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2438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Sirtex Medical Pty Ltd 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Sirtex Singapore Manufacturing Pte Ltd
完整专业题目
钇[90Y]树脂微球注射液联合卡瑞利珠单抗和/或阿帕替尼与钇[90Y]树脂微球注射液单用对比经肝动脉化疗栓塞(cTACE)治疗不可手术或消融的、非转移性的肝细胞癌的随机、阳性治疗平行对照、开放标签的全国多中心II期注册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2-2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6-2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8-1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8-2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2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南京市上海市 · 上海市北京市 · 北京市福建省 · 福州市浙江省 · 温州市辽宁省 · 沈阳市广东省 · 深圳市河南省 · 郑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山东省 · 济南市广东省 · 中山市四川省 · 成都市吉林省 · 吉林市广东省 · 广州市陕西省 · 西安市重庆市 · 重庆市湖北省 · 武汉市
- 南京天印山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寻琛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颜志平
-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董家鸿
- 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李相成
-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曾永毅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研究者:余昶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邵海波
- 深圳市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刘利平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周进学/李文亮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郭文治
-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彭涛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李涛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中山市 · 研究者:匡铭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翁山耕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吴泓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吉林市 · 研究者:吕国悦
- 海军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刘辉
-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徐浩/曹明溶/李承志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郑鑫/杨爱民
- 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张雷达
- 武汉中南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袁玉峰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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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联系人
- 胡茜茜
- 申请人名称
- Sirtex Medical Pty Ltd 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Sirtex Singapore Manufacturing Pte Ltd
- 联系人姓名
- 胡茜茜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K11办公楼2601
- 联系人邮编
- 430030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董家鸿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 168号
- 邮编
- 102218
- 单位名称
-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颜志平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180号
- 邮编
- 200032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主要研究者 3
- 姓名
- 寻琛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市江宁区吉印大道3789号
- 邮编
- 211112
- 单位名称
- 南京天印山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T561-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2-2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本研究为前瞻性随机、阳性治疗平行对照、开放标签的多中心Ⅱ期临床研究,旨在评价钇[90Y]树脂微球注射液联合卡瑞利珠单抗和/或阿帕替尼与钇[90Y]树脂微球注射液单用对比cTACE治疗不可手术或消融的、非转移性的HCC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患者自愿参加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而且能够遵守本方案规定的诊断治疗、观察、访视及相关程序,依从性好。
