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3528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皮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7-2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9-0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10-2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10-3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2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安徽省 · 芜湖市广东省 · 广州市江苏省 · 南京市江苏省 · 镇江市江西省 · 南昌市浙江省 · 杭州市陕西省 · 西安市四川省 · 成都市重庆市 · 重庆市云南省 · 昆明市贵州省 · 贵阳市贵州省 · 六盘水市河北省 · 邯郸市河南省 · 郑州市河南省 · 三门峡市湖北省 · 武汉市湖南省 · 长沙市湖南省 · 娄底市山东省 · 德州市另有 6 个地区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张建中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周城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魏爱华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刘方
-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芜湖市 · 研究者:慈超
- 南方医科大学皮肤病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史晓蔚
- 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鲁严
-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镇江市 · 研究者:许辉
-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刘藕根
-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吴黎明
- 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许爱娥、吴辛刚
- 西安交通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耿松梅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蒋献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陈瑾
-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孙东杰
-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贵州省 · 贵阳市 · 研究者:汪宇
- 六盘水首钢水钢医院有限公司中国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研究者:王海英
-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邯郸市 · 研究者:苗国英
- 郑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张玉红
- 三门峡市中心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研究者:焦丹红
- 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陈柳青
-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雷铁池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鲁建云
- 娄底市中心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娄底市 · 研究者:李文芝
其余 7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德州市 · 研究者:彭军
- 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中山中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中山市 · 研究者:郑永平
-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常州市 · 研究者:徐春兴
-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王珍
- 内蒙古包钢医院中国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研究者:张敏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金华市 · 研究者:刘伦飞
- 柳州市工人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研究者:余兵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赖筱娟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赖筱娟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华康路136号
- 联系人邮编
- 210032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张建中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
- 邮编
- 100000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周城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
- 邮编
- 100000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VC005-20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5-07-2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价VC005片治疗NSV受试者的有效性;
评价VC005片治疗NSV受试者的安全性;
评价VC005片在NSV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评价VC005片治疗NSV受试者的安全性;
评价VC005片在NSV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本研究,能够遵守试验相关流程,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2.签署ICF时年龄18~75周岁(含界值),性别不限。
3.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停止所有用于治疗白癜风的药物和程序(包括筛选期至完成安全随访)。
4.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受试者和男性受试者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至少30天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如:禁欲、口服/注射/皮下植入避孕药、宫内节育器、屏障法(避孕套、阴道隔膜和宫颈帽等)。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筛选访视和首次给药前的基线访视血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所有受试者均应同意自首次给药至末次给药后30天内不能进行精子/卵子捐献。
注:WOCBP定义为女性月经初潮后,未达到绝经后状态(连续闭经至少12个月,除绝经外无其他明确原因),且无手术(即双侧卵巢切除术和/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和/或子宫切除术)或研究者确定的其他原因(如苗勒管发育不全)导致永久不育
2.签署ICF时年龄18~75周岁(含界值),性别不限。
3.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停止所有用于治疗白癜风的药物和程序(包括筛选期至完成安全随访)。
