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3592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苏州聚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用于预防由本疫苗包括的24种血清型(1、2、3、4、5、6A、6B、7F、8、9N、9V、10A、11A、12F、14、15B、17F、18C、19A、19F、20、22F、23F和33F)肺炎球菌引起的侵袭性疾病(包括菌血症性肺炎、脑膜炎、败血症和菌血症等)。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24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接种2 月龄(最小6 周龄)至49 周岁健康人群后安全性与初步免疫原性的随机、双盲、阳性疫苗对照Ⅰ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8-2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9-1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3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河南省 · 郑州市河南省 · 安阳市
-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黄丽莉
- 内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 · 河南省 · 安阳市 · 研究者:刘跃强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胡浩
- 申请人名称
- 苏州聚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胡浩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南申港路99号
- 联系人邮编
- 215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黄丽莉
- 学位
- 学士学位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105号
- 邮编
- 450016
- 单位名称
-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JW008-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4
- 版本日期
- 2025-08-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价24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在2 月龄(最小6 周龄)至49 周岁健康人群中接种的安全性和初步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6周(最小年龄)至49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2 月龄(最小6 周龄)、3 月龄、7~11 月龄、12~23 月龄、2~5 周岁、6~17 周岁、18~49 周岁健康人群;
2.参与者本人和/或法定监护人(被委托人)经知情同意,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能够遵守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
3.既往未接种过肺炎球菌疫苗。
2.参与者本人和/或法定监护人(被委托人)经知情同意,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能够遵守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
3.既往未接种过肺炎球菌疫苗。
排除标准
1.首剂排除标准
1) 接种前腋下体温≥37.3 ℃;
2) 严重先天畸形或发育障碍,遗传缺陷,严重营养不良等;
3) 有癫痫、惊厥、脑瘫或抽搐病史,有精神病或家族史;
4) 接种前3 个月内或计划在入组后至全程免疫后30 天内长期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连续2 周及以上使用,剂量≥2mg/kg/天或≥20mg/天泼尼松或相当于泼尼松剂量);允许局部用药(如软膏、滴眼液、吸入剂或鼻喷剂);
5) 入组前3 个月内或计划在入组后至全程免疫后30 天内使用血液制品或免疫球蛋白(使用过乙肝免疫球蛋白、自体输血可以接受);
6) 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淋巴瘤、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或其他自身免疫病;
7) 任何情况导致的无脾,脾脏功能缺陷;
8) 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慢性疾病,包括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严重皮肤病、恶性肿瘤、药物无法控制的糖尿病及并发症等;
9) 接种试验用疫苗前3 天内患有各种急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或使用了退热、镇痛或抗过敏药物(如: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阿司匹林、氯雷他定、西替利嗪等)或抗生素;
10) 有凝血功能异常史(如凝血因子缺乏,凝血性疾病)或出血倾向(既往肌肉注射或静脉穿刺后有明显出血,血肿或瘀斑);
11)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例如:过敏性休克、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局部过敏坏死反应(Arthus 反应)、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等;
12) 对含白喉类毒素和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和肺炎球菌疫苗过敏;
13) 14 天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7 天内接种过其他疫苗;
14) 入组前3 个月内参加其他临床试验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
