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2693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HB1801对比泰索帝®治疗晚期乳腺癌中疗效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开放Ⅱ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6-2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7-1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8-0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8-06;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辽宁省 · 沈阳市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山西省 · 运城市湖南省 · 永州市四川省 · 德阳市江西省 · 赣州市甘肃省 · 兰州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安徽省 · 合肥市安徽省 · 蚌埠市山东省 · 临沂市天津市 · 天津市贵州省 · 遵义市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张清媛
- 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孙涛
- 牡丹江市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研究者:孙丽秋
- 运城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运城市 · 研究者:侯晓克
- 永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永州市 · 研究者:丁思娟
- 德阳市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德阳市 · 研究者:贾建新
- 赣州市肿瘤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赣州市 · 研究者:叶永强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研究者:令晓玲
-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研究者:赵兵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李烦繁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李洪涛
- 临沂市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临沂市 · 研究者:王京芬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史业辉
- 遵义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贵州省 · 遵义市 · 研究者:何思思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临床试验信息组
- 申请人名称
- 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临床试验信息组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中山东路896号
- 联系人邮编
- 05003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清媛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50号
- 邮编
- 150081
- 单位名称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01423,CTR20210537,CTR20212027,CTR20212586,CTR20222900,CTR20223068,CTR20231419,CTR20240416,CTR20242306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B1801-01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5-06-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HB1801对比泰索帝®治疗晚期乳腺癌的无进展生存期(PFS)
次要目的:
评价HB1801对比泰索帝®治疗晚期乳腺癌的其他疗效指标
评价HB1801对比泰索帝®治疗晚期乳腺癌的安全性
评价HB1801对比泰索帝®治疗晚期乳腺癌的无进展生存期(PFS)
次要目的:
评价HB1801对比泰索帝®治疗晚期乳腺癌的其他疗效指标
评价HB1801对比泰索帝®治疗晚期乳腺癌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日期为准)。
2.自愿参加本项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且能够遵循方案规定的治疗、访视及相关程序。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乳腺癌患者,并满足以下条件:
a) 研究者判断适合接受多西他赛单药治疗,判断标准遵守2025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乳腺癌诊疗指南。
b) 根据RECIST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对于既往进行过放疗的病灶,仅当该病灶在放疗后出现明确疾病进展的情况下,才可将该病灶纳入可测量病灶。
4.随机前7天内,主要器官/系统功能基本正常,满足以下条件:
血常规:在检查前 2 周内未接受过成分输血、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促血小板生成素(TPO)、白介素-11或促红细胞生成素(EPO)等纠正治疗;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1.5×10^9/L;
血小板计数(PLT)≥ 100×10^9/L;
血红蛋白(HGB)≥ 90 g/L或≥ 5.6 mmol/L;
肾脏功能:血清肌酐(Cr)≤ 1.5 × ULN或肌酐清除率 ≥ 50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
肝脏功能:总胆红素(TBiL)≤ 1.0 × ULN;
丙氨酸氨基转氨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氨酶(AST)、碱性磷酸酶(ALP): ALT或AST ≤ 1.5 × ULN;如存在肝转移:ALT或AST≤2.5× ULN且ALP ≤ 2.5 × ULN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APTT)≤ 1.5 × ULN;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 1.5 × ULN(或在受试者采用华法林稳定治疗剂量治疗时,INR通常介于2-3)。
5.随机前7天内,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1分。
6.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7.育龄期女性受试者(WOCBP)在随机前7天内的血清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受试者及其配偶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试验药物治疗后6个月内采取足够的避孕措施,在此期间女性受试者为非哺乳期且男性受试者避免捐精。
2.自愿参加本项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且能够遵循方案规定的治疗、访视及相关程序。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乳腺癌患者,并满足以下条件:
