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2697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血液与造血系统、免疫与风湿(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山东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治疗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开放、单臂、多中心Ⅲ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6-0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7-1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10-1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10-1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安徽省 · 阜阳市山东省 · 滨州市重庆市 · 重庆市江苏省 · 连云港市河南省 · 南阳市云南省 · 曲靖市山东省 · 济南市山东省 · 烟台市湖北省 · 宜昌市云南省 · 昆明市河南省 · 郑州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王书杰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阜阳市 · 研究者:王庆义
-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滨州市 · 研究者:高娜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杨梨
-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研究者:赵利东
-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南阳市 · 研究者:常占国
- 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曲靖市 · 研究者:晋艳玲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董琳
- 烟台毓璜顶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烟台市 · 研究者:徐俊卿
-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宜昌市 · 研究者:蔡惠丽
-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王娅婕
- 郑州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郭树霞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郭全娟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郭全娟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泰安市-泰安市高新区龙泉路5666号泰邦生物科技园
- 联系人邮编
- 271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王书杰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一号
- 邮编
- 10073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TB-IVIG-ITP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er1.0
- 版本日期
- 2025-06-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通过提升血小板的有效率,评价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治疗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的疗效。
次要目的:1) 通过其它次要疗效指标,观察和评价疗效;2)观察和评价安全性,包括临床症状体征观察和实验室指标,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
次要目的:1) 通过其它次要疗效指标,观察和评价疗效;2)观察和评价安全性,包括临床症状体征观察和实验室指标,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2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时,12周岁≤年龄≤65周岁,性别不限
2.临床已确诊为持续性或慢性ITP患者(即:确诊至签署知情同意书时ITP病程≥3个月)
3.筛选期及首次用药前24小时内血小板计数<30×109/L
4.首次用药前至少3周未使用糖皮质激素或首次用药前至少3周使用维持剂量糖皮质激素,且首次用药后4周内未计划增加糖皮质激素剂量或加用其他升血小板药物的患者
5.能够理解本临床试验的程序和方法,经过充分的知情同意,受试者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临床已确诊为持续性或慢性ITP患者(即:确诊至签署知情同意书时ITP病程≥3个月)
3.筛选期及首次用药前24小时内血小板计数<30×109/L
4.首次用药前至少3周未使用糖皮质激素或首次用药前至少3周使用维持剂量糖皮质激素,且首次用药后4周内未计划增加糖皮质激素剂量或加用其他升血小板药物的患者
5.能够理解本临床试验的程序和方法,经过充分的知情同意,受试者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继发性血小板减少症
2. 患有凝血因子缺陷的血液疾病
3. 有抗IgA抗体的选择性IgA缺乏者
4. 有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和中风、其它血栓栓塞事件或深静脉血栓形成的病史或体征
5. NYHA分级Ⅲ/Ⅳ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需药物治疗的心律失常(例如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心肌梗塞
