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2355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北京吉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人GLP-1和FGF21双因子高表达脂肪干细胞注射液在2型糖尿病患者中的安全耐受性、初步有效性的I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12-1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6-1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9-2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山东省 · 济南市北京市 · 北京市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宁光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侯新国\俞淑文
-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曲恒燕\孙宇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薛冰华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吉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薛冰华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顺义区天柱东路17号院6号楼4层101室
- 联系人邮编
- 101312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宁光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无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
- 邮编
- 200020
- 单位名称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JYSW-ADMSC-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4-12-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SAD
主要目的
评价人GLP-1和FGF21双因子高表达脂肪干细胞注射液单次给药在2型糖尿病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MAD
主要目的
评价人GLP-1和FGF21双因子高表达脂肪干细胞注射液多次给药在2型糖尿病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主要目的
评价人GLP-1和FGF21双因子高表达脂肪干细胞注射液单次给药在2型糖尿病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MAD
主要目的
评价人GLP-1和FGF21双因子高表达脂肪干细胞注射液多次给药在2型糖尿病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65周岁(包括边界值),性别不限;
2.根据《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 2024 版》中糖尿病诊断与分型标准确诊为 2 型糖尿病且病程为 1~10 年(包括边界值);
3.既往使用过 GLP-RA,且筛选时经胰岛素(0.3-1.0 IU/Kg/d 之间)联合其他 2 种降糖药治疗至少 3 个月,HbA1c≥7.0%且≤12.0%的患者(联合其他降糖药物治疗,首次给药前剂量和种类稳定至少 1 个月;胰岛素剂量稳定至少 2 周);
注:胰岛素稳定定义[1]:筛选前7天内平均胰岛素剂量(IU/kg/24h)与前7天内平均胰岛素剂量相比变化≤15%,或每日胰岛素剂量变化≤0.1 IU/kg/24h.
4.空腹静脉血糖(FPG)≤12 mmol/L;
5.空腹 C 肽≥0.8 ng/mL;
6.体重指数(BMI)在 24~40 kg/m2 之间(含界值);
7.(仅 MAD)合并脂质代谢异常(甘油三酯≥2.3 mmol/L 或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4.1 mmol/L 或服用降脂药物)或合并代谢性脂肪性肝病(Fibroscan 检查提示肝脏弹性值(LSM)≥7.3 且<12.4 kPa,可控衰减参数(CAP)≥240 dB/m 且≥295 dB/m);
8.育龄期患者(男性和女性)须同意在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出组期间或末次用药后 6 个月内(以晚发生者为准)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
9.受试者本人(或其在法律上认可的代表)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根据《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 2024 版》中糖尿病诊断与分型标准确诊为 2 型糖尿病且病程为 1~10 年(包括边界值);
3.既往使用过 GLP-RA,且筛选时经胰岛素(0.3-1.0 IU/Kg/d 之间)联合其他 2 种降糖药治疗至少 3 个月,HbA1c≥7.0%且≤12.0%的患者(联合其他降糖药物治疗,首次给药前剂量和种类稳定至少 1 个月;胰岛素剂量稳定至少 2 周);
注:胰岛素稳定定义[1]:筛选前7天内平均胰岛素剂量(IU/kg/24h)与前7天内平均胰岛素剂量相比变化≤15%,或每日胰岛素剂量变化≤0.1 IU/kg/24h.
