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3449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宏成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注射用HC010一线治疗程序性死亡配体-1(PD-L1)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单臂、开放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7-2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8-2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9-1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10-29;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0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江西省 · 南昌市山东省 · 临沂市湖南省 · 长沙市河南省 · 郑州市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四川省 · 宜宾市四川省 · 成都市安徽省 · 合肥市四川省 · 内江市福建省 · 福州市河南省 · 安阳市四川省 · 绵阳市北京市 · 北京市广东省 · 广州市
- 上海市东方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周彩存
- 江西省肿瘤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罗辉
- 临沂市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临沂市 · 研究者:石建华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罗永忠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赵艳秋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研究者:龚年金
- 上海市肺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任胜祥
-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宜宾市 · 研究者:贾钰铭
- 四川省肿瘤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葛俊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刘学文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孟凡亮
- 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内江市 · 研究者:刘宇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黄韵坚
- 安阳市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安阳市 · 研究者:王彩玲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李明君
- 绵阳市中心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绵阳市 · 研究者:杜小波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林根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轩菡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孙龙华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金川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姚科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宏成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姚科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和祥三街263号
- 联系人邮编
- 6102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周彩存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云台路1800号
- 邮编
- 200123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东方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40410,CTR20253995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BT-HC010-2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5-07-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估注射用HC010单药一线治疗PD-L1阳性(TPS≥1%)、EGFR突变阴性、ALK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有效性、安全性、药代动力学以及免疫原性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本研究,能与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理解并自愿按照本研究方案完成研究流程,并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2.男性或女性,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
3.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IIIb~IV期)NSCLC(美国癌症联合会[AJCC]第8版),经IHC证实PD-L1表达阳性(肿瘤比例分数TPS≥1%),接受中心实验室或当地检查结果
4.既往未接受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的系统性治疗;以下情况不允许纳入:既往接受辅助或新辅助治疗的受试者,既往治疗末次给药距离疾病复发间隔<6个月
5.5. 无EGFR突变/ROS1重排/ALK重排。对于已知存在其他靶向突变如BRAF V600E突变/NTRK1/2/3基因融合/MET14外显子跳跃突变/RET重排阳性等突变的,如相应的靶向治疗药物已被批准的,则不允许纳入本研究
6.预期生存期≥3个月
7.根据RECIST v1.1,至少有一处可测量的病灶;接受过放疗的病灶不可选择为靶病灶,除非放疗病灶作为唯一可测量病灶且根据影像学判断明确进展,可考虑作为靶病灶
8.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且在首次给药前一周内没有恶化
9.具有足够的器官功能(7天内不允许使用对症治疗药物)
10.受试者(包括女性和男性)同意从签署ICF起至末次使用试验用药物后180天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避孕。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的血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自签署知情同意起至末次使用试验用药物后6个月内未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若同意此期间停止哺乳则可以纳入)
2.男性或女性,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
3.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IIIb~IV期)NSCLC(美国癌症联合会[AJCC]第8版),经IHC证实PD-L1表达阳性(肿瘤比例分数TPS≥1%),接受中心实验室或当地检查结果
4.既往未接受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的系统性治疗;以下情况不允许纳入:既往接受辅助或新辅助治疗的受试者,既往治疗末次给药距离疾病复发间隔<6个月
5.5. 无EGFR突变/ROS1重排/ALK重排。对于已知存在其他靶向突变如BRAF V600E突变/NTRK1/2/3基因融合/MET14外显子跳跃突变/RET重排阳性等突变的,如相应的靶向治疗药物已被批准的,则不允许纳入本研究
6.预期生存期≥3个月
7.根据RECIST v1.1,至少有一处可测量的病灶;接受过放疗的病灶不可选择为靶病灶,除非放疗病灶作为唯一可测量病灶且根据影像学判断明确进展,可考虑作为靶病灶
8.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且在首次给药前一周内没有恶化
9.具有足够的器官功能(7天内不允许使用对症治疗药物)
10.受试者(包括女性和男性)同意从签署ICF起至末次使用试验用药物后180天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避孕。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的血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自签署知情同意起至末次使用试验用药物后6个月内未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若同意此期间停止哺乳则可以纳入)
排除标准
1.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或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肽、干扰素、白介素等)
2.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30 Gy的肺部放射治疗
3. 首次给药前7天内完成姑息性放疗
4. 预期研究期间需要任何其他形式的抗肿瘤治疗
5. 心包积液(稳定的少量心包积极可以纳入),或无法控制或有症状的、需要穿刺引流的胸腔积液和腹腔积液
6. 存在脑干、脑膜转移/癌性脑膜炎、脊髓转移或压
