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3208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标新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估GT919联合地塞米松在复发或难治性POEMS综合征患者中初步疗效及安全性的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7-1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8-1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7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上海市 · 上海市浙江省 · 杭州市湖北省 · 武汉市四川省 · 成都市湖南省 · 长沙市广东省 · 广州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李剑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侯健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蔡真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孙春艳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吴俣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贺艳娟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魏永强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傅旭宏
- 申请人名称
- 标新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傅旭宏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 218 弄海立方科技园 20 号楼
- 联系人邮编
- 20130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剑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1号北京协和医院
- 邮编
- 10073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GT919-0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2版
- 版本日期
- 2025-07-1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GT919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POEMS综合征患者的初步疗效;次要目的:评价GT919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POEMS综合征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评价GT919在复发或难治性POEMS综合征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harmacokinetics,PK)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了解本研究并愿意遵循而且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2.明确诊断为 POEMS 综合征;
3.既往接受过至少一次全身系统性治疗,如蛋白酶体抑制剂(如硼替佐米)、免疫调节剂(如来那度胺、泊马度胺)、化疗药物(如美法仑)和/或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后难治
或复发的患者;
4.血清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ascular Endothelial Growth Factor, VEGF)≥ 1200 ng/L;
5.总体神经病变限制性量表(ONLS)评分≥ 1 分;
6.按美国东部肿瘤合作组织(ECOG)评分,体力状况为 0-2 分;
7.预计生存时间≥ 3 个月;
8.受试者具有适当的骨髓储备和器官功能;
9.非手术绝育或育龄期女性患者,以及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患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患者必须为未怀孕,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2.明确诊断为 POEMS 综合征;
3.既往接受过至少一次全身系统性治疗,如蛋白酶体抑制剂(如硼替佐米)、免疫调节剂(如来那度胺、泊马度胺)、化疗药物(如美法仑)和/或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后难治
或复发的患者;
4.血清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ascular Endothelial Growth Factor, VEGF)≥ 1200 ng/L;
5.总体神经病变限制性量表(ONLS)评分≥ 1 分;
6.按美国东部肿瘤合作组织(ECOG)评分,体力状况为 0-2 分;
7.预计生存时间≥ 3 个月;
8.受试者具有适当的骨髓储备和器官功能;
9.非手术绝育或育龄期女性患者,以及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患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患者必须为未怀孕,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排除标准
1.已知对 GT919 胶囊活性成分或其辅料或地塞米松有过敏史者;
2. 在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或严重的外伤,或者在试验期间预期需要进行重大外科手术(椎体成形术除外)的患者;
3. 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放疗、化疗或其他临床研究;给药前3周或已知的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大分子靶向治疗(以较短者为准);给药前 14 天或已知的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接受过小分子靶向治疗、免疫抑制剂或类固醇激素(剂量相当于泼尼松 > 30 mg)抗肿瘤治疗(以较短者为准);
4. 计划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或者在首次给药前 100 天内进行了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在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进行了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有移植物抗宿主反应(GVHD)并需要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
5. 已知无法控制的或有症状的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病灶;
6. 有严重心血管疾病史、心脏疾病史或证据者;
7. 筛选前 6 个月内患有血栓栓塞合并严重并发症者,或具有静脉滤器的患者;
8. 活动性消化道出血、不能吞咽胶囊或患有明显影响胃肠功能的疾病,如吸收不良综合征、胃或小肠切除、有症状的炎症性肠病、部分或完全肠梗阻;
