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2713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3-3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7-0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68 人;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9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天津市 · 天津市广东省 · 广州市福建省 · 福州市贵州省 · 贵阳市浙江省 · 杭州市湖北省 · 武汉市安徽省 · 合肥市四川省 · 成都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山东省 · 济南市河南省 · 郑州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辽宁省 · 沈阳市上海市 · 上海市山东省 · 青岛市重庆市 · 重庆市浙江省 · 宁波市浙江省 · 温州市江苏省 · 南京市另有 7 个地区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黄晓军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莫晓冬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姜尔烈
-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王顺清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贺艳杰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金华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李晓帆
-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贵州省 · 贵阳市 · 研究者:王季石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钱劼靖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张义成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朱小玉
-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总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易海
- 河北医学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张学军
- 山东省立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李颖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郭荣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彭军
-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王志国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廖爱军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沈莉菁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石威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研究者:王伟
- 四川省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黄晓兵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陈心传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娄世锋
其余 15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吴穗晶
- 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宁波市 · 研究者:张萍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研究者:孙岚
- 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缪扣荣
-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葛峥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王荧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周健
-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宁市 · 研究者:张颢
- 泰安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泰安市 · 研究者:白观臣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贺鹏程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研究者:成娟
-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研究者:袁海龙
- 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南阳市 · 研究者:姚金晓
- 航天中心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王静波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王昭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裴斐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裴斐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荣京东街8号泰德制药
- 联系人邮编
- 100176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黄晓军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11号
- 邮编