6. 患有精神疾病、有明显的精神障碍或癫痫患者;无行为能力或认知能力者
7. 根据《成人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诊断与治疗中国指南(2020年版)》[1]诊断为难治性ITP患者(指对一线治疗药物、二线治疗中的促血小板生成药物及利妥昔单抗治疗均无效,或脾切除无效/术后复发,进行诊断再评估仍确诊为ITP的患者)
8. BMI指数≥30kg/m2
9. 有药物滥用史或吸毒者
10. 已知对人类免疫球蛋白或其它血浆蛋白和/或血液制品的过敏,对本试验药物的辅料成份过敏,包括有类固醇激素过敏史者
11. 既往使用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治疗无效者
12. 试验期间因病史计划继续服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华法林等药物
13. 试验期间计划进行手术和/或需要输血或者血制品的患者
14. 入组后仍需使用抗生素进行治疗的急性细菌性或急性病毒性感染者
15. 签署知情同意书之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16.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的4周内使用过任何血液、血液制品或血液衍生物
17. 首次用药前2周内接受过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或艾曲泊帕等受体激动剂(稳定治疗>2周无效者除外)或其它可能有提高血小板计数作用的药物(如升血小板胶囊、IL-11和维血宁等)
18. 首次用药前的3周内接受过免疫抑制剂或其它免疫调节剂药物治疗者(以下情况除外:使用剂量稳定且无剂量变化的糖皮质激素>3周,达那唑、硫唑嘌呤、环磷酰胺、环孢素、他克莫司或西罗莫司稳定治疗>12周无效者)
19. 首次用药前8周内接受过利妥昔单抗治疗者
20. 首次用药前8周内接种过或计划在使用试验药物后3个月内接种减毒活疫苗,如脊髓灰质炎、麻疹、风疹、腮腺炎以及水痘病毒疫苗等;计划在使用试验药物后1年内接种麻疹疫苗
21. 筛选时有以下情况者:
①血红蛋白<60g/L或合并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②慢性或复发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定义为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③肝功能异常者:定义为ALT和/或AST≥正常值上限的3倍;和/或总胆红素≥正常值上限的1.5倍;
④肾功能异常:定义为血肌酐≥正常值上限的1.5倍或肌酐清除率<60mL/min或合并有肾功能损害的相关疾病;
⑤无法控制的高血压Ⅱ级以上的患者(SBP>160mmHg和/或DBP>100mmHg),以及低血压者(SBP<90mmHg和/或DBP<60mmHg);
⑥签署知情同意书前存在高粘滞血症、目前患有糖尿病且控制不佳者(定义为空腹静脉血糖大于9.0mmol/L);
⑦HBs抗原阳性(或核酸检测)或HCV抗体(或核酸检测)阳性或HIV抗体(或核酸检测)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患者
22.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流产不足30天,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目前正在哺乳或目前虽然没有人工哺乳但分娩后不满1年);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配偶在试验期间至末次给药后90天内有妊娠计划或捐献卵子或男性受试者有捐献精子的行为且不能保证有效避孕者
23. 生存期预计小于3个月或合并其它疾病为严重疾病,在治疗期和随访期有可能生命垂危者,研究者认为将无法评价疗效或不大可能完成预期的疗程和随访者
24. 依从性差或受试者可能因为其它原因而不能完成本试验,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本试验者
2. 患有凝血因子缺陷的血液疾病
3. 有抗IgA抗体的选择性IgA缺乏者
4. 有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和中风、其它血栓栓塞事件或深静脉血栓形成的病史或体征
5. NYHA分级Ⅲ/Ⅳ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需药物治疗的心律失常(例如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心肌梗塞
6. 患有精神疾病、有明显的精神障碍或癫痫患者;无行为能力或认知能力者
7. 根据《成人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诊断与治疗中国指南(2020年版)》[1]诊断为难治性ITP患者(指对一线治疗药物、二线治疗中的促血小板生成药物及利妥昔单抗治疗均无效,或脾切除无效/术后复发,进行诊断再评估仍确诊为ITP的患者)
8. BMI指数≥30kg/m2
9. 有药物滥用史或吸毒者
10. 已知对人类免疫球蛋白或其它血浆蛋白和/或血液制品的过敏,对本试验药物的辅料成份过敏,包括有类固醇激素过敏史者
11. 既往使用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治疗无效者
12. 试验期间因病史计划继续服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华法林等药物
13. 试验期间计划进行手术和/或需要输血或者血制品的患者
14. 入组后仍需使用抗生素进行治疗的急性细菌性或急性病毒性感染者
15. 签署知情同意书之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16.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的4周内使用过任何血液、血液制品或血液衍生物
17. 首次用药前2周内接受过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或艾曲泊帕等受体激动剂(稳定治疗>2周无效者除外)或其它可能有提高血小板计数作用的药物(如升血小板胶囊、IL-11和维血宁等)
18. 首次用药前的3周内接受过免疫抑制剂或其它免疫调节剂药物治疗者(以下情况除外:使用剂量稳定且无剂量变化的糖皮质激素>3周,达那唑、硫唑嘌呤、环磷酰胺、环孢素、他克莫司或西罗莫司稳定治疗>12周无效者)
19. 首次用药前8周内接受过利妥昔单抗治疗者
