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3477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济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杭煜制药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3-1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9-1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10-1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10-2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0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河南省 · 郑州市广东省 · 广州市浙江省 · 杭州市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沈琳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罗素霞
-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邓艳红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房雪峰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露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济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杭煜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陈露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工业园区 环桥路弄济民可信(上海)医药产业园
- 联系人邮编
- 20131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沈琳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
- 邮编
- 100142
- 单位名称
- 北京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JMKX005425-X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5-03-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 JMKX005425 片在 MSI-H或 dMMR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其MTD)和/或RED。
【次要目的】评价 JMKX005425 片的 PK特征;评价 JMKX005425 片在 MSI-H/ dMMR 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初步疗效。
【探索性目的】探索 JMKX005425 片给药剂量/暴露量与安全性/有效性之间的相关性,代谢和排泄情况; 评估不同剂量 JMKX005425 片对 MSI-H/dMMR 晚期实体瘤受试者心电图参数的影响;探索肿瘤评估时肿瘤组织中 PD 指标较基线的变化及其与 JMKX005425 片给药剂量、有效性的相关性;回 顾 性 分 析 由 中 心 实 验 室 确 认 的 MSIH/dMMR 状态;探索预测性生物标志物与 JMKX005425片有效性的相关性分析;探索 PBMC 中 γ -H2AX 和WRN在基线水平以及给药后较基线水平的变化,以及γ -H2AX 和WRN给药后较基线水平的变化与 JMKX005425 片给药剂量/暴露量的相关性分析;
【次要目的】评价 JMKX005425 片的 PK特征;评价 JMKX005425 片在 MSI-H/ dMMR 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初步疗效。
【探索性目的】探索 JMKX005425 片给药剂量/暴露量与安全性/有效性之间的相关性,代谢和排泄情况; 评估不同剂量 JMKX005425 片对 MSI-H/dMMR 晚期实体瘤受试者心电图参数的影响;探索肿瘤评估时肿瘤组织中 PD 指标较基线的变化及其与 JMKX005425 片给药剂量、有效性的相关性;回 顾 性 分 析 由 中 心 实 验 室 确 认 的 MSIH/dMMR 状态;探索预测性生物标志物与 JMKX005425片有效性的相关性分析;探索 PBMC 中 γ -H2AX 和WRN在基线水平以及给药后较基线水平的变化,以及γ -H2AX 和WRN给药后较基线水平的变化与 JMKX005425 片给药剂量/暴露量的相关性分析;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8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在筛选程序开始之前受试者应充分知情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ICF)。
2.年龄≥18 周岁且≤80 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3.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不可根治性治疗的局部晚期和/或转移性)实体瘤,且经当地实验室检查确认为 MSI-H或 dMMR的受试者。 Ia 期:既往经标准治疗(晚期阶段系统治疗至少接受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失败或不耐受的受试者。 Ib 期剂量扩展研究: 队列 1: MSI-H/dMMR 晚期结直肠癌,既往晚期阶段系统治疗至少接受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及含铂化疗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的受试者; 队列 2: MSI-H/dMMR 的晚期食管胃结合部/胃癌,既往标准治疗失败或不可耐受(包括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及含铂或紫杉类化疗, HER2 阳性者还需接受过抗 HER2 治疗)的受试者; 队列 3: MSI-H/dMMR 的晚期子宫内膜癌及其他实体瘤(不包括结直肠癌、食管胃结合部/胃癌),既往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受试者;子宫内膜癌需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及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其他实体瘤(不包括结直肠癌、食管胃结合部/胃癌)既往需接受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
4.至少具有一处符合 RECIST v1.1 标准定义的可测量病灶,且靶病灶未接受过放疗,或
放疗后该病灶有明确的影像学进展。
5.预计生存期≥12 周。
6.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为 0 或 1 分。
