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2495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研究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健康受试者与药代研究(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天津信谊津津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本品为全身用糖皮质激素(全身用激素制剂,不含性激素)。 本品为一种皮质类固醇(也称为类固醇类抗炎药)。 本品具有抗炎作用,可用于治疗某些疾病。本品有助于治疗多种炎症或过敏性疾病。 大剂量服用本品时,可抑制免疫反应,因此也可用于预防或治疗器官移植排异反应..
完整专业题目
醋酸地塞米松片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一项随机、开放、空腹和餐后单次给药、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交叉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5-2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6-2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7-2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7-30;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08-1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吉林省 · 通化市
- 通化市中心医院I期临床研究中心中国 · 吉林省 · 通化市 · 研究者:刘娜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袁东超
- 申请人名称
- 天津信谊津津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袁东超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天津市-天津市-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张家窝工业园
- 联系人邮编
- 30038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刘娜
- 学位
- 硕士研究生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市建设大街新光路176号通化市中心医院
- 邮编
- 134001
- 单位名称
- 通化市中心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B202500071-01
- 试验方案编号
- NHDM2025-02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5-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考察空腹/餐后单次口服受试制剂醋酸地塞米松片【规格:0.75 mg,天津信谊津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与参比制剂醋酸地塞米松片(DECTANCYL®,规格:0.5 mg,SANOFI AVENTIS FRANCE持证,ZENTIVA K.S.生产),在中国成年健康人体的相对生物利用度,分析两种制剂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两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空腹/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考察空腹/餐后单次口服受试制剂醋酸地塞米松片【规格:0.75 mg,天津信谊津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与参比制剂醋酸地塞米松片(DECTANCYL®,规格:0.5 mg,SANOFI AVENTIS FRANCE持证,ZENTIVA K.S.生产),在中国成年健康人体的相对生物利用度,分析两种制剂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两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空腹/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研究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含18周岁和55周岁)的中国健康成年男性和女性。
2.2) 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且体重指数(BMI):19.0~26.0 kg/m2(含19.0和26.0,体重指数=体重/身高2,体重单位:千克;身高单位:米)。
3.3) 筛选时依据全面的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和规定的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均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且研究者判断受试者的健康和精神状态良好。
4.4) 受试者及其伴侣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无捐精或捐卵计划。
5.5) 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顺畅沟通,且充分理解并严格遵守研究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2) 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且体重指数(BMI):19.0~26.0 kg/m2(含19.0和26.0,体重指数=体重/身高2,体重单位:千克;身高单位:米)。
3.3) 筛选时依据全面的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和规定的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均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且研究者判断受试者的健康和精神状态良好。
4.4) 受试者及其伴侣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无捐精或捐卵计划。
5.5) 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顺畅沟通,且充分理解并严格遵守研究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1) 既往有临床意义的药物过敏史(尤其已知对醋酸地塞米松或其辅料成分者)或严重的特异性变态反应性疾病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或严重的过敏体质者(两种及以上食物或两种及以上药物)。
2. 2) 既往有晕血/晕针史及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采血者。
3. 3) 既往频繁发生体位性低血压。
4. 4) 既往或目前正患有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如呼吸、血液、内分泌、心脑血管、免疫、泌尿、消化道、肝、肾及代谢异常等疾病或精神障碍者。
5. 5) 合并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和安全性数据解释的疾病,或可使依从性降低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疾病:
? 炎症性肠病、胃/肠炎、胃/十二指肠溃疡、胃肠道/直肠出血、持久性恶心或其它具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异常的病史;
? 较大的胃肠道手术史(比如:胃切除术、胃肠吻合术、肠切除术、胃旁路术、胃分割术或胃囊带术);
? 筛选时具有临床意义的肾病或肾功能受损病史或证据;
? 筛选时具有临床意义的肝病或肝功能受损病史或证据;
? 筛选时尿路梗阻或尿排空困难。
6. 6)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任一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7. 7) 给药前48 h内服用过或试验期间不能禁止服用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葡萄柚和/或黄嘌呤等饮食,含咖啡因、酒精的制品等)、剧烈运动或吸烟,以致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8. 8) 筛选前7天内接种过疫苗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疫苗者。
9. 9)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中草药或中药者。
