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3153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血液与造血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Takeda Pharmaceuticals U.S.A., Inc. 武田(中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Baxalta US Inc.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血管性血友病中国患者中评价重组 von Willebrand 因子(rVWF) 联合或不联合百因止治疗出血事件的安全性、疗效和药代动力学的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5-2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8-1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7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苏州市天津市 · 天津市广东省 · 广州市上海市 · 上海市山东省 · 济南市北京市 · 北京市湖北省 · 武汉市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余自强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薛峰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孙竞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王学锋
- 济南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陈昀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朱铁楠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李登举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艳爽
- 申请人名称
- Takeda Pharmaceuticals U.S.A., Inc. 武田(中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Baxalta US Inc.
- 联系人姓名
- 刘艳爽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8号启皓北京西塔二层
- 联系人邮编
- 100027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余自强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88号
- 邮编
- 215006
- 单位名称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TAK-577-30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修正案 1
- 版本日期
- 2025-05-2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通过评估AE(包括血栓形成、超敏反应和免疫原性)评价维因止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通过评估每起出血事件的维因止和百因止输注次数和经体重调整的用量以及至出血事件消退时间,评价维因止联合或不联合百因止用于出血事件按需治疗的止血有效性;表征维因止的PK和PD;评价维因止联合或不联合百因止用于接受择期手术/牙科手术(如果需要手术)的受试者围手术期出血管理的止血有效性
次要目的:通过评估每起出血事件的维因止和百因止输注次数和经体重调整的用量以及至出血事件消退时间,评价维因止联合或不联合百因止用于出血事件按需治疗的止血有效性;表征维因止的PK和PD;评价维因止联合或不联合百因止用于接受择期手术/牙科手术(如果需要手术)的受试者围手术期出血管理的止血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疗效和药代动力学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在向受试者解释并讨论了本研究的所有相关方面后,受试者必须自愿签署机构审查委员会/独立伦理委员会批准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2.受试者具有有记录的重度 VWD 诊断(基线 VWF:RCo < 20 IU/dL),根据以下推荐标准确认 VWD 类型诊断:?1 型(VWF:RCo < 20 IU/dL 并根据 VWF 活性/VWF:Ag 比值)或,?2A 型或 2B 型(根据 VWF 活性/VWF:Ag 比值和多聚体模式,必要时结合基因检测)、2N 型(FVIII:C < 10% 和基因检测)、2M 型(根据 VWF 活性/VWF:Ag 比值和多聚体模式)或 ?3 型 (VWF:Ag ≤ 3 IU/dL)。如适用,通过基因检测和/或多聚体分析确认诊断。
3.受试者在筛选时应≥ 18 岁。
4.受试者的种族为中国人种,居住在中国,包括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
5.如果是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的妊娠试验结果呈阴性,并同意在研究期间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
6.受试者愿意并能够遵守研究方案的要求。
7.受试者在入组前 12 个月内至少发生 3 次表明需要 VWF 凝血因子替代治疗的出血记录。
2.受试者具有有记录的重度 VWD 诊断(基线 VWF:RCo < 20 IU/dL),根据以下推荐标准确认 VWD 类型诊断:?1 型(VWF:RCo < 20 IU/dL 并根据 VWF 活性/VWF:Ag 比值)或,?2A 型或 2B 型(根据 VWF 活性/VWF:Ag 比值和多聚体模式,必要时结合基因检测)、2N 型(FVIII:C < 10% 和基因检测)、2M 型(根据 VWF 活性/VWF:Ag 比值和多聚体模式)或 ?3 型 (VWF:Ag ≤ 3 IU/dL)。如适用,通过基因检测和/或多聚体分析确认诊断。
3.受试者在筛选时应≥ 18 岁。
4.受试者的种族为中国人种,居住在中国,包括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
