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2801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石家庄市普力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石家庄市普力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的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15 mg/500 mg)与武田テバ薬品株式会社持证的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メタクト 配合錠LD®,15 mg/500 mg)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进行的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周期、双交叉设计的空腹及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6-2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7-2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8-0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8-1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宁波市
- 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宁波市 · 研究者:徐萍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孙树玲
- 申请人名称
- 石家庄市普力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孙树玲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经济开发区海兴路10号
- 联系人邮编
- 05153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徐萍
- 学位
- 理学学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机场南路1601号(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方桥院区)
- 邮编
- 315502
- 单位名称
- 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202501227-01
- 试验方案编号
- LWY25006B-CSP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6-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以石家庄市普力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的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规格:15 mg/500 mg)为受试制剂,持证商为武田テバ薬品株式会社的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商品名:メタクト 配合錠LD®,规格:15 mg/500 mg)为参比制剂,考察两制剂在空腹及餐后状态下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及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两制剂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同时评价两种制剂在健康人体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性别: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2.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3.体重: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0 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45.0 kg,身体质量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4.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符合GCP;
5.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2.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3.体重: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0 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45.0 kg,身体质量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4.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符合GCP;
5.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1.生命体征、体格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尿常规、12导联心电图、免疫检查中有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2. 有肝、肾、消化道(如胃溃疡、恶心、呕吐、胃部不适、烧心、腹痛、腹胀、腹泻、便秘、食欲亢进或食欲减退、咽炎)、皮肤、内分泌系统、心脑血管系统、神经系统、代谢系统、血液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及自身免疫系统等慢性疾病或严重疾病史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且由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组者;
3. 有低血糖病史者;
4. 肌酐清除率<80mL/min(肌酐清除率计算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 CrCl=[(140-年龄)×体重(kg)]/[0.818×血清肌酐(μmol/L)]。女性按计算结果×0.85)者;
5. 有维生素 B12 或叶酸缺乏史、巨幼细胞性贫血史、败血症史及膀胱癌病史者;
6. 有精神疾病史、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7.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有吞咽困难者;
8. 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或已知对吡格列酮、二甲双胍及辅料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给药前48h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巧克力等)者;
10. 筛选前14天内摄入大量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或给药前48h内,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
11. 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针采血或晕针、晕血者;
12. 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从事高空作业、驾驶、操作机械设备或其它高危活动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含14g酒精,如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者;或不同意自筛选日至试验结束期间禁酒者;
14. 筛选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5支者;或不同意自筛选日至试验结束期间禁烟者;
15. 试验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药物者(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氟西汀、帕罗西汀、舍曲林、氟伏沙明、西酞普兰和艾司西酞普兰)、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或者使用过半衰期长的药物者;
16.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
17.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18.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消除的手术者;
19. 筛选前1个月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20. 筛选前3个月内有过献血史,或大量出血者(大于400 mL);
21. 入住当天药物滥用筛查(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可卡因)检测阳性者;或入住当天酒精呼气检测结果阳性者;
22.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以及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结扎等)者;
