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2578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信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4-2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7-0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沈柏用
- 上海市东方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薛俊丽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左刚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信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左刚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33号桂林科技园291号1楼
- 联系人邮编
- 20023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沈柏用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
- 邮编
- 200025
- 单位名称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400922
- 试验方案编号
- XP-001-V2-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5-04-2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价XP-001-V2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疗效,为后续临床研究设计提供合理依据。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且愿意遵循方案规定
2.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3.预计生存期≥6个月
4.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晚期实体肿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包括但不限于:
a)胰腺癌: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为胰腺恶性肿瘤患者,影像学评估考虑为不可手术的进展期、转移或复发患者,且至少I线治疗失败或不耐受;
b)结直肠癌:微卫星稳定型(MSS)转移性晚期结直肠癌II线及以上治疗的患者(I线治疗失败);
c)肺癌:晚期非小细胞肺癌至少I线标准治疗失败后患者;
d)其他符合标准治疗失败的实体肿瘤
5.经过测序及生物信息学分析发现肿瘤组织携带KRAS G12V突变(可接受研究者认可的既往12个月内的检测报告),同时剂量扩展阶段要求至少1个能够有效呈递该抗原的HLA(HLA-A11:01、HLA-A03:01、HLA-A30:01、HLA-A68:01、HLA-C01:02、HLA-C03:03、HLA-C03:04)
6.根据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1.1版,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7.ECOG体力状态评分0或1分
8.血液学指标:筛查前14天内在未接受输血、未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治疗、未使用药物纠正的前提下,白细胞计数(WBC)≥3.0×109/L;淋巴细胞绝对值(ALC)≥ 0.7×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 1.0×109/L;红细胞计数(RBC)≥ 2.5×109/L;血红蛋白(Hb)≥ 90g/L;血小板计数(PLT)≥ 80×109/L
9.生化指标:总胆红素(TBIL)≤ 1.5×正常值上限(ULN),AST和ALT≤2.5×ULN(对于存在肿瘤肝转移病灶者,则放宽到≤ 5×ULN),血肌酐(Cr)≤ 1.5×ULN
10.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治疗后至少180天内使用方案规定的避孕措施及不进行捐精
11.女性受试者必须为非孕期、非哺乳期或不具有生育能力,如果具有生育能力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治疗后至少180天内使用方案规定的避孕措施,且入组前72h内有生育力女性在血妊娠检查为阴性
2.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3.预计生存期≥6个月
4.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晚期实体肿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包括但不限于:
a)胰腺癌: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为胰腺恶性肿瘤患者,影像学评估考虑为不可手术的进展期、转移或复发患者,且至少I线治疗失败或不耐受;
b)结直肠癌:微卫星稳定型(MSS)转移性晚期结直肠癌II线及以上治疗的患者(I线治疗失败);
c)肺癌:晚期非小细胞肺癌至少I线标准治疗失败后患者;
d)其他符合标准治疗失败的实体肿瘤
5.经过测序及生物信息学分析发现肿瘤组织携带KRAS G12V突变(可接受研究者认可的既往12个月内的检测报告),同时剂量扩展阶段要求至少1个能够有效呈递该抗原的HLA(HLA-A11:01、HLA-A03:01、HLA-A30:01、HLA-A68:01、HLA-C01:02、HLA-C03:03、HLA-C03:04)
6.根据实体瘤的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1.1版,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7.ECOG体力状态评分0或1分
8.血液学指标:筛查前14天内在未接受输血、未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治疗、未使用药物纠正的前提下,白细胞计数(WBC)≥3.0×109/L;淋巴细胞绝对值(ALC)≥ 0.7×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 1.0×109/L;红细胞计数(RBC)≥ 2.5×109/L;血红蛋白(Hb)≥ 90g/L;血小板计数(PLT)≥ 80×109/L
9.生化指标:总胆红素(TBIL)≤ 1.5×正常值上限(ULN),AST和ALT≤2.5×ULN(对于存在肿瘤肝转移病灶者,则放宽到≤ 5×ULN),血肌酐(Cr)≤ 1.5×ULN
10.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治疗后至少180天内使用方案规定的避孕措施及不进行捐精
11.女性受试者必须为非孕期、非哺乳期或不具有生育能力,如果具有生育能力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治疗后至少180天内使用方案规定的避孕措施,且入组前72h内有生育力女性在血妊娠检查为阴性
排除标准
1.处于活动性感染期且需要治疗者
2. 存在不稳定脑转移或有脑转移症状者(入组前4周内脑转移稳定的患者可例外)
3. 既往或者入组时有间质性肺病者
4. 存在广泛的肺转移灶,且导致呼吸困难者
5. 肿瘤靠近或侵及大血管或神经的患者
6. 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6个月内有急性冠脉综合征、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脑卒中或其他III级及以上心血管事件;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 II级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 50%;经标准治疗仍控制不良的高血压(收缩压> 160mmHg,舒张压> 90mmHg)
7. 有器官移植病史或正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
8.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接受过免疫调节药物治疗,这些药物包括但不局限于:IL-2、CTLA-4抑制剂、PD-1/PD-L1抑制剂、CD40激动剂、CD137激动剂、IFN-α(但使用IFN-α作为辅助治疗的高风险手术患者,如在进行此试验前的4周内停止IFN-α治疗,则可例外)
9. 入组前1个月内曾参与过其他临床性研究且使用过临床试验用药物或器械者
10. 确诊为免疫缺陷疾病或需伴随使用类固醇类激素药物(每天给药剂量超过10mg泼尼松当量)或首次给药前7天内接受过其他免疫抑制治疗者
11.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接受化疗、放射治疗、生物治疗者