2.年龄≥18岁且≤75岁,性别不限。
3.经病理组织学/细胞学检查确诊,或者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4)》临床诊断标准的HCC。
4.依据研究者判断或临床实践指南,不适合采取手术(包括肝切除术和肝移植术)或消融治疗,或者拒绝手术或消融治疗的患者。
5.中国肝癌临床分期(CNLC):Ⅰb-Ⅲa期。不包括Vp4型门静脉癌栓侵犯,如果合并门静脉癌栓Vp1-3型,该癌栓必须与计划治疗的肿瘤区域位于同侧肝叶。
6.根据RECIST v1.1和mRECIST标准,至少具有1个可测量病灶。
7.经钇[90Y]树脂微球注射液选择性内放射治疗和剂量评估委员会评估,适合进行SIRT治疗者。
8.对钇[90Y]树脂微球注射液、卡瑞利珠单抗和阿帕替尼,无产品使用说明书以及临床实践指南中的使用禁忌症;适合cTACE治疗,无临床实践指南中的使用禁忌症,且预期研究期间24周内针对肝脏局部病灶可以采用最多不超过4次的cTACE治疗,单个病灶预计可以接受1-2次cTACE治疗。
9.ECOG PS评分:0-1分。
10.Child-Pugh肝功能分级:A级或≤7分的B级。
11.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12.如果受试者存在HBV或HCV感染,则须满足下述标准:
i. HBV感染者(HBsAg和/或HBV-DNA阳性):首次试验治疗前应该接受至少持续7天以上的国家乙肝临床指南所推荐4种药物之一(富马酸替诺福韦酯、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艾米替诺福韦以及恩替卡韦)进行抗病毒治疗,使得HBV-DNA<2000IU/ml或<104拷贝/ml;且研究期间必须全程接受规范化的抗病毒治疗。
ii. 若HCV-Ab阳性,则血HCV RNA须为阴性。
13.拥有基本正常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i. 血常规(实验室检查的前7天内不允许使用任何血液成分或细胞生长因子等纠正治疗):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75×109/L;血红蛋白(HGB)≥90g/L。
ii. 肝功能(实验室检查的前7天内不允许输注人血白蛋白或者血浆):血清总胆红素(TBIL)≤2×正常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5×ULN,碱性磷酸酶(ALP)≤5×ULN;血清白蛋白≥30g/L。
iii. 肾功能:血清肌酐(Cr)≤1.5×ULN,或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估算的肌酐清除率(CrCI)计算值≥50mL/min;尿常规结果显示尿蛋白<2+(若尿蛋白≥2+,应进行24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测,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g可以入组)。
iv.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8,或凝血酶原时间(PT)超过正常对照的范围≤4秒。
14.有生育潜力者,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起至末次研究治疗后至少3个月内,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避孕。
2.年龄≥18岁且≤75岁,性别不限。
3.经病理组织学/细胞学检查确诊,或者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4)》临床诊断标准的HCC。
4.依据研究者判断或临床实践指南,不适合采取手术(包括肝切除术和肝移植术)或消融治疗,或者拒绝手术或消融治疗的患者。
5.中国肝癌临床分期(CNLC):Ⅰb-Ⅲa期。不包括Vp4型门静脉癌栓侵犯,如果合并门静脉癌栓Vp1-3型,该癌栓必须与计划治疗的肿瘤区域位于同侧肝叶。
6.根据RECIST v1.1和mRECIST标准,至少具有1个可测量病灶。
7.经钇[90Y]树脂微球注射液选择性内放射治疗和剂量评估委员会评估,适合进行SIRT治疗者。
8.对钇[90Y]树脂微球注射液、卡瑞利珠单抗和阿帕替尼,无产品使用说明书以及临床实践指南中的使用禁忌症;适合cTACE治疗,无临床实践指南中的使用禁忌症,且预期研究期间24周内针对肝脏局部病灶可以采用最多不超过4次的cTACE治疗,单个病灶预计可以接受1-2次cTACE治疗。
9.ECOG PS评分:0-1分。
10.Child-Pugh肝功能分级:A级或≤7分的B级。
11.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12.如果受试者存在HBV或HCV感染,则须满足下述标准:
i. HBV感染者(HBsAg和/或HBV-DNA阳性):首次试验治疗前应该接受至少持续7天以上的国家乙肝临床指南所推荐4种药物之一(富马酸替诺福韦酯、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艾米替诺福韦以及恩替卡韦)进行抗病毒治疗,使得HBV-DNA<2000IU/ml或<104拷贝/ml;且研究期间必须全程接受规范化的抗病毒治疗。
ii. 若HCV-Ab阳性,则血HCV RNA须为阴性。
13.拥有基本正常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i. 血常规(实验室检查的前7天内不允许使用任何血液成分或细胞生长因子等纠正治疗):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75×109/L;血红蛋白(HGB)≥90g/L。
ii. 肝功能(实验室检查的前7天内不允许输注人血白蛋白或者血浆):血清总胆红素(TBIL)≤2×正常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5×ULN,碱性磷酸酶(ALP)≤5×ULN;血清白蛋白≥30g/L。
iii. 肾功能:血清肌酐(Cr)≤1.5×ULN,或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估算的肌酐清除率(CrCI)计算值≥50mL/min;尿常规结果显示尿蛋白<2+(若尿蛋白≥2+,应进行24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测,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g可以入组)。
iv.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8,或凝血酶原时间(PT)超过正常对照的范围≤4秒。
14.有生育潜力者,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起至末次研究治疗后至少3个月内,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避孕。
排除标准