- 100035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莫晓冬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11号
- 邮编
- 100035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33772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TDI01-YZ-1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5-03-3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1. 主要目的:评价在既往接受过2-5线系统治疗的中重度cGVHD患者中,TDI01混悬液对比研究者选择的方案能够提高受试者的第24周总体反应率。
2. 次要目的:
1)评价TDI01混悬液对比研究者选择的方案,在24周最佳总体反应率(BORR)、总体反应率(第4周、12周、36周、48周)、最佳总体反应率、缓解持续时间(DOR)、无失败生存期(FFS)、原发病复发率(MR)、非复发死亡时间(NRM)、有临床意义的mLSS评分改善比例、各器官的总体反应率(第4周、12周、24周、36周、48周)、24周各器官的最佳总体反应率、各器官的最佳总体反应率、OS、第24周时糖皮质激日剂量减少比例、日剂量减少≥50%以及停用所有糖皮质激素的受试者比例、安全性和耐受性等方面的差异;
2)评价TDI01混悬液治疗既往经过2线不超过5线系统治疗的中重度cGVHD患者的群体药代动力学特征。
2. 次要目的:
1)评价TDI01混悬液对比研究者选择的方案,在24周最佳总体反应率(BORR)、总体反应率(第4周、12周、36周、48周)、最佳总体反应率、缓解持续时间(DOR)、无失败生存期(FFS)、原发病复发率(MR)、非复发死亡时间(NRM)、有临床意义的mLSS评分改善比例、各器官的总体反应率(第4周、12周、24周、36周、48周)、24周各器官的最佳总体反应率、各器官的最佳总体反应率、OS、第24周时糖皮质激日剂量减少比例、日剂量减少≥50%以及停用所有糖皮质激素的受试者比例、安全性和耐受性等方面的差异;
2)评价TDI01混悬液治疗既往经过2线不超过5线系统治疗的中重度cGVHD患者的群体药代动力学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75岁,性别不限
3.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2分
4.预计生存期超过6个月;
5.既往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6.患者接受了≥2线但≤5线针对cGVHD的系统治疗(其中必须接受过芦可替尼的治疗),并应符合以下任一标准:
在治疗 cGVHD 时出现一个或多个新的受累器官/组织;
在之前的cGVHD治疗中,接受至少4周的系统治疗,现有疾病部位仍进展,需要接受新的系统治疗;
之前的cGVHD治疗中,8-12周患者症状体征无改善,研究者判断需要接受新的系统治疗;
依据NIH2014共识标准,通过器官特异性或整体评估定义的有症状的活动性疾病(前期治疗后获得过缓解),研究者认为需要启动新的系统性治疗。
7.允许同时使用随机前已接受稳定剂量治疗至少2周的糖皮质激素和其他免疫抑制剂(如使用钙调磷酸酶抑制剂,允许剂量/治疗范围血药浓度稳定至少2周);允许使用局部和吸入性糖皮质激素;
8.根据NIH标准诊断为中重度cGVHD,定义如下:
中度cGVHD:≥3个受累器官的器官评分为1分,或≥1个受累器官(肺除外)的器官评分为2分,或肺的器官评分为1分;
重度cGVHD:≥1个受累器官(肺除外)的器官评分为3分,或肺的器官评分为2分及以上。
9.受试者在入组本研究对照组后D1起,必须接受本研究限定方案中的其中一种药物(在研究过程中不允许添加和更改)
? 小剂量甲氨蝶呤
? 吗替麦考酚酯
? 利妥昔单抗
? 西罗莫司
? 甲磺酸伊马替尼
10.随机前7天内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PLT)≥30×109/L;
11.随机前14天内未输血、未使用G-CSF、TPO等造血因子支持治疗(治疗期间应用造血因子或输血对症治疗是允许的);
12.随机前7天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倍正常值上限(ULN),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ULN(cGVHD累及到肝脏的受试者,AST和ALT≤5×ULN );
13.随机前7天内,总胆红素(TBIL)≤1.5×ULN;
14.随机前7天内,血清肌酐(CREA)≤1.5×ULN;或以Cockcroft-Gault公式法计算得肌酐清除率≥50 mL/min;
15.育龄女性筛选期血清妊娠试验阴性。育龄女性定义为没有做过子宫切除术或在过去12个月内有月经的性成熟女性。但是,如果闭经可能是由于先前的化疗、抗雌激素或卵巢抑制引起的,那么闭经12个月及以上的女性仍被认为是育龄女性;
16.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1个月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进行避孕。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75岁,性别不限
3.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2分
4.预计生存期超过6个月;
5.既往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6.患者接受了≥2线但≤5线针对cGVHD的系统治疗(其中必须接受过芦可替尼的治疗),并应符合以下任一标准:
在治疗 cGVHD 时出现一个或多个新的受累器官/组织;
在之前的cGVHD治疗中,接受至少4周的系统治疗,现有疾病部位仍进展,需要接受新的系统治疗;
之前的cGVHD治疗中,8-12周患者症状体征无改善,研究者判断需要接受新的系统治疗;
依据NIH2014共识标准,通过器官特异性或整体评估定义的有症状的活动性疾病(前期治疗后获得过缓解),研究者认为需要启动新的系统性治疗。
7.允许同时使用随机前已接受稳定剂量治疗至少2周的糖皮质激素和其他免疫抑制剂(如使用钙调磷酸酶抑制剂,允许剂量/治疗范围血药浓度稳定至少2周);允许使用局部和吸入性糖皮质激素;
8.根据NIH标准诊断为中重度cGVHD,定义如下:
中度cGVHD:≥3个受累器官的器官评分为1分,或≥1个受累器官(肺除外)的器官评分为2分,或肺的器官评分为1分;
重度cGVHD:≥1个受累器官(肺除外)的器官评分为3分,或肺的器官评分为2分及以上。
9.受试者在入组本研究对照组后D1起,必须接受本研究限定方案中的其中一种药物(在研究过程中不允许添加和更改)
? 小剂量甲氨蝶呤
? 吗替麦考酚酯
? 利妥昔单抗
? 西罗莫司
? 甲磺酸伊马替尼
10.随机前7天内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PLT)≥30×109/L;
11.随机前14天内未输血、未使用G-CSF、TPO等造血因子支持治疗(治疗期间应用造血因子或输血对症治疗是允许的);