4.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受试者和男性受试者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至少30天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如:禁欲、口服/注射/皮下植入避孕药、宫内节育器、屏障法(避孕套、阴道隔膜和宫颈帽等)。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筛选访视和首次给药前的基线访视血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所有受试者均应同意自首次给药至末次给药后30天内不能进行精子/卵子捐献。
注:WOCBP定义为女性月经初潮后,未达到绝经后状态(连续闭经至少12个月,除绝经外无其他明确原因),且无手术(即双侧卵巢切除术和/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和/或子宫切除术)或研究者确定的其他原因(如苗勒管发育不全)导致永久不育
排除标准
1.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或研究期间有妊娠或哺乳计划的受试者。
2. 面部白癜风区域全部毛发均为白色。
3. 其他形式的白癜风(如节段型或未定类型[局限型]);或其他皮肤色素沉着障碍(如斑疹病、白斑病、麻风病、炎症后色素沉着减退、进行性斑点性低黑症、贫血痣、黄褐斑、化学白皮病和花斑癣);或先天性色素减退疾病(包括白化病、瓦登伯革氏综合征、伊藤色素减退症、色素失禁症、遗传性对称性色素异常症、着色性干皮症和无色素痣),或白癜风样移植物抗宿主病(Graft-versus-host disease,GVHD)。
4. 筛选或基线访视时,存在可能干扰研究评估的活动性/炎性皮肤病或皮肤病表现(如硬斑病、盘状狼疮、麻风、银屑病)。
5. 筛选时存在临床显著意义(由研究者判定)的促甲状腺激素(TSH)和游离甲状腺素(FT4)或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异常,且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6. 在D1(基线)前规定的洗脱期内接受过以下任何一种治疗:1)8周内:接受过任何形式的光疗。2)4周内:任何系统性白癜风治疗(如免疫调节类药物:甲氨蝶呤、霉酚酸酯、皮质类固醇、环孢素);增加皮肤对紫外线(UV)/可见光敏感性或影响皮肤色素沉着的药物:四环素类药物、甲氧补骨脂素或其他白癜风治疗(抗氧化剂/维生素/草药/中药);使用二羟基丙酮(通常存在于免晒型皮肤晒黑剂中);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3)2周内:用于白癜风区域的外用药物,例如外用皮质类固醇(TCS)、外用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TCI)、JAK抑制剂、磷酸二酯酶4型(PDE-4)抑制剂、维A酸类药物或维生素D3衍生物;用于白癜风治疗的中药外用药物(包括中草药和中成药)4)12周内:口服JAK抑制剂;免疫调节类生物制剂(5个药物半衰期或12周内,以最长者为准)。
7. 既往接受过脱色剂治疗。
8. 筛选前6个月内出现自发性且显著的色素再生(如未经任何治疗的色素再生,且研究者确定其数量显著)。
9. 筛选检查时有任何一项实验室检查指标符合下列标准:1)血常规:白细胞计数(WBC)<3×109/L、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绝对淋巴细胞计数(ALC)<0.8×109/L、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血红蛋白(Hb)<90 g/L;2)肝功能: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正常值上限(ULN)、总胆红素(TBIL)≥1.5×ULN;3)肾功能:血肌酐>1.5×ULN或估计肾小球滤过率(eGFR)<60 mL/min/1.73m2(根据简化肾脏病饮食改良研究[MDRD]公式计算);4)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2,凝血酶原时间(PT)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5)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定量>检测单位ULN、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阳性且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HCV-RNA)>检测单位ULN、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既往感染过梅毒,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已完成梅毒标准治疗且已治愈的受试者除外)。
注:筛选时如果存在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经研究者评估认为必要,可复查一次进行确认,复测前不允许对异常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药物干预。
10. 存在以下疾病或疾病史:1)目前患有或有淋巴增生性疾病的病史,或存在提示可能的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的体征或症状,包括淋巴结病或脾肿大。2)有恶性肿瘤病史者,除外已完全切除且生存5年以上无复发证据的宫颈原位癌、非转移性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基底细胞癌、非转移性甲状腺乳头状癌。3)既往发生过血栓栓塞(包括深静脉血栓、肺栓塞、动脉血栓等),或其他易发生血栓栓塞的高风险人群。4)近1月内疱疹病毒感染病史的患者或既往有反复发作的带状疱疹(≥2次)、播散性带状疱疹、播散性单纯疱疹者。5)筛选前12周内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全身性感染,或基线前4周内有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感染或其他感染,或基线前2周内出现活动性急性细菌、真菌或病毒性皮肤感染。6)存在原发性或继发性免疫缺陷病(如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Wiskott-Aldrich综合征等)。7)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进行过外科大手术或发生严重创伤或试验期间预计进行重大手术者.8)有重大心血管(包括基线前6个月内的不稳定型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III级或IV级]、严重心律失常、未控制的高血压[经治疗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神经(基线前6个月内的脑卒中,包括出血性卒中和缺血性卒中)、呼吸、血液、消化、内分泌、泌尿、免疫性疾病或精神疾病的病史,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研究评估或置受试者于不适当的风险之中.9)筛选时体征、影像学及干扰素-γ(IFN-γ)释放试验检查结果提示患有活动性结核病或潜伏性结核感染者。结核筛查提示潜伏性结核感染的患者,除非有明确的专科医生记录,证明患者已经得到充分治疗或者不需要治疗,并且目前可以开始接受JAK抑制剂治疗者可参与研究(根据研究者和/或感染疾病专科医生的医学判断)。
11. 筛选前1年内有酒精或药物滥用史,既往有明确诊断记录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如重度抑郁、自杀倾向、癫痫、痴呆等。
12. 已知或怀疑对VC005主要成分及辅料或同类药过敏者。
13. 随机前1个月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过试验性药物给药或参加过器械临床研究。
14.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任何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的原因。
2. 面部白癜风区域全部毛发均为白色。
3. 其他形式的白癜风(如节段型或未定类型[局限型]);或其他皮肤色素沉着障碍(如斑疹病、白斑病、麻风病、炎症后色素沉着减退、进行性斑点性低黑症、贫血痣、黄褐斑、化学白皮病和花斑癣);或先天性色素减退疾病(包括白化病、瓦登伯革氏综合征、伊藤色素减退症、色素失禁症、遗传性对称性色素异常症、着色性干皮症和无色素痣),或白癜风样移植物抗宿主病(Graft-versus-host disease,GVHD)。
4. 筛选或基线访视时,存在可能干扰研究评估的活动性/炎性皮肤病或皮肤病表现(如硬斑病、盘状狼疮、麻风、银屑病)。