1.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肝胆管细胞癌、混合型肝细胞-胆管细胞癌、肉瘤样肝细胞癌及纤维板层型肝细胞癌。
2. 浸润性HCC,即影像学提示微小或者小肿瘤结节呈弥漫性分布于某一肝叶或全肝。
3. 依据肝脏体积,肿瘤负荷比较大,>50%。
4. 存在肝静脉或下腔静脉癌栓,或者癌栓累及肠系膜上静脉或更远端。
5. 5年内或同时患有除HCC之外的其他恶性肿瘤;但是已经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癌、浅表性膀胱癌、前列腺原位癌、宫颈原位癌以及乳腺原位癌等除外,可以入组。
6. 既往接受肝切除手术前曾经采用介入、靶免等转化治疗,包括有功能的剩余肝脏体积转化(采用ALPPS或PVE方式)和肿瘤学转化治疗等。
7. 既往接受过针对HCC的全身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包括分子靶向药物、系统化疗和免疫治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抗体偶联物ADC、免疫细胞、溶瘤病毒和肿瘤疫苗等)等。
8. 随机前7天内接受过具有抗肝癌适应症的中成药和现代中药制剂。
9. 既往曾经接受过针对肝脏病灶的局部治疗,包括TACE、经动脉栓塞(TAE)、肝动脉灌注化疗(HAIC)、放射治疗,或针对肝脏靶病灶的消融、注射溶瘤病毒以及内/外放射治疗等。如为根治性切除术后辅助治疗,仅接受使用过一次TACE的患者可以入组。
10. 既往接受过实质器官(如肝移植术)或同种异体干细胞移植(仅接受过角膜移植者除外)。
11. 随机前存在任何原因造成的胆管梗阻,且尚未解除。
12. 随机前发生肝硬化失代偿,肝功能严重障碍者(Child-Pugh C级),包括严重的黄疸、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或难治性腹水(即有临床症状的中度、重度腹水,需要治疗性的穿刺、引流或Child-Pugh腹水评分>2者)。
13. 随机前有临床症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需要穿刺引流者;但是入组前2周内接受过穿刺引流者,仅影像学显示少量积液且不伴有临床症状者可以纳入。
14. 存在Ⅱ级及以上的碘造影剂过敏史,或因任何原因无法进行增强肝脏CT扫描检查。
15. 随机前存在不能吞咽药物、吸收不良综合征、消化道不完全梗阻或任何明显影响甲磺酸阿帕替尼胃肠吸收的情况。
16. 存在活动性肺结核病史。怀疑有活动性肺结核的受试者,需结合胸部影像学检查、痰液以及通过临床症状和体征明确诊断。
17. 存在先天或后天获得性免疫功能缺陷(如HIV感染者),或活动性梅毒,或合并乙肝及丙肝共同感染者。
18. 随机前患有临床显著的心脑血管疾病:
i. 经过最佳降压治疗后仍然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5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既往发生过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
ii. 随机前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脑梗死、脑出血或任何其他重大心脑血管意外等病史。
iii. 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2级以上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iv. 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包括需要治疗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QTcF值≥450ms(男性)/≥470ms(女性)或Ⅱ度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v. 心肌炎病史或有关检查提示活动性心肌炎。
vi. 经研究者评估其他不耐受试验的心脏病受试者。
19. 有间质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病史,或既往有需激素治疗的间质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病病史者,或其他可能干扰免疫/SIRT相关肺毒性判断和处理的肺纤维化、机化性肺炎。
20. 有严重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障碍,或正在接受溶栓治疗,随机前10天内或正在持续接受常规剂量的非甾体类抗炎药(如阿司匹林、吲哚美辛布洛芬、萘普生等)、抗血小板药物(如氯吡格雷、噻氯匹定、双嘧达莫、西洛他唑等)或抗凝药物(如华法林、低分子肝素等)治疗。
21. 随机前30天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并使用了试验药物或器械的受试者。
22. 随机前1年内患有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使用改善病情药物、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治疗)或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且可能复发;替代治疗(如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甲状腺功能减退、仅需胰岛素替代治疗的1型糖尿病或针对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的患者可以入组。
23. 有出血风险的受试者,具体如下:
i. 随机前6个月内有明确的消化道出血病史或具有明显的消化道出血倾向,如门静脉高压导致的食管或胃底静脉曲张出血、局部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持续性大便潜血阳性。
ii. 随机前3个月内发生任何危及生命的出血事件,包括需要采取输血治疗、手术或局部治疗、持续药物治疗。
iii. 随机前28天内需要干预性治疗的食管或胃底静脉曲张受试者。
iv. 研究者认为有高出血风险的未治疗或未经彻底治疗的食管或胃底静脉曲张。
24. 随机前6个月内出现过腹部瘘管、胃肠道穿孔或腹腔脓肿。
25. 随机前6个月内曾患肠梗阻和/或曾有胃肠道梗阻临床体征或症状,包括与原有疾病有关或需要常规肠外水化、肠外营养或管饲的不完全梗阻。
26. 随机前3个月内有深静脉血栓、肺栓塞或其它任何严重的血栓栓塞病史(除外植入式静脉输液港或导管源性血栓形成,或浅表静脉血栓形成)。
27. 随机前28天内进行过外科大手术或发生严重外伤(且经研究者判断不能参加研究);随机前患有严重的未愈合伤口、活动期溃疡或未经治疗的骨折。
28. 随机前28天内接受减毒活疫苗接种或者治疗。
29. 随机前7天内使用CYP3A4强诱导剂,或CYP3A4强抑制剂。
30. 随机前14天内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不包括局部糖皮质激素或全身应用低剂量泼尼松(不超过10mg/天)或等效剂量的其他糖皮质激素。
