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3605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皮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中重度特应性皮炎受试者中评估 SIM0278 的疗效、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II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9-0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9-2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8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8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辽宁省 · 沈阳市浙江省 · 杭州市广东省 · 广州市天津市 · 天津市江苏省 · 南京市河北省 · 邯郸市浙江省 · 宁波市海南省 · 海口市山东省 · 济南市江苏省 · 镇江市浙江省 · 嘉兴市湖北省 · 荆州市湖南省 · 长沙市河南省 · 洛阳市河南省 · 南阳市陕西省 · 西安市湖北省 · 十堰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山东省 · 枣庄市重庆市 · 重庆市另有 10 个地区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高兴华
-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吴黎明
- 南方医科大学皮肤病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朱冠男
-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张理涛、姚卫锋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姚煦
-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邯郸市 · 研究者:苗国英
- 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宁波市 · 研究者:林秉奖
- 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中国 · 海南省 · 海口市 · 研究者:曾慧明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皮肤病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张福仁
-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镇江市 · 研究者:许辉
- 嘉兴市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嘉兴市 · 研究者:张建平
- 荆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荆州市 · 研究者:孙毅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鲁建云
- 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姚莹
- 南阳市中心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南阳市 · 研究者:徐保来
- 陕西省人民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杨励
- 十堰市人民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十堰市 · 研究者:孟祖东
-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李艳玲
- 中一东北国际医院有限公司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张士发
- 枣庄市立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枣庄市 · 研究者:王宝林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蔡涛
- 台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研究者:陈晋广
- 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芜湖市 · 研究者:张汝芝
- 郑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陈自学
其余 14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宜昌市 · 研究者:方险峰
- 嘉兴市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嘉兴市 · 研究者:殷文浩
- 武汉市第一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陈柳青
- 遂宁市中心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遂宁市 · 研究者:于春水
-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眭道顺
-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常德市 · 研究者:朱建建
- 苏州市立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顾军
- 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鲁严
- 甘肃省人民医院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研究者:吴先伟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宋志强
