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368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BE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苏州旺山旺水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估受试制剂来特莫韦片与参比制剂Prevymis®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单次给药、随机、开放、两周期、双交叉、空腹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7-0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9-2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周焕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段华庆
- 申请人名称
- 苏州旺山旺水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段华庆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高教区裕新路108号A栋8楼
- 联系人邮编
- 21512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周焕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皖水路121号(安医大一附院临床研究医院)
- 邮编
- 230031
- 单位名称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P1V9098-BE-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5-07-0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Merck Sharp & Dohme B.V.持证的来特莫韦片(商品名:Prevymis®)为参比制剂,以苏州旺山旺水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的来特莫韦片为受试制剂,通过单中心、随机、开放、单次给药、两周期、双交叉设计的临床研究来评价两种制剂在空腹状态下的人体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来特莫韦片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商品名:Prevymis®)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来特莫韦片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商品名:Prevymis®)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BE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45周岁(包含边界值),且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需求的健康女性受试者;
2.体重≥45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含边界值,以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结果为准);
3.筛选期受试者的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以及胸片检查等检查结果正常或异常经研究者判定为无临床意义者;
4.受试者在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采取可接受的有效避孕措施,避免怀孕;
5.受试者理解并遵守研究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体重≥45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含边界值,以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结果为准);
3.筛选期受试者的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以及胸片检查等检查结果正常或异常经研究者判定为无临床意义者;
4.受试者在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采取可接受的有效避孕措施,避免怀孕;
5.受试者理解并遵守研究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在筛选前有心血管系统(心率失常、高血脂等)、神经系统(癫痫等)、呼吸系统(肺结核等)、内分泌系统、泌尿系统、血液学、免疫系统(包括个人或家族史遗传性免疫缺陷)、精神疾病、代谢异常、肿瘤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有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如胃或小肠切除术、萎缩性胃炎、胃肠道溃疡或穿孔或瘘、胃肠道出血、梗阻等)者;
2. 筛选前14天内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头痛、咳嗽等症状,且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试验者;
3. 有药物或食物过敏史者、过敏体质者(如对花粉、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过敏),或已知对本药品有效成分(来特莫韦)及辅料(微晶纤维素、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胶态二氧化硅、聚维酮K25、硬脂酸镁、巴西棕榈蜡、薄膜包衣预混剂[含乳糖])过敏者;
4.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5. 接受过可能显著影响研究药物体内代谢过程或安全性评价的手术(如肝脏、胆囊、肾脏、胃肠道切除术或失血过多等影响药物吸收代谢的手术),或在筛选前6个月(180天)内接受过重大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6.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超过400 mL者(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7.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接受试验用药品者,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8.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任一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9. 筛选前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者尿药筛查阳性者;
10.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酒精摄入量平均每周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11. 给药前48小时直至研究结束不能放弃饮酒者;
12. 酒精呼气测试为阳性者;
13. 筛选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超过5支;
14. 在给药前48小时直至研究结束不能放弃吸烟者;
15. 筛选前1个月内使用过任何与来特莫韦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抗生素:萘夫西林,抗惊厥药: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抗分枝杆菌药:利福布汀、利福平,抗精神病药:匹莫齐特、硫利达嗪,内皮素拮抗剂:波生坦,草药制品:圣约翰草,HIV药物:依非韦伦、依曲韦林、奈韦拉平,免疫抑制剂:环孢素、西罗莫司、他克莫司,促觉醒药:莫达非尼,麦角生物碱:麦角胺、二氢麦角胺,HMG-CoA还原酶抑制剂:阿托伐他汀、匹伐他汀、瑞舒伐他汀、辛伐他汀、氟伐他汀、洛伐他汀、普伐他汀,直接凝血酶抑制剂:达比加群,抗心律失常药:胺碘酮,抗凝血药:华法林,降血糖药:格列本脲、瑞格列奈、罗格列酮,抗真菌药:伏立康唑,质子泵抑制剂:奥美拉唑、泮托拉唑,CYP3A底物:阿芬太尼、芬太尼、咪达唑仑、奎尼丁)者;
16. 筛选前14天内因各种原因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用于自身疾病治疗和/或预防的受试者;