4.空腹静脉血糖(FPG)≤12 mmol/L;
5.空腹 C 肽≥0.8 ng/mL;
6.体重指数(BMI)在 24~40 kg/m2 之间(含界值);
7.(仅 MAD)合并脂质代谢异常(甘油三酯≥2.3 mmol/L 或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4.1 mmol/L 或服用降脂药物)或合并代谢性脂肪性肝病(Fibroscan 检查提示肝脏弹性值(LSM)≥7.3 且<12.4 kPa,可控衰减参数(CAP)≥240 dB/m 且≥295 dB/m);
8.育龄期患者(男性和女性)须同意在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出组期间或末次用药后 6 个月内(以晚发生者为准)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
9.受试者本人(或其在法律上认可的代表)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对本试验药物成分(如人血白蛋白)过敏;
2. 无法耐受腹部脂肪抽取者;
3. 1型糖尿病、妊娠糖尿病或其他特殊类型糖尿病患者;
4. 研究者判断患有不适合接受含有GLP-1药物治疗的疾病;
5. 患有其他内分泌系统疾病(如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或库欣综合征等);
6. 患有血栓病史或凝血机制严重异常疾病或 D-二聚体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且研究者判断发生血栓疾病风险较高者;
7.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及肺部感染者;
8. 患有其他严重或进展或无法控制的心脏、肝脏、肾脏、呼吸、血液、神经、精神系统疾病;
9. 患有需要激光或手术治疗的增殖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和黄斑病变;
10. 患有血红蛋白病、溶血性贫血、镰状细胞性贫血、铁缺乏、维生素B12缺乏、脾切除、脾肿大等影响HbA1c检测结果的疾病;
11. 患有病毒性肝炎、药物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病、肝豆状核变性等可导致脂肪肝的特定疾病;
12. 筛选前1年内有酗酒史(酗酒定义:女性饮酒≥4杯/天或8杯/周、男性≥5杯或15杯/周,其中1杯=14g纯酒精);
13. 血压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患者(筛选时血压≥160/100mmHg);
14.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DNA滴度>参考值上限,或巨细胞病毒DNA>
参考值上限,或EB病毒DNA>参考值上限,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人类免疫
缺陷病毒抗体(HIV-Ab)、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细小病毒B19抗体,任意一项检查
结果阳性者;
15. 筛选时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实验室检查:
女性受试者血红蛋白<110g/L,男性受试者血红蛋白<120g/L;血小板≥450x10^9/L;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倍ULN;
甘油三酯≥11.1mmol/L;
肾小球滤过率(eGFR)<60mL/min/1.73m^2[通过CKD-EPI(EPI-(Scr))公式计算];
16. 筛选前1个月内发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渗高血糖综合征等急性并发症;
17. 筛选前1个月内或筛选入组后至给药前曾发生过不明诱因的3级低血糖事件,或筛选前1周内或筛选入组后至首次给药前发生3次及以上低血糖事件(血糖<3.9mmol/L)或反复出现低血糖相关症状;
18. 使用降脂药物且剂量稳定<2周
19. 筛选前1个月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使用过胰高糖素样肽-1受体激动剂(GLP-1RA)、钠-葡萄糖协同转运蛋白2抑制剂(SGLT-2i)药物治疗;
20.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减肥药或体重下降≥5%;
21.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持续超过2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不包括局部、眼内、鼻内、关节内使用或吸入制剂);
22. 筛选前1个月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使用过促红细胞生成素、铁剂、维生素 B12;
23. 筛选前3个月内曾参加过药物临床试验;
24. 既往或筛选时患有恶性肿瘤;
25. 既往接受过干细胞治疗者;
26. 研究者判断不适合进入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2. 无法耐受腹部脂肪抽取者;
3. 1型糖尿病、妊娠糖尿病或其他特殊类型糖尿病患者;
4. 研究者判断患有不适合接受含有GLP-1药物治疗的疾病;
5. 患有其他内分泌系统疾病(如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或库欣综合征等);
6. 患有血栓病史或凝血机制严重异常疾病或 D-二聚体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且研究者判断发生血栓疾病风险较高者;
7.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及肺部感染者;
8. 患有其他严重或进展或无法控制的心脏、肝脏、肾脏、呼吸、血液、神经、精神系统疾病;
9. 患有需要激光或手术治疗的增殖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和黄斑病变;
10. 患有血红蛋白病、溶血性贫血、镰状细胞性贫血、铁缺乏、维生素B12缺乏、脾切除、脾肿大等影响HbA1c检测结果的疾病;
11. 患有病毒性肝炎、药物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病、肝豆状核变性等可导致脂肪肝的特定疾病;
12. 筛选前1年内有酗酒史(酗酒定义:女性饮酒≥4杯/天或8杯/周、男性≥5杯或15杯/周,其中1杯=14g纯酒精);
13. 血压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患者(筛选时血压≥160/100mmHg);
14.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DNA滴度>参考值上限,或巨细胞病毒DNA>
参考值上限,或EB病毒DNA>参考值上限,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人类免疫
缺陷病毒抗体(HIV-Ab)、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细小病毒B19抗体,任意一项检查
结果阳性者;
15. 筛选时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实验室检查:
女性受试者血红蛋白<110g/L,男性受试者血红蛋白<120g/L;血小板≥450x10^9/L;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倍ULN;
