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3547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免疫与风湿、皮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宏成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评价HC022注射液多次给药剂量递增在系统性红斑狼疮和/或皮肤型红斑狼疮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免疫原性特征以及初步有效性的Ib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7-3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9-0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上海市 · 上海市广东省 · 广州市天津市 · 天津市浙江省 · 杭州市浙江省 · 湖州市浙江省 · 温州市山西省 · 太原市江苏省 · 徐州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河南省 · 洛阳市辽宁省 · 沈阳市江西省 · 南昌市山东省 · 济南市山东省 · 济宁市湖北省 · 武汉市福建省 · 厦门市四川省 · 广安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曾小峰
-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魏翠柏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张翀、沈伟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古洁若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黄成辉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戴冽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杨敏、许重远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魏蔚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曹恒、刘健
-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湖州市 · 研究者:杨孝兵、嵇宏亮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研究者:孙莉、陈华芳
-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王晓霞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研究者:殷松楼
- 河北省人民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林玮
-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郭惠芳、张志清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史晓飞、王彩娥
-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于静、李晓斌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张宁
-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段新旺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舒强
-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宁市 · 研究者:李树杰、孔维香
-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宁市 · 研究者:宋芹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李秋柏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石桂秀
其余 1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广安市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广安市 · 研究者:刘艺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姚科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宏成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姚科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和祥三街263号
- 联系人邮编
- 6102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曾小峰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一号
- 邮编
- 10073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43979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BT-HC022-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5-07-3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价HC022注射液多次给药剂量递增在系统性红斑狼疮和/或皮肤型红斑狼疮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免疫原性特征以及初步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自愿参加研究,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遵守知情同意书上的要求;
2.年龄≥18岁,性别不限;
3.受试者及其伴侣在研究治疗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可靠的避孕措施,女性受试者血清妊娠试验必须是阴性,且为非哺乳期;
经研究者确诊为SLE或CLE的患者。
对于SLE患者:
1) 符合2019年欧洲抗风湿病联盟(EULAR)/美国风湿病学会(ACR)SLE分类标准(附件2),知情前至少6个月确诊为SLE;
2) 签署知情时抗核抗体阳性(滴度 ≥ 1:80)和/或抗双链DNA抗体阳性和/或抗Sm抗体阳性;
3) 筛选期必须正在接受以下标准治疗(SOC)方案至少一种:
a 口服泼尼松(或等效药物)单药治疗(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开始日期:随机前接受至少8周治疗;
随机前,必须保持剂量稳定≥2周;
每日最大剂量:≤20 mg/天;
b 免疫抑制剂(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允许使用的药物包括:抗疟药、硫唑嘌呤、吗替麦考酚酯/麦考酚酸、甲氨蝶呤;
开始日期:随机前≥12周;
随机前必须保持剂量稳定≥4周;
每日最大剂量:
i. 羟氯喹≤400mg/天、氯喹≤250 mg/天、奎纳克林≤100 mg/天;
ii. 硫唑嘌呤≤200 mg/天;
iii. 霉酚酸酯≤3000 mg/天或霉酚酸≤2160 mg/天;
iv. 甲氨蝶呤≤25mg/周;
c 口服泼尼松(或等效药物)+免疫抑制剂:
须满足口服泼尼松(或等效药物)和免疫抑制剂的开始日期;
须满足每种药物的稳定性要求;
不得超过a和b中每种药物的每日最大剂量。
对于CLE患者:
1) 签署知情时存在活动性皮肤型红斑狼疮,包括急性、亚急性和/或慢性皮肤型狼疮;