12.随机前7天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倍正常值上限(ULN),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ULN(cGVHD累及到肝脏的受试者,AST和ALT≤5×ULN );
13.随机前7天内,总胆红素(TBIL)≤1.5×ULN;
14.随机前7天内,血清肌酐(CREA)≤1.5×ULN;或以Cockcroft-Gault公式法计算得肌酐清除率≥50 mL/min;
15.育龄女性筛选期血清妊娠试验阴性。育龄女性定义为没有做过子宫切除术或在过去12个月内有月经的性成熟女性。但是,如果闭经可能是由于先前的化疗、抗雌激素或卵巢抑制引起的,那么闭经12个月及以上的女性仍被认为是育龄女性;
16.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1个月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进行避孕。
排除标准
1.存在原发病复发,或在allo-HSCT后已接受原发病复发治疗,或可能需要快速免疫抑制停药作为早期恶性肿瘤复发的急救前治疗;或患有移植后淋巴增殖性疾病;
2. 随机前6个月内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失败或既往接受过2次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3. 急性GVHD及存在重叠慢性GVHD的患者;
4. 既往3年内罹患过接受移植的肿瘤外其他恶性肿瘤的患者。除外已治愈的如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宫颈或乳腺原位癌、浅表膀胱癌,或其他经研究者判断不影响患者 cGvHD 治疗或生存期的肿瘤;
5. 无法正常吞咽药物,或存在胃肠功能异常,或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药物吸收者;
6. 存在活动性感染(如细菌、病毒感染等),经研究者判断需要接受系统治疗;
7. 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FBG)>10mmol/L);
8. 血压控制不理想(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9. 随机前6个月内心肌梗死史;严重/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心律失常;研究者认为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异常;≥2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QT间期延长(通过Fridericia公式校正QTc间期,男性QTcF>450ms,女性 QTcF> 470 ms);心脏超声显示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10. 筛选时FEV1≤ 39%或NIH肺症状评分为3分;
11. 随机前2周内使用过JAK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芦可替尼)、BTK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伊布替尼)、ROCK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甲磺酸贝舒地尔);
12. 随机分组前4周内(或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参加过其他药物性或器械临床试验;
13. HBsAg阳性和/或HBcAb阳性,且HBV-DNA阳性(HBV-DNA阴性可入组);HCV抗体阳性,且HCV-RNA拷贝数高于检测下限;(注:符合入组条件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核心抗体阳性的患者、丙型肝炎患者,需持续抗病毒治疗,以防止病毒激活);
14. HIV抗体阳性;
15. 已知对试验药物及其主要制剂成分有严重过敏反应病史;
16. ROCK抑制剂治疗失败的患者(治疗失败应符合以下任一标准:在治疗 cGVHD 时出现一个或多个新的受累器官/组织;在之前的cGVHD治疗中,接受至少 4周的系统治疗,现有疾病部位仍进展,需要接受新的系统治疗;之前的cGVHD治疗中,8-12周患者症状体征无改善,研究者判断需要接受新的系统治疗;或依据NIH2014共识标准,通过器官特异性或整体评估定义的有症状的活动性疾病(前期治疗后获得过缓解),研究者认为需要启动新的系统性治疗);
17. 随机前4周内接种活性或减毒疫苗;
18.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
19.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20. 研究者认为可能妨碍受试者参与研究的任何原因。
2. 随机前6个月内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失败或既往接受过2次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3. 急性GVHD及存在重叠慢性GVHD的患者;
4. 既往3年内罹患过接受移植的肿瘤外其他恶性肿瘤的患者。除外已治愈的如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宫颈或乳腺原位癌、浅表膀胱癌,或其他经研究者判断不影响患者 cGvHD 治疗或生存期的肿瘤;
5. 无法正常吞咽药物,或存在胃肠功能异常,或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药物吸收者;
6. 存在活动性感染(如细菌、病毒感染等),经研究者判断需要接受系统治疗;
7. 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FBG)>10mmol/L);
8. 血压控制不理想(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9. 随机前6个月内心肌梗死史;严重/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心律失常;研究者认为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异常;≥2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QT间期延长(通过Fridericia公式校正QTc间期,男性QTcF>450ms,女性 QTcF> 470 ms);心脏超声显示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10. 筛选时FEV1≤ 39%或NIH肺症状评分为3分;
11. 随机前2周内使用过JAK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芦可替尼)、BTK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伊布替尼)、ROCK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甲磺酸贝舒地尔);