31. 随机前14天内接受过具有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包括全身使用胸腺肽-α1、干扰素和白介素-Ⅱ等。
32.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在研究期间需要继续哺乳。
33. 任何其它严重的疾病,代谢紊乱或实验室检查异常,研究者认为患者不适合接受研究药物治疗,或将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或使患者处于高风险状况。
2. 浸润性HCC,即影像学提示微小或者小肿瘤结节呈弥漫性分布于某一肝叶或全肝。
3. 依据肝脏体积,肿瘤负荷比较大,>50%。
4. 存在肝静脉或下腔静脉癌栓,或者癌栓累及肠系膜上静脉或更远端。
5. 5年内或同时患有除HCC之外的其他恶性肿瘤;但是已经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癌、浅表性膀胱癌、前列腺原位癌、宫颈原位癌以及乳腺原位癌等除外,可以入组。
6. 既往接受肝切除手术前曾经采用介入、靶免等转化治疗,包括有功能的剩余肝脏体积转化(采用ALPPS或PVE方式)和肿瘤学转化治疗等。
7. 既往接受过针对HCC的全身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包括分子靶向药物、系统化疗和免疫治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抗体偶联物ADC、免疫细胞、溶瘤病毒和肿瘤疫苗等)等。
8. 随机前7天内接受过具有抗肝癌适应症的中成药和现代中药制剂。
9. 既往曾经接受过针对肝脏病灶的局部治疗,包括TACE、经动脉栓塞(TAE)、肝动脉灌注化疗(HAIC)、放射治疗,或针对肝脏靶病灶的消融、注射溶瘤病毒以及内/外放射治疗等。如为根治性切除术后辅助治疗,仅接受使用过一次TACE的患者可以入组。
10. 既往接受过实质器官(如肝移植术)或同种异体干细胞移植(仅接受过角膜移植者除外)。
11. 随机前存在任何原因造成的胆管梗阻,且尚未解除。
12. 随机前发生肝硬化失代偿,肝功能严重障碍者(Child-Pugh C级),包括严重的黄疸、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或难治性腹水(即有临床症状的中度、重度腹水,需要治疗性的穿刺、引流或Child-Pugh腹水评分>2者)。
13. 随机前有临床症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需要穿刺引流者;但是入组前2周内接受过穿刺引流者,仅影像学显示少量积液且不伴有临床症状者可以纳入。
14. 存在Ⅱ级及以上的碘造影剂过敏史,或因任何原因无法进行增强肝脏CT扫描检查。
15. 随机前存在不能吞咽药物、吸收不良综合征、消化道不完全梗阻或任何明显影响甲磺酸阿帕替尼胃肠吸收的情况。
16. 存在活动性肺结核病史。怀疑有活动性肺结核的受试者,需结合胸部影像学检查、痰液以及通过临床症状和体征明确诊断。
17. 存在先天或后天获得性免疫功能缺陷(如HIV感染者),或活动性梅毒,或合并乙肝及丙肝共同感染者。
18. 随机前患有临床显著的心脑血管疾病:
i. 经过最佳降压治疗后仍然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5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既往发生过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
ii. 随机前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脑梗死、脑出血或任何其他重大心脑血管意外等病史。
iii. 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2级以上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iv. 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包括需要治疗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QTcF值≥450ms(男性)/≥470ms(女性)或Ⅱ度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v. 心肌炎病史或有关检查提示活动性心肌炎。
vi. 经研究者评估其他不耐受试验的心脏病受试者。
19. 有间质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病史,或既往有需激素治疗的间质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病病史者,或其他可能干扰免疫/SIRT相关肺毒性判断和处理的肺纤维化、机化性肺炎。
20. 有严重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障碍,或正在接受溶栓治疗,随机前10天内或正在持续接受常规剂量的非甾体类抗炎药(如阿司匹林、吲哚美辛布洛芬、萘普生等)、抗血小板药物(如氯吡格雷、噻氯匹定、双嘧达莫、西洛他唑等)或抗凝药物(如华法林、低分子肝素等)治疗。
21. 随机前30天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并使用了试验药物或器械的受试者。
22. 随机前1年内患有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使用改善病情药物、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治疗)或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且可能复发;替代治疗(如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甲状腺功能减退、仅需胰岛素替代治疗的1型糖尿病或针对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的患者可以入组。
23. 有出血风险的受试者,具体如下:
i. 随机前6个月内有明确的消化道出血病史或具有明显的消化道出血倾向,如门静脉高压导致的食管或胃底静脉曲张出血、局部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持续性大便潜血阳性。
ii. 随机前3个月内发生任何危及生命的出血事件,包括需要采取输血治疗、手术或局部治疗、持续药物治疗。
iii. 随机前28天内需要干预性治疗的食管或胃底静脉曲张受试者。
iv. 研究者认为有高出血风险的未治疗或未经彻底治疗的食管或胃底静脉曲张。
24. 随机前6个月内出现过腹部瘘管、胃肠道穿孔或腹腔脓肿。
25. 随机前6个月内曾患肠梗阻和/或曾有胃肠道梗阻临床体征或症状,包括与原有疾病有关或需要常规肠外水化、肠外营养或管饲的不完全梗阻。
26. 随机前3个月内有深静脉血栓、肺栓塞或其它任何严重的血栓栓塞病史(除外植入式静脉输液港或导管源性血栓形成,或浅表静脉血栓形成)。