甘油三酯≥11.1mmol/L;
肾小球滤过率(eGFR)<60mL/min/1.73m^2[通过CKD-EPI(EPI-(Scr))公式计算];
16. 筛选前1个月内发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渗高血糖综合征等急性并发症;
17. 筛选前1个月内或筛选入组后至给药前曾发生过不明诱因的3级低血糖事件,或筛选前1周内或筛选入组后至首次给药前发生3次及以上低血糖事件(血糖<3.9mmol/L)或反复出现低血糖相关症状;
18. 使用降脂药物且剂量稳定<2周
19. 筛选前1个月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使用过胰高糖素样肽-1受体激动剂(GLP-1RA)、钠-葡萄糖协同转运蛋白2抑制剂(SGLT-2i)药物治疗;
20.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减肥药或体重下降≥5%;
21.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持续超过2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不包括局部、眼内、鼻内、关节内使用或吸入制剂);
22. 筛选前1个月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使用过促红细胞生成素、铁剂、维生素 B12;
23. 筛选前3个月内曾参加过药物临床试验;
24. 既往或筛选时患有恶性肿瘤;
25. 既往接受过干细胞治疗者;
26. 研究者判断不适合进入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人GLP-1和FGF21双因子高表达脂肪干细胞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无
剂型:注射液
规格:10ml/袋,冻存密度为 1.30×10^6~2.70×10^6 cells/ml
用法用量:SAD阶段:分三个剂量组,分别为:5×10^7 cells、7×10^7
cells 和 1×10^8cells;MAD阶段根据SAD阶段数据,选择至少2个剂量组,暂定为:定 7×10^7
cells、1×10^8 cells
用药时程:给药方式均为静脉滴注,SAD 为单次给药;MAD 为多次给药,每周给药 1 次,共给药 4 次。
规格:10ml/袋,冻存密度为 1.30×10^6~2.70×10^6 cells/ml
用法用量:SAD阶段:分三个剂量组,分别为:5×10^7 cells、7×10^7
cells 和 1×10^8cells;MAD阶段根据SAD阶段数据,选择至少2个剂量组,暂定为:定 7×10^7
cells、1×10^8 cells
用药时程:给药方式均为静脉滴注,SAD 为单次给药;MAD 为多次给药,每周给药 1 次,共给药 4 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无
用法用量: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SAD及MAD:给药后4周内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及严重程度(NCI CTCAE V5.0)。评价时间:给药后4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7 项,展开查看
- SAD及MAD:试验期间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发生数量、异常生命体征、异常12导联-ECG、异常影像学检查和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血生化等)、肿瘤标记物指标变化、慢病毒复制情况等;评价时间:D336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SAD:单次给药后2周、4周空腹血糖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给药后2周、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SAD:单次给药后2周、4周果糖胺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给药后2周、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MAD:首次给药后 12 周、24 周、48 周时 HbA1c 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12 周、24 周、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MAD:给药后 12 周空腹及混合餐耐量试验(MMTT)刺激后的 0min、30min、 120min C 肽水平及其曲线下面积(AUC)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给药后 12 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MAD:给药后 4 周、12 周、24 周、48 周时甘油三酯、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游离脂肪酸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给药后 4 周、12 周、24 周、48 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MAD:给药后 12 周、24 周、48 周时空腹体重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给药后 12 周、24 周、48 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3-12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5-09-09
-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10-3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2355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薛冰华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6-16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吉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2355
- 药物名称
- 人GLP-1和FGF21双因子高表达脂肪干细胞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2型糖尿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人GLP-1和FGF21双因子高表达脂肪干细胞注射液在2型糖尿病患者中的安全耐受性、初步有效性的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人脂肪干细胞注射液在2型糖尿病患者中的安全耐受性、初步有效性的I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JYSW-ADMSC-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4-12-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