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3445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免疫与风湿、消化系统、皮肤、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8-1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8-2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省 · 长沙市
- 湖南妇女儿童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彭文兴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朱晔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朱晔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嘉定区外青松公路446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80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彭文兴
- 学位
- 药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潭州大道一段626号
- 邮编
- 410208
- 单位名称
- 湖南妇女儿童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JY-BE-WPTN-2025-06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8-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比较空腹和餐后给药条件下受试制剂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提供的乌帕替尼缓释片(规格:15 mg)与参比制剂AbbVie Deutschland GmbH & Co. KG持证的乌帕替尼缓释片(商品名:RINVOQ(瑞福)®;规格:15 mg)在中国健康人群吸收程度和吸收速度的差异,评价两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
评价空腹及餐后条件下,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参与者体内的安全性。
比较空腹和餐后给药条件下受试制剂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提供的乌帕替尼缓释片(规格:15 mg)与参比制剂AbbVie Deutschland GmbH & Co. KG持证的乌帕替尼缓释片(商品名:RINVOQ(瑞福)®;规格:15 mg)在中国健康人群吸收程度和吸收速度的差异,评价两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
评价空腹及餐后条件下,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参与者体内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在18周岁~60周岁(包含边界值)的中国健康参与者,男女兼可;
2.男性体重≥50 kg,女性体重≥45 kg,体重指数(BMI)在18.5-28.0 kg/m2之间(BMI=体重(kg)/身高2(m)2),包括边界值;
3.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4.参与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2.男性体重≥50 kg,女性体重≥45 kg,体重指数(BMI)在18.5-28.0 kg/m2之间(BMI=体重(kg)/身高2(m)2),包括边界值;
3.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4.参与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排除标准
1.试验前90天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且使用研究药物者;(问诊+联网筛查)
2.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本研究药物或类似物过敏者;(问诊)
3. 既往有活动性结核病或活动性严重感染、重度肝功能损害、丙型肝炎、乙型肝炎、带状疱疹、恶性肿瘤和淋巴增生性疾病、非黑色素瘤皮肤癌等病史或结核病流行区或真菌病流行区居住史或旅行史者;(问诊)
4. 吞咽困难,或三年内有慢性或活动性消化道疾病如食管疾病、胃炎、胃溃疡、肠炎,活动性胃肠道出血或消化道手术者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问诊)
5. 有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包括心肌梗死、卒中、肺栓塞、动脉血栓或深静脉血栓等)、内分泌系统、泌尿系统、神经系统、血液学、免疫学(包括个人或家族史遗传性免疫缺陷)、代谢异常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问诊)
6. 有体位性低血压,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血、晕针史者,或静脉采血困难者;(问诊)
7. 使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问诊)
8. 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中草药、保健品等)者;(问诊)
9. 使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或与研究药物有相互作用的药物,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参加试验者;(问诊)
10. 使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女性生理期除外)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问诊)
11. 药物滥用者或使用研究药物前1年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问诊)
12. 嗜烟者或使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问诊)
13. 酗酒者或使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问诊)
14. 使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问诊)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对乳糖不耐受者;(问诊)
16. 参与者(或其伴侣)试验期间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问诊)
17. 女性参与者为妊娠或哺乳期,或在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问诊)
18. 试验前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胸片检查各项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以临床研究医生判断为准);
19. 参与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原因不宜参加试验者。
2.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本研究药物或类似物过敏者;(问诊)
3. 既往有活动性结核病或活动性严重感染、重度肝功能损害、丙型肝炎、乙型肝炎、带状疱疹、恶性肿瘤和淋巴增生性疾病、非黑色素瘤皮肤癌等病史或结核病流行区或真菌病流行区居住史或旅行史者;(问诊)
4. 吞咽困难,或三年内有慢性或活动性消化道疾病如食管疾病、胃炎、胃溃疡、肠炎,活动性胃肠道出血或消化道手术者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问诊)
5. 有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包括心肌梗死、卒中、肺栓塞、动脉血栓或深静脉血栓等)、内分泌系统、泌尿系统、神经系统、血液学、免疫学(包括个人或家族史遗传性免疫缺陷)、代谢异常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问诊)
6. 有体位性低血压,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血、晕针史者,或静脉采血困难者;(问诊)
7. 使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问诊)
8. 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中草药、保健品等)者;(问诊)
9. 使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或与研究药物有相互作用的药物,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参加试验者;(问诊)
10. 使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女性生理期除外)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问诊)
11. 药物滥用者或使用研究药物前1年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问诊)
12. 嗜烟者或使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问诊)
13. 酗酒者或使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问诊)
14. 使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问诊)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对乳糖不耐受者;(问诊)
16. 参与者(或其伴侣)试验期间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问诊)
17. 女性参与者为妊娠或哺乳期,或在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问诊)
18. 试验前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胸片检查各项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以临床研究医生判断为准);
19. 参与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原因不宜参加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乌帕替尼缓释片: 英文通用名:Upadacitinib Sustained-releas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缓释片
规格:15mg
用法用量:口服,给药剂量为1片(15 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2周期
规格:15mg
用法用量:口服,给药剂量为1片(15 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2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乌帕替尼缓释片 英文通用名:Upadacitinib Sustained-release Tablets 商品名称:RINVOQ(瑞福)®
剂型:缓释片
规格:15mg
用法用量:口服,给药剂量为1片(15 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2周期
规格:15mg
用法用量:口服,给药剂量为1片(15 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2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血浆药物峰浓度(Cmax) 药物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t,AUC0-∞)评价时间:空腹:分别于给药前(0 h,服药前1 h内)及给药后48h 餐后:分别于给药前(0 h,服药前1 h内)及给药后4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达峰时间(Tmax) 表观末端消除速率常数(λz) 表观末端消除半衰期(t1/2) 残留面积百分比(AUC_%Extrap)评价时间:空腹:分别于给药前(0 h,服药前1 h内)及给药后48h 餐后:分别于给药前(0 h,服药前1 h内)及给药后4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实验室检查和不良事件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湖南妇女儿童医院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5-08-2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445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朱晔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8-26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445
- 药物名称
- 乌帕替尼缓释片 曾用名:NA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适用于特应性皮炎、类风湿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放射学阴性中轴型脊柱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
- 试验专业题目
- 乌帕替尼缓释片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乌帕替尼缓释片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JY-BE-WPTN-2025-06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8-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