12. 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非细胞毒性小分子药物或者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
13. 给药前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版等级评价≤ 1级者,以下情况除外:a)脱发;b)色素沉着;c)治疗引起的远期毒性,经研究者判断不能恢复
14.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其他抗感染的非肿瘤疫苗者,或在本肿瘤疫苗接种过程中预计将使用其他非肿瘤类疫苗者(若需使用,必须在最后一剂肿瘤疫苗接种完成至少八周后)
15. 首次给药前30天内接受过活病毒疫苗者
16. 患有已知或疑似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或处于免疫抑制状态;但以下可例外:白癜风、I型糖尿病、需要进行激素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相关性甲状腺功能衰退,或不需要系统性治疗的牛皮癣
17. 进行过手术且还未恢复或疑似存在感染者、给药前2周内使用全身麻醉行手术者、给药前72h内使用局部/硬膜外麻醉行手术者
18. 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但下列情况可例外:(A)若其无病状态已至少持续5年,且研究者认为该恶性肿瘤复发的风险较低;(B)在过去5年内接受了诊断及治疗的原位及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
19. LNP(脂质纳米颗粒)过敏患者,既往对含有LNP的药物,mRNA-LNP新冠疫苗等同类型传染病疫苗有过全身过敏反应的患者
20. 患有未控制的、需要临床干预的第三间隙积液者
21.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潜在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或社会状况,不能或不愿意依从研究方案的要求者
2. 存在不稳定脑转移或有脑转移症状者(入组前4周内脑转移稳定的患者可例外)
3. 既往或者入组时有间质性肺病者
4. 存在广泛的肺转移灶,且导致呼吸困难者
5. 肿瘤靠近或侵及大血管或神经的患者
6. 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6个月内有急性冠脉综合征、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脑卒中或其他III级及以上心血管事件;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 II级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 50%;经标准治疗仍控制不良的高血压(收缩压> 160mmHg,舒张压> 90mmHg)
7. 有器官移植病史或正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
8.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接受过免疫调节药物治疗,这些药物包括但不局限于:IL-2、CTLA-4抑制剂、PD-1/PD-L1抑制剂、CD40激动剂、CD137激动剂、IFN-α(但使用IFN-α作为辅助治疗的高风险手术患者,如在进行此试验前的4周内停止IFN-α治疗,则可例外)
9. 入组前1个月内曾参与过其他临床性研究且使用过临床试验用药物或器械者
10. 确诊为免疫缺陷疾病或需伴随使用类固醇类激素药物(每天给药剂量超过10mg泼尼松当量)或首次给药前7天内接受过其他免疫抑制治疗者
11.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接受化疗、放射治疗、生物治疗者
12. 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非细胞毒性小分子药物或者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
13. 给药前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版等级评价≤ 1级者,以下情况除外:a)脱发;b)色素沉着;c)治疗引起的远期毒性,经研究者判断不能恢复
14.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其他抗感染的非肿瘤疫苗者,或在本肿瘤疫苗接种过程中预计将使用其他非肿瘤类疫苗者(若需使用,必须在最后一剂肿瘤疫苗接种完成至少八周后)
15. 首次给药前30天内接受过活病毒疫苗者
16. 患有已知或疑似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或处于免疫抑制状态;但以下可例外:白癜风、I型糖尿病、需要进行激素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相关性甲状腺功能衰退,或不需要系统性治疗的牛皮癣
17. 进行过手术且还未恢复或疑似存在感染者、给药前2周内使用全身麻醉行手术者、给药前72h内使用局部/硬膜外麻醉行手术者
18. 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但下列情况可例外:(A)若其无病状态已至少持续5年,且研究者认为该恶性肿瘤复发的风险较低;(B)在过去5年内接受了诊断及治疗的原位及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
19. LNP(脂质纳米颗粒)过敏患者,既往对含有LNP的药物,mRNA-LNP新冠疫苗等同类型传染病疫苗有过全身过敏反应的患者
20. 患有未控制的、需要临床干预的第三间隙积液者
21.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潜在的健康状况、精神状况或社会状况,不能或不愿意依从研究方案的要求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XP-001-V2: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无
剂型:粉针剂
规格:0.5mg/瓶
用法用量:肌肉注射,具体用量根据方案执行。
用药时程:21天为一个周期,每周期给药1次,最多给药9个周期。
规格:0.5mg/瓶
用法用量:肌肉注射,具体用量根据方案执行。
用药时程:21天为一个周期,每周期给药1次,最多给药9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剂量限制毒性(DLT)、最大耐受剂量/最佳生物剂量(MTD/OBD)、Ⅱ期推荐剂量(RP2D)评价时间:临床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AE/SAE)、免疫相关的不良事件(irAE)、注射部位不良事件、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实验室检查评价时间:临床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疗效评价:研究者根据RECIST v1.1和iRECIST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无进展生存期(PFS)和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临床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免疫应答/免疫原性评价: 抗原特异性T细胞水平; 细胞因子水平; 结合抗体。评价时间:临床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6-0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2578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左刚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7-07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信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2578
- 药物名称
- XP-001-V2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400922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肿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价XP-001-V2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疗效的Ⅰ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评价XP-001-V2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疗效的Ⅰ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XP-001-V2-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5-04-2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