10. 10) 筛选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CYP3A4抑制剂:地尔硫卓、酮康唑、伊曲康唑、利托那韦等;CYP3A4诱导剂: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磷苯妥英、扑米酮、利福平、贯叶连翘等)者。
11. 11)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超过5支或者在整个住院期间不能放弃吸烟者。
12. 12) 筛选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酒精(1单位=17.7 mL乙醇,即1单位=357 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43 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47 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入组时酒精呼气试验证明具有酒精滥用和过度饮用的证据。
13. 13)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 mL者或计划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者。
14. 14) 在妊娠期、哺乳期、或筛选前2周内发生无保护性行为。
15. 15)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接受药物治疗或医疗器械干预者。
16. 16) 筛选前3个月内服用过毒品或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入组时尿药筛查试验呈阳性者。
17. 17)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手术。
18. 1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或吞咽困难者。
19. 19) 乳糖不耐受者。
20. 20) 研究者判断的其他不适合参加该研究或因自身原因退出的受试者或入组人数已满等其他原因。
2. 2) 既往有晕血/晕针史及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采血者。
3. 3) 既往频繁发生体位性低血压。
4. 4) 既往或目前正患有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如呼吸、血液、内分泌、心脑血管、免疫、泌尿、消化道、肝、肾及代谢异常等疾病或精神障碍者。
5. 5) 合并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和安全性数据解释的疾病,或可使依从性降低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疾病:
? 炎症性肠病、胃/肠炎、胃/十二指肠溃疡、胃肠道/直肠出血、持久性恶心或其它具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异常的病史;
? 较大的胃肠道手术史(比如:胃切除术、胃肠吻合术、肠切除术、胃旁路术、胃分割术或胃囊带术);
? 筛选时具有临床意义的肾病或肾功能受损病史或证据;
? 筛选时具有临床意义的肝病或肝功能受损病史或证据;
? 筛选时尿路梗阻或尿排空困难。
6. 6)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任一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7. 7) 给药前48 h内服用过或试验期间不能禁止服用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葡萄柚和/或黄嘌呤等饮食,含咖啡因、酒精的制品等)、剧烈运动或吸烟,以致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8. 8) 筛选前7天内接种过疫苗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疫苗者。
9. 9)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中草药或中药者。
10. 10) 筛选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CYP3A4抑制剂:地尔硫卓、酮康唑、伊曲康唑、利托那韦等;CYP3A4诱导剂: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磷苯妥英、扑米酮、利福平、贯叶连翘等)者。
11. 11)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超过5支或者在整个住院期间不能放弃吸烟者。
12. 12) 筛选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酒精(1单位=17.7 mL乙醇,即1单位=357 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43 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47 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入组时酒精呼气试验证明具有酒精滥用和过度饮用的证据。
13. 13)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 mL者或计划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者。
14. 14) 在妊娠期、哺乳期、或筛选前2周内发生无保护性行为。
15. 15)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接受药物治疗或医疗器械干预者。
16. 16) 筛选前3个月内服用过毒品或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入组时尿药筛查试验呈阳性者。
17. 17)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手术。
18. 1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或吞咽困难者。
19. 19) 乳糖不耐受者。
20. 20) 研究者判断的其他不适合参加该研究或因自身原因退出的受试者或入组人数已满等其他原因。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醋酸地塞米松片: 英文通用名:Dexamethasone acetat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0.75mg
用法用量:用240ml水送服,一次2片
用药时程:两周期,在空腹或餐后条件下单次给药
规格:0.75mg
用法用量:用240ml水送服,一次2片
用药时程:两周期,在空腹或餐后条件下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醋酸地塞米松片(DECTANCYL?) 英文通用名:Dexamethasone acetate tablets 商品名称:醋酸地塞米松片(DECTANCYL®)
剂型:片剂
规格:0.5mg
用法用量:用240ml水送服,一次3片
用药时程:两周期,在空腹或餐后条件下单次给药
规格:0.5mg
用法用量:用240ml水送服,一次3片
用药时程:两周期,在空腹或餐后条件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0h到给药后全过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MRT、CL/F、Vd评价时间:0h到给药后全过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通化市中心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6-2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2495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袁东超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6-25
- 申请人名称
- 天津信谊津津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2495
- 药物名称
- 醋酸地塞米松片 曾用名:NA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B202500071-01
- 适应症
- 本品为全身用糖皮质激素(全身用激素制剂,不含性激素)。 本品为一种皮质类固醇(也称为类固醇类抗炎药)。 本品具有抗炎作用,可用于治疗某些疾病。本品有助于治疗多种炎症或过敏性疾病。 大剂量服用本品时,可抑制免疫反应,因此也可用于预防或治疗器官移植排异反应..
- 试验专业题目
- 醋酸地塞米松片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一项随机、开放、空腹和餐后单次给药、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交叉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醋酸地塞米松片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NHDM2025-02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5-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