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291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耳鼻咽喉(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广东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在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患者中评估SHR-1819注射液的疗效、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及药效动力学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5-0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7-2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8-0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8-1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0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8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0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安徽省 · 合肥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河南省 · 郑州市吉林省 · 长春市辽宁省 · 沈阳市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山东省 · 济南市山东省 · 烟台市山西省 · 太原市陕西省 · 西安市四川省 · 成都市云南省 · 昆明市天津市 · 天津市河北省 · 沧州市甘肃省 · 兰州市山东省 · 淄博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另有 1 个地区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张罗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孙敬武
-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何光耀
- 郑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李玉杰
- 河南省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王广科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王宇声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曹志伟
-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研究者:崔晓波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中国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研究者:耑冰
- 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山东省耳鼻喉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史丽
- 烟台毓璜顶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烟台市 · 研究者:宋西成
-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赵长青
-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冯彦
- 山西白求恩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文开学
-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任晓勇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权芳
-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何刚
- 四川省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樊建刚
-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余咏梅
- 天津市人民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杨相立
- 沧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沧州市 · 研究者:刘卫卫
-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王巍
- 甘肃省人民医院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研究者:卫旭东
-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朱冬冬
其余 6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淄博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淄博市 · 研究者:宋道亮
- 山西白求恩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张焕萍
- 陕西省人民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刘晖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孙亚男
-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研究者:张华
- 包头市中心医院中国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研究者:许振东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白晓燕
- 申请人名称
- 广东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白晓燕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海科路1288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21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罗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东郊民巷1号
- 邮编
- 100730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HR-1819-206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5-05-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估SHR-1819注射液在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患者中的有效性;次要目的:评估SHR-1819注射液在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患者中的安全性、药代动力学(PK)、药效动力学(PD)及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75周岁(含两端值),性别不限。