5.如果是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的妊娠试验结果呈阴性,并同意在研究期间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
6.受试者愿意并能够遵守研究方案的要求。
7.受试者在入组前 12 个月内至少发生 3 次表明需要 VWF 凝血因子替代治疗的出血记录。
排除标准
1.受试者被诊断为患有假性 VWD 或 VWD 以外的其他遗传性或获得性凝血障碍(例如,血小板定性和定量异常或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升高 > 1.4)。
2. 受试者在筛选时有 VWF 抑制物病史或存在 VWF 抑制物。
3. 受试者具有有记录的 VWF:RCo 半衰期 < 6 小时的病史。
4. 受试者既往或当前存在 FVIII 抑制物,且滴度 ≥ 0.6 BU/mL(通过 Bethesda 测定法或经 Nijmegen 改良的 Bethesda 方法测定)。
5. 已知受试者对研究药物的任何组分(例如小鼠或仓鼠蛋白)过敏。
6. 受试者有免疫系统疾病病史,不包括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结膜炎、轻度哮喘、食物过敏或动物过敏。
7. 受试者有血栓栓塞事件病史。
8. 受试者为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阳性,CD4 绝对计数 < 200/mm3。
9.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30 天内,受试者接受过除抗逆转录病毒治疗以外的免疫调节药物治疗(例如 α 干扰素),或剂量相当于氢化可的松大于 10 mg/天的皮质类固醇类药物(不包括局部治疗 [如软膏、鼻喷雾剂])
10. 获得知情同意时,受试者已怀孕或处于哺乳期。
11. 受试者在入组前 30 天内参加过另一项涉及 IP 或试验用器械的临床研究,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参加另一项涉及 IP 或试验用器械的临床研究。
12. 受试者被诊断为患有进行性致死性疾病和/或预期寿命短于 15 个月。
13. 受试者是实施本研究的研究团队成员,或与其中一名研究团队成员有依赖关系。依赖关系包括近亲(即子女、伴侣/配偶、兄弟姐妹、父母)和员工。
14. 受试者在筛选时患有急性疾病(例如,流行性感冒、流感样综合征、过敏性鼻炎/结膜炎、非季节性哮喘)。
15. 受试者被诊断为患有严重肝病,其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项: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大于正常值上限的 5 倍;低白蛋白血症;门静脉高压(如存在其他不明原因的脾肿大、食管静脉曲张病史)或归类为 Child-Pugh B 级或 C 级的肝硬化。
16. 受试者被诊断为患有肾病,血清肌酐水平 ≥ 2.5 mg/dL。
17. 受试者在筛选时的血小板计数 < 100,000/mL(2B 型 VWD 受试者除外,将根据血小板计数的历史趋势和研究者对受试者病情的医学评估评价其筛选时的血小板计数)。
18. 受试者患有宫颈或子宫疾病,导致月经过多或子宫不规则出血(包括感染、异型增生)。
19.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患有其他可能给受试者带来额外风险的具有临床意义的合并疾病(例如未受控制的高血压)。
20. 研究者确定受试者无法或不愿意配合研究程序。
2. 受试者在筛选时有 VWF 抑制物病史或存在 VWF 抑制物。
3. 受试者具有有记录的 VWF:RCo 半衰期 < 6 小时的病史。
4. 受试者既往或当前存在 FVIII 抑制物,且滴度 ≥ 0.6 BU/mL(通过 Bethesda 测定法或经 Nijmegen 改良的 Bethesda 方法测定)。
5. 已知受试者对研究药物的任何组分(例如小鼠或仓鼠蛋白)过敏。
6. 受试者有免疫系统疾病病史,不包括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结膜炎、轻度哮喘、食物过敏或动物过敏。
7. 受试者有血栓栓塞事件病史。
8. 受试者为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阳性,CD4 绝对计数 < 200/mm3。
9.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30 天内,受试者接受过除抗逆转录病毒治疗以外的免疫调节药物治疗(例如 α 干扰素),或剂量相当于氢化可的松大于 10 mg/天的皮质类固醇类药物(不包括局部治疗 [如软膏、鼻喷雾剂])
10. 获得知情同意时,受试者已怀孕或处于哺乳期。
11. 受试者在入组前 30 天内参加过另一项涉及 IP 或试验用器械的临床研究,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参加另一项涉及 IP 或试验用器械的临床研究。
12. 受试者被诊断为患有进行性致死性疾病和/或预期寿命短于 15 个月。
13. 受试者是实施本研究的研究团队成员,或与其中一名研究团队成员有依赖关系。依赖关系包括近亲(即子女、伴侣/配偶、兄弟姐妹、父母)和员工。
14. 受试者在筛选时患有急性疾病(例如,流行性感冒、流感样综合征、过敏性鼻炎/结膜炎、非季节性哮喘)。
15. 受试者被诊断为患有严重肝病,其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项: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大于正常值上限的 5 倍;低白蛋白血症;门静脉高压(如存在其他不明原因的脾肿大、食管静脉曲张病史)或归类为 Child-Pugh B 级或 C 级的肝硬化。
16. 受试者被诊断为患有肾病,血清肌酐水平 ≥ 2.5 mg/dL。
17. 受试者在筛选时的血小板计数 < 100,000/mL(2B 型 VWD 受试者除外,将根据血小板计数的历史趋势和研究者对受试者病情的医学评估评价其筛选时的血小板计数)。
18. 受试者患有宫颈或子宫疾病,导致月经过多或子宫不规则出血(包括感染、异型增生)。
19.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患有其他可能给受试者带来额外风险的具有临床意义的合并疾病(例如未受控制的高血压)。
20. 研究者确定受试者无法或不愿意配合研究程序。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伏尼凝血素 α: 英文通用名:Vonicog alfa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维因止
剂型:注射剂
规格:650 IU/瓶
用法用量:用于 PK 评估的维因止剂量为 50 IU/kg。用于出血事件按需治疗的初始剂量拟定为 40 至 80 IU/kg(基于出血事件的严重程度),根据出血程度和部位调整后续剂量。
