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53109 快照:进行中 尚未招募 药代/药效动力学

HS-10374在肝功能不全及肝功能正常参与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研究药物
HS-10374片
适应症
银屑病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首次公示
2025-08-14
登记地点
江苏省 · 苏州市、安徽省 · 蚌埠市、四川省 · 成都市
历史快照

数据截止 2025-11-12,状态可能已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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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核对适应症和试验目的
  2. 2查看登记机构与所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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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概览

登记号
CTR20253109
快照状态
进行中 尚未招募
状态阶段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源数据分期
I期
研究类型
药代/药效动力学
疾病领域
皮肤(规则标签)
申请人
常州恒邦药业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方案版本日期
2025-05-14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5-08-14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32 人;
已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苏州市安徽省 · 蚌埠市四川省 · 成都市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缪丽燕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赵卫峰
  • 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周焕
  •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杨孟昌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申请人联系人
孙磊
申请人名称
常州恒邦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孙磊
联系人座机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手机号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Email
[已移除邮箱]
联系人邮政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晋路9号行政楼3楼
联系人邮编
222069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姓名
缪丽燕
学位
博士
职称
主任药师
电话
[已移除电话]
Email
[已移除邮箱]
邮政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平海路899号
邮编
215000
单位名称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姓名
赵卫峰
学位
博士研究生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已移除电话]
Email
[已移除邮箱]
邮政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平海路899号
邮编
215000
单位名称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相关登记号
CTR20212580,CTR20232241,CTR20232809,CTR20242658,CTR20243566,CTR20243822,CTR20251043,CTR20251164,CTR20251774,CTR20251861,CTR20252069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方案编号
HS-10374-119
方案最新版本号
第1.0版
版本日期
2025-05-14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肝功能不全对HS-10374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的影响;次要目的:①评价肝功能不全和肝功能正常参与者中HS-10374的其他药代动力学参数;②评价肝功能不全参与者和肝功能正常参与者单次服用HS-10374片后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所有参与者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标准,才有资格参与本试验:
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自诉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2.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年龄≥18周岁,男女均可;
3.参与者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32.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女性体重≥45 kg,男性体重≥50 kg;
4.肌酐清除率(以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见第12.2.3节)≥60 mL/min;
5.女性参与者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给药后40天内无生育或捐卵计划且完全禁欲,男性参与者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给药后10天内无生育或捐精计划且完全禁欲;
6.肝功能正常参与者还需满足以下标准,才有资格参与本试验:
筛选时必须符合以下人口统计学匹配标准:
a.与相匹配的肝功能不全组进行BMI匹配,均值±10%范围内;
b.与相匹配的肝功能不全组进行年龄匹配,均值±5岁;
c.与相匹配的肝功能不全组进行性别匹配,±1例;
7.肝功能不全参与者还需满足以下标准,才有资格参与本试验:
由原发性肝病(如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酒精性肝病等)引起的慢性肝损伤,且Child-Pugh分级为A级或B级的肝脏功能不全参与者(Child-Pugh 分级见12.2.2);
8.研究者根据参与者的临床症状以及筛选时可获知的其他检查结果,判断参与者肝功能状态稳定≥1个月(由研究者判断决定);
9.服用试验用药品前至少14天内有稳定的治疗肝功能不全、并发症及其他伴随疾病的用药方案,且用药不需要调整(包括用药种类、剂量或服药频率,利尿剂、胰岛素等药物除外);或未用药;
排除标准
1.符合以下任何标准的所有参与者,将不能入组本试验:
筛选时甲胎蛋白(AFP)>20 ng/mL;
2. 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3. 易发生过敏反应、或过敏体质(如对花粉、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过敏),或已知对试验用药品组分或对其他Janus Kinase(JAK)抑制剂过敏;
4.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任何临床试验且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用药品或器械;
5.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至完成研究后1个月内献血;
6. 结核分枝杆菌特异性细胞免疫反应检测(T-SPOT)或γ-干扰素检测结果阳性且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合入组;
7. 有结核病史,或胸部X光片/CT检查发现结核病变或疑似结核病变且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合入组;
8. 筛选期前30天内曾患有严重感染,如患有原发性腹膜炎、蜂窝织炎、肺炎、败血症等;或筛选前3个月内有带状疱疹病史;
9. 在首次服用试验用药品前30天内,使用了CYP3A、CYP1A2、CYP2D6、CYP2B6、P-gp和BCRP强或中度抑制剂或诱导剂的药物(如:抑制剂-伊曲康唑、红霉素和克拉霉素、环孢素、利托那韦等;诱导剂-地塞米松、卡他咪嗪、奥卡西平、磷苯妥英、去氧苯比妥、圣约翰草等);