- 山西省人民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赵鹏
-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方锐华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张燕
- 山东省立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党宁宁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义敏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义敏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市玄武大道699号
- 联系人邮编
- 210042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高兴华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 邮编
- 110001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吴黎明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浣纱路261号
- 邮编
- 310006
- 单位名称
-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32490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IM0278-2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5-09-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评价 SIM0278在中重度AD受试者中的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1)评价SIM0278在中重度特应性皮炎(AD)受试者中多次皮下注射(SC)给药的安全性和耐受性。2)评估SIM0278在中重度AD受试者中多次SC给药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3)评估SIM0278在中重度AD受试者多次SC给药的免疫原性。
次要研究目的:1)评价SIM0278在中重度特应性皮炎(AD)受试者中多次皮下注射(SC)给药的安全性和耐受性。2)评估SIM0278在中重度AD受试者中多次SC给药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3)评估SIM0278在中重度AD受试者多次SC给药的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男性或女性,年龄≥18岁,≤75岁
2.筛选时诊断为特应性皮炎(根据美国皮肤病学会一致性标准,2014),且: 1)在筛选前,AD患病时间≥12个月; 2)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对外用药物疗效不佳或不耐受,或在医学上不适宜进行外用药物治疗(如有重要的副作用或安全性风险); 3)筛选和基线时IGA评分≥3; 4)筛选和基线时湿疹面积及严重程度指数(EASI)评分≥16; 5)筛选和基线时总AD累及的BSA百分比≥10%; 6)基线峰值瘙痒NRS评分≥4。
3.从基线前至少7天开始,每天至少2次在AD受累部位使用稳定剂量的润肤剂;或者如果受试者在筛选访视前正在使用处方润肤霜或含有神经酰胺、尿素、丝聚蛋白降解产物或透明质酸的保湿剂,可在研究中继续使用,但需要基线前至少7天开始,每天至少2次在AD受累部位使用稳定剂量。
4.在进行方案相关的任何程序之前,受试者必须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愿意并能够遵守所有门诊访视和研究相关程序。
5.有生育能力的女性需要妊娠试验阴性。
6.女性和男性受试者愿意从筛选访视至末次给药后至少90天使用方案要求的避孕措施,并且此期间内不计划怀孕、或者捐献精子/卵子。对于下列无生育能力者无避孕要求:已行绝育手术(手术于给药前至少1个月进行),或绝经后的女性(自然绝经≥12个月的女性,≥50岁,排除妊娠及其他可能导致闭经的疾病后,可临床诊断为绝经;对于<50岁的女性患者,需要结合促卵泡激素水平判断是否绝经)。
2.筛选时诊断为特应性皮炎(根据美国皮肤病学会一致性标准,2014),且: 1)在筛选前,AD患病时间≥12个月; 2)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对外用药物疗效不佳或不耐受,或在医学上不适宜进行外用药物治疗(如有重要的副作用或安全性风险); 3)筛选和基线时IGA评分≥3; 4)筛选和基线时湿疹面积及严重程度指数(EASI)评分≥16; 5)筛选和基线时总AD累及的BSA百分比≥10%; 6)基线峰值瘙痒NRS评分≥4。
3.从基线前至少7天开始,每天至少2次在AD受累部位使用稳定剂量的润肤剂;或者如果受试者在筛选访视前正在使用处方润肤霜或含有神经酰胺、尿素、丝聚蛋白降解产物或透明质酸的保湿剂,可在研究中继续使用,但需要基线前至少7天开始,每天至少2次在AD受累部位使用稳定剂量。
4.在进行方案相关的任何程序之前,受试者必须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愿意并能够遵守所有门诊访视和研究相关程序。
5.有生育能力的女性需要妊娠试验阴性。
6.女性和男性受试者愿意从筛选访视至末次给药后至少90天使用方案要求的避孕措施,并且此期间内不计划怀孕、或者捐献精子/卵子。对于下列无生育能力者无避孕要求:已行绝育手术(手术于给药前至少1个月进行),或绝经后的女性(自然绝经≥12个月的女性,≥50岁,排除妊娠及其他可能导致闭经的疾病后,可临床诊断为绝经;对于<50岁的女性患者,需要结合促卵泡激素水平判断是否绝经)。
排除标准
1.基线时存在可能干扰AD或治疗反应评价的皮肤疾病或情况(如大片胎记、纹身等);
2. 存在除AD外可能干扰研究评估的其他活动性皮肤合并症,例如疥疮、皮肤淋巴瘤或银屑病;
3. 基线时受试者正处于AD急性加重状态(如受试者存在短期内快速发展的红皮病或红皮病倾向等,以研究者判断为准);
4. 筛选前12个月内有疱疹性湿疹病史,或有2次及以上的发作史;