20. 首次用药前8周内接种过或计划在使用试验药物后3个月内接种减毒活疫苗,如脊髓灰质炎、麻疹、风疹、腮腺炎以及水痘病毒疫苗等;计划在使用试验药物后1年内接种麻疹疫苗
21. 筛选时有以下情况者:
①血红蛋白<60g/L或合并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②慢性或复发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定义为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③肝功能异常者:定义为ALT和/或AST≥正常值上限的3倍;和/或总胆红素≥正常值上限的1.5倍;
④肾功能异常:定义为血肌酐≥正常值上限的1.5倍或肌酐清除率<60mL/min或合并有肾功能损害的相关疾病;
⑤无法控制的高血压Ⅱ级以上的患者(SBP>160mmHg和/或DBP>100mmHg),以及低血压者(SBP<90mmHg和/或DBP<60mmHg);
⑥签署知情同意书前存在高粘滞血症、目前患有糖尿病且控制不佳者(定义为空腹静脉血糖大于9.0mmol/L);
⑦HBs抗原阳性(或核酸检测)或HCV抗体(或核酸检测)阳性或HIV抗体(或核酸检测)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患者
22.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流产不足30天,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目前正在哺乳或目前虽然没有人工哺乳但分娩后不满1年);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配偶在试验期间至末次给药后90天内有妊娠计划或捐献卵子或男性受试者有捐献精子的行为且不能保证有效避孕者
23. 生存期预计小于3个月或合并其它疾病为严重疾病,在治疗期和随访期有可能生命垂危者,研究者认为将无法评价疗效或不大可能完成预期的疗程和随访者
24. 依从性差或受试者可能因为其它原因而不能完成本试验,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本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静注人免疫球蛋白: 英文通用名:Human Immunoglobulin for Intravenous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5g/瓶(10%,50ml)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开始滴注速度为0.5mg/kg/min(0.005ml/kg/min),持续15分钟后若无不良反应可逐渐加快速度,最快滴注速度不得超过8mg/kg/min(0.08ml/kg/min)。
用药时程:1g/(kg*d),连续2日
规格:5g/瓶(10%,50ml)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开始滴注速度为0.5mg/kg/min(0.005ml/kg/min),持续15分钟后若无不良反应可逐渐加快速度,最快滴注速度不得超过8mg/kg/min(0.08ml/kg/min)。
用药时程:1g/(kg*d),连续2日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
用法用量: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提升血小板的有效率:首次输注后7天内,血小板计数≥30×109/L并且提高到基线2倍以上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7天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按试验方案流程在规定的时点或时间范围开始观察并收集、记录每个受试者的安全性数据评价时间:90天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7 项,展开查看
- 首次输注后7天内,血小板计数≥30×109/L且提高到基线2倍以上的到达时间和持续时间(天)评价时间:7天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首次输注后血小板计数达到的峰值、达峰时间(天)评价时间:28天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首次输注后28天内完全反应(CR)、有效(R)、无效(NR)、复发的受试者例数和比例(%)评价时间:28天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首次输注后28天内CR或R的响应到达时间和响应持续时间(天)评价时间:28天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首次输注后第14天、21天、28天的有效率(%)评价时间:D14、D21、D28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首次输注后第7天、14天、21天、28天的ITP出血量表评分评价时间:D14、D21、D28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随访期间,所有出血事件的首次输注后第7天的ITP出血量表评分评价时间:90天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7-0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2697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郭全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7-15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2697
- 药物名称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治疗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开放、单臂、多中心Ⅲ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 试验方案编号
- TB-IVIG-ITP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er1.0
- 版本日期
- 2025-06-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