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3418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AK2024注射液治疗HER2阳性晚期恶性实体肿瘤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的I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7-0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9-0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安徽省 · 合肥市安徽省 · 蚌埠市江苏省 · 南京市河南省 · 郑州市江西省 · 南昌市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孙倍成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杜瀛瀛
- 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金功圣
- 江苏省肿瘤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周国仁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罗素霞
- 南昌市人民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王红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马青
- 申请人名称
-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马青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高新区海关路K
- 联系人邮编
- 230088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孙倍成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绩溪路218号
- 邮编
- 230022
- 单位名称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杜瀛瀛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绩溪路218号
- 邮编
- 230022
- 单位名称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AK-AK2024-I-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7-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估AK2024注射液治疗HER2阳性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评估AK2024注射液治疗HER2阳性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抗肿瘤疗效、免疫原性特征。
评估AK2024注射液治疗HER2阳性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评估AK2024注射液治疗HER2阳性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抗肿瘤疗效、免疫原性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75岁(含18和75岁),男女不限;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HER2阳性的晚期(不可接受手术或转移)实体瘤患者;
a)单药给药剂量递增研究阶段(PART1):既往接受过标准治疗后疾病进展、无有效标准治疗或标准治疗不能耐受的恶性实体肿瘤患者;
b)联合用药剂量扩展研究阶段(PART2):HER2阳性、转移性或不可切除的局部复发性晚期实体瘤患者(如:HER2阳性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3.确认HER2阳性:免疫组化(IHC)3+或荧光原位杂交法(FISH)阳性;IHC(2+)时需要通过基因检测FISH进一步检测为阳性;
4.根据RECIST v1.1标准具有至少1个可测量病灶,位于既往放疗照射野内或局部治疗后的可测量病灶如果证实发生进展,且该病灶是唯一病灶的情况下,亦可选为靶病灶;第一剂量组受试者除外;
5.ECOG体力状况0或1分;
6.预期生存超过12周;
7.患者有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功能,满足以下实验室检查表标准(以临床试验中心正常值为准):
血常规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5×109/L
血小板(PLT) ≥100 ×109/L
血红蛋白(Hb) ≥9 g/dL
肝功能
血清总胆红素(TBIL) ≤1.5倍正常值上限(ULN),有肝转移受试者≤3倍ULN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碱性磷酸酶(ALP) ≤ 2.5倍ULN,有肝转移受试者ALT、AST或ALP≤5倍ULN;骨转移病例中,若 AST和 ALT ≤1.5倍ULN,ALP 可> 2.5倍ULN 。
肾功能
血清肌酐(或肌酐清除率) ≤ 1.5倍ULN(或>50 mL/min)(肌酐清除率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Ccr=(140-年龄)×体重(kg)/[72×Scr(mg/dL)]或Ccr=[(140-年龄)×体重(kg)/[0.818×Scr(μmol/L)],Ccr(内生肌酐清除率),Scr(血肌酐),女性按计算结果×0.85)
凝血功能
凝血酶原时间(PT)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原时间(APTT) ≤1.5×ULN(在未使用抗凝剂的情况下)
8.育龄期女性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妊娠试验阴性、未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用药后6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例如双重屏障式避孕方法,避孕套,口服或注射避孕药物,宫内节育器等;
9.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HER2阳性的晚期(不可接受手术或转移)实体瘤患者;
a)单药给药剂量递增研究阶段(PART1):既往接受过标准治疗后疾病进展、无有效标准治疗或标准治疗不能耐受的恶性实体肿瘤患者;
b)联合用药剂量扩展研究阶段(PART2):HER2阳性、转移性或不可切除的局部复发性晚期实体瘤患者(如:HER2阳性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3.确认HER2阳性:免疫组化(IHC)3+或荧光原位杂交法(FISH)阳性;IHC(2+)时需要通过基因检测FISH进一步检测为阳性;
4.根据RECIST v1.1标准具有至少1个可测量病灶,位于既往放疗照射野内或局部治疗后的可测量病灶如果证实发生进展,且该病灶是唯一病灶的情况下,亦可选为靶病灶;第一剂量组受试者除外;
5.ECOG体力状况0或1分;
6.预期生存超过12周;
7.患者有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功能,满足以下实验室检查表标准(以临床试验中心正常值为准):
血常规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5×109/L
血小板(PLT) ≥100 ×109/L
血红蛋白(Hb) ≥9 g/dL
肝功能
血清总胆红素(TBIL) ≤1.5倍正常值上限(ULN),有肝转移受试者≤3倍ULN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碱性磷酸酶(ALP) ≤ 2.5倍ULN,有肝转移受试者ALT、AST或ALP≤5倍ULN;骨转移病例中,若 AST和 ALT ≤1.5倍ULN,ALP 可> 2.5倍ULN 。
肾功能
血清肌酐(或肌酐清除率) ≤ 1.5倍ULN(或>50 mL/min)(肌酐清除率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Ccr=(140-年龄)×体重(kg)/[72×Scr(mg/dL)]或Ccr=[(140-年龄)×体重(kg)/[0.818×Scr(μmol/L)],Ccr(内生肌酐清除率),Scr(血肌酐),女性按计算结果×0.85)
凝血功能
凝血酶原时间(PT)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原时间(APTT) ≤1.5×ULN(在未使用抗凝剂的情况下)
8.育龄期女性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妊娠试验阴性、未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用药后6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例如双重屏障式避孕方法,避孕套,口服或注射避孕药物,宫内节育器等;
9.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同类药物或其制剂辅料存在严重过敏反应,或过敏体质者;
2. 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2周内进行过手术或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放疗(为减轻疼痛对骨骼的姑息性放疗除外)、靶向治疗、生物治疗(如抗肿瘤疫苗)、免疫治疗、内分泌治疗或中药抗肿瘤治疗者(中药治疗是以抗肿瘤为目的或中药里有抗肿瘤成分或说明书有抗肿瘤适应症),或者预期在研究治疗期间需要接受大手术;
3.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6.0版0或者1级水平(脱发除外),对于有慢性2级毒性(如2级神经病变)的受试者根据研究者判断,可能有资格参与本研究;