a) 研究者判断适合接受多西他赛单药治疗,判断标准遵守2025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乳腺癌诊疗指南。
b) 根据RECIST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对于既往进行过放疗的病灶,仅当该病灶在放疗后出现明确疾病进展的情况下,才可将该病灶纳入可测量病灶。
4.随机前7天内,主要器官/系统功能基本正常,满足以下条件:
血常规:在检查前 2 周内未接受过成分输血、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促血小板生成素(TPO)、白介素-11或促红细胞生成素(EPO)等纠正治疗;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1.5×10^9/L;
血小板计数(PLT)≥ 100×10^9/L;
血红蛋白(HGB)≥ 90 g/L或≥ 5.6 mmol/L;
肾脏功能:血清肌酐(Cr)≤ 1.5 × ULN或肌酐清除率 ≥ 50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
肝脏功能:总胆红素(TBiL)≤ 1.0 × ULN;
丙氨酸氨基转氨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氨酶(AST)、碱性磷酸酶(ALP): ALT或AST ≤ 1.5 × ULN;如存在肝转移:ALT或AST≤2.5× ULN且ALP ≤ 2.5 × ULN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APTT)≤ 1.5 × ULN;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 1.5 × ULN(或在受试者采用华法林稳定治疗剂量治疗时,INR通常介于2-3)。
5.随机前7天内,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1分。
6.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7.育龄期女性受试者(WOCBP)在随机前7天内的血清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受试者及其配偶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试验药物治疗后6个月内采取足够的避孕措施,在此期间女性受试者为非哺乳期且男性受试者避免捐精。
排除标准
1.既往针对无法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使用过多西他赛单药或联合治疗方案。
2. 排除经积极治疗无法缓解的部分或完全性肠梗阻者,既往存在炎性肠病、慢性腹泻、胃肠道出血病史。
3. 已知对人血白蛋白或多西他赛有严重过敏史或超敏反应史(NCI-CTCAE 5.0版,≥ 3级)和/或禁忌症者,已知对糖皮质激素有严重过敏史和/或禁忌症者(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消化道溃疡、重症高血压、严重的低钾血症、青光眼等)。
4. 未经治疗的活动性脑转移(包括有症状的脑转移或脑膜转移);如果受试者的脑转移灶经过治疗,且转移灶病情稳定(随机前至少4周脑部影像学检查显示病灶稳定,且没有新发神经系统症状,或神经系统症状已恢复至基线水平,而且在研究性治疗随机前至少14天内无需激素治疗)、没有新发或原先脑转移灶增大证据,则允许入组。
5. 随机前5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但已经根治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等原位癌除外。
6. 随机前14天内存在不能控制的需要频繁引流或医疗干预的浆膜腔积液(如胸腔积液、腹腔积液、心包积液等)或需要在干预后2周内进行额外干预(不包括对渗出液行脱落细胞学检测)。
7. 严重的神经系统疾病(如癫痫、痴呆等)及≥3级周围神经病变等。
8. 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如需要使用含糖皮质激素的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等。
9. 随机前6个月内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1) 未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尽管使用抗高血压药物治疗后,持续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 100 mmHg);
2) 需要β-阻滞剂或地高辛以外的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和传导异常(除外房颤和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3) 心肌梗死、不稳定性心绞痛、血管成形术、冠状动脉架桥外科病史;
4) 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II级及以上心力衰竭;
5) QTcF > 480毫秒(以Fridericia 公式计算,若异常可间隔2分钟连续检测三次取其平均值);
6) 研究者认为有其他显著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
10. 随机前2周内需要接受静脉抗细菌、抗真菌或抗病毒治疗的严重的慢性或活动性感染。
11. 随机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除外穿刺活检或输液装置植入),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主要脏器外科手术者。
12. 随机前4周或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短者为准,但至少2周)内接受过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内分泌治疗或其他临床研究药物治疗;随机前 2 周内接受过放疗;随机前2周内接受过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治疗。
13. 随机前所有既往抗肿瘤治疗毒性反应未恢复至1级及以下(依据CTCAE 5.0版),除外以下情况:2级神经病变、脱发,甲状腺功能减退(含激素替代治疗者)以及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
14. 随机前2周内使用过CYP3A4的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
15. 随机前4周内或试验期间有可能接种过疫苗(包括活疫苗和减毒活疫苗) 。
16. 乙肝感染者且处于活动期: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DNA>正常值上限;丙肝感染者:抗体检测阳性且HCV-RNA的PCR检测结果为阳性;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携带者;活动期结核或梅毒感染者。
17. 同时参与另一项干预性临床研究,除非参与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处于干预性研究的随访阶段。
18. 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受试者并发严重或不受控制的医学病症,干扰试验结果的解读,影响试验依从性等情况。
2. 排除经积极治疗无法缓解的部分或完全性肠梗阻者,既往存在炎性肠病、慢性腹泻、胃肠道出血病史。
3. 已知对人血白蛋白或多西他赛有严重过敏史或超敏反应史(NCI-CTCAE 5.0版,≥ 3级)和/或禁忌症者,已知对糖皮质激素有严重过敏史和/或禁忌症者(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消化道溃疡、重症高血压、严重的低钾血症、青光眼等)。