2.符合《中国变应性鼻炎诊断和治疗指南(2022年,修订版)》的季节性过敏性鼻炎(SAR)的诊断标准,伴或不伴过敏性结膜炎,且病程至少2年。
3.筛选访视时,经研究者评估受试者在既往同期的花粉季节使用鼻喷糖皮质激素和/或其他治疗过敏性鼻炎的药物(抗组胺药、白三烯受体拮抗剂等)疗效不佳。
4.早晨瞬时鼻部症状总分(iTNSS)≥6分。
5.愿意并能够在研究期间按照方案要求完成患者日记;受试者在试验相关的任何程序开始前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ICF),能够与研究者顺利交流,理解并愿意严格遵守本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完成试验。
6.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和伴侣为有生育能力女性的男性受试者,自签署ICF至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同意使用方案规定的避孕措施。
7.筛选/导入期内,受试者完成日记中至少80%的评估。
8.受试者对当季或同期至少一种花粉变应原产生免疫球蛋白E(IgE)介导的超敏反应,可根据筛选期的皮肤点刺试验(SPT)和/或血清特异性IgE结果进行确认(可接受随机入组前1年内的检测结果)。
2.符合《中国变应性鼻炎诊断和治疗指南(2022年,修订版)》的季节性过敏性鼻炎(SAR)的诊断标准,伴或不伴过敏性结膜炎,且病程至少2年。
3.筛选访视时,经研究者评估受试者在既往同期的花粉季节使用鼻喷糖皮质激素和/或其他治疗过敏性鼻炎的药物(抗组胺药、白三烯受体拮抗剂等)疗效不佳。
4.早晨瞬时鼻部症状总分(iTNSS)≥6分。
5.愿意并能够在研究期间按照方案要求完成患者日记;受试者在试验相关的任何程序开始前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ICF),能够与研究者顺利交流,理解并愿意严格遵守本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完成试验。
6.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和伴侣为有生育能力女性的男性受试者,自签署ICF至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同意使用方案规定的避孕措施。
7.筛选/导入期内,受试者完成日记中至少80%的评估。
8.受试者对当季或同期至少一种花粉变应原产生免疫球蛋白E(IgE)介导的超敏反应,可根据筛选期的皮肤点刺试验(SPT)和/或血清特异性IgE结果进行确认(可接受随机入组前1年内的检测结果)。
排除标准
1.筛选时或筛选访视前2周内患有SAR以外的其他活动性鼻炎(包括但不限于感染性鼻炎、药物性鼻炎、血管运动性鼻炎、非变应性鼻炎伴嗜酸粒细胞增多综合征、干燥性鼻炎、萎缩性鼻炎等)。
2. 筛选时或筛选访视前2周内可能存在影响疗效判断的其他鼻合并或共发疾病/状态(包括但不限于鼻息肉、脑脊液鼻漏、严重的鼻中隔偏曲、1年内鼻部手术或鼻窦手术后状态等)、急/慢性鼻窦炎(经研究者判断无影响者除外)或上呼吸道感染。
3. 筛选时存在青光眼、白内障、眼部单纯性疱疹、感染性结膜炎其他眼部感染、急性结膜炎、急性角膜炎(过敏性鼻炎相关症状除外)。
4. 筛选访视前合并对宠物毛发过敏的常年性过敏性鼻炎(PAR)受试者;如受试者目前已无宠物毛发接触,则可以纳入。
5. 受试者筛选访视前合并哮喘,且第一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占预计值百分比≤50%。
6. 正在使用2倍以上每日高剂量或等效的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治疗的严重哮喘。
7. 筛选访视前4周内开始使用ICS治疗哮喘。如受试者在筛选访视前使用稳定剂量ICS治疗至少4周,且ICS用量未达2倍以上每日高剂量,经研究者评估研究期间维持该剂量哮喘控制平稳的受试者可以筛选。
8. 筛选访视前3个月内哮喘急性加重,需要住院治疗(>24小时)。
9. 筛选访视前6个月内有春季角膜结膜炎(VKC)和/或特应性角膜结膜炎(AKC)病史。
10. 既往参加过SHR-1819注射液临床研究。
11. 随机前1周内,接受过以下药物治疗: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如受试者在筛选时已稳定使用≥1周,肥大细胞膜稳定剂、减充血剂、鼻用抗胆碱能药及其他可能影响SAR评估的鼻用制剂。
12. 筛选访视前2周内使用过单胺氧化酶抑制剂。
13. 筛选访视前4周内,接受过以下治疗:系统性糖皮质激素,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羟氯喹、环孢素、硫唑嘌呤、甲氨蝶呤、环磷酰胺、他克莫司等),治疗过敏性鼻炎的全身性中药(含中成药),三环类抗抑郁药。
14. 筛选访视前4周内开始使用免疫治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免疫治疗。如受试者在筛选前已维持稳定剂量免疫治疗4周,且在研究期间可维持该剂量可纳入。
15. 筛选访视前8周或者5个半衰期内(如果半衰期已知)接受过试验性药物或医疗器械治疗,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如受试者参加临床研究但仅签署了知情同意书,可证明筛选失败且未用药可纳入。
16. 筛选访视前3个月内接种或暴露于其它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参与过疫苗临床试验。
17. 选访视前6个月内使用过其它生物制剂。
18. 筛选访视前1周内需使用全身性抗微生物(病毒、细菌、真菌、寄生虫感染)治疗的感染。
19. 筛选时及筛选前2周内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梅毒抗体检查、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检查阳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符合如下(可接受筛选前2周检测结果)。
20. 筛选访视前3个月内进行过重大手术,或研究期间计划进行重大手术。
21. 筛选访视前6个月内确诊过活动性结核。
22. 筛选访视前6个月内确诊或经研究者判定存在可疑免疫抑制性疾病。
23. 筛选访视前一年内有反复发作的带状疱疹或卡波西水痘样疹(≥2次)、播散性带状疱疹或播散性单纯疱疹病史。
24. 患恶性肿瘤或有恶性肿瘤病史(完全切除且没有复发证据的皮肤鳞状细胞癌、基底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25. 伴随其他控制不佳的严重疾病或慢性疾病。
26.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27. 在筛选前6个月内有酒精滥用。
28. 研究者判断存在影响研究药物安全性和疗效评价的情况,以及其他任何可能导致患者对试验程序和日志填写不能依从的情况。
2. 筛选时或筛选访视前2周内可能存在影响疗效判断的其他鼻合并或共发疾病/状态(包括但不限于鼻息肉、脑脊液鼻漏、严重的鼻中隔偏曲、1年内鼻部手术或鼻窦手术后状态等)、急/慢性鼻窦炎(经研究者判断无影响者除外)或上呼吸道感染。
3. 筛选时存在青光眼、白内障、眼部单纯性疱疹、感染性结膜炎其他眼部感染、急性结膜炎、急性角膜炎(过敏性鼻炎相关症状除外)。
4. 筛选访视前合并对宠物毛发过敏的常年性过敏性鼻炎(PAR)受试者;如受试者目前已无宠物毛发接触,则可以纳入。
5. 受试者筛选访视前合并哮喘,且第一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占预计值百分比≤50%。