4. 已知存在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者(无症状或病情稳定4周以上且研究开始治疗前至少4周不需要类固醇或抗惊厥药物治疗及肿瘤病灶周围无明显水肿的影像学表现者,经研究者判断可入组);
5. 合并有严重的急慢性疾病或并发症,如肠梗阻,肠麻痹,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肾功能衰竭,青光眼和控制不佳的糖尿病者;
6. 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患有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卒中或短暂性缺血性发作等疾病史,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QTc间期>470ms(男),>480ms(女),QTc间期以Fridericia公式计算),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2级以上(含2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左室射血分数(LVEF)低于50%,高血压控制不佳者;
7. 已知合并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HBV)、丙肝(HCV)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疾病;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受试者的HBV DNA≥2000 IU/mL或104拷贝数/mL;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阳性受试者的HCV RNA阳性;
8. 已知有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9. 正在参加其他临床研究或在本研究试验药物首次给药时距上个临床研究最后一次给药少于4周或5个半衰期(当两者不一致时取其中已知的较长的时限)者;
10. 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但经过充分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上皮细胞癌、根治术后局部前列腺癌及乳腺导管原位癌、甲状腺微小乳头状癌除外;
11. 有蒽环类药物治疗史,且累积剂量超过360 mg/m2多柔比星等效剂量者;
12.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其他可能导致中途终止的因素者:如,其他的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需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可能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或试验资料及样品的收集;
13.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患者。
2. 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2周内进行过手术或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放疗(为减轻疼痛对骨骼的姑息性放疗除外)、靶向治疗、生物治疗(如抗肿瘤疫苗)、免疫治疗、内分泌治疗或中药抗肿瘤治疗者(中药治疗是以抗肿瘤为目的或中药里有抗肿瘤成分或说明书有抗肿瘤适应症),或者预期在研究治疗期间需要接受大手术;
3.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6.0版0或者1级水平(脱发除外),对于有慢性2级毒性(如2级神经病变)的受试者根据研究者判断,可能有资格参与本研究;
4. 已知存在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者(无症状或病情稳定4周以上且研究开始治疗前至少4周不需要类固醇或抗惊厥药物治疗及肿瘤病灶周围无明显水肿的影像学表现者,经研究者判断可入组);
5. 合并有严重的急慢性疾病或并发症,如肠梗阻,肠麻痹,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肾功能衰竭,青光眼和控制不佳的糖尿病者;
6. 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患有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卒中或短暂性缺血性发作等疾病史,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QTc间期>470ms(男),>480ms(女),QTc间期以Fridericia公式计算),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2级以上(含2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左室射血分数(LVEF)低于50%,高血压控制不佳者;
7. 已知合并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HBV)、丙肝(HCV)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疾病;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受试者的HBV DNA≥2000 IU/mL或104拷贝数/mL;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阳性受试者的HCV RNA阳性;
8. 已知有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9. 正在参加其他临床研究或在本研究试验药物首次给药时距上个临床研究最后一次给药少于4周或5个半衰期(当两者不一致时取其中已知的较长的时限)者;
10. 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但经过充分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上皮细胞癌、根治术后局部前列腺癌及乳腺导管原位癌、甲状腺微小乳头状癌除外;
11. 有蒽环类药物治疗史,且累积剂量超过360 mg/m2多柔比星等效剂量者;
12.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其他可能导致中途终止的因素者:如,其他的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需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可能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或试验资料及样品的收集;
13.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患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AK2024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AK2024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50 mg(5 mL)/瓶
用法用量:Part 1 :5.0mg/kg 、20.0mg/kg 、35.0mg/kg、50.0mg/kg,每3周一次;Part 2:35.0 mg/kg、50.0 mg/kg,每3周一次,试验组采用联合用药,对照组采用标准疗法。
用药时程:最长给药16周期
规格:150 mg(5 mL)/瓶
用法用量:Part 1 :5.0mg/kg 、20.0mg/kg 、35.0mg/kg、50.0mg/kg,每3周一次;Part 2:35.0 mg/kg、50.0 mg/kg,每3周一次,试验组采用联合用药,对照组采用标准疗法。
用药时程:最长给药16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PART1阶段第一个用药周期(21天)内剂量限制性毒性(DLT)事件;所有治疗组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良事件(AE)的数量、严重程度以及持续时间。评估用于HER2阳性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1.PK参数; 2.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持续时间(DDC)、至缓解时间(TT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 3.免疫原性。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8-1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418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马青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9-02
- 申请人名称
-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418
- 药物名称
- AK2024 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HER2阳性晚期恶性实体肿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AK2024注射液治疗HER2阳性晚期恶性实体肿瘤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的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AK2024注射液治疗HER2阳性晚期恶性实体肿瘤I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AK-AK2024-I-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7-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