4. 未经治疗的活动性脑转移(包括有症状的脑转移或脑膜转移);如果受试者的脑转移灶经过治疗,且转移灶病情稳定(随机前至少4周脑部影像学检查显示病灶稳定,且没有新发神经系统症状,或神经系统症状已恢复至基线水平,而且在研究性治疗随机前至少14天内无需激素治疗)、没有新发或原先脑转移灶增大证据,则允许入组。
5. 随机前5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但已经根治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等原位癌除外。
6. 随机前14天内存在不能控制的需要频繁引流或医疗干预的浆膜腔积液(如胸腔积液、腹腔积液、心包积液等)或需要在干预后2周内进行额外干预(不包括对渗出液行脱落细胞学检测)。
7. 严重的神经系统疾病(如癫痫、痴呆等)及≥3级周围神经病变等。
8. 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如需要使用含糖皮质激素的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等。
9. 随机前6个月内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1) 未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尽管使用抗高血压药物治疗后,持续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 100 mmHg);
2) 需要β-阻滞剂或地高辛以外的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和传导异常(除外房颤和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3) 心肌梗死、不稳定性心绞痛、血管成形术、冠状动脉架桥外科病史;
4) 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II级及以上心力衰竭;
5) QTcF > 480毫秒(以Fridericia 公式计算,若异常可间隔2分钟连续检测三次取其平均值);
6) 研究者认为有其他显著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
10. 随机前2周内需要接受静脉抗细菌、抗真菌或抗病毒治疗的严重的慢性或活动性感染。
11. 随机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除外穿刺活检或输液装置植入),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主要脏器外科手术者。
12. 随机前4周或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短者为准,但至少2周)内接受过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内分泌治疗或其他临床研究药物治疗;随机前 2 周内接受过放疗;随机前2周内接受过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治疗。
13. 随机前所有既往抗肿瘤治疗毒性反应未恢复至1级及以下(依据CTCAE 5.0版),除外以下情况:2级神经病变、脱发,甲状腺功能减退(含激素替代治疗者)以及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
14. 随机前2周内使用过CYP3A4的强效抑制剂或强效诱导剂。
15. 随机前4周内或试验期间有可能接种过疫苗(包括活疫苗和减毒活疫苗) 。
16. 乙肝感染者且处于活动期: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DNA>正常值上限;丙肝感染者:抗体检测阳性且HCV-RNA的PCR检测结果为阳性;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携带者;活动期结核或梅毒感染者。
17. 同时参与另一项干预性临床研究,除非参与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处于干预性研究的随访阶段。
18. 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受试者并发严重或不受控制的医学病症,干扰试验结果的解读,影响试验依从性等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多西他赛(白蛋白结合型): 英文通用名:Docetaxel for Injection (Albumin-bound)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80mg/瓶
用法用量:按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方案规定使用
规格:80mg/瓶
用法用量:按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方案规定使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多西他赛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Docetaxel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泰索帝®
剂型:注射剂
规格:0.5ml:20mg/支
用法用量:Q3W,起始剂量75 mg/m^2,静脉滴注60 min
用药时程:按方案规定使用
规格:0.5ml:20mg/支
用法用量:Q3W,起始剂量75 mg/m^2,静脉滴注60 min
用药时程:按方案规定使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研究者依据RECIST v1.1评估的PFS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研究者依据RECIST v1.1评估的ORR、DCR、DoR;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依据NCI CTCAE v5.0评估);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指标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6-18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7-1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2693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临床试验信息组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7-11
- 申请人名称
- 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2693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01423,CTR20210537,CTR20212027,CTR20212586,CTR20222900,CTR20223068,CTR20231419,CTR20240416,CTR20242306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多西他赛(白蛋白结合型)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乳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HB1801对比泰索帝®治疗晚期乳腺癌中疗效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开放Ⅱ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HB1801对比泰索帝®治疗晚期乳腺癌的疗效和安全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B1801-01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5-06-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