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2763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佩玛贝特片在健康成年研究参与者中空腹状态及高脂餐后单次口服给药的随机、开放、两周期、两序列、交叉设计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1-2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7-2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7-2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7-2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09-0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6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重庆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汤成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倪霞
- 申请人名称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倪霞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重庆市-重庆市-南岸区江桥路8号
- 联系人邮编
- 40133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汤成泳
- 学位
- 药理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重庆市-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9号
- 邮编
- 400000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HX-BE-2025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SHX-BE-202510-PL-V1.0
- 版本日期
- 2025-01-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研究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佩玛贝特片(规格:0.1mg)在中国健康研究参与者中空腹状态及高脂餐后以口服途径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并以興和株式会社持有,興和株式会社生产的佩玛贝特片(商品名:PARMODIA®;规格:.1mg)
为参比制剂,进行生物等效性评价。 次要研究目的:初步考察佩玛贝特片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研究参与者中的安全性。
为参比制剂,进行生物等效性评价。 次要研究目的:初步考察佩玛贝特片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研究参与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65周岁(包含临界值); 性别:男性和女性均有;
2.男性研究参与者体重不低于50.0公斤、女性研究参与者体重不低于45.0公斤。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生命体征:脉搏、血压、体温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4.健康状况:病史询问无心脑血管、肝脏、肾脏、呼吸、消化道、神经、血液、免疫、肿瘤、精神、内分泌代谢等系统疾病及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和实验室检查等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研究医生判断为合格者;
5.研究参与者(包括男性研究参与者)愿意未来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或捐精(卵)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6.能够阅读和理解研究相关信息的书面知情同意,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7.能够与研究者做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包括方案所定义的过夜、血样采集等;
8.除本研究收集的血液样品外,研究参与者愿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完成最后的研究程序后的30天期间不捐献全血或成分血(如血浆、血小板)。
2.男性研究参与者体重不低于50.0公斤、女性研究参与者体重不低于45.0公斤。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生命体征:脉搏、血压、体温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4.健康状况:病史询问无心脑血管、肝脏、肾脏、呼吸、消化道、神经、血液、免疫、肿瘤、精神、内分泌代谢等系统疾病及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和实验室检查等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研究医生判断为合格者;
5.研究参与者(包括男性研究参与者)愿意未来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或捐精(卵)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6.能够阅读和理解研究相关信息的书面知情同意,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7.能够与研究者做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包括方案所定义的过夜、血样采集等;
8.除本研究收集的血液样品外,研究参与者愿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完成最后的研究程序后的30天期间不捐献全血或成分血(如血浆、血小板)。
排除标准
1.实验室检查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或发现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2. 近期(3 年内)有自主神经功能失调史和/或现病史(如,包括但不限于反复发作的晕厥、心悸、心绞痛等);
3. 既往有肌炎、肌病或横纹肌溶解病史者,包括有遗传性肌病个人史及家族史者;
4. 有胆结石或胆道疾病病史;
5. 已知的严重过敏(如对3种以上过敏原过敏、影响下呼吸道的过敏-过敏性哮喘、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过敏)
6. 已知的对活性成分“佩玛贝特”或/及其任何组份(乳糖、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微晶纤维素等)有过敏史者;
7. 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改变CYP3A4酶活性的药物者(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唑类抗真菌药);
8.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h内吸烟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个单位: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烈酒,或150mL葡萄酒,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h内饮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0. 在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250mL)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量≥200mL、或有过任何成分献血、或因任何原因导致失血总量≥200mL,或者有输血史、血制品使用史;
12. 当前或近6个月内患有消化不良、食管反流、胃出血或消化性溃疡疾病,经常不止一次(每周)发生胃灼热,或任何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的外科手术(如胆囊切除术等);
13.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任何中草药、保健品、激素;