5. 基线前4周内,因感染需要全身性使用抗生素、抗病毒药物、抗寄生虫药物、抗原虫药物,或者抗真菌药物的活动性慢性或急性感染,或者基线前1周内患有可能干扰研究评估的浅表皮肤感染(感染消退后,可对受试者进行重新筛选);
6. 预期需要使用全身皮质类固醇或以其他方式干扰研究参与或需要积极频繁监测(例如,不稳定型慢性哮喘)的任何严重伴随疾病;
7.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已知或怀疑在基线前6个月内有免疫抑制病史(即使感染已消退),包括但不限于侵袭性机会感染病史,如曲霉病、球孢子菌病、组织胞浆菌病、HIV、李斯特菌病、肺孢子虫病、结核病或非结核性分枝杆菌病;或存在异常频繁复发性或持续性感染;
8. 基线前6个月内有寄生虫感染史;疑似或高风险的寄生虫感染,除非临床和(如有必要)实验室评估已在随机分组前排除活动性感染;
9. 筛选时患有活动性结核病(TB)、潜伏性TB的患者;
9.1 对于既往感染TB受试者,除非有明确的专科医生记录,证明受试者已经得到充分治疗,并且目前可以开始接受生物制剂治疗(根据研究者和/或感染疾病专科医生的医学判断);
9.2 如研究者认为有必要,可行γ干扰素释放试验(如QUANTIFERON® -TB GOLD、T-SPOT.TB检查等)等检测用于对疑似TB患者的辅助诊断;
10. 筛选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伴HCV RNA聚合酶链反应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史或HIV血清学阳性;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阳性伴非特异性抗体阳性(且滴度较高);
11. 筛选前3个月内出现症状性带状疱疹;
12. 任何淋巴增生性疾病史,如EB病毒(EBV)相关淋巴增生性疾病,或淋巴瘤、白血病史,或存在提示当前淋巴疾病的体征和症状;
13. 已知有原发性免疫缺陷、脾切除史或当前存在相关问题,或任何导致免疫低下的基础疾病;
14. 器官或是骨髓移植史;
15. 已知存在 IL-2 通路免疫失调或基因缺陷,例如 CD25(IL-2Rα)缺陷、STAT5B 缺陷、IPEX 综合征(FOXP3 基因突变)或严重联合免疫缺陷病(SCID);
16. 受试者有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自身免疫性血管炎、伴血管受累的结缔组织病病史, 或存在持续原因不明的慢性低白蛋白血症(≤3g/dL);
17. 既往曾接受过 IL-2 或 IL-2 类似物的药物治疗(包括临床研究);
18. 基线前 3 个月内或 5 个药物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使用其他免疫调节类生物制剂, 包括但不限于抗 IL-23(如古塞库单抗)、抗 IL-4R(如度普利尤单抗)、抗 IL-12/23(如乌司奴单抗)、抗 IL-17(如司库奇尤单抗)或抗 IgE(如奥马珠单抗)类药物;
19. 基线前 6 个月内使用细胞耗竭剂(如利妥昔单抗);
20. 基线前2周内使用过用于治疗AD或有可能影响AD病情评估的外用药物,包括但不限于TCS、TCI、磷酸二酯酶-4(PDE-4)抑制剂、Janus激酶(JAK)抑制剂、芳香烃受体激动剂,或中草药或草药治疗等;
21. 基线前2周内每周进行≥2次漂白浴;
22. 基线前3个月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16周内禁止接种疫苗(包括灭活疫苗、活疫苗或减毒疫苗);
23. 基线前8周内因AD或其他疾病接受过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免疫调节药物(如环孢素、霉酚酸酯、硫唑嘌呤、甲氨蝶呤或口服JAK抑制剂)的全身治疗(糖皮质激素吸入剂和鼻喷剂除外);
24. 基线前4周内使用全身性中草药治疗(注:用于治疗AD之外的其他疾病,根据研究者和/或专科医生的医学判断,认为确有必要使用,且不会增加受试者风险,也不会干扰研究评估的情况除外);
25. 基线前4周内接受光疗(窄谱紫外线B(NBUVB)、紫外线B(UVB)、紫外线A(UVA)、补骨脂素+紫外线A(PUVA)) 晒床或任何其他光疗;
26. 筛选时存在以下任何一项实验室检查异常:
26.1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1.5*正常值上限(ULN);
26.2 总胆红素 > 1.5*正常值上限(ULN);
26.3 肾小球滤过率 < 60 mL/min/ 1.73m2;
26.4 血红蛋白< 10 g/dL;
26.5 白细胞计数< 3.5×109/L;或中性粒细胞 < 1.8×109/L;
26.6 血小板计数< 100×109/L;
26.7 淋巴细胞计数< 1.1×109/L;
26.8 嗜酸性粒细胞> 3×109/L;
27. 基线前3个月或5个药物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使用任何研究性药物/治疗;
28. 研究治疗期间计划或预期使用任何禁用药物和程序;
29. 筛选访视前2年内诊断为酒精或药物滥用障碍;
30. 对任何药物有明显过敏史或既往皮下用药有严重不良反应史;已知对与研究药物同类的药物或研究药物制剂中的任何辅料有超敏反应,或存在禁忌;
31. 有其他重大疾病或病史(如精神疾病),或研究者认为会干扰受试者参加本研究的任何其他情况,如受试者不适合接受研究药物或存在安全性风险,或存在可能干扰研究结果解释的其他情况;
32. QT间期(用Fridericia公式校正的QT间期(QTcF))延长至大于450 ms。如果首次心电图(ECG)记录显示QTcF大于450 ms,则需至少在30分钟后进行另外两次心电图记录,3次QTcF取平均值判定;
33. 筛选访视前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经完全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已成功治疗的非转移性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基底细胞癌除外;
