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351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南京易亨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氟伐他汀钠缓释片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随机、开放、单次给药、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空腹及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8-1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9-0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陈军
- 浙江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张望刚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严晓星
- 申请人名称
- 南京易亨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严晓星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华宝路118号
- 联系人邮编
- 210044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陈军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1229号
- 邮编
- 310053
- 单位名称
- 浙江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张望刚
- 学位
- 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1229号
- 邮编
- 310053
- 单位名称
- 浙江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JN-2025-026-FFTTN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8-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南京易亨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氟伐他汀钠缓释片(规格:80 mg)为受试制剂,按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有关规定,与氟伐他汀钠缓释片参比制剂(商品名:来适可®;规格 80 mg),对比在健康人体内的相对生物利用度,研究两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为18~60周岁(含18周岁和60周岁)的健康受试者,男女兼有;
3.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生化、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感染四项等)、血妊娠检查(仅女性)、12-导联心电图检查等,结果显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5.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2.年龄为18~60周岁(含18周岁和60周岁)的健康受试者,男女兼有;
3.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生化、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感染四项等)、血妊娠检查(仅女性)、12-导联心电图检查等,结果显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5.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排除标准
1.对氟伐他汀钠缓释片及其辅料或曾出现任意一项药物、食物等过敏史者;
2. 既往或现有严重心、肺、肝、肾、血液、胃肠、内分泌、免疫、神经或精神疾病等病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者;
3. 显著电解质紊乱(低钾血症、高钾血症)者;
4. 有吞咽困难者;
5. 既往有肝功能损害、肾功能不全病史者;
6. 乳糖或半乳糖不耐症(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乳糖酶缺乏症、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者;
7.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8. 曾有活动性肝病病史或不明原因的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者;
9. 有骨骼肌和结缔组织异常疾病史(如肌痛、肌病)或遗传性肌肉疾 病史者;
10. 静脉穿刺困难者,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11. 有吸毒史或药物滥用史;
12.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吗啡、四氢大麻酚酸(大麻)、甲基安非他明(冰毒)、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摇头丸)、氯胺酮(K粉));
13.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并用药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 mL,女性正常生理期失血除外),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者,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15. 筛选前 30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利福平、卡马西平、苯妥英;抑制剂—西咪替丁、地尔硫卓、 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
16. 筛选前 30 天内使用过任何与氟伐他汀钠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贝特类药物(苯扎贝特、吉非贝奇、环丙贝特等)、烟酸、伊曲康唑、红霉素、氟康唑、 环孢素、胆盐结合剂、利福平、西米替丁、雷米替丁、奥美拉唑、苯妥 英、华法令和其他香豆素类衍生物、秋水仙素等;
17.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或保健品者;
18. 筛选前28天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在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9.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如:香烟、尼古丁含片、尼古丁口香糖、电子烟产品等);
20.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或食用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21.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者;
22. 不能承诺在第一周期入住I期病房前3天至入住期间不摄取火龙果、芒果、柚子、酸橙、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
23. 不能承诺在第一周期入住I期病房前3天至入住期间不摄取巧克力及任何含咖啡因(如咖啡、浓茶、可乐等)的饮料者;
24.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试验期间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5. 女性受试者处在妊娠期或哺乳期;
26. 女性受试者筛选前14天内发生过无保护性行为者;
27. 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大于0 mg/100 mL者;
28. 在使用临床试验药物前发生急性疾病,且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9. 受试者因自身其他原因无法参加本试验或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入组的其他情况。
2. 既往或现有严重心、肺、肝、肾、血液、胃肠、内分泌、免疫、神经或精神疾病等病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者;
3. 显著电解质紊乱(低钾血症、高钾血症)者;
4. 有吞咽困难者;
5. 既往有肝功能损害、肾功能不全病史者;
6. 乳糖或半乳糖不耐症(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乳糖酶缺乏症、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者;
7.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8. 曾有活动性肝病病史或不明原因的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者;
9. 有骨骼肌和结缔组织异常疾病史(如肌痛、肌病)或遗传性肌肉疾 病史者;
10. 静脉穿刺困难者,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11. 有吸毒史或药物滥用史;
12.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吗啡、四氢大麻酚酸(大麻)、甲基安非他明(冰毒)、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摇头丸)、氯胺酮(K粉));
13.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并用药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 mL,女性正常生理期失血除外),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者,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15. 筛选前 30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利福平、卡马西平、苯妥英;抑制剂—西咪替丁、地尔硫卓、 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
16. 筛选前 30 天内使用过任何与氟伐他汀钠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贝特类药物(苯扎贝特、吉非贝奇、环丙贝特等)、烟酸、伊曲康唑、红霉素、氟康唑、 环孢素、胆盐结合剂、利福平、西米替丁、雷米替丁、奥美拉唑、苯妥 英、华法令和其他香豆素类衍生物、秋水仙素等;
17.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或保健品者;
18. 筛选前28天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在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9.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如:香烟、尼古丁含片、尼古丁口香糖、电子烟产品等);
20.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或食用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21.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者;
22. 不能承诺在第一周期入住I期病房前3天至入住期间不摄取火龙果、芒果、柚子、酸橙、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
23. 不能承诺在第一周期入住I期病房前3天至入住期间不摄取巧克力及任何含咖啡因(如咖啡、浓茶、可乐等)的饮料者;
24.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试验期间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5. 女性受试者处在妊娠期或哺乳期;
26. 女性受试者筛选前14天内发生过无保护性行为者;
27. 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大于0 mg/100 mL者;
28. 在使用临床试验药物前发生急性疾病,且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9. 受试者因自身其他原因无法参加本试验或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入组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氟伐他汀钠缓释片: 英文通用名:Fluvastatin Sodium Extended Releas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80 mg
用法用量:每次1片,每周期给药1次
用药时程:四周期
规格:80 mg
用法用量:每次1片,每周期给药1次
用药时程:四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氟伐他汀钠缓释片 英文通用名:Fluvastatin Sodium Extended Release Tablets 商品名称:来适可
剂型:片剂
规格:80 mg
用法用量:每次1片,每周期给药1次
用药时程:四周期
规格:80 mg
用法用量:每次1片,每周期给药1次
用药时程:四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AUC0-t,AUC0-∞,Cmax评价时间:给药后4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1/2,λz,Tmax、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4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安全性评价指标:包括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浙江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5-08-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51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严晓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9-01
- 申请人名称
- 南京易亨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514
- 药物名称
- 氟伐他汀钠缓释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饮食未能完全控制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血脂异常(Fredrickson Ⅱa及Ⅱb型)的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氟伐他汀钠缓释片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随机、开放、单次给药、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空腹及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氟伐他汀钠缓释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JN-2025-026-FFTTN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8-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