7.受试者基线时具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 血液系统(在检测前 7 天内未接受过造血生长因子或输血等纠正治疗): o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1.5×109/L; o 血小板≥ 75×109/L; o 血红蛋白≥ 90 g/L; ? 心脏功能: o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0%; o 12 导联心电图(ECG)检查, QT 间期(QTcF) < 470 毫秒(ms); ? 肝脏功能: o 总胆红素≤ 1.5 倍正常值上限( ULN);无肝转移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5 倍 ULN;若存在肝转移患者,ALT 和 AST≤ 5 倍 ULN; ? 肾脏功能: o 血清肌酐(Scr)≤ 1.5×ULN,或肌酐清除率(Ccr)≥ 60mL/min ? 凝血功能: o 凝血酶原时间( 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及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8.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7 天内进行的血清妊娠试验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9.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包括男性受试者的育龄女性配偶)和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自筛
选至末次给药后至少 6 个月内无生育/冻存或捐献精/卵计划且同意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2.年龄≥18 周岁且≤80 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3.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不可根治性治疗的局部晚期和/或转移性)实体瘤,且经当地实验室检查确认为 MSI-H或 dMMR的受试者。 Ia 期:既往经标准治疗(晚期阶段系统治疗至少接受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失败或不耐受的受试者。 Ib 期剂量扩展研究: 队列 1: MSI-H/dMMR 晚期结直肠癌,既往晚期阶段系统治疗至少接受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及含铂化疗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的受试者; 队列 2: MSI-H/dMMR 的晚期食管胃结合部/胃癌,既往标准治疗失败或不可耐受(包括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及含铂或紫杉类化疗, HER2 阳性者还需接受过抗 HER2 治疗)的受试者; 队列 3: MSI-H/dMMR 的晚期子宫内膜癌及其他实体瘤(不包括结直肠癌、食管胃结合部/胃癌),既往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受试者;子宫内膜癌需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及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其他实体瘤(不包括结直肠癌、食管胃结合部/胃癌)既往需接受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
4.至少具有一处符合 RECIST v1.1 标准定义的可测量病灶,且靶病灶未接受过放疗,或
放疗后该病灶有明确的影像学进展。
5.预计生存期≥12 周。
6.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为 0 或 1 分。
7.受试者基线时具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 血液系统(在检测前 7 天内未接受过造血生长因子或输血等纠正治疗): o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1.5×109/L; o 血小板≥ 75×109/L; o 血红蛋白≥ 90 g/L; ? 心脏功能: o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0%; o 12 导联心电图(ECG)检查, QT 间期(QTcF) < 470 毫秒(ms); ? 肝脏功能: o 总胆红素≤ 1.5 倍正常值上限( ULN);无肝转移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5 倍 ULN;若存在肝转移患者,ALT 和 AST≤ 5 倍 ULN; ? 肾脏功能: o 血清肌酐(Scr)≤ 1.5×ULN,或肌酐清除率(Ccr)≥ 60mL/min ? 凝血功能: o 凝血酶原时间( 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及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8.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7 天内进行的血清妊娠试验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9.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包括男性受试者的育龄女性配偶)和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自筛
选至末次给药后至少 6 个月内无生育/冻存或捐献精/卵计划且同意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已知或筛选期检查发现患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脊髓压迫、和/或癌性脑膜炎者。
2. 既往接受过靶向 WRN 的药物治疗。
3.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抗肿瘤治疗,以下标准除外:
o 化疗、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或中成药为首次给药前 2 周内;
o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 C 为首次给药前 6 周内;
o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接受研究治疗前 2周或药物的 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
o 以缓解症状为目的的非根治性放疗为首次给药前 2 周内。
4.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至符合 CTCAE v5.0 标准的 1 级或以下;除外 2 级毒性经研究者判断症状稳定且已无法再恢复至更低级别且不影响受试者参与本研究的安全性、脱发、皮肤色素沉着过度,或仅需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减低、肾上腺皮质功能减低等。
5. 在过去 3 年内曾患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除外接受过根治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甲状腺癌、局限期前列腺癌等恶性肿瘤)。
6. 筛选时存在无法控制的胸腹腔积液、心包积液(即需要反复治疗性引流,如每月一次或更频繁的引流,且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有临床症状需要进行引流),在接受对症处理(包括治疗性胸腔镜或穿刺术)后处于临床稳定的受试者符合入选要求。
7. 吞咽困难或患有可能显著改变研究药物吸收的胃肠道功能损害或胃肠道疾病(例如,重度溃疡性疾病、控制不佳的恶心、呕吐、腹泻、吸收不良综合征、小肠切除术等)。
8. 已知有活动性、或有病史且有可能复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受试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血管炎等)。除外以下情况:例如临床稳定的只需接受生理剂量激素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病、肾上腺疾病等。
