随疾病的用药方案者,且用药不需要调整(包括用药种类、剂量或服药频率);或未用药者;
排除标准
1.已知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食物、药物过敏者,对阿片类药物过敏者,或对 YZJ-4729酒石酸盐注射液中任一成分过敏者;
2. 有任何以下可能影响心血管功能的病史或检查结果者:
过去 6 个月内有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心绞痛、发生过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3 级的心力衰竭;
既往有长 QT 综合征、有长 QT 综合征家族史或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病史者;
筛选时 12 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如房室传导阻滞、心室纤颤等异常有临床意义且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男性 QTcF>450ms、女性 QTcF>470ms 者(以Fridericia’s 公式计算:QTcF=QT/(RR^0.33));
3. 筛选时经皮血氧饱和度小于 95%;
4. 筛选前 30 天内有严重感染或接受过外科手术者,或者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5. 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血或失血量≥200 mL,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 1 个月内献血者;
6. 筛选前 1 个月内(或 5 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使用过 CYP3A 酶的强或中诱导剂或抑制剂(见附录 5);
7.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和/或黄嘌呤饮食、巧克力)和/或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葡萄柚/葡萄柚汁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每天 8 杯以上,每杯 200mL)者;
8. 筛选前 3 个月内酗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1 单位=啤酒 360 mL,或酒精含量为 40%的烈酒 45mL,或葡萄酒 150 mL)或酒精筛查阳性者;筛选前 3 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10 支者(包括尼古丁替代产品)或等量的烟草制品者,或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 48 小时内使用过烟草产品,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9. 有吸毒史,或药物滥用史,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10. 妊娠或者哺乳期女性,或育龄期女性妊娠试验呈阳性者;
11.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12. 其他原因研究者认为不适合纳入者。
13. (肝功能正常受试者)肝损伤史者;
14. (肝功能正常受试者)既往或目前患有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如胃肠道梗阻)、呼吸系统(如困难气道、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及代谢异常等经研究者判断任何临床严重疾病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
15. (肝功能正常受试者)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腹部彩超等检查异常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12 导联心电图检查 PR 间期≥200ms,或 QRS 波群时限≥120ms 者;
16. (肝功能正常受试者)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HIV 抗原/抗体或梅毒抗体任一指标筛查呈阳性者;
17. (肝功能正常受试者)试验用药品给药前 14 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补剂者;
18. (肝功能正常受试者)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了任何临床试验并使用药物或器械,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19. (肝功能损害受试者)受试者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药物性肝损伤;肝移植史;肝衰竭,肝性脑病、肝细胞癌(BCLC 分期为 0 期或获得根治性治疗效果者除外)、肝肾综合征、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史(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3 个月以上行食管静脉曲张套扎术,且现病情稳定的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史者除外)等研究者认为不合适的并发症的肝硬化患者;
20. (肝功能损害受试者)筛选时实验室检查结果符合以下任意一项:(a)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10×ULN;(b)中性粒细胞绝对值(NE#)< 0.75×109/L;(c) 血红蛋白(HGB)< 60 g/L;(d) 甲胎蛋白(AFP)> 100 ng/mL;
21. (肝功能损害受试者)筛选期收缩压<90 mmHg 者;
22. (肝功能损害受试者)HIV 抗原/抗体筛查或梅毒抗体筛查呈阳性者,若梅毒抗体阳性需增加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RPR 监测)检测,如 RPR 同时阳性,需排除;
23. (肝功能损害受试者)除肝脏原发疾病本身外,既往或目前患有其他严重器官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如胃肠道梗阻)、呼吸系统(如困难气道、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肺源性心脏病或慢性支气管哮喘)、肾、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或临床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且经研究医生判定不适合参加本试验者;
24. (肝功能损害受试者)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了任何临床试验并使用药物或器械,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2. 有任何以下可能影响心血管功能的病史或检查结果者:
过去 6 个月内有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心绞痛、发生过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3 级的心力衰竭;
既往有长 QT 综合征、有长 QT 综合征家族史或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病史者;
筛选时 12 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如房室传导阻滞、心室纤颤等异常有临床意义且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男性 QTcF>450ms、女性 QTcF>470ms 者(以Fridericia’s 公式计算:QTcF=QT/(RR^0.33));
3. 筛选时经皮血氧饱和度小于 95%;
4. 筛选前 30 天内有严重感染或接受过外科手术者,或者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5. 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血或失血量≥200 mL,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 1 个月内献血者;