2) 经充分的常规治疗仍存在活动性 CLE 皮损,常规治疗定义为:在筛选前至少12周使用外用皮质类固醇或抗疟药(治疗可连续或累计);或既往有记录表明至少12周(治疗可不连续)后缺乏治疗效果和/或既往有记录表明由于耐受性差和/或副作用而停用常规治疗;
4.经研究者确诊为SLE或CLE的患者。
2.年龄≥18岁,性别不限;
3.受试者及其伴侣在研究治疗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可靠的避孕措施,女性受试者血清妊娠试验必须是阴性,且为非哺乳期;
经研究者确诊为SLE或CLE的患者。
对于SLE患者:
1) 符合2019年欧洲抗风湿病联盟(EULAR)/美国风湿病学会(ACR)SLE分类标准(附件2),知情前至少6个月确诊为SLE;
2) 签署知情时抗核抗体阳性(滴度 ≥ 1:80)和/或抗双链DNA抗体阳性和/或抗Sm抗体阳性;
3) 筛选期必须正在接受以下标准治疗(SOC)方案至少一种:
a 口服泼尼松(或等效药物)单药治疗(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开始日期:随机前接受至少8周治疗;
随机前,必须保持剂量稳定≥2周;
每日最大剂量:≤20 mg/天;
b 免疫抑制剂(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允许使用的药物包括:抗疟药、硫唑嘌呤、吗替麦考酚酯/麦考酚酸、甲氨蝶呤;
开始日期:随机前≥12周;
随机前必须保持剂量稳定≥4周;
每日最大剂量:
i. 羟氯喹≤400mg/天、氯喹≤250 mg/天、奎纳克林≤100 mg/天;
ii. 硫唑嘌呤≤200 mg/天;
iii. 霉酚酸酯≤3000 mg/天或霉酚酸≤2160 mg/天;
iv. 甲氨蝶呤≤25mg/周;
c 口服泼尼松(或等效药物)+免疫抑制剂:
须满足口服泼尼松(或等效药物)和免疫抑制剂的开始日期;
须满足每种药物的稳定性要求;
不得超过a和b中每种药物的每日最大剂量。
对于CLE患者:
1) 签署知情时存在活动性皮肤型红斑狼疮,包括急性、亚急性和/或慢性皮肤型狼疮;
2) 经充分的常规治疗仍存在活动性 CLE 皮损,常规治疗定义为:在筛选前至少12周使用外用皮质类固醇或抗疟药(治疗可连续或累计);或既往有记录表明至少12周(治疗可不连续)后缺乏治疗效果和/或既往有记录表明由于耐受性差和/或副作用而停用常规治疗;
4.经研究者确诊为SLE或CLE的患者。
排除标准
1.活动期重度狼疮肾炎;
2. 活动期神经精神性SLE;
3. 除继发性干燥综合征以外的任何其他系统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病史或当前诊断,包括但不限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皮肌炎、系统性硬化(硬皮病)、具有临床意义的非 SLE 相关性血管炎;
4. 药物性狼疮;
5. HIV病史或阳性检测结果,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乙肝感染(HBsAg或HBcAb阳性),丙型肝炎感染(HCV抗体阳性和定量异常),巨细胞病毒感染(IgM阳性且定量异常)和EB病毒感染(IgM阳性且定量异常);
6. 有结核感染病史,或签署知情时存在活动性或潜伏性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证据;
7. 存在以下实验室检查异常,包括但不限于:a) 肝功能异常受试者:如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2倍正常值上限(ULN),或总胆红素> 1.5 × ULN(因Gilbert综合征所致者除外);或 b) 血常规检查异常受试者:血红蛋白<90 g/L,或血小板计数< 75ⅹ109/L,或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 x 109/L;
8. 经研究者确定有慢性、复发性(1年内发生3次或以上相同类型感染)或知情前半年内严重感染(例如感染性肺炎、败血症)病史,包括病毒感染,或知情前12周内需要全身抗感染治疗;
9. 有重度疱疹感染史(例如,疱疹性脑炎、眼部疱疹或弥漫性疱疹)或知情前12周内出现疱疹或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感染迹象(特别是水痘、带状疱疹);
10. 具有恶性疾病病史或目前患有恶性疾病,包括实体瘤和血液系统恶性肿瘤(已完全切除并在签署知情时认为治愈 > 2 年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原位宫颈癌除外)。
11. 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分级III或IV级充血性心力衰竭;
12. 知情或给药前心电图结果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13. 知情前1年内有自杀行为或自杀想法的患者;
14. 知情前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基线尿液药物检测结果呈阳性;
15. 使用方案规定的禁用药物;
16. 随机前12周内开始使用抗疟药,如果筛选时正在接受抗疟药治疗,受试者必须从筛选到研究结束保持服用稳定剂量(仅针对CLE患者);
17. 随机前使用剂量超过15 mg/天泼尼松(或其等效药物)的口服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治疗(仅针对CLE患者);
18. 既往接受过抑制BDCA2靶点的药物;
19. 知情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或在试验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20. 除SLE和/或CLE外,存在基于研究者意见认为可能干扰皮肤炎症评估和干扰疾病活动性评估的既往或现患疾病;
21. 对试验用药品(含辅料)过敏或罹患严重性过敏性疾病或属于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使受试者安全受到损害;
22. 在计划注射部位区域有纹身、瘢痕或其他体检结果,会干扰局部注射部位评估;
23. 在知情前4周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以及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用药后的24周内,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24. 知情前4周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献血量≥500 mL者或知情前4周内有输血史;
25. 知情前3个月内平均每天酒精摄入超过2个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或基线酒精呼气试验阳性者;
26.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原因。
2. 活动期神经精神性SLE;
3. 除继发性干燥综合征以外的任何其他系统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病史或当前诊断,包括但不限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皮肌炎、系统性硬化(硬皮病)、具有临床意义的非 SLE 相关性血管炎;
4. 药物性狼疮;
5. HIV病史或阳性检测结果,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乙肝感染(HBsAg或HBcAb阳性),丙型肝炎感染(HCV抗体阳性和定量异常),巨细胞病毒感染(IgM阳性且定量异常)和EB病毒感染(IgM阳性且定量异常);
6. 有结核感染病史,或签署知情时存在活动性或潜伏性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证据;