15) 计划在研究结束前搬离本地或预定研究访视期间长时间离开本地;
16) 研究者认为,参与者存在任何可能干扰对试验目的评估的状况。
2. 首剂排除标准-特定人群遵循的排除标准:
1)2~5 周岁、6~17 周岁和18~49 周岁人群接种前实验室检测指标异常,经医生和研究者判断无临床意义的轻微异常除外;
2) 育龄期女性尿妊娠试验阳性或正处在哺乳期女性,或入组6 个月内有怀孕计划;
3) 18~49 周岁血压过高(收缩压≥140mmHg 和/或舒张压≥90mmHg);
2周岁以下儿童:
1)生长发育异常者、现患或曾患严重湿疹及重度黄疸(如持续2~4 周重复出现的病理性黄疸)者;
2) 参与者为早产儿(母亲分娩时孕周不满37 周)或母亲分娩时孕周>42周,或出生低体重(出生时体重<2500g)、存在异常产程(出生时发生难产、器械助产)或有窒息、神经器官损害史;
3) 为试管婴儿或者多胎(三胞胎及以上胞胎);
3. 后续针次排除标准:
1)在前一剂疫苗免疫后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者;
2) 与前一剂疫苗免疫有因果关系的严重不良反应者;
3) 与前一剂疫苗免疫有因果关系的高热惊厥反应者;
4) 首剂疫苗免疫后新发现或新发生的不符合首剂入选标准或符合首剂排除标准者,由研究者判定是否继续参与研究;
5) 研究者认为的其他的排除原因。
1) 接种前腋下体温≥37.3 ℃;
2) 严重先天畸形或发育障碍,遗传缺陷,严重营养不良等;
3) 有癫痫、惊厥、脑瘫或抽搐病史,有精神病或家族史;
4) 接种前3 个月内或计划在入组后至全程免疫后30 天内长期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连续2 周及以上使用,剂量≥2mg/kg/天或≥20mg/天泼尼松或相当于泼尼松剂量);允许局部用药(如软膏、滴眼液、吸入剂或鼻喷剂);
5) 入组前3 个月内或计划在入组后至全程免疫后30 天内使用血液制品或免疫球蛋白(使用过乙肝免疫球蛋白、自体输血可以接受);
6) 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淋巴瘤、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或其他自身免疫病;
7) 任何情况导致的无脾,脾脏功能缺陷;
8) 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慢性疾病,包括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严重皮肤病、恶性肿瘤、药物无法控制的糖尿病及并发症等;
9) 接种试验用疫苗前3 天内患有各种急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或使用了退热、镇痛或抗过敏药物(如: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阿司匹林、氯雷他定、西替利嗪等)或抗生素;
10) 有凝血功能异常史(如凝血因子缺乏,凝血性疾病)或出血倾向(既往肌肉注射或静脉穿刺后有明显出血,血肿或瘀斑);
11)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例如:过敏性休克、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局部过敏坏死反应(Arthus 反应)、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等;
12) 对含白喉类毒素和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和肺炎球菌疫苗过敏;
13) 14 天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7 天内接种过其他疫苗;
14) 入组前3 个月内参加其他临床试验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
15) 计划在研究结束前搬离本地或预定研究访视期间长时间离开本地;
16) 研究者认为,参与者存在任何可能干扰对试验目的评估的状况。
2. 首剂排除标准-特定人群遵循的排除标准:
1)2~5 周岁、6~17 周岁和18~49 周岁人群接种前实验室检测指标异常,经医生和研究者判断无临床意义的轻微异常除外;
2) 育龄期女性尿妊娠试验阳性或正处在哺乳期女性,或入组6 个月内有怀孕计划;
3) 18~49 周岁血压过高(收缩压≥140mmHg 和/或舒张压≥90mmHg);
2周岁以下儿童:
1)生长发育异常者、现患或曾患严重湿疹及重度黄疸(如持续2~4 周重复出现的病理性黄疸)者;
2) 参与者为早产儿(母亲分娩时孕周不满37 周)或母亲分娩时孕周>42周,或出生低体重(出生时体重<2500g)、存在异常产程(出生时发生难产、器械助产)或有窒息、神经器官损害史;
3) 为试管婴儿或者多胎(三胞胎及以上胞胎);
3. 后续针次排除标准:
1)在前一剂疫苗免疫后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者;
2) 与前一剂疫苗免疫有因果关系的严重不良反应者;
3) 与前一剂疫苗免疫有因果关系的高热惊厥反应者;
4) 首剂疫苗免疫后新发现或新发生的不符合首剂入选标准或符合首剂排除标准者,由研究者判定是否继续参与研究;
5) 研究者认为的其他的排除原因。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24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 英文通用名:Pneumococcal 24-valent Conjugate Vaccine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每1 次人用剂量0.5 mL,0.5 mL/支,预充注射器包装,每0.5 mL 含 24 价肺炎球菌多糖55 μg(多糖总量):其中含6B 型4.4 μg,1、2、3、4、5、 6A、7F、8、9N、9V、10A、11A、12F、14、15B、17F、18C、19A、19F、20、 22F、23F 和33F 型各2.2 μg。
用法用量:采取肌肉注射。12 月龄以下接种部位为大腿前外侧(股外侧肌),12 月龄及以上接种部位为上臂三角肌。每人每次接种0.5 ml。
用药时程:2月龄(最小6周龄)共接种4剂,前3剂每剂隔2月,12~15月龄接种1剂;
3月龄共接种4剂,前3剂每剂隔1月,12~15月龄接种1剂;
7~11月龄共接种3剂,前2剂隔2月,12~15月龄接种1剂(后2剂至少隔2月);
12~23月龄接种2剂,隔2月;
2~49周岁接种1剂。
规格:每1 次人用剂量0.5 mL,0.5 mL/支,预充注射器包装,每0.5 mL 含 24 价肺炎球菌多糖55 μg(多糖总量):其中含6B 型4.4 μg,1、2、3、4、5、 6A、7F、8、9N、9V、10A、11A、12F、14、15B、17F、18C、19A、19F、20、 22F、23F 和33F 型各2.2 μg。