23. 研究者认为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入组者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者。
2. 有肝、肾、消化道(如胃溃疡、恶心、呕吐、胃部不适、烧心、腹痛、腹胀、腹泻、便秘、食欲亢进或食欲减退、咽炎)、皮肤、内分泌系统、心脑血管系统、神经系统、代谢系统、血液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及自身免疫系统等慢性疾病或严重疾病史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且由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组者;
3. 有低血糖病史者;
4. 肌酐清除率<80mL/min(肌酐清除率计算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 CrCl=[(140-年龄)×体重(kg)]/[0.818×血清肌酐(μmol/L)]。女性按计算结果×0.85)者;
5. 有维生素 B12 或叶酸缺乏史、巨幼细胞性贫血史、败血症史及膀胱癌病史者;
6. 有精神疾病史、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7.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有吞咽困难者;
8. 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或已知对吡格列酮、二甲双胍及辅料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给药前48h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巧克力等)者;
10. 筛选前14天内摄入大量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或给药前48h内,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
11. 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针采血或晕针、晕血者;
12. 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从事高空作业、驾驶、操作机械设备或其它高危活动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含14g酒精,如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者;或不同意自筛选日至试验结束期间禁酒者;
14. 筛选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5支者;或不同意自筛选日至试验结束期间禁烟者;
15. 试验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药物者(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氟西汀、帕罗西汀、舍曲林、氟伏沙明、西酞普兰和艾司西酞普兰)、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或者使用过半衰期长的药物者;
16.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
17.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18.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消除的手术者;
19. 筛选前1个月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20. 筛选前3个月内有过献血史,或大量出血者(大于400 mL);
21. 入住当天药物滥用筛查(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可卡因)检测阳性者;或入住当天酒精呼气检测结果阳性者;
22.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以及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结扎等)者;
23. 研究者认为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入组者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 英文通用名:Pioglitazone Hydrochloride and Metformin Hydrochlorid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每片含盐酸吡格列酮(以吡格列酮计)15 mg和盐酸二甲双胍500 mg
用法用量:空腹试验:空腹条件下,口服,单次给药,一次1片。餐后试验:高脂高热餐后,口服,单次给药,一次一片。
用药时程:空腹试验:每周期一次,两周期分为两序列交叉给药,空腹240 mL 20%葡萄糖水溶液送服;餐后试验:每周期一次,两周期分为两序列交叉给药,高脂高热餐后240 mL 20%葡萄糖水溶液送服。清洗期10天。
规格:每片含盐酸吡格列酮(以吡格列酮计)15 mg和盐酸二甲双胍500 mg
用法用量:空腹试验:空腹条件下,口服,单次给药,一次1片。餐后试验:高脂高热餐后,口服,单次给药,一次一片。
用药时程:空腹试验:每周期一次,两周期分为两序列交叉给药,空腹240 mL 20%葡萄糖水溶液送服;餐后试验:每周期一次,两周期分为两序列交叉给药,高脂高热餐后240 mL 20%葡萄糖水溶液送服。清洗期10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 英文通用名:Pioglitazone Hydrochloride and Metformin Hydrochloride Tablets 商品名称:メタクト 配合錠LD®
剂型:片剂
规格:15 mg/500 mg
用法用量:空腹试验:空腹条件下,口服,单次给药,一次1片。餐后试验:高脂高热餐后,口服,单次给药,一次一片。
用药时程:空腹试验:每周期一次,两周期分为两序列交叉给药,空腹240 mL 20%葡萄糖水溶液送服;餐后试验:每周期一次,两周期分为两序列交叉给药,高脂高热餐后240 mL 20%葡萄糖水溶液送服。清洗期10天。
规格:15 mg/500 mg
用法用量:空腹试验:空腹条件下,口服,单次给药,一次1片。餐后试验:高脂高热餐后,口服,单次给药,一次一片。
用药时程:空腹试验:每周期一次,两周期分为两序列交叉给药,空腹240 mL 20%葡萄糖水溶液送服;餐后试验:每周期一次,两周期分为两序列交叉给药,高脂高热餐后240 mL 20%葡萄糖水溶液送服。清洗期10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Tmax、T1/2z、λz、AUC_%Extrap等评价时间:给药后9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生命体征检查(体温(耳温)、脉搏、血压)评价时间:给药后9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体格检查评价时间:给药后9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评价时间:给药后9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心电图检查评价时间:给药后9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AEs)/严重不良事件(SAEs)评价时间:给药后9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药械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7-0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2801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孙树玲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7-24
- 申请人名称
- 石家庄市普力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2801
- 药物名称
- 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202501227-01
- 适应症
- 2型糖尿病但仅限于判断盐酸吡格列酮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治疗为适宜的情况
- 试验专业题目
- 石家庄市普力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的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15 mg/500 mg)与武田テバ薬品株式会社持证的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メタクト 配合錠LD®,15 mg/500 mg)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进行的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周期、双交叉设计的空腹及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15 mg/500 mg)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LWY25006B-CSP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6-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