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3112
- 快照状态
- 主动终止
- 状态阶段
-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作为饮食控制的辅助治疗,与其他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降低疗法联合使用,或在无法同时进行LDL-C降低疗法时单独使用,以降低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HeFH)成人患者的LDL-C。
完整专业题目
贝派度酸片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6-0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8-1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 国内:2025-08-26;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本试验未开展,更换临床研究中心。)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徐州市
- 徐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研究者:郭靖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吕佳
- 申请人名称
- 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吕佳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大富工业园区
- 联系人邮编
- 3318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郭靖
- 学位
- 临床医学学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汉风街道太行路29号
- 邮编
- 221009
- 单位名称
- 徐州市中心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53709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2025-BE-BPDSP-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6-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研究空腹/餐后状态下口服受试制剂贝派度酸片(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与参比制剂贝派度酸片(商品名:NEXLETOL,Piramal HealthcareUK Limited生产)在中国健康成年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空腹/餐后状态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评估受试制剂贝派度酸片和参比制剂NEXLETOL在中国健康成年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评估受试制剂贝派度酸片和参比制剂NEXLETOL在中国健康成年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研究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 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 开始前由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为18~45周岁(包含18周岁和45周岁)的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3.男性体重≥50.00kg ,女性体重≥45.00kg;体重指数(BMI)在 19.0~26.0kg/m2 范围内(包含临界值);
4.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血生化检查、 病毒血清学检查、凝血功能检查等)、12-导联心电图检查等,结果显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5.所有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伴侣)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试验结束后 3 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并自愿采取适当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6.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2.年龄为18~45周岁(包含18周岁和45周岁)的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3.男性体重≥50.00kg ,女性体重≥45.00kg;体重指数(BMI)在 19.0~26.0kg/m2 范围内(包含临界值);
4.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血生化检查、 病毒血清学检查、凝血功能检查等)、12-导联心电图检查等,结果显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5.所有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伴侣)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试验结束后 3 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并自愿采取适当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6.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1.已知对任何药物、食物等过敏,或已知对贝派度酸片或其制剂中的辅料过敏,或有特异性变态反应病史(如哮喘、风疹、湿疹性皮炎)或为严重的过敏体质,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2. 有吞咽困难者;
3. 存在研究医生判定有临床意义的血液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精神异常或代谢异常等慢性病史或严重疾病史,或可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3个月内的手术史;
4.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急性胃炎或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以及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
5. 有遗传性或特发性血管性水肿病史者,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导致血管性水肿的既往病史者;
6.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利福平、卡马西平、苯妥英;抑制剂—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或其他与本品有药物相互作用的药物(参见方案章节1.2.8)者;
7. 血管穿刺条件差,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8.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包括非医疗目的反复、大量地使用各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或尿液成瘾药物吗啡、甲基安非他明(冰毒)、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摇头丸)、四氢大麻酚酸(大麻)筛查试验任何一项或多项结果为阳性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女性正常生理期失血除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包括血液成份)者;
11. 女性处在妊娠期、哺乳期,或女性在计划给药前14天内有未保护性行为或血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12.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维生素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酒精摄入量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1单位=360mL啤酒,或150mL红酒,或45mL蒸馏酒),或酒精测试阳性者,或不同意在试验期间避免饮酒者;
16. 乳糖不耐受、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病史者;
17. 给药前48h内摄取了含咖啡因、酒精类等饮料(包括巧克力、茶、咖啡、可乐等),食用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以及火龙果、芒果、柚子、橘子等影响药物代谢的食物者;
1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如不能耐受牛奶、鸡蛋、黄油、培根等食物)者;
19.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20.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入组或受试者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试验者。
2. 有吞咽困难者;
3. 存在研究医生判定有临床意义的血液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精神异常或代谢异常等慢性病史或严重疾病史,或可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3个月内的手术史;
4.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急性胃炎或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以及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
5. 有遗传性或特发性血管性水肿病史者,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导致血管性水肿的既往病史者;
6.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利福平、卡马西平、苯妥英;抑制剂—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或其他与本品有药物相互作用的药物(参见方案章节1.2.8)者;
7. 血管穿刺条件差,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8.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包括非医疗目的反复、大量地使用各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或尿液成瘾药物吗啡、甲基安非他明(冰毒)、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摇头丸)、四氢大麻酚酸(大麻)筛查试验任何一项或多项结果为阳性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女性正常生理期失血除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包括血液成份)者;
11. 女性处在妊娠期、哺乳期,或女性在计划给药前14天内有未保护性行为或血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12.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维生素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酒精摄入量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1单位=360mL啤酒,或150mL红酒,或45mL蒸馏酒),或酒精测试阳性者,或不同意在试验期间避免饮酒者;
16. 乳糖不耐受、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病史者;
17. 给药前48h内摄取了含咖啡因、酒精类等饮料(包括巧克力、茶、咖啡、可乐等),食用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以及火龙果、芒果、柚子、橘子等影响药物代谢的食物者;
1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如不能耐受牛奶、鸡蛋、黄油、培根等食物)者;
19.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20.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入组或受试者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贝派度酸片: 英文通用名:Bempedoic Acid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8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天1次,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给药4个周期。
规格:18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天1次,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给药4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贝派度酸片 英文通用名:Bempedoic Acid Tablets 商品名称:NEXLETOL
剂型:片剂
规格:18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天1次,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给药4个周期。
规格:18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天1次,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给药4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AUC0-t、AUC0-∞和Cmax。评价时间:给药前至给药后120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AUC_%Extrap等。评价时间:给药前至给药后120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通过体检及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监测观察所有受试者在临床试验期间发生的任何不良事件。评价时间:入组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徐州市中心医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5-07-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112
- 试验状态
- 主动终止
- 申请人联系人
- 吕佳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8-11
- 申请人名称
- 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112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53709
- 药物名称
- 贝派度酸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作为饮食控制的辅助治疗,与其他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降低疗法联合使用,或在无法同时进行LDL-C降低疗法时单独使用,以降低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HeFH)成人患者的LDL-C。
- 试验专业题目
- 贝派度酸片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贝派度酸片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2025-BE-BPDSP-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6-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