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3187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精神与行为(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精神分裂症患者接受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多次给药的随机、开放、交叉、稳态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6-1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8-1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宁玉萍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温预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孙守飞
- 申请人名称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孙守飞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海川路辰欣科技工业园研发中心
- 联系人邮编
- 272073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宁玉萍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218号
- 邮编
- 510370
- 单位名称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温预关
- 学位
- 药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218号
- 邮编
- 510370
- 单位名称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DUXACT-250102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版
- 版本日期
- 2025-06-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本试验旨在研究多次肌肉注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1.0 ml:100 mg(按C23H27FN4O3计))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以Janssen Pharmaceutica N.V.生产的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善思达/Invega Sustenna,1.0 ml:100 mg(按C23H27FN4O3计))为参比制剂,比较两制剂中药动学参数Cmax,ss、AUC0-τ,评价两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考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精神分裂症患者中多次给药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研究目的:考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精神分裂症患者中多次给药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65周岁(含18周岁和65周岁),男女均可;
2.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 18.5 kg/m2,且<35.0 kg/m2;
3.在筛选前至少1年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符合DSM-5或ICD-10诊断标准);
4.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PANSS)总分≤80分;
5.研究参与者或其伴侣在给药前2周至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禁止使用避孕药),避免使自己或伴侣怀孕;
6.研究参与者及其监护人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 18.5 kg/m2,且<35.0 kg/m2;
3.在筛选前至少1年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符合DSM-5或ICD-10诊断标准);
4.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PANSS)总分≤80分;
5.研究参与者或其伴侣在给药前2周至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禁止使用避孕药),避免使自己或伴侣怀孕;
6.研究参与者及其监护人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经DSM-5或ICD-10诊断为除精神分裂症外其他精神疾病;
2. 过敏体质(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或食物过敏)或变态反应疾病史(如哮喘等),或经研究者判断可能或明确对受试制剂、参比制剂及其中任何辅料过敏或不耐受;
3. 使用过以下药物或接受过以下治疗的患者:①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抗精神病长效注射剂;②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或5个药物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使用了CYP3A4或CYP2D6强/中效诱导剂或强/中效抑制剂;③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使用过齐拉西酮、硫利达嗪;④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个月内使用了非选择性或不可逆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类抗抑郁药(包括但不限于异丙肼、苯乙肼、异卡波肼、反苯环丙胺、尼亚拉胺等);
4.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或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剂者;
5.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入组了任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
6. 筛选时实验室检查满足以下一条或多条:白细胞计数<3.0×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LLN、总胆红素>2×ULN、谷丙转氨酶>2×ULN、谷草转氨酶>2×ULN、肌酐清除率<80 mL/min(按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7.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梅毒抗体检查的任一结果为阳性;
8. 筛选时患有控制不佳(稳定剂量的降压药物治疗后收缩压(SBP)>160 mmHg和/或舒张压(DBP)>100 mmHg)的高血压或症状性低血压或体位性低血压(筛选期从卧位改为直立位后3分钟内收缩压下降≥20 mmHg或舒张压下降≥10 mmHg);
9. 合并有临床意义的心脑血管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心功能不全;缺血性心脏病且需药物治疗;先天性心脏病或有此病史、既往或现患严重器质性心脏病;筛选前1年内有脑卒中或短暂性缺血发作;先天性QT间期延长;需要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筛选期男性QTc间期≥450 ms或女性≥470 ms;
10. 筛选时糖化血红蛋白(HbAlc)≥7%;
11. 合并食管运动功能障碍或吞咽困难或吸入性肺炎;
12. 合并帕金森病(不包括药物诱导的帕金森病);
13. 合并迟发性运动障碍或具有既往病史;
14. 合并癫痫等惊厥性疾病或具有≥2次惊厥发作既往病史;
15. 合并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或具有既往病史;
16. 具有严重自杀倾向:1)筛选时C-SSRS“自杀意念”在过去6个月内第4项或第5项回答“是”;或2)根据C-SSRS“自杀行为”,过去6个月内有过自杀行为;或研究者判断研究参与者具有严重的自杀倾向;
17.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接受过任何重大手术、输血或献血(全血或成分血超过400 mL),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1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或血妊娠检查阳性者;
19. 临床确诊的酒精依赖或酒精滥用者(筛选前已戒酒≥3个月并能保证在研究期间不饮酒的除外),或研究参与者不愿在研究期间停止饮酒;
20. 临床确诊的药物依赖或有药物滥用史者,或滥用药物筛查阳性者;
21. 有晕针或晕血史,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
22.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本试验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例如不适合使用本试验给药剂量等)。
2. 过敏体质(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或食物过敏)或变态反应疾病史(如哮喘等),或经研究者判断可能或明确对受试制剂、参比制剂及其中任何辅料过敏或不耐受;