用法用量:采取肌肉注射。12 月龄以下接种部位为大腿前外侧(股外侧肌),12 月龄及以上接种部位为上臂三角肌。每人每次接种0.5 ml。
用药时程:2月龄(最小6周龄)共接种4剂,前3剂每剂隔2月,12~15月龄接种1剂;
3月龄共接种4剂,前3剂每剂隔1月,12~15月龄接种1剂;
7~11月龄共接种3剂,前2剂隔2月,12~15月龄接种1剂(后2剂至少隔2月);
12~23月龄接种2剂,隔2月;
2~49周岁接种1剂。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英文通用名:Pneumococcal Polysaccharide Vaccine, 23-valent 商品名称:纽莫法/Pneumovax
剂型:注射剂
规格:0.5mL/支,预填充注射器(含独立针头)包装,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23种肺炎球菌血清型荚膜多糖(每种型别均为25μg)。
用法用量:采取肌肉注射。12 月龄以下接种部位为大腿前外侧(股外侧肌),12 月龄及以上接种部位为上臂三角肌。每人每次接种0.5 ml。
用药时程: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在本实验中用作6-49周岁的对照疫苗,6-49周岁受试者免疫1剂即可。
规格:0.5mL/支,预填充注射器(含独立针头)包装,每1次人用剂量为0.5mL,含23种肺炎球菌血清型荚膜多糖(每种型别均为25μg)。
用法用量:采取肌肉注射。12 月龄以下接种部位为大腿前外侧(股外侧肌),12 月龄及以上接种部位为上臂三角肌。每人每次接种0.5 ml。
用药时程: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在本实验中用作6-49周岁的对照疫苗,6-49周岁受试者免疫1剂即可。
中文通用名:13 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英文通用名:Pneumococcal Conjugate Vaccine, 13-valent 商品名称:沛儿13/Prevenar 13
剂型:注射剂
规格:0.5mL/支,预充注射器包装,各型多糖含量共30.8μg,其中6B型4.4μg,1、3、4、5、6A、7F、9V、14、18C、19A、19F和23F型各2.2μg。
用法用量:采取肌肉注射。12 月龄以下接种部位为大腿前外侧(股外侧肌),12 月龄及以上接种部位为上臂三角肌。每人每次接种0.5 ml。
用药时程:2月龄(最小6周龄)共接种4剂,前3剂每剂隔2月,12~15月龄接种1剂;
3月龄共接种4剂,前3剂每剂隔1月,12~15月龄接种1剂;
7~11月龄共接种3剂,前2剂隔2月,12~15月龄接种1剂(后2剂至少隔2月);
12~23月龄接种2剂,隔2月;
2~5周岁接种1剂。
规格:0.5mL/支,预充注射器包装,各型多糖含量共30.8μg,其中6B型4.4μg,1、3、4、5、6A、7F、9V、14、18C、19A、19F和23F型各2.2μg。
用法用量:采取肌肉注射。12 月龄以下接种部位为大腿前外侧(股外侧肌),12 月龄及以上接种部位为上臂三角肌。每人每次接种0.5 ml。
用药时程:2月龄(最小6周龄)共接种4剂,前3剂每剂隔2月,12~15月龄接种1剂;
3月龄共接种4剂,前3剂每剂隔1月,12~15月龄接种1剂;
7~11月龄共接种3剂,前2剂隔2月,12~15月龄接种1剂(后2剂至少隔2月);
12~23月龄接种2剂,隔2月;
2~5周岁接种1剂。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反应发生率评价时间:每剂接种后后0~7、0~30 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SAE 发生率评价时间:首剂疫苗免疫至全程免疫后6 个月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和尿常规异常情况评价时间:2~5 周岁、6~17 周岁和18~49 周岁年龄组接种后第4 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疫苗血清型肺炎球菌荚膜多糖特异性IgG 抗体阳性率和抗体GMC评价时间:2 月龄(最小6 周龄)、3 月龄、7~11 月龄组完成基础免疫后1 个月、加强免疫后1 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疫苗血清型肺炎球菌荚膜多糖特异性IgG 抗体阳性率、抗体GMC评价时间:12~23 月龄和2~5 周岁组完成免疫后1 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疫苗血清型肺炎球菌荚膜多糖特异性OPA 抗体GMT评价时间:36~17 周岁和18~49 周岁组完成免疫后1 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8-2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592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胡浩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9-11
- 申请人名称
- 苏州聚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592
- 药物名称
- 24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预防由本疫苗包括的24种血清型(1、2、3、4、5、6A、6B、7F、8、9N、9V、10A、11A、12F、14、15B、17F、18C、19A、19F、20、22F、23F和33F)肺炎球菌引起的侵袭性疾病(包括菌血症性肺炎、脑膜炎、败血症和菌血症等)。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24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接种2 月龄(最小6 周龄)至49 周岁健康人群后安全性与初步免疫原性的随机、双盲、阳性疫苗对照Ⅰ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24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的Ⅰ 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JW008-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4
- 版本日期
- 2025-08-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