6. 筛选前 1 个月内(或 5 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使用过 CYP3A 酶的强或中诱导剂或抑制剂(见附录 5);
7.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和/或黄嘌呤饮食、巧克力)和/或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葡萄柚/葡萄柚汁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每天 8 杯以上,每杯 200mL)者;
8. 筛选前 3 个月内酗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1 单位=啤酒 360 mL,或酒精含量为 40%的烈酒 45mL,或葡萄酒 150 mL)或酒精筛查阳性者;筛选前 3 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10 支者(包括尼古丁替代产品)或等量的烟草制品者,或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 48 小时内使用过烟草产品,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9. 有吸毒史,或药物滥用史,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10. 妊娠或者哺乳期女性,或育龄期女性妊娠试验呈阳性者;
11.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12. 其他原因研究者认为不适合纳入者。
13. (肝功能正常受试者)肝损伤史者;
14. (肝功能正常受试者)既往或目前患有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如胃肠道梗阻)、呼吸系统(如困难气道、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及代谢异常等经研究者判断任何临床严重疾病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
15. (肝功能正常受试者)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腹部彩超等检查异常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12 导联心电图检查 PR 间期≥200ms,或 QRS 波群时限≥120ms 者;
16. (肝功能正常受试者)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HIV 抗原/抗体或梅毒抗体任一指标筛查呈阳性者;
17. (肝功能正常受试者)试验用药品给药前 14 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补剂者;
18. (肝功能正常受试者)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了任何临床试验并使用药物或器械,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19. (肝功能损害受试者)受试者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药物性肝损伤;肝移植史;肝衰竭,肝性脑病、肝细胞癌(BCLC 分期为 0 期或获得根治性治疗效果者除外)、肝肾综合征、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史(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3 个月以上行食管静脉曲张套扎术,且现病情稳定的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史者除外)等研究者认为不合适的并发症的肝硬化患者;
20. (肝功能损害受试者)筛选时实验室检查结果符合以下任意一项:(a)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10×ULN;(b)中性粒细胞绝对值(NE#)< 0.75×109/L;(c) 血红蛋白(HGB)< 60 g/L;(d) 甲胎蛋白(AFP)> 100 ng/mL;
21. (肝功能损害受试者)筛选期收缩压<90 mmHg 者;
22. (肝功能损害受试者)HIV 抗原/抗体筛查或梅毒抗体筛查呈阳性者,若梅毒抗体阳性需增加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RPR 监测)检测,如 RPR 同时阳性,需排除;
23. (肝功能损害受试者)除肝脏原发疾病本身外,既往或目前患有其他严重器官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如胃肠道梗阻)、呼吸系统(如困难气道、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肺源性心脏病或慢性支气管哮喘)、肾、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或临床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且经研究医生判定不适合参加本试验者;
24. (肝功能损害受试者)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了任何临床试验并使用药物或器械,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YZJ-4729 酒石酸盐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5 mL:5 mg
用法用量:单次输注 1.5 mg,静脉输注时间 5 min(±10s)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5 mL:5 mg
用法用量:单次输注 1.5 mg,静脉输注时间 5 min(±10s)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药代动力学评价指标 血浆中 YZJ-4729 和 HY807988 及其他代谢物(如适用)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时间:给药前至给药后2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安全性评价指标 任何不良事件、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和血氧饱和度、实验室检查、12 导联心电图等检查。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5-1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2046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雷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5-30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海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2046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22574,CTR20232827,CTR20240146,CTR20250591,CTR20250670,CTR20252128,CTR20252335
- 药物名称
- YZJ-4729酒石酸盐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治疗腹部/骨科手术后中重度疼痛
- 试验专业题目
- YZJ-4729 酒石酸盐注射液在肝功能损害和肝功能正常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YZJ-4729 酒石酸盐注射液在肝功能损害和肝功能正常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YZJ-4729-1-0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5-03-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