6. 正在使用2倍以上每日高剂量或等效的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治疗的严重哮喘。
7. 筛选访视前4周内开始使用ICS治疗哮喘。如受试者在筛选访视前使用稳定剂量ICS治疗至少4周,且ICS用量未达2倍以上每日高剂量,经研究者评估研究期间维持该剂量哮喘控制平稳的受试者可以筛选。
8. 筛选访视前3个月内哮喘急性加重,需要住院治疗(>24小时)。
9. 筛选访视前6个月内有春季角膜结膜炎(VKC)和/或特应性角膜结膜炎(AKC)病史。
10. 既往参加过SHR-1819注射液临床研究。
11. 随机前1周内,接受过以下药物治疗: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如受试者在筛选时已稳定使用≥1周,肥大细胞膜稳定剂、减充血剂、鼻用抗胆碱能药及其他可能影响SAR评估的鼻用制剂。
12. 筛选访视前2周内使用过单胺氧化酶抑制剂。
13. 筛选访视前4周内,接受过以下治疗:系统性糖皮质激素,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羟氯喹、环孢素、硫唑嘌呤、甲氨蝶呤、环磷酰胺、他克莫司等),治疗过敏性鼻炎的全身性中药(含中成药),三环类抗抑郁药。
14. 筛选访视前4周内开始使用免疫治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免疫治疗。如受试者在筛选前已维持稳定剂量免疫治疗4周,且在研究期间可维持该剂量可纳入。
15. 筛选访视前8周或者5个半衰期内(如果半衰期已知)接受过试验性药物或医疗器械治疗,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如受试者参加临床研究但仅签署了知情同意书,可证明筛选失败且未用药可纳入。
16. 筛选访视前3个月内接种或暴露于其它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参与过疫苗临床试验。
17. 选访视前6个月内使用过其它生物制剂。
18. 筛选访视前1周内需使用全身性抗微生物(病毒、细菌、真菌、寄生虫感染)治疗的感染。
19. 筛选时及筛选前2周内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梅毒抗体检查、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检查阳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符合如下(可接受筛选前2周检测结果)。
20. 筛选访视前3个月内进行过重大手术,或研究期间计划进行重大手术。
21. 筛选访视前6个月内确诊过活动性结核。
22. 筛选访视前6个月内确诊或经研究者判定存在可疑免疫抑制性疾病。
23. 筛选访视前一年内有反复发作的带状疱疹或卡波西水痘样疹(≥2次)、播散性带状疱疹或播散性单纯疱疹病史。
24. 患恶性肿瘤或有恶性肿瘤病史(完全切除且没有复发证据的皮肤鳞状细胞癌、基底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25. 伴随其他控制不佳的严重疾病或慢性疾病。
26.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27. 在筛选前6个月内有酒精滥用。
28. 研究者判断存在影响研究药物安全性和疗效评价的情况,以及其他任何可能导致患者对试验程序和日志填写不能依从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SHR-1819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SHR-1819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2ml:0.3g
用法用量:按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方案规定使用。
规格:2ml:0.3g
用法用量:按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方案规定使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SHR-1819注射液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SHR-1819 Injection Placebo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模拟2ml
用法用量:按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方案规定使用。
规格:模拟2ml
用法用量:按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方案规定使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治疗2周内,每日回顾性鼻部症状总分(rTNSS)相较基线的平均变化。评价时间: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治疗4周内,每日回顾性鼻部症状总分(rTNSS)相较基线的平均变化。评价时间: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治疗2周及4周内,每日rTNSS相较基线的平均变化率。评价时间: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及12导联心电图等。评价时间:12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血清中SHR-1819的浓度。评价时间:12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血清胸腺活化调节趋化因子(TARC/CCL17)、血清免疫球蛋白E(IgE)水平及其相对基线的百分比变化。评价时间:1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5-03-18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4-10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5-2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291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白晓燕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7-23
- 申请人名称
- 广东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2914
- 药物名称
- SHR-1819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季节性过敏性鼻炎
- 试验专业题目
- 在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患者中评估SHR-1819注射液的疗效、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及药效动力学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SHR-1819注射液在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患者中的安全性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HR-1819-206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5-05-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