12. 随机分组前4周内(或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参加过其他药物性或器械临床试验;
13. HBsAg阳性和/或HBcAb阳性,且HBV-DNA阳性(HBV-DNA阴性可入组);HCV抗体阳性,且HCV-RNA拷贝数高于检测下限;(注:符合入组条件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核心抗体阳性的患者、丙型肝炎患者,需持续抗病毒治疗,以防止病毒激活);
14. HIV抗体阳性;
15. 已知对试验药物及其主要制剂成分有严重过敏反应病史;
16. ROCK抑制剂治疗失败的患者(治疗失败应符合以下任一标准:在治疗 cGVHD 时出现一个或多个新的受累器官/组织;在之前的cGVHD治疗中,接受至少 4周的系统治疗,现有疾病部位仍进展,需要接受新的系统治疗;之前的cGVHD治疗中,8-12周患者症状体征无改善,研究者判断需要接受新的系统治疗;或依据NIH2014共识标准,通过器官特异性或整体评估定义的有症状的活动性疾病(前期治疗后获得过缓解),研究者认为需要启动新的系统性治疗);
17. 随机前4周内接种活性或减毒疫苗;
18.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
19.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20. 研究者认为可能妨碍受试者参与研究的任何原因。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TDI01混悬液: 英文通用名:TDI01 S 商品名称:NA
剂型:混悬液
规格:0.2g/支
用法用量:0.4g,QD
用药时程:至少24周
规格:0.2g/支
用法用量:0.4g,QD
用药时程:至少24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第24周总体反应率;评价时间: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5 项,展开查看
- 24周最佳总体反应率(BORR)评价时间: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体反应率(第4周、12周、36周、48周)评价时间:第4周、12周、36周、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最佳总体反应率评价时间:第4周、8周、12周、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缓解持续时间(DOR)评价时间:第4周、8周、12周、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无失败生存期(FFS)评价时间:第4周、12周、24周、36周、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原发病复发率(MR)评价时间:第4周、12周、24周、36周、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非复发死亡率(NRM)评价时间:第4周、12周、24周、36周、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有临床意义的mLSS评分改善比例评价时间:第4周、8周、12周、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各器官的总体反应率(第4周、12周、24周、36周、48周)评价时间:第4周、12周、24周、36周、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24周各器官的最佳总体反应率评价时间: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各器官的最佳总体反应率评价时间:第4周、8周、12周、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OS评价时间:整个治疗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24周时糖皮质激日剂量减少比例、日剂量减少≥50%以及停用所有糖皮质激素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发生率,包括治疗期间不良事件(TEAEs)、严重不良事件(SAEs)、治疗相关不良事件(TRAEs)评价时间:整个治疗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药代动力学参数:Cmin评价时间:24周,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5-05-28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5-06-10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5-06-17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5-06-2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2713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裴斐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7-09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2713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33772
- 药物名称
- TDI01混悬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
- 试验专业题目
- TDI01混悬液对比研究者选择的方案治疗既往经过2线不超过5线系统治疗的中重度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cGVHD)的多中心、随机、开放性、阳性对照的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TDI01混悬液对比研究者选择的方案治疗既往经过2线不超过5线系统治疗的中重度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cGVHD)的多中心、随机、开放性、阳性对照的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TDI01-YZ-1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5-03-3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