5. 筛选时存在临床显著意义(由研究者判定)的促甲状腺激素(TSH)和游离甲状腺素(FT4)或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异常,且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6. 在D1(基线)前规定的洗脱期内接受过以下任何一种治疗:1)8周内:接受过任何形式的光疗。2)4周内:任何系统性白癜风治疗(如免疫调节类药物:甲氨蝶呤、霉酚酸酯、皮质类固醇、环孢素);增加皮肤对紫外线(UV)/可见光敏感性或影响皮肤色素沉着的药物:四环素类药物、甲氧补骨脂素或其他白癜风治疗(抗氧化剂/维生素/草药/中药);使用二羟基丙酮(通常存在于免晒型皮肤晒黑剂中);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3)2周内:用于白癜风区域的外用药物,例如外用皮质类固醇(TCS)、外用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TCI)、JAK抑制剂、磷酸二酯酶4型(PDE-4)抑制剂、维A酸类药物或维生素D3衍生物;用于白癜风治疗的中药外用药物(包括中草药和中成药)4)12周内:口服JAK抑制剂;免疫调节类生物制剂(5个药物半衰期或12周内,以最长者为准)。
7. 既往接受过脱色剂治疗。
8. 筛选前6个月内出现自发性且显著的色素再生(如未经任何治疗的色素再生,且研究者确定其数量显著)。
9. 筛选检查时有任何一项实验室检查指标符合下列标准:1)血常规:白细胞计数(WBC)<3×109/L、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绝对淋巴细胞计数(ALC)<0.8×109/L、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血红蛋白(Hb)<90 g/L;2)肝功能: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正常值上限(ULN)、总胆红素(TBIL)≥1.5×ULN;3)肾功能:血肌酐>1.5×ULN或估计肾小球滤过率(eGFR)<60 mL/min/1.73m2(根据简化肾脏病饮食改良研究[MDRD]公式计算);4)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2,凝血酶原时间(PT)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5)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定量>检测单位ULN、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阳性且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HCV-RNA)>检测单位ULN、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既往感染过梅毒,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已完成梅毒标准治疗且已治愈的受试者除外)。
注:筛选时如果存在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经研究者评估认为必要,可复查一次进行确认,复测前不允许对异常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药物干预。
10. 存在以下疾病或疾病史:1)目前患有或有淋巴增生性疾病的病史,或存在提示可能的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的体征或症状,包括淋巴结病或脾肿大。2)有恶性肿瘤病史者,除外已完全切除且生存5年以上无复发证据的宫颈原位癌、非转移性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基底细胞癌、非转移性甲状腺乳头状癌。3)既往发生过血栓栓塞(包括深静脉血栓、肺栓塞、动脉血栓等),或其他易发生血栓栓塞的高风险人群。4)近1月内疱疹病毒感染病史的患者或既往有反复发作的带状疱疹(≥2次)、播散性带状疱疹、播散性单纯疱疹者。5)筛选前12周内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全身性感染,或基线前4周内有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感染或其他感染,或基线前2周内出现活动性急性细菌、真菌或病毒性皮肤感染。6)存在原发性或继发性免疫缺陷病(如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Wiskott-Aldrich综合征等)。7)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进行过外科大手术或发生严重创伤或试验期间预计进行重大手术者.8)有重大心血管(包括基线前6个月内的不稳定型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III级或IV级]、严重心律失常、未控制的高血压[经治疗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神经(基线前6个月内的脑卒中,包括出血性卒中和缺血性卒中)、呼吸、血液、消化、内分泌、泌尿、免疫性疾病或精神疾病的病史,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研究评估或置受试者于不适当的风险之中.9)筛选时体征、影像学及干扰素-γ(IFN-γ)释放试验检查结果提示患有活动性结核病或潜伏性结核感染者。结核筛查提示潜伏性结核感染的患者,除非有明确的专科医生记录,证明患者已经得到充分治疗或者不需要治疗,并且目前可以开始接受JAK抑制剂治疗者可参与研究(根据研究者和/或感染疾病专科医生的医学判断)。
11. 筛选前1年内有酒精或药物滥用史,既往有明确诊断记录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如重度抑郁、自杀倾向、癫痫、痴呆等。
12. 已知或怀疑对VC005主要成分及辅料或同类药过敏者。
13. 随机前1个月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过试验性药物给药或参加过器械临床研究。
14.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任何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的原因。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VC005片: 英文通用名:VC005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5 mg
用法用量:每天BID给药
用药时程:每天BID给药,连续给药52周
规格:25 mg
用法用量:每天BID给药
用药时程:每天BID给药,连续给药52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VC005片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VC005 placebo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5 mg
用法用量:每天BID给药
用药时程:每天BID给药,连续给药52周
规格:25 mg
用法用量:每天BID给药
用药时程:每天BID给药,连续给药52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第24周(W24)面部白癜风面积评分指数(F-VASI)相对于基线变化的百分比评价时间:第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评价VC005片治疗NSV受试者的安全性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5-08-22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5-08-2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528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赖筱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9-03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528
- 药物名称
- VC005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非节段型白癜风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VC005片在非节段型白癜风受试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Ⅱ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VC005片在非节段型白癜风受试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Ⅱ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VC005-20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5-07-2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