3. 使用过以下药物或接受过以下治疗的患者:①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抗精神病长效注射剂;②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或5个药物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使用了CYP3A4或CYP2D6强/中效诱导剂或强/中效抑制剂;③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使用过齐拉西酮、硫利达嗪;④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个月内使用了非选择性或不可逆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类抗抑郁药(包括但不限于异丙肼、苯乙肼、异卡波肼、反苯环丙胺、尼亚拉胺等);
4.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或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剂者;
5.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入组了任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
6. 筛选时实验室检查满足以下一条或多条:白细胞计数<3.0×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LLN、总胆红素>2×ULN、谷丙转氨酶>2×ULN、谷草转氨酶>2×ULN、肌酐清除率<80 mL/min(按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7.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梅毒抗体检查的任一结果为阳性;
8. 筛选时患有控制不佳(稳定剂量的降压药物治疗后收缩压(SBP)>160 mmHg和/或舒张压(DBP)>100 mmHg)的高血压或症状性低血压或体位性低血压(筛选期从卧位改为直立位后3分钟内收缩压下降≥20 mmHg或舒张压下降≥10 mmHg);
9. 合并有临床意义的心脑血管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心功能不全;缺血性心脏病且需药物治疗;先天性心脏病或有此病史、既往或现患严重器质性心脏病;筛选前1年内有脑卒中或短暂性缺血发作;先天性QT间期延长;需要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筛选期男性QTc间期≥450 ms或女性≥470 ms;
10. 筛选时糖化血红蛋白(HbAlc)≥7%;
11. 合并食管运动功能障碍或吞咽困难或吸入性肺炎;
12. 合并帕金森病(不包括药物诱导的帕金森病);
13. 合并迟发性运动障碍或具有既往病史;
14. 合并癫痫等惊厥性疾病或具有≥2次惊厥发作既往病史;
15. 合并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或具有既往病史;
16. 具有严重自杀倾向:1)筛选时C-SSRS“自杀意念”在过去6个月内第4项或第5项回答“是”;或2)根据C-SSRS“自杀行为”,过去6个月内有过自杀行为;或研究者判断研究参与者具有严重的自杀倾向;
17.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接受过任何重大手术、输血或献血(全血或成分血超过400 mL),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1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或血妊娠检查阳性者;
19. 临床确诊的酒精依赖或酒精滥用者(筛选前已戒酒≥3个月并能保证在研究期间不饮酒的除外),或研究参与者不愿在研究期间停止饮酒;
20. 临床确诊的药物依赖或有药物滥用史者,或滥用药物筛查阳性者;
21. 有晕针或晕血史,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
22.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本试验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例如不适合使用本试验给药剂量等)。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Paliperidone Palmitate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 ml:100 mg(按C23H27FN4O3计);
用法用量:试验第8天于三角肌注射1次,然后每28天于臀肌注射1次;
用药时程:试验第1、8天,三角肌注射受试制剂(分别为150 mg和100 mg)。此后每28天注射一次,每次剂量100 mg,连续5次,注射部位均为臀肌。对于参加研究前正在使用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1.0 ml:100 mg,每月1次)的研究参与者,完成筛选后,按照4周的给药间隔直接进入Day 36给药程序;
规格:1.0 ml:100 mg(按C23H27FN4O3计);
用法用量:试验第8天于三角肌注射1次,然后每28天于臀肌注射1次;
用药时程:试验第1、8天,三角肌注射受试制剂(分别为150 mg和100 mg)。此后每28天注射一次,每次剂量100 mg,连续5次,注射部位均为臀肌。对于参加研究前正在使用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1.0 ml:100 mg,每月1次)的研究参与者,完成筛选后,按照4周的给药间隔直接进入Day 36给药程序;
中文通用名: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Paliperidone Palmitate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5 ml:150 mg(按C23H27FN4O3计);
用法用量:试验第1天于三角肌注射1次;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1.5 ml:150 mg(按C23H27FN4O3计);
用法用量:试验第1天于三角肌注射1次;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Paliperidone Palmitate Injection 商品名称:善思达/Invega Susten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 ml:100 mg(按C23H27FN4O3计);
用法用量:试验第8天于三角肌注射1次,然后每28天于臀肌注射1次;
用药时程:试验第1、8天,三角肌注射参比制剂(分别为150 mg和100 mg)。此后每28天注射一次,每次剂量100 mg,连续5次,注射部位均为臀肌。对于参加研究前正在使用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1.0 ml:100 mg,每月1次)的研究参与者,完成筛选后,按照4周的给药间隔直接进入Day 36给药程序;
规格:1.0 ml:100 mg(按C23H27FN4O3计);
用法用量:试验第8天于三角肌注射1次,然后每28天于臀肌注射1次;
用药时程:试验第1、8天,三角肌注射参比制剂(分别为150 mg和100 mg)。此后每28天注射一次,每次剂量100 mg,连续5次,注射部位均为臀肌。对于参加研究前正在使用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1.0 ml:100 mg,每月1次)的研究参与者,完成筛选后,按照4周的给药间隔直接进入Day 36给药程序;
中文通用名: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Paliperidone Palmitate Injection 商品名称:善思达/Invega Susten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5 ml:150 mg(按C23H27FN4O3计);
用法用量:试验第1天于三角肌注射1次;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1.5 ml:150 mg(按C23H27FN4O3计);
用法用量:试验第1天于三角肌注射1次;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ss、AUC0-τ评价时间:给药后316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ss、t1/2、Cmin,ss、Cav,ss、DF、Range评价时间:给药后316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试验过程中将对以下内容进行临床安全性评估: 1)任何自发报告的和所有直接观察到的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 2)试验期间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以研究医生判断为准)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7-2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187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孙守飞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8-11
- 申请人名称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187
- 药物名称
- 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精神分裂症急性期和维持期的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精神分裂症患者接受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多次给药的随机、开放、交叉、稳态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棕榈酸帕利哌酮注射液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DUXACT-250102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版
- 版本日期
- 2025-06-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