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3642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健康受试者与药代研究(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青岛国信制药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8-1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9-1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无锡市
- 宜兴市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无锡市 · 研究者:赵懿清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曲胜军
- 申请人名称
- 青岛国信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曲胜军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团结路3601号
- 联系人邮编
- 26642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赵懿清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 邮编
- 214200
- 单位名称
- 宜兴市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52022,CTR20253641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BM-CR-2226PLGHC-02P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5-08-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健康受试者为试验对象,采用开放、随机、两周期、双交叉试验设计,考察健康受试者餐后单次口服由青岛国信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帕立骨化醇软胶囊(受试制剂,规格:2μg,口服2粒(4μg))与AbbVie Deutschland GmbH & Co. KG生产的帕立骨化醇软胶囊(参比制剂,ZEMPLAR®,规格:2μg,口服2粒(4μg))后帕立骨化醇的体内经时过程,估算其相关药代动力学参数及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其空腹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为受试制剂的生产注册申请提供依据。
次要目的:评价帕立骨化醇软胶囊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商品名: ZEMPLAR®)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帕立骨化醇软胶囊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商品名: ZEMPLAR®)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的健康受试者(包括18周岁,男女皆有);
4.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和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等)正常或研究医生判断无临床意义
5.男性受试者体重≥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的健康受试者(包括18周岁,男女皆有);
4.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和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等)正常或研究医生判断无临床意义
5.男性受试者体重≥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排除标准
1.既往或目前正患有肝、肾、消化道、内分泌系统、心脑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如:癫痫等)、代谢系统、血液系统、呼吸系统及自身免疫系统等任何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慢性或严重疾病,且由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组者;
2.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接受过手术,或接受过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3. 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者;
4. 筛选前 30 天内或筛选期间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奥美拉唑、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5. 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或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6. 对帕立骨化醇或帕立骨化醇软胶囊任何成分过敏,或对维生素D和其类似物过敏者,或过敏体质者(如:易发生哮喘、皮疹等),或有药物、食物、环境过敏史且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入选者;
7.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采血困难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女性生理期除外),或在给药后1个月内有献血计划者
9. 有晕针、晕血史者;
10. 近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尿液药物筛查(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阳性者;
11. 筛选前28天内或筛选期间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接种疫苗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使用过其他临床试验用药品或试验器械者,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有吞咽困难者或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内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内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检测结果>0mg/100mL者;
16.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7. 筛选前14天内摄入大量富含葡萄柚(即西柚)、柚子、杨桃、芒果、火龙果的饮料或食物(如葡萄柚、葡萄柚汁、葡萄柚果酱等)者;或试验期间内,摄入任何含葡萄柚(即西柚)、柚子、杨桃、芒果、火龙果的饮料或食物者;
18.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血妊娠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或育龄女性筛选前 2 周内与伴侣发生无保护措施的性生活;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结扎等)者;
19. 体格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12导联心电图检查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20. 生命体征检查不合格,复测仍不合格者
21. 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抗体、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丙肝抗体检查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22. 研究者认为因其它原因不适合参加试验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者
2.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接受过手术,或接受过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3. 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者;
4. 筛选前 30 天内或筛选期间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奥美拉唑、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5. 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或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6. 对帕立骨化醇或帕立骨化醇软胶囊任何成分过敏,或对维生素D和其类似物过敏者,或过敏体质者(如:易发生哮喘、皮疹等),或有药物、食物、环境过敏史且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入选者;
7.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采血困难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女性生理期除外),或在给药后1个月内有献血计划者
9. 有晕针、晕血史者;
10. 近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尿液药物筛查(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阳性者;
11. 筛选前28天内或筛选期间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接种疫苗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使用过其他临床试验用药品或试验器械者,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有吞咽困难者或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内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内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检测结果>0mg/100mL者;
16.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7. 筛选前14天内摄入大量富含葡萄柚(即西柚)、柚子、杨桃、芒果、火龙果的饮料或食物(如葡萄柚、葡萄柚汁、葡萄柚果酱等)者;或试验期间内,摄入任何含葡萄柚(即西柚)、柚子、杨桃、芒果、火龙果的饮料或食物者;
18.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血妊娠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或育龄女性筛选前 2 周内与伴侣发生无保护措施的性生活;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结扎等)者;
19. 体格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12导联心电图检查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20. 生命体征检查不合格,复测仍不合格者
21. 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抗体、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丙肝抗体检查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22. 研究者认为因其它原因不适合参加试验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帕立骨化醇软胶囊: 英文通用名:Paricalcitol soft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软胶囊剂
规格:2 μg
用法用量:口服2粒(4μg)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
规格:2 μg
用法用量:口服2粒(4μg)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帕立骨化醇软胶囊 英文通用名:Paricalcitol soft capsules 商品名称:ZEMPLAR®
剂型:软胶囊剂
规格:2 μg
用法用量:服2粒(4μg)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
规格:2 μg
用法用量:服2粒(4μg)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帕立骨化醇的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0-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t1/2、λz、CL/F、Vd/F,生命体征(包括血压、脉搏及体温(耳温))、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等)及心电图、临床不良事件等评价时间:0-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宜兴市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5-08-2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642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曲胜军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9-11
- 申请人名称
- 青岛国信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642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52022,CTR20253641
- 药物名称
- 帕立骨化醇软胶囊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帕立骨化醇软胶囊餐后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帕立骨化醇软胶囊餐后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BM-CR-2226PLGHC-02P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5-08-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