用药时程:在确认入选资格后 42 天内,符合入选资格的受试者将参加基线 PK 评估访视,并接受 PK 评估,维因止 PK 剂量为 50 IU/kg。基线 PK 评估后,受试者将进入 12 个月的出血事件按需治疗期。在按需治疗期间,受试者将接受维因止(联合或不联合百因止)治疗出血事件。
规格:650 IU/瓶
用法用量:用于 PK 评估的维因止剂量为 50 IU/kg。用于出血事件按需治疗的初始剂量拟定为 40 至 80 IU/kg(基于出血事件的严重程度),根据出血程度和部位调整后续剂量。
用药时程:在确认入选资格后 42 天内,符合入选资格的受试者将参加基线 PK 评估访视,并接受 PK 评估,维因止 PK 剂量为 50 IU/kg。基线 PK 评估后,受试者将进入 12 个月的出血事件按需治疗期。在按需治疗期间,受试者将接受维因止(联合或不联合百因止)治疗出血事件。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伏尼凝血素 α: 英文通用名:Vonicog alfa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维因止
剂型:注射剂
规格:1300 IU/瓶
用法用量:用于 PK 评估的维因止剂量为 50 IU/kg。用于出血事件按需治疗的初始剂量拟定为 40 至 80 IU/kg(基于出血事件的严重程度),根据出血程度和部位调整后续剂量。
用药时程:在确认入选资格后 42 天内,符合入选资格的受试者将参加基线 PK 评估访视,并接受 PK 评估,维因止 PK 剂量为 50 IU/kg。基线 PK 评估后,受试者将进入 12 个月的出血事件按需治疗期。在按需治疗期间,受试者将接受维因止(联合或不联合百因止)治疗出血事件。
规格:1300 IU/瓶
用法用量:用于 PK 评估的维因止剂量为 50 IU/kg。用于出血事件按需治疗的初始剂量拟定为 40 至 80 IU/kg(基于出血事件的严重程度),根据出血程度和部位调整后续剂量。
用药时程:在确认入选资格后 42 天内,符合入选资格的受试者将参加基线 PK 评估访视,并接受 PK 评估,维因止 PK 剂量为 50 IU/kg。基线 PK 评估后,受试者将进入 12 个月的出血事件按需治疗期。在按需治疗期间,受试者将接受维因止(联合或不联合百因止)治疗出血事件。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AE 和 SAE 的发生率、严重程度和因果关系评价时间:筛选期、基线PK评估访视、出血治疗期、PK访视后(3、6、9个月)研究访视、完成访视或提前终止访视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血栓栓塞事件、重度超敏反应发生率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免疫原性:VWF和 FVIII中和(抑制性)抗体的形成;VWF 和 FVIII 结合抗体的形成评价时间:筛选期、基线PK评估访视输注前、出血治疗前、PK访视后(3、6、9个月)研究访视、完成访视或提前终止访视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实验室结果、ECG 和生命体征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9 项,展开查看
- 每起出血事件的维因止联合或不联合百因止输注次数评价时间:每次出血治疗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每起出血事件的百因止输注次数评价时间:每次出血治疗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每起出血事件经体重调整的维因止和百因止用量评价时间:每次出血治疗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至出血事件消退时间评价时间:每次出血治疗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基线时评估的维因止 PK 和 PD 参数,包括 IR评价时间:基线PK评估访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止血有效性:围手术期 IP 末次输注后 24 小时或第 14 天术后访视时(以先发生者为准)的止血有效性总体评估(根据研究者的评估)评价时间:围手术期末次输注后 24 小时或第 14 天术后访视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手术完成时术中实际失血量对比预测失血量(由主刀医生评估)评价时间:手术完成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手术完成时采用包含极好、良好、中等或无的量表评估的术中止血有效性评分(由主刀医生评估)评价时间:手术完成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截至术后第 14 天,联合或不联合百因止时术中和术后经体重调整的每日维因止剂量评价时间:手术完成第 14 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5-2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153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艳爽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8-11
- 申请人名称
- Takeda Pharmaceuticals U.S.A., Inc./武田(中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Baxalta US Inc.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153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伏尼凝血素α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血管性血友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血管性血友病中国患者中评价重组 von Willebrand 因子(rVWF) 联合或不联合百因止治疗出血事件的安全性、疗效和药代动力学的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在中国血管性血友病受试者中评价 rVWF 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药代动力学
- 试验方案编号
- TAK-577-30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修正案 1
- 版本日期
- 2025-05-2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