9. 根据研究者判断,存在其他严重或不能控制的全身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间质性肺病、非感染性肺炎(放射性肺炎史、药物性肺炎、特发性肺炎等),仅有轻度的非活动性的间质性肺疾病影像学表现者可与申办方医学监查员讨论入组合格性;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糖尿病、需要透析的肾脏疾病、严重的肝脏疾病(Child-Pugh 分级 B 或 C)、急性胰腺炎等。
10. 存在重度慢性或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
1)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 或 HBcAb 阳性,且 HBV DNA 检测值大于正常值上限);
2) 活动性丙型肝炎(抗 HCV 抗体阳性者进一步检测 HCV RNA 阳性);
3) 已知的免疫缺陷病毒(HIV)疾病史或 HIV 抗体检测阳性;
4)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存在其他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因感染并发症住院、菌血症、败血症、重度肺炎、活动性梅毒或活动性结核病。
11.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1)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 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2)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主动脉夹层、严重心律失常、脑卒中或其他 3 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3) 存在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 或舒张压≥100 mmHg)。如果使用不超过两种降压药后血压控制在此标准以下并维持,则允许有高血压病史者入组;
4) 首次研究治疗前 6 个月有深静脉血栓或其他任何严重血栓栓塞的病史。
12.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需要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 10 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受试者。但以下情况允许入组:在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的情况下,允许吸入或局部外用类固醇,或剂量≤ 10 mg/天泼尼松剂量的肾上腺激素替代治疗,或≤3 天的预防性治疗。
13.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服用有导致 TdP 风险或 QTc 间期延长风险的药物。
14. 首次给药前 5 个半衰期内使用过可能影响本品吸收或代谢的药物,如 P-gp 抑制剂。
15.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需要住院治疗的 IV 级手术,或经研究者评估会对安全性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大手术,或预期在试验期间接受上述手术的受试者。
16.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注:允许接种灭活疫苗。
17. 接受过同种异体组织或实体器官移植。
18. 已知有精神疾病(如癫痫、痴呆等)、药物滥用、或吸毒史。
19. 已知或怀疑对 JMKX005425 主要成分及辅料过敏者,或过敏体质。
20. 目前正在参加其他临床研究或在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其他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或参加干预性器械试验。
21.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在筛选期后愿意停止哺乳并不计划恢复哺乳的哺乳妇女可以入组。
22. 具有可能混淆研究结果,或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干扰受试者在研究期间的依从性的任何病史或当前的疾病、治疗或实验室异常,或研究者认为参与试验不符合受试者的最大利益。
23. 经研究者评估为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其他情况。
2. 既往接受过靶向 WRN 的药物治疗。
3.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抗肿瘤治疗,以下标准除外:
o 化疗、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或中成药为首次给药前 2 周内;
o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 C 为首次给药前 6 周内;
o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接受研究治疗前 2周或药物的 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
o 以缓解症状为目的的非根治性放疗为首次给药前 2 周内。
4.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至符合 CTCAE v5.0 标准的 1 级或以下;除外 2 级毒性经研究者判断症状稳定且已无法再恢复至更低级别且不影响受试者参与本研究的安全性、脱发、皮肤色素沉着过度,或仅需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减低、肾上腺皮质功能减低等。
5. 在过去 3 年内曾患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除外接受过根治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甲状腺癌、局限期前列腺癌等恶性肿瘤)。
6. 筛选时存在无法控制的胸腹腔积液、心包积液(即需要反复治疗性引流,如每月一次或更频繁的引流,且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有临床症状需要进行引流),在接受对症处理(包括治疗性胸腔镜或穿刺术)后处于临床稳定的受试者符合入选要求。
7. 吞咽困难或患有可能显著改变研究药物吸收的胃肠道功能损害或胃肠道疾病(例如,重度溃疡性疾病、控制不佳的恶心、呕吐、腹泻、吸收不良综合征、小肠切除术等)。
8. 已知有活动性、或有病史且有可能复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受试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血管炎等)。除外以下情况:例如临床稳定的只需接受生理剂量激素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病、肾上腺疾病等。
9. 根据研究者判断,存在其他严重或不能控制的全身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间质性肺病、非感染性肺炎(放射性肺炎史、药物性肺炎、特发性肺炎等),仅有轻度的非活动性的间质性肺疾病影像学表现者可与申办方医学监查员讨论入组合格性;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糖尿病、需要透析的肾脏疾病、严重的肝脏疾病(Child-Pugh 分级 B 或 C)、急性胰腺炎等。
10. 存在重度慢性或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
1)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 或 HBcAb 阳性,且 HBV DNA 检测值大于正常值上限);