17. 筛选前14天内接种过疫苗,或试验结束后1周内计划接种疫苗者;
1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提供的饮食和相应规定者;
19. 给药前48小时直至研究结束不能避免食用含黄嘌呤的饮料(咖啡、茶等)或食物(巧克力、动物肝脏等),或食用葡萄柚、柚子、芒果、火龙果等可能影响药物代谢的水果或果汁者;
20. 静脉采血困难、晕针晕血,或不能接受静脉穿刺及留置针者;
21. 对片剂吞咽有困难的受试者;
22. 妊娠检查结果高于非妊娠参考值上限的女性受试者;
23. 哺乳期女性;
24. 筛选前14天内发生过非保护性性行为的女性;
25.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该研究的受试者。
2. 筛选前14天内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头痛、咳嗽等症状,且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试验者;
3. 有药物或食物过敏史者、过敏体质者(如对花粉、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过敏),或已知对本药品有效成分(来特莫韦)及辅料(微晶纤维素、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胶态二氧化硅、聚维酮K25、硬脂酸镁、巴西棕榈蜡、薄膜包衣预混剂[含乳糖])过敏者;
4.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5. 接受过可能显著影响研究药物体内代谢过程或安全性评价的手术(如肝脏、胆囊、肾脏、胃肠道切除术或失血过多等影响药物吸收代谢的手术),或在筛选前6个月(180天)内接受过重大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6.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超过400 mL者(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7.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接受试验用药品者,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8.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任一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9. 筛选前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者尿药筛查阳性者;
10.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个月内酒精摄入量平均每周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11. 给药前48小时直至研究结束不能放弃饮酒者;
12. 酒精呼气测试为阳性者;
13. 筛选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超过5支;
14. 在给药前48小时直至研究结束不能放弃吸烟者;
15. 筛选前1个月内使用过任何与来特莫韦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抗生素:萘夫西林,抗惊厥药: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抗分枝杆菌药:利福布汀、利福平,抗精神病药:匹莫齐特、硫利达嗪,内皮素拮抗剂:波生坦,草药制品:圣约翰草,HIV药物:依非韦伦、依曲韦林、奈韦拉平,免疫抑制剂:环孢素、西罗莫司、他克莫司,促觉醒药:莫达非尼,麦角生物碱:麦角胺、二氢麦角胺,HMG-CoA还原酶抑制剂:阿托伐他汀、匹伐他汀、瑞舒伐他汀、辛伐他汀、氟伐他汀、洛伐他汀、普伐他汀,直接凝血酶抑制剂:达比加群,抗心律失常药:胺碘酮,抗凝血药:华法林,降血糖药:格列本脲、瑞格列奈、罗格列酮,抗真菌药:伏立康唑,质子泵抑制剂:奥美拉唑、泮托拉唑,CYP3A底物:阿芬太尼、芬太尼、咪达唑仑、奎尼丁)者;
16. 筛选前14天内因各种原因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用于自身疾病治疗和/或预防的受试者;
17. 筛选前14天内接种过疫苗,或试验结束后1周内计划接种疫苗者;
18.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提供的饮食和相应规定者;
19. 给药前48小时直至研究结束不能避免食用含黄嘌呤的饮料(咖啡、茶等)或食物(巧克力、动物肝脏等),或食用葡萄柚、柚子、芒果、火龙果等可能影响药物代谢的水果或果汁者;
20. 静脉采血困难、晕针晕血,或不能接受静脉穿刺及留置针者;
21. 对片剂吞咽有困难的受试者;
22. 妊娠检查结果高于非妊娠参考值上限的女性受试者;
23. 哺乳期女性;
24. 筛选前14天内发生过非保护性性行为的女性;
25.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该研究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来特莫韦片-受试制剂(T): 英文通用名:Letermovir Tab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40mg
用法用量:受试者每周期给药前一天晚上禁食过夜至少10 h,次日早晨空腹以240 mL温水送服1片试验用药品,单次口服。
用药时程:两周期,每周期给药一次
规格:240mg
用法用量:受试者每周期给药前一天晚上禁食过夜至少10 h,次日早晨空腹以240 mL温水送服1片试验用药品,单次口服。
用药时程:两周期,每周期给药一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来特莫韦片-参比制剂(R) 英文通用名:Letermovir Tablets 商品名称:普瑞明
剂型:片剂
规格:240mg
用法用量:受试者每周期给药前一天晚上禁食过夜至少10 h,次日早晨空腹以240 mL温水送服1片试验用药品,单次口服。
用药时程:两周期,每周期给药一次
规格:240mg
用法用量:受试者每周期给药前一天晚上禁食过夜至少10 h,次日早晨空腹以240 mL温水送服1片试验用药品,单次口服。
用药时程:两周期,每周期给药一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0-72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AUC_%Extrap、F评价时间:给药后0-72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生命体征(血压、脉搏和体温)、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生化、血常规、凝血功能、尿常规)和心电图(ECG)检查等。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同意 · 2025-07-2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68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段华庆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9-22
- 申请人名称
- 苏州旺山旺水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684
- 药物名称
- 来特莫韦片 曾用名:无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接受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HSCT)的巨细胞病毒(CMV)血清学阳性的成人受者[R+]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和巨细胞病毒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估受试制剂来特莫韦片与参比制剂Prevymis®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单次给药、随机、开放、两周期、双交叉、空腹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来特莫韦片空腹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P1V9098-BE-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5-07-0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