9. 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患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抗体阳性)、慢性乙肝患者(HBV DNA 阳性(经抗病毒治疗后降至正常值范围内者可入组))、慢性丙肝患者(丙型肝炎病毒 Anti-HCV 阳性且 HCV RNA 阳性);梅毒阳性患者(TPPA 和 RPR 阳性);
10. 筛选前 4 周内已知有未控制的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分支杆菌、寄生虫感染或其他感染(不包括甲床皮肤真菌感染),或筛选前已知有需要静脉抗生素治疗或住院的任何重大全身感染事件;
11. 患有急性肺部疾病,间质性肺病或肺炎等,或有其他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
12. 既往存在严重的疱疹病毒感染(如:疱疹脑炎、播散性疱疹、眼疱疹)或目前存在活动性疱疹病毒感染的患者;
13. 进入研究前 5 年内曾诊断为任何其他恶性肿瘤,经充分治疗后稳定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14. 患有已知的可能影响试验依从性的心理或精神疾病障碍,或有药物滥用史的患者;
15. 既往治疗引起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5.0 等级评价 ≤ 1 级(除周围神经病变和残留的脱发效应外);
16. 筛选前 4 周内接受过减毒或活疫苗接种者;
17. 不能或不愿意接受抗血栓治疗的患者;
18. 经研究者判断有其它不适于参与研究的情况。
2. 在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或严重的外伤,或者在试验期间预期需要进行重大外科手术(椎体成形术除外)的患者;
3. 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放疗、化疗或其他临床研究;给药前3周或已知的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接受过大分子靶向治疗(以较短者为准);给药前 14 天或已知的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接受过小分子靶向治疗、免疫抑制剂或类固醇激素(剂量相当于泼尼松 > 30 mg)抗肿瘤治疗(以较短者为准);
4. 计划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或者在首次给药前 100 天内进行了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在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进行了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有移植物抗宿主反应(GVHD)并需要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
5. 已知无法控制的或有症状的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病灶;
6. 有严重心血管疾病史、心脏疾病史或证据者;
7. 筛选前 6 个月内患有血栓栓塞合并严重并发症者,或具有静脉滤器的患者;
8. 活动性消化道出血、不能吞咽胶囊或患有明显影响胃肠功能的疾病,如吸收不良综合征、胃或小肠切除、有症状的炎症性肠病、部分或完全肠梗阻;
9. 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患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抗体阳性)、慢性乙肝患者(HBV DNA 阳性(经抗病毒治疗后降至正常值范围内者可入组))、慢性丙肝患者(丙型肝炎病毒 Anti-HCV 阳性且 HCV RNA 阳性);梅毒阳性患者(TPPA 和 RPR 阳性);
10. 筛选前 4 周内已知有未控制的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分支杆菌、寄生虫感染或其他感染(不包括甲床皮肤真菌感染),或筛选前已知有需要静脉抗生素治疗或住院的任何重大全身感染事件;
11. 患有急性肺部疾病,间质性肺病或肺炎等,或有其他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
12. 既往存在严重的疱疹病毒感染(如:疱疹脑炎、播散性疱疹、眼疱疹)或目前存在活动性疱疹病毒感染的患者;
13. 进入研究前 5 年内曾诊断为任何其他恶性肿瘤,经充分治疗后稳定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14. 患有已知的可能影响试验依从性的心理或精神疾病障碍,或有药物滥用史的患者;
15. 既往治疗引起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 CTCAE 5.0 等级评价 ≤ 1 级(除周围神经病变和残留的脱发效应外);
16. 筛选前 4 周内接受过减毒或活疫苗接种者;
17. 不能或不愿意接受抗血栓治疗的患者;
18. 经研究者判断有其它不适于参与研究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GT919胶囊: 英文通用名:GT919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剂
规格:0.5 mg
用法用量:口服
用药时程: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每周期的第1~21天每天给药一次
规格:0.5 mg
用法用量:口服
用药时程: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每周期的第1~21天每天给药一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血清VEGF疗效指标:CRv率评价时间:临床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其它疗效指标评价时间:临床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PK指标评价时间:临床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安全性指标: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及等级评价时间:临床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5-07-16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8-0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208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傅旭宏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8-11
- 申请人名称
- 标新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208
- 药物名称
- GT919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复发或难治性POEMS综合征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估GT919联合地塞米松在复发或难治性POEMS综合征患者中初步疗效及安全性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GT919联合地塞米松治疗复发或难治性POEMS综合征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GT919-0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2版
- 版本日期
- 2025-07-1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