14.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h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等水果或其饮料或食物制品)和/或黄嘌呤饮食(凤尾鱼、沙丁鱼、牛肝、牛肾等)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5.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HIV)、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抗体(anti-HCV)或梅毒螺旋体抗体(TP)任一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16. 有药物滥用史、吸毒史或酒精检测、尿药筛查检测阳性者;
17. 在筛选前三个月内参加过药物临床试验(以末次服药时间起算);
18. 参加筛选前3个月内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或给药前48h内有剧烈运动;
1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对乳糖不耐受等)或有吞咽困难者;
20. 首次给药前1个月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21.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首次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
22. 妊娠试验检测结果阳性或哺乳期妇女;
23. 有晕针晕血史、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以及采血困难者;
24. 研究者判断研究参与者有任何不适合参加试验的情况。
2. 近期(3 年内)有自主神经功能失调史和/或现病史(如,包括但不限于反复发作的晕厥、心悸、心绞痛等);
3. 既往有肌炎、肌病或横纹肌溶解病史者,包括有遗传性肌病个人史及家族史者;
4. 有胆结石或胆道疾病病史;
5. 已知的严重过敏(如对3种以上过敏原过敏、影响下呼吸道的过敏-过敏性哮喘、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过敏)
6. 已知的对活性成分“佩玛贝特”或/及其任何组份(乳糖、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微晶纤维素等)有过敏史者;
7. 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改变CYP3A4酶活性的药物者(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唑类抗真菌药);
8.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h内吸烟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个单位: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烈酒,或150mL葡萄酒,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h内饮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0. 在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250mL)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量≥200mL、或有过任何成分献血、或因任何原因导致失血总量≥200mL,或者有输血史、血制品使用史;
12. 当前或近6个月内患有消化不良、食管反流、胃出血或消化性溃疡疾病,经常不止一次(每周)发生胃灼热,或任何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的外科手术(如胆囊切除术等);
13.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任何中草药、保健品、激素;
14.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h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柚子等水果或其饮料或食物制品)和/或黄嘌呤饮食(凤尾鱼、沙丁鱼、牛肝、牛肾等)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5.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HIV)、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抗体(anti-HCV)或梅毒螺旋体抗体(TP)任一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16. 有药物滥用史、吸毒史或酒精检测、尿药筛查检测阳性者;
17. 在筛选前三个月内参加过药物临床试验(以末次服药时间起算);
18. 参加筛选前3个月内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或给药前48h内有剧烈运动;
1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对乳糖不耐受等)或有吞咽困难者;
20. 首次给药前1个月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21.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首次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
22. 妊娠试验检测结果阳性或哺乳期妇女;
23. 有晕针晕血史、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以及采血困难者;
24. 研究者判断研究参与者有任何不适合参加试验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佩玛贝特片: 英文通用名:Pemafibrat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0.1mg
用法用量:空腹状态或高脂餐后每周期服用相应受试制剂1片,用240mL温水溶液送服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两周期交叉
规格:0.1mg
用法用量:空腹状态或高脂餐后每周期服用相应受试制剂1片,用240mL温水溶液送服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两周期交叉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佩玛贝特片 英文通用名:Pemafibrate Tablets 商品名称:PARMODIA®
剂型:片剂
规格:0.1mg
用法用量:空腹状态或高脂餐后每周期服用相应参比制剂1片,用240mL温水溶液送服。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两周期交叉
规格:0.1mg
用法用量:空腹状态或高脂餐后每周期服用相应参比制剂1片,用240mL温水溶液送服。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两周期交叉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F、Tmax、λz、t1/2、AUC0-t/ AUC0-∞等评价时间:给药后1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12导联ECG、不良事件等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3-0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2763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倪霞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7-23
- 申请人名称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2763
- 药物名称
- 佩玛贝特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高脂血症(包含家族性高脂血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佩玛贝特片在健康成年研究参与者中空腹状态及高脂餐后单次口服给药的随机、开放、两周期、两序列、交叉设计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佩玛贝特片在健康成年受试者中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SHX-BE-2025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SHX-BE-202510-PL-V1.0
- 版本日期
- 2025-01-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