7. 7. 已知有脑转移。既往接受过治疗的脑转移受试者如果在首次给药前临床稳定至少4周,无新发或扩大脑部转移的证据,并且在首次给药前7天停用类固醇,则可以参加研究。根据这一定义,应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确定脑部转移的稳定性。已知有未经治疗的无症状脑部转移稳定至少4周(即无神经系统症状,无需皮质类固醇治疗,无或仅轻微的周围水肿,无>1.5 cm病灶,或经影像学判定脑病灶稳定)的受试者可以参加研究
8. 首次给药前2周内,全身性使用过皮质类固醇(每日>10 mg泼尼松或当量)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如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甲氨蝶呤、沙利度胺、TNF-α抑制剂等)的患者
9. 首次给药前2周内需要静脉给予抗生素﹥7天治疗的全身性感染或其他严重感染,或在筛选期间、入组前出现原因不明的发热>38.5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因肿瘤原因导致的发热除外)
10. 10. 首次给药前5年内并发其他恶性肿瘤,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甲状腺乳头状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的导管原位癌患者除外
11. 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包括但不局限于:自身免疫性肝炎、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葡萄膜炎、肠炎、肝炎、垂体炎、血管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降低等;
12. 具有重要临床意义的肺部损害,包括但不限于有需要类固醇治疗放射性肺炎、药物诱导的肺炎、有临床症状的肺部损害,如中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病、尘肺等;
13. 首次给药前4 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或者伤口尚未完全愈合的患者;
14. 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或器官移植史(角膜移植除外);
15. 根据常见不良事件术语(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5.0版[v5.0])的标准存在既往治疗遗留的≥2级的毒性(脱发和遗留的神经毒性除外);
16. 已知存在活动性结核病受试者。怀疑有活动性肺结核者,需进行胸部影像学检查、结核实验检测以及通过临床症状、体征排除
17.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患有可能危及其安全性或试验方案依从性的疾病、其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状况。
2.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30 Gy的肺部放射治疗
3. 首次给药前7天内完成姑息性放疗
4. 预期研究期间需要任何其他形式的抗肿瘤治疗
5. 心包积液(稳定的少量心包积极可以纳入),或无法控制或有症状的、需要穿刺引流的胸腔积液和腹腔积液
6. 存在脑干、脑膜转移/癌性脑膜炎、脊髓转移或压
7. 7. 已知有脑转移。既往接受过治疗的脑转移受试者如果在首次给药前临床稳定至少4周,无新发或扩大脑部转移的证据,并且在首次给药前7天停用类固醇,则可以参加研究。根据这一定义,应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确定脑部转移的稳定性。已知有未经治疗的无症状脑部转移稳定至少4周(即无神经系统症状,无需皮质类固醇治疗,无或仅轻微的周围水肿,无>1.5 cm病灶,或经影像学判定脑病灶稳定)的受试者可以参加研究
8. 首次给药前2周内,全身性使用过皮质类固醇(每日>10 mg泼尼松或当量)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如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甲氨蝶呤、沙利度胺、TNF-α抑制剂等)的患者
9. 首次给药前2周内需要静脉给予抗生素﹥7天治疗的全身性感染或其他严重感染,或在筛选期间、入组前出现原因不明的发热>38.5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因肿瘤原因导致的发热除外)
10. 10. 首次给药前5年内并发其他恶性肿瘤,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甲状腺乳头状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的导管原位癌患者除外
11. 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包括但不局限于:自身免疫性肝炎、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葡萄膜炎、肠炎、肝炎、垂体炎、血管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降低等;
12. 具有重要临床意义的肺部损害,包括但不限于有需要类固醇治疗放射性肺炎、药物诱导的肺炎、有临床症状的肺部损害,如中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病、尘肺等;
13. 首次给药前4 周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或者伤口尚未完全愈合的患者;
14. 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或器官移植史(角膜移植除外);
15. 根据常见不良事件术语(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5.0版[v5.0])的标准存在既往治疗遗留的≥2级的毒性(脱发和遗留的神经毒性除外);
16. 已知存在活动性结核病受试者。怀疑有活动性肺结核者,需进行胸部影像学检查、结核实验检测以及通过临床症状、体征排除
17.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患有可能危及其安全性或试验方案依从性的疾病、其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状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HC010: 英文通用名:HC010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75 mg/瓶
用法用量:15mg/kg 静脉输注,以每3周为一个周期,每周期第1天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直到受试者发生疾病进展、无法耐受的毒性、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撤回知情、死亡或失访
规格:75 mg/瓶
用法用量:15mg/kg 静脉输注,以每3周为一个周期,每周期第1天静脉输注
用药时程:直到受试者发生疾病进展、无法耐受的毒性、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撤回知情、死亡或失访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研究者根据RECIST 1.1标准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研究者根据RECIST 1.1标准评估的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和无进展生存时间(PFS);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包括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ECOG体能状态评分等变化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单、多次给药后HC010的峰浓度(Cmax)、谷浓度(Ctrough或Cmin)和蓄积指数(Rac)等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抗药抗体(ADA)的阳性例数,发生率,存续时间和滴度;必要时还将进行中和抗体(Nab)的检测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东方医院药物/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8-1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449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姚科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8-26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宏成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449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40410,CTR20253995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HC010 曾用名:无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拟用于晚期实体瘤的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注射用HC010一线治疗程序性死亡配体-1(PD-L1)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单臂、开放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HC010一线治疗PD-L1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BT-HC010-2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5-07-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