10. 在首次服用试验用药品前30天内,使用了任何可以改变胃pH的药物(如:雷贝拉唑、奥美拉唑、兰索拉唑、雷尼替丁、氢氧化铝等);
11. 有肌病或有横纹肌溶解症病史;
12. 既往患有神经系统、精神系统、消化系统、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等严重疾病或现有上述疾病,或使用试验用药品前新发疾病,且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试验;
13. 既往/目前有活动性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等胃肠道症状和体征(如烧心、反酸等)且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合入组;
14. 在首次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8 h内摄入葡萄柚或葡萄柚制品;
15. 筛选前3个月摄入过量的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每天8杯以上,1杯=200 mL);
16.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或烟碱筛查结果阳性;
17. 筛选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14 g酒精,相当于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相当于每周饮啤酒10瓶或白酒1斤或红酒3瓶)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饮用酒精类产品;
18. 服用试验用药品前24 h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检查结果阳性;
19. 在筛选前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或使用过毒品,或尿液药物滥用筛查结果呈阳性;
20. 在首次服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使用过疫苗,或研究期间及研究结束后两周内计划使用疫苗;
21. 在首次服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使用过白蛋白;
22. 哺乳期或妊娠期女性,或女性血妊娠检查阳性且经研究者判定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3.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留置针采血者或晕针晕血;
24. 参与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判断有其他的原因不适宜参加。
25. 肝功能正常参与者如符合以下任一排除标准,需排除:
肝损伤史;
26.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腹部B超、胸部X光片、临床实验室检查等经研究者判断异常且具有临床意义;
27. 筛选期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HIV抗原/抗体筛查,其中任何一项或多项阳性;
28. 筛选期ALT、AST、肌酸激酶>1.5×ULN,经研究者判断异常且具有临床意义;
29. 筛选期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显示QT间期延长(男性QTcF>450 ms或女性QTcF>470 ms);
30. 在首次服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发挥局部作用的外用制剂除外);
31. 肝功能不全参与者如符合以下任一排除标准,需排除:
参与者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且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合参加本试验:①既往做过肝移植;②既往进行过肝部分切除术;③怀疑或确诊为肝癌或其他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切除且完全治愈的特定癌症,如皮肤基地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等或宫颈原位癌除外;已经接受根治性治疗且5年内未有复发的肝癌患者除外;BCLC分期为0期的肝癌患者除外);④肝衰竭患者;⑤筛选前3个月内发生过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者;⑥患有胆汁性肝硬化、肝外胆道梗阻的疾病等;⑦合并有显性肝性脑病或顽固性腹水、肝肾综合征者;
32. 筛选时实验室检查结果符合以下任意一项:(a)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5×ULN;(b)中性粒细胞绝对值(NE#)<0.75×109/L;(c)血红蛋白(HGB)<60 g/L;
33. HIV抗原/抗体筛查呈阳性;若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需增加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TRUST)检测,如TRUST同时阳性,需排除;
34. 筛选期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且乙型肝炎DNA检测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且丙型肝炎RNA检测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35. 除肝脏原发疾病本身外,既往或目前患有其他严重器官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控的胃肠道、呼吸系统、肾、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或临床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且经研究医生判定不适合参加本试验。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S-10374片: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6mg
用法用量:D1空腹口服1次,每次两片
用药时程:D7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1. HS-10374的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临床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1. HS-10374的其他PK参数:CL/F、Tmax、t1/2z、Vz/F、fu、Cmax,Unbound、AUC0-t,Unbound、AUC0-∞,Unbound、CL/FUnbound等;评价时间:临床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2. 安全性评价指标:包括不良事件、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指标、12-导联心电图、体格检查等;评价时间:临床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7-1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53109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申请人联系人
孙磊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5-08-14
申请人名称
常州恒邦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53109
相关登记号
CTR20212580,CTR20232241,CTR20232809,CTR20242658,CTR20243566,CTR20243822,CTR20251043,CTR20251164,CTR20251774,CTR20251861,CTR20252069
药物名称
HS-10374片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银屑病
试验专业题目
HS-10374在肝功能不全及肝功能正常参与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HS-10374在肝功能不全及肝功能正常参与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
HS-10374-119
方案最新版本号
第1.0版
版本日期
2025-05-14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