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3789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7-2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9-2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省 · 益阳市
- 益阳市中心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益阳市 · 研究者:李伟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黄正勇
- 申请人名称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黄正勇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产业园A1栋
- 联系人邮编
- 41020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伟
- 学位
- 理学学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康富北路118号
- 邮编
- 413000
- 单位名称
- 益阳市中心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Z-BE-ADSC-25-6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5-07-2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考察健康受试者在空腹和餐后条件下,单次口服1片由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酮咯酸氨丁三醇片(受试制剂,规格:10mg)与相同条件下单次口服1片由Teva Pharmaceuticals USA, Inc.持证的酮咯酸氨丁三醇片(参比制剂,规格:10mg)的药动学特征,评价两制剂间的生物等效性和安全性,为该受试制剂注册申请提供依据。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 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试验知情同意、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自愿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2) 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3.3) 性别:男性和女性;
4.4) 年龄:18周岁及以上(含边界值);
5.5) 体重: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且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范围内(含边界值)。
2.2) 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3.3) 性别:男性和女性;
4.4) 年龄:18周岁及以上(含边界值);
5.5) 体重: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且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范围内(含边界值)。
排除标准
1.1) 有特定过敏史(哮喘、荨麻疹、湿疹等)者,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酮咯酸氨丁三醇过敏者;
2. 2) 既往或目前患有下列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如:糖尿病、胆结石、肝硬化、胆道阻塞疾病等);
3. 3) 既往出现脑血管出血、出血倾向、止血不完全以及出血风险高者;
4. 4)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急性胃炎或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以及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
5. 5) 既往出现肾脏功能损伤或有肾病病史者;
6. 6) 各项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经临床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7. 7) 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8. 8) 筛选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200mL者(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或使用血制品或输血者;
9. 9) 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0. 10)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制剂、功能性维生素或保健品)者;
11. 11)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或与酮咯酸氨丁三醇可能存在相互作用的药物如其他非甾体抗炎药、选择性5-羟色胺再吸收抑制剂(SSRIs)、锂盐、丙磺舒、戊二烯、地高辛、甲氨蝶呤、利尿剂、ACE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II拮抗剂、皮质类固醇、抗凝剂、双香豆醇衍生物、右旋糖酐、抗血小板药物、抗癫痫药等者;
12. 12) 嗜烟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平均吸烟量多于5支,或不同意在住院期间避免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3. 13) 有酗酒史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不同意住院期间停止酒精摄入者;
14. 14) 筛选前2周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或不同意住院期间禁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5. 15) 筛选前2周内习惯进食葡萄柚(西柚)和/或葡萄柚(西柚)汁和/或含罂粟的食物,或不同意住院期间禁止进食上述食物者;
16. 16) 筛选前4周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高钾、低脂、节食、低钠等),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标准餐、高脂餐)者;
17. 17) 乳糖不耐受者或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者;
18. 18)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服用了试验用药品者;
19. 19) 筛选前2周内接种过疫苗,或在试验期间有疫苗接种计划者;
20. 20) 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后3个月内研究参与者及其伴侣有生育计划(包括捐精、捐卵计划),或不同意采取有效避孕方法(试验期间非药物)者;
21. 21) 有吞咽困难者;
22. 22) 有晕针、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采血困难者;
23. 23) 筛选前2周内发生急性疾病者;
24. 24) 研究参与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5. 25)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
26. 26) 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27. 27) 筛选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无避孕措施的性行为者;
28. 28) 血妊娠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9. 29) 哺乳期者。
2. 2) 既往或目前患有下列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如:糖尿病、胆结石、肝硬化、胆道阻塞疾病等);
3. 3) 既往出现脑血管出血、出血倾向、止血不完全以及出血风险高者;
4. 4)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急性胃炎或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以及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
5. 5) 既往出现肾脏功能损伤或有肾病病史者;
6. 6) 各项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经临床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7. 7) 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8. 8) 筛选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200mL者(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或使用血制品或输血者;
9. 9) 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0. 10)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制剂、功能性维生素或保健品)者;
11. 11)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或与酮咯酸氨丁三醇可能存在相互作用的药物如其他非甾体抗炎药、选择性5-羟色胺再吸收抑制剂(SSRIs)、锂盐、丙磺舒、戊二烯、地高辛、甲氨蝶呤、利尿剂、ACE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II拮抗剂、皮质类固醇、抗凝剂、双香豆醇衍生物、右旋糖酐、抗血小板药物、抗癫痫药等者;
12. 12) 嗜烟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平均吸烟量多于5支,或不同意在住院期间避免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3. 13) 有酗酒史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不同意住院期间停止酒精摄入者;
14. 14) 筛选前2周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或不同意住院期间禁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5. 15) 筛选前2周内习惯进食葡萄柚(西柚)和/或葡萄柚(西柚)汁和/或含罂粟的食物,或不同意住院期间禁止进食上述食物者;
16. 16) 筛选前4周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高钾、低脂、节食、低钠等),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标准餐、高脂餐)者;
17. 17) 乳糖不耐受者或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者;
18. 18)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服用了试验用药品者;
19. 19) 筛选前2周内接种过疫苗,或在试验期间有疫苗接种计划者;
20. 20) 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后3个月内研究参与者及其伴侣有生育计划(包括捐精、捐卵计划),或不同意采取有效避孕方法(试验期间非药物)者;
21. 21) 有吞咽困难者;
22. 22) 有晕针、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采血困难者;
23. 23) 筛选前2周内发生急性疾病者;
24. 24) 研究参与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5. 25)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
26. 26) 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27. 27) 筛选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无避孕措施的性行为者;
28. 28) 血妊娠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9. 29) 哺乳期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酮咯酸氨丁三醇片: 英文通用名:Ketorolac Tromethamin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1次,共1周期
规格:1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1次,共1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酮咯酸氨丁三醇片 英文通用名:Ketorolac Tromethamin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1次,共1周期
规格:1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1次,共1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AUC_%Extrap、T1/2、?z、Vd、CL、F评价时间:给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临床症状及生命体征、心电图、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中出现的异常。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益阳市中心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8-1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789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黄正勇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9-22
- 申请人名称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789
- 药物名称
- 酮咯酸氨丁三醇片 曾用名:无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需要阿片水平镇痛药的急性较严重疼痛的短期(≤5天)治疗,通常用于手术后镇痛,不适用于轻度或慢性疼痛的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酮咯酸氨丁三醇片在空腹和餐后条件下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酮咯酸氨丁三醇片在空腹和餐后条件下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Z-BE-ADSC-25-6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5-07-2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