34. 存在不稳定的疾病/重大疾病/急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寿命较短的患者、未控制的糖尿病患者(HbA1c≥9%)、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心律失常,心功能异常患者(例如,根据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类的III期或IV期心力衰竭;基线前12个月内发生过脑血管意外、心肌梗死或进行过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肾脏疾病(例如透析患者)、肝胆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例如脱髓鞘疾病,癫痫),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狼疮、炎症性肠病、类风湿关节炎等)、其他严重的内分泌或是电解质紊乱(低钾,低钠)、胃肠道、代谢、呼吸(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急性加重期,间质性肺炎或是肺纤维化伴呼吸困难)或淋巴系统疾病;
35. 筛选前3个月内有大手术史或研究期间需要进行大手术;
36. 筛选访视前1个月内出现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性或干扰研究评估的显著ECG结果、生化检测结果或凝血功能异常。
2. 存在除AD外可能干扰研究评估的其他活动性皮肤合并症,例如疥疮、皮肤淋巴瘤或银屑病;
3. 基线时受试者正处于AD急性加重状态(如受试者存在短期内快速发展的红皮病或红皮病倾向等,以研究者判断为准);
4. 筛选前12个月内有疱疹性湿疹病史,或有2次及以上的发作史;
5. 基线前4周内,因感染需要全身性使用抗生素、抗病毒药物、抗寄生虫药物、抗原虫药物,或者抗真菌药物的活动性慢性或急性感染,或者基线前1周内患有可能干扰研究评估的浅表皮肤感染(感染消退后,可对受试者进行重新筛选);
6. 预期需要使用全身皮质类固醇或以其他方式干扰研究参与或需要积极频繁监测(例如,不稳定型慢性哮喘)的任何严重伴随疾病;
7.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已知或怀疑在基线前6个月内有免疫抑制病史(即使感染已消退),包括但不限于侵袭性机会感染病史,如曲霉病、球孢子菌病、组织胞浆菌病、HIV、李斯特菌病、肺孢子虫病、结核病或非结核性分枝杆菌病;或存在异常频繁复发性或持续性感染;
8. 基线前6个月内有寄生虫感染史;疑似或高风险的寄生虫感染,除非临床和(如有必要)实验室评估已在随机分组前排除活动性感染;
9. 筛选时患有活动性结核病(TB)、潜伏性TB的患者;
9.1 对于既往感染TB受试者,除非有明确的专科医生记录,证明受试者已经得到充分治疗,并且目前可以开始接受生物制剂治疗(根据研究者和/或感染疾病专科医生的医学判断);
9.2 如研究者认为有必要,可行γ干扰素释放试验(如QUANTIFERON® -TB GOLD、T-SPOT.TB检查等)等检测用于对疑似TB患者的辅助诊断;
10. 筛选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伴HCV RNA聚合酶链反应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史或HIV血清学阳性;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阳性伴非特异性抗体阳性(且滴度较高);
11. 筛选前3个月内出现症状性带状疱疹;
12. 任何淋巴增生性疾病史,如EB病毒(EBV)相关淋巴增生性疾病,或淋巴瘤、白血病史,或存在提示当前淋巴疾病的体征和症状;
13. 已知有原发性免疫缺陷、脾切除史或当前存在相关问题,或任何导致免疫低下的基础疾病;
14. 器官或是骨髓移植史;
15. 已知存在 IL-2 通路免疫失调或基因缺陷,例如 CD25(IL-2Rα)缺陷、STAT5B 缺陷、IPEX 综合征(FOXP3 基因突变)或严重联合免疫缺陷病(SCID);
16. 受试者有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自身免疫性血管炎、伴血管受累的结缔组织病病史, 或存在持续原因不明的慢性低白蛋白血症(≤3g/dL);
17. 既往曾接受过 IL-2 或 IL-2 类似物的药物治疗(包括临床研究);
18. 基线前 3 个月内或 5 个药物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使用其他免疫调节类生物制剂, 包括但不限于抗 IL-23(如古塞库单抗)、抗 IL-4R(如度普利尤单抗)、抗 IL-12/23(如乌司奴单抗)、抗 IL-17(如司库奇尤单抗)或抗 IgE(如奥马珠单抗)类药物;
19. 基线前 6 个月内使用细胞耗竭剂(如利妥昔单抗);
20. 基线前2周内使用过用于治疗AD或有可能影响AD病情评估的外用药物,包括但不限于TCS、TCI、磷酸二酯酶-4(PDE-4)抑制剂、Janus激酶(JAK)抑制剂、芳香烃受体激动剂,或中草药或草药治疗等;
21. 基线前2周内每周进行≥2次漂白浴;
22. 基线前3个月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16周内禁止接种疫苗(包括灭活疫苗、活疫苗或减毒疫苗);
23. 基线前8周内因AD或其他疾病接受过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免疫调节药物(如环孢素、霉酚酸酯、硫唑嘌呤、甲氨蝶呤或口服JAK抑制剂)的全身治疗(糖皮质激素吸入剂和鼻喷剂除外);
24. 基线前4周内使用全身性中草药治疗(注:用于治疗AD之外的其他疾病,根据研究者和/或专科医生的医学判断,认为确有必要使用,且不会增加受试者风险,也不会干扰研究评估的情况除外);
25. 基线前4周内接受光疗(窄谱紫外线B(NBUVB)、紫外线B(UVB)、紫外线A(UVA)、补骨脂素+紫外线A(PUVA)) 晒床或任何其他光疗;
26. 筛选时存在以下任何一项实验室检查异常:
26.1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1.5*正常值上限(ULN);
26.2 总胆红素 > 1.5*正常值上限(ULN);
26.3 肾小球滤过率 < 60 mL/min/ 1.73m2;
26.4 血红蛋白< 10 g/dL;
26.5 白细胞计数< 3.5×109/L;或中性粒细胞 < 1.8×109/L;
26.6 血小板计数< 100×109/L;
26.7 淋巴细胞计数< 1.1×109/L;
26.8 嗜酸性粒细胞> 3×109/L;
27. 基线前3个月或5个药物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使用任何研究性药物/治疗;
28. 研究治疗期间计划或预期使用任何禁用药物和程序;
29. 筛选访视前2年内诊断为酒精或药物滥用障碍;