7. 存在以下实验室检查异常,包括但不限于:a) 肝功能异常受试者:如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2倍正常值上限(ULN),或总胆红素> 1.5 × ULN(因Gilbert综合征所致者除外);或 b) 血常规检查异常受试者:血红蛋白<90 g/L,或血小板计数< 75ⅹ109/L,或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 x 109/L;
8. 经研究者确定有慢性、复发性(1年内发生3次或以上相同类型感染)或知情前半年内严重感染(例如感染性肺炎、败血症)病史,包括病毒感染,或知情前12周内需要全身抗感染治疗;
9. 有重度疱疹感染史(例如,疱疹性脑炎、眼部疱疹或弥漫性疱疹)或知情前12周内出现疱疹或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感染迹象(特别是水痘、带状疱疹);
10. 具有恶性疾病病史或目前患有恶性疾病,包括实体瘤和血液系统恶性肿瘤(已完全切除并在签署知情时认为治愈 > 2 年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原位宫颈癌除外)。
11. 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分级III或IV级充血性心力衰竭;
12. 知情或给药前心电图结果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13. 知情前1年内有自杀行为或自杀想法的患者;
14. 知情前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基线尿液药物检测结果呈阳性;
15. 使用方案规定的禁用药物;
16. 随机前12周内开始使用抗疟药,如果筛选时正在接受抗疟药治疗,受试者必须从筛选到研究结束保持服用稳定剂量(仅针对CLE患者);
17. 随机前使用剂量超过15 mg/天泼尼松(或其等效药物)的口服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治疗(仅针对CLE患者);
18. 既往接受过抑制BDCA2靶点的药物;
19. 知情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或在试验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20. 除SLE和/或CLE外,存在基于研究者意见认为可能干扰皮肤炎症评估和干扰疾病活动性评估的既往或现患疾病;
21. 对试验用药品(含辅料)过敏或罹患严重性过敏性疾病或属于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使受试者安全受到损害;
22. 在计划注射部位区域有纹身、瘢痕或其他体检结果,会干扰局部注射部位评估;
23. 在知情前4周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以及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用药后的24周内,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
24. 知情前4周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献血量≥500 mL者或知情前4周内有输血史;
25. 知情前3个月内平均每天酒精摄入超过2个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或基线酒精呼气试验阳性者;
26.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原因。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C022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HC022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225mg(1.5mL)/瓶
用法用量:设置3个剂量,4个队列,Q2W/Q4W给药;皮下注射,从低剂量组开始,逐步向上递增
用药时程:多次给药
规格:225mg(1.5mL)/瓶
用法用量:设置3个剂量,4个队列,Q2W/Q4W给药;皮下注射,从低剂量组开始,逐步向上递增
用药时程:多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HC022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HC022 Placebo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5mL/瓶
用法用量:设置3个剂量,4个队列,Q2W/Q4W给药;皮下注射,从低剂量组开始,逐步向上递增
用药时程:多次给药
规格:1.5mL/瓶
用法用量:设置3个剂量,4个队列,Q2W/Q4W给药;皮下注射,从低剂量组开始,逐步向上递增
用药时程:多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的发生类型、发生率及严重程度,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等;确定最大给药剂量和/或后期试验推荐剂量。评价时间:给药至给药后第141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PK指标: HC022在系统性红斑狼疮和/或皮肤型红斑狼疮受试者中首次和末次皮下注射给药后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时间:给药至给药后第141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免疫原性指标:HC022抗药抗体发生的时间、阳性受试者例数及占比、滴度和存续时间,如需,将检测中和抗体。评价时间:给药至给药后第141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研究第4、8、12、16、20周SLEDAI-2K评分较基线的变化情况;评价时间:给药至给药后第141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研究第4、8、12、16、20周CLASI评分较基线的变化情况;评价时间:给药至给药后第141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8-2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547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姚科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9-05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宏成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547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43979
- 药物名称
- HC022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系统性红斑狼疮和/或皮肤型红斑狼疮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评价HC022注射液多次给药剂量递增在系统性红斑狼疮和/或皮肤型红斑狼疮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免疫原性特征以及初步有效性的Ib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不同剂量HC022在系统性红斑狼疮和/或皮肤型红斑狼疮患者多次给药后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免疫原性特征以及初步有效性的Ib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BT-HC022-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5-07-3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