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2653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天津星联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SC-101在NECTIN4基因扩增阳性的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Ⅱa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5-1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7-1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2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8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河南省 · 郑州市河南省 · 安阳市山东省 · 济南市福建省 · 福州市辽宁省 · 沈阳市安徽省 · 合肥市辽宁省 · 大连市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王红霞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闫敏
- 安阳市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安阳市 · 研究者:郭君兰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李慧慧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吴凡
- 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孙涛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李烦繁
- 大连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研究者:李曼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吴静
- 申请人名称
- 天津星联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吴静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
- 联系人邮编
- 2011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王红霞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270号
- 邮编
- 200032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40097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C-101-2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5-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价SC-101在NECTIN4基因扩增阳性的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 受试者自愿同意参与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在18-75周岁之间(包括18和75周岁),性别不限。
3. ECOG体力评分0-1分。
4. 经研究者评估,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5.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受试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6个月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绝对禁欲等);育龄期的女性受试者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6. 能够理解试验要求,愿意且能够遵从试验和随访程序安排。
7. 足够的骨髓功能和器官功能储备。
8. 根据RECIST v1.1版肿瘤评估标准(附录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9. 受试者的既往治疗在首次给药前须经过足够的洗脱期。
10. 所有受试者在筛选期必须提供用于检测NECTIN4基因扩增及其他biomarkers的肿瘤组织样本,并经中心实验室检测确认为NECTIN4基因扩增阳性的患者方能入组。
11. 所有入组受试者必须为不可手术切除、既往接受过标准治疗后复发或耐药、或不能耐受标准治疗、或无标准治疗、且在最近一次抗肿瘤治疗中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肿瘤患者。
2. 年龄在18-75周岁之间(包括18和75周岁),性别不限。
3. ECOG体力评分0-1分。
4. 经研究者评估,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5.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受试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6个月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绝对禁欲等);育龄期的女性受试者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6. 能够理解试验要求,愿意且能够遵从试验和随访程序安排。
7. 足够的骨髓功能和器官功能储备。
8. 根据RECIST v1.1版肿瘤评估标准(附录1),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
9. 受试者的既往治疗在首次给药前须经过足够的洗脱期。
10. 所有受试者在筛选期必须提供用于检测NECTIN4基因扩增及其他biomarkers的肿瘤组织样本,并经中心实验室检测确认为NECTIN4基因扩增阳性的患者方能入组。
11. 所有入组受试者必须为不可手术切除、既往接受过标准治疗后复发或耐药、或不能耐受标准治疗、或无标准治疗、且在最近一次抗肿瘤治疗中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肿瘤患者。
排除标准
1.1.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年内患有2种及以上的原发恶性肿瘤。
2. 原发中枢神经系统(CNS)肿瘤或经局部治疗失败的CNS转移瘤患者。
3.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
4. 患有≥ 2级的感觉神经元病变或运动神经元病变。
5. 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
6. 患有严重影响呼吸功能的肺部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累及肺部的自身免疫性、结缔组织或炎症性疾病,活动性肺结核,或严重影响呼吸功能的肺切除术。
7. 存在≥2级的间质性肺病 (ILD)/肺炎病史,或目前患有 ILD/肺炎,或在筛选期检查时无法通过影像学检查排除的疑似ILD/肺炎的患者。
8. 患有严重皮肤疾病,或既往接受抗肿瘤治疗中出现过严重皮肤毒性的患者,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9. 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正患有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0. 患有活动性角膜炎或角膜溃疡。
11. 在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存在无法控制的糖尿病病史。
12. 在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发生血栓栓塞事件或出血性疾病。
13. 血清病毒学检查结果阳性。
14. 存在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
15. 存在临床无法控制的胸腔、腹腔或心包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6. 已知对SC-101或SC-101药物制剂中包含的任何赋形剂过敏。
17. 既往接受过靶向Nectin-4的药物治疗,或既往接受过含MMAE的相关药物的治疗。
18. 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或研究治疗期间需持续接受细胞色素P450 3A4(CYP3A4)酶的强抑制剂或诱导剂相关药物的治疗。
19. 有药物滥用或任何其他状况,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干扰参与临床研究或临床研究结果。
20. 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或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2. 原发中枢神经系统(CNS)肿瘤或经局部治疗失败的CNS转移瘤患者。
3.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
4. 患有≥ 2级的感觉神经元病变或运动神经元病变。
5. 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
6. 患有严重影响呼吸功能的肺部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累及肺部的自身免疫性、结缔组织或炎症性疾病,活动性肺结核,或严重影响呼吸功能的肺切除术。
7. 存在≥2级的间质性肺病 (ILD)/肺炎病史,或目前患有 ILD/肺炎,或在筛选期检查时无法通过影像学检查排除的疑似ILD/肺炎的患者。
8. 患有严重皮肤疾病,或既往接受抗肿瘤治疗中出现过严重皮肤毒性的患者,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9. 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正患有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0. 患有活动性角膜炎或角膜溃疡。
11. 在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存在无法控制的糖尿病病史。
12. 在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发生血栓栓塞事件或出血性疾病。
13. 血清病毒学检查结果阳性。
14. 存在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
15. 存在临床无法控制的胸腔、腹腔或心包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6. 已知对SC-101或SC-101药物制剂中包含的任何赋形剂过敏。
17. 既往接受过靶向Nectin-4的药物治疗,或既往接受过含MMAE的相关药物的治疗。
18. 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或研究治疗期间需持续接受细胞色素P450 3A4(CYP3A4)酶的强抑制剂或诱导剂相关药物的治疗。
19. 有药物滥用或任何其他状况,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干扰参与临床研究或临床研究结果。
20. 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或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SC-101: 英文通用名:SC-101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用无菌粉末
规格:10mg
用法用量:根据受试者的体表面积计算受试者所需的SC-101复溶溶液体积,经复溶和稀释后静脉滴注给药,每周给药一次。
用药时程:研究给药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性毒性、主动撤回知情同意、死亡、失访或其他导致治疗终止的情况(以先发生者为准)。
规格:10mg
用法用量:根据受试者的体表面积计算受试者所需的SC-101复溶溶液体积,经复溶和稀释后静脉滴注给药,每周给药一次。
用药时程:研究给药直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耐受性毒性、主动撤回知情同意、死亡、失访或其他导致治疗终止的情况(以先发生者为准)。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研究者评估的确认的肿瘤客观缓解率(cORR)评价时间:整个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随访期间,直至发生疾病进展、死亡或申办方终止研究(以先发生的时间为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研究者评估的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无进展生存期(PFS)和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整个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随访期间,直至发生疾病进展、死亡或申办方终止研究(以先发生的时间为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AEs)评价时间:从首次用药开始至安全性访视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6-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2653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吴静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7-17
- 申请人名称
- 天津星联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2653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40097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SC-101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恶性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SC-101在NECTIN4基因扩增阳性的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Ⅱa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估SC-101用于NECTIN4基因扩增阳性晚期恶性肿瘤患者的Ⅱa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C-101-2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5-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