30. 对任何药物有明显过敏史或既往皮下用药有严重不良反应史;已知对与研究药物同类的药物或研究药物制剂中的任何辅料有超敏反应,或存在禁忌;
31. 有其他重大疾病或病史(如精神疾病),或研究者认为会干扰受试者参加本研究的任何其他情况,如受试者不适合接受研究药物或存在安全性风险,或存在可能干扰研究结果解释的其他情况;
32. QT间期(用Fridericia公式校正的QT间期(QTcF))延长至大于450 ms。如果首次心电图(ECG)记录显示QTcF大于450 ms,则需至少在30分钟后进行另外两次心电图记录,3次QTcF取平均值判定;
33. 筛选访视前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经完全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已成功治疗的非转移性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基底细胞癌除外;
34. 存在不稳定的疾病/重大疾病/急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寿命较短的患者、未控制的糖尿病患者(HbA1c≥9%)、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心律失常,心功能异常患者(例如,根据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类的III期或IV期心力衰竭;基线前12个月内发生过脑血管意外、心肌梗死或进行过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肾脏疾病(例如透析患者)、肝胆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例如脱髓鞘疾病,癫痫),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狼疮、炎症性肠病、类风湿关节炎等)、其他严重的内分泌或是电解质紊乱(低钾,低钠)、胃肠道、代谢、呼吸(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急性加重期,间质性肺炎或是肺纤维化伴呼吸困难)或淋巴系统疾病;
35. 筛选前3个月内有大手术史或研究期间需要进行大手术;
36. 筛选访视前1个月内出现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性或干扰研究评估的显著ECG结果、生化检测结果或凝血功能异常。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SIM0278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SIM0278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ml/瓶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规格:1ml/瓶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SIM0278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ml/瓶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规格:1ml/瓶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第16周(W16)湿疹面积及严重程度指数(EASI)评分较基线变化的百分比。评价时间:第1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第16周(W16)时达到EASI-75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第1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16周(W16)时研究者总体评估(IGA)应答率(定义为IGA评分为0或1且较基线降低≥2分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第1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8-26
-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8-28
-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10-07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10-1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605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义敏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9-22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605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32490
- 药物名称
- SIM0278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中重度特应性皮炎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中重度特应性皮炎受试者中评估 SIM0278 的疗效、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II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估 SIM0278 在中重度特应性皮炎受试者中的疗效、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的II期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IM0278-2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5-09-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