2) 活动性丙型肝炎(抗 HCV 抗体阳性者进一步检测 HCV RNA 阳性);
3) 已知的免疫缺陷病毒(HIV)疾病史或 HIV 抗体检测阳性;
4)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存在其他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因感染并发症住院、菌血症、败血症、重度肺炎、活动性梅毒或活动性结核病。
11.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1)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 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2)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主动脉夹层、严重心律失常、脑卒中或其他 3 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3) 存在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 或舒张压≥100 mmHg)。如果使用不超过两种降压药后血压控制在此标准以下并维持,则允许有高血压病史者入组;
4) 首次研究治疗前 6 个月有深静脉血栓或其他任何严重血栓栓塞的病史。
12.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需要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 10 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受试者。但以下情况允许入组:在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的情况下,允许吸入或局部外用类固醇,或剂量≤ 10 mg/天泼尼松剂量的肾上腺激素替代治疗,或≤3 天的预防性治疗。
13.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服用有导致 TdP 风险或 QTc 间期延长风险的药物。
14. 首次给药前 5 个半衰期内使用过可能影响本品吸收或代谢的药物,如 P-gp 抑制剂。
15.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需要住院治疗的 IV 级手术,或经研究者评估会对安全性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大手术,或预期在试验期间接受上述手术的受试者。
16.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注:允许接种灭活疫苗。
17. 接受过同种异体组织或实体器官移植。
18. 已知有精神疾病(如癫痫、痴呆等)、药物滥用、或吸毒史。
19. 已知或怀疑对 JMKX005425 主要成分及辅料过敏者,或过敏体质。
20. 目前正在参加其他临床研究或在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其他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或参加干预性器械试验。
21.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在筛选期后愿意停止哺乳并不计划恢复哺乳的哺乳妇女可以入组。
22. 具有可能混淆研究结果,或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干扰受试者在研究期间的依从性的任何病史或当前的疾病、治疗或实验室异常,或研究者认为参与试验不符合受试者的最大利益。
23. 经研究者评估为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JMKX005425 片: 英文通用名:JMKX005425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口服,用药量按方案和SRC确定的目标剂量确定。
用药时程:每天一次, 21天为一个周期。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口服,用药量按方案和SRC确定的目标剂量确定。
用药时程:每天一次, 21天为一个周期。
中文通用名:JMKX005425 片: 英文通用名:JMKX005425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口服,用药量按方案和SRC确定的目标剂量确定。
用药时程:每天一次, 21天为一个周期。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口服,用药量按方案和SRC确定的目标剂量确定。
用药时程:每天一次, 21天为一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 AE)的发生率、类型和严重程度;具有临床意义的生命体征、体格检查、美国东部癌症协作组( ECOG)评分、实验室检查、心电图等。 MTD/RED 和剂量限制性毒性(DLT)。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JMKX005425 片的 PK 参数,包括但不限于峰浓度、达峰时间、消除半衰期、清除率、表观分布容积、稳态峰浓度、稳态达峰时间、稳态谷浓度、稳态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等;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研 究 者 基 于 实 体 瘤 疗 效 评 估 标 准 v1.1 评 估 的 客 观 缓 解 率、疾病控制率、至缓解时间、缓解持续时间、无进展生存期和生存期。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8-13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9-1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477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露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9-11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济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杭煜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477
- 药物名称
- JMKX005425 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MSI/dMMR 晚期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价 JMKX005425 片在微卫星高度不稳定型或错配修复缺陷型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 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疗效的开放、多中心 I 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评价 JMKX005425 片在微卫星高度不稳定型或错配修复缺陷型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 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初步疗效的开放、多中心 I 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JMKX005425-X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5-03-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