27. 随机前28天内进行过外科大手术或发生严重外伤(且经研究者判断不能参加研究);随机前患有严重的未愈合伤口、活动期溃疡或未经治疗的骨折。
28. 随机前28天内接受减毒活疫苗接种或者治疗。
29. 随机前7天内使用CYP3A4强诱导剂,或CYP3A4强抑制剂。
30. 随机前14天内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不包括局部糖皮质激素或全身应用低剂量泼尼松(不超过10mg/天)或等效剂量的其他糖皮质激素。
31. 随机前14天内接受过具有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包括全身使用胸腺肽-α1、干扰素和白介素-Ⅱ等。
32.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在研究期间需要继续哺乳。
33. 任何其它严重的疾病,代谢紊乱或实验室检查异常,研究者认为患者不适合接受研究药物治疗,或将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或使患者处于高风险状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钇[90Y]微球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Yttrium -90 Microsphere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3 GBq±10%(在校准时间)
用法用量:根据患者病变,选择个体化剂量
用药时程:一次性给药
规格:3 GBq±10%(在校准时间)
用法用量:根据患者病变,选择个体化剂量
用药时程:一次性给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 英文通用名:Camrelizumab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艾瑞卡
剂型:注射剂
规格:200mg/瓶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每三周一次,每次200mg
用药时程:最长使用18个月
规格:200mg/瓶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每三周一次,每次200mg
用药时程:最长使用18个月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阿帕替尼片: 英文通用名:Apatinib Mesylate Tablets 商品名称:艾坦
剂型:片剂
规格:0.25g*10片/板*3板/盒*20盒/箱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50 mg
用药时程:最长使用18个月
规格:0.25g*10片/板*3板/盒*20盒/箱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50 mg
用药时程:最长使用18个月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传统经动脉化疗栓塞术 英文通用名:cTACE 商品名称:NA
剂型:NA
规格:NA
用法用量:根据当地惯例选择使用的栓塞剂。根据 当地的实践,化疗药物可以单一或联合使用
用药时程:最多使用四次
规格:NA
用法用量:根据当地惯例选择使用的栓塞剂。根据 当地的实践,化疗药物可以单一或联合使用
用药时程:最多使用四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ORR(BICR评估,基于mRECIST标准)评价时间:自首次治疗至整个研究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关键次要终点PFS评价时间:自首次治疗至整个研究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ORR、PFS; hPFS、hORR;评价时间:自首次治疗至整个研究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包括AE等发生率、严重程度及其转归;生命体征、心电图和实验室检查异常等。评价时间:自首次治疗至整个研究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PFS率、DoR、DCR、TTP和TTR; PFS率、PFS、ORR、DoR、DCR、TTP和TTR;评价时间:自首次治疗后9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OS率、OS评价时间:自首次治疗后12/18/24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5-12
-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5-15
- 南京天印山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5-2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2438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胡茜茜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6-26
- 申请人名称
- Sirtex Medical Pty Ltd/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Sirtex Singapore Manufacturing Pte Ltd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2438
- 药物名称
- 钇[90Y]微球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钇[90Y]微球注射液适用于单用或联合卡瑞利珠单抗加或不加阿帕替尼用于治疗不可手术或消融的、非转移性肝细胞癌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钇[90Y]树脂微球注射液联合卡瑞利珠单抗和/或阿帕替尼与钇[90Y]树脂微球注射液单用对比经肝动脉化疗栓塞(cTACE)治疗不可手术或消融的、非转移性的肝细胞癌的随机、阳性治疗平行对照、开放标签的全国多中心II期注册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钇[90Y]树脂微球联合双艾方案靶免治疗或单用钇[90Y]树脂微球治疗不可手术或消融的、非转移性肝细胞癌(HCC)的II期注册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T561-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2-2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