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3813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14C]苯磺酸克立福替尼在中国男性健康受试者中的物质平衡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8-14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9-2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无锡市 · 研究者:赵懿清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兵
- 申请人名称
- 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兵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2529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振安中路368号东阳光科技园
- 联系人邮编
- 028824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赵懿清
- 学位
- 药学学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惠河路200号/无锡市和风路1000号
- 邮编
- 214122
- 单位名称
-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0169,CTR20212464,CTR20221551,CTR20222667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EC73543-AML-10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8-1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考察男性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14C]克立福替尼后血浆总放射性PK特征、总放射性在全血和血浆中的分配情况、确定主要排泄、代谢途径;观察[14C]克立福替尼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健康男性,年龄:18~45岁(包括边界值);
2.体重不少于50 kg,且体重指数(BMI)在19 kg/m2-26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4.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2.体重不少于50 kg,且体重指数(BMI)在19 kg/m2-26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4.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排除标准
1.经全面体格检查、常规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C-反应蛋白、凝血功能、尿常规)、粪便常规+隐血、甲状腺功能、12导联心电图、胸部CT、腹部B超(肝胆胰脾肾)等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2. 生命体征检查不合格,复测仍不合格者;
3. 眼科检查(裂隙灯、眼压和眼底摄片)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4. 乙肝表面抗原、乙肝e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IgG(Anti-HCV IgG)、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HIV-Ag/Ab)和梅毒螺旋体抗体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5. 筛选期前30天内,使用CYP3A4的抑制剂或诱导剂;
6. 筛选期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物、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或食物补充剂,如维生素、钙补充剂;
7. 具有运动系统、神经精神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异常等病史或现有上述疾病,且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8. 患有任何增加血糖升高风险的疾病者,如既往有原发性糖尿病病史、类固醇诱导糖尿病病史或其他继发性糖尿病病史者,患有急性或慢性胰腺炎史,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9. 既往患有器质性心脏病史、心力衰竭史、心肌梗死史、心绞痛史、不能解释的心律失常史、扭转性室速史、室性心动过速史、房室传导阻滞且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筛选期QTcF>450 ms者;
10. 存在间质性肺病、肺功能严重受损、严重肺纤维化、放射性肺炎、药物诱导的肺病史,以及筛选期胸部CT检查结果提示存在活动性肺部炎症的证据,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11. 筛选期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者手术切口没有完全愈合;重大手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有显著出血风险、延长全身麻醉期、或切开活检或明显创伤性损伤的手术者,或接受过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12. 有药物、环境、食物过敏或过敏体质,或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对试验药物或其辅料过敏者;
13. 痔疮或伴有定期/正在便血的肛周疾病、肠易激综合征、炎症性肠病;
14. 具有影响口服及药物吸收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胃肠道切除术后、溃疡性结肠炎、症状性/炎症性肠病和肠梗阻等)者;
15. 习惯性便秘或腹泻;
16.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17. 酗酒或筛选期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筛选期时酒精呼气试验结果>0 mg/100 mL;
18. 筛选期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习惯性使用含尼古丁制品者,且在试验期间无法戒断者;
19. 滥用药物或筛选期前3个月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筛选期前1年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丙胺类、苯环己哌啶等);或筛选期尿药检测阳性;
20. 习惯性饮用葡萄柚汁或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且在试验期间无法戒断者;
21. 从事需长期暴露于放射性条件下的工作者;或者签署ICF前1年内有显著放射性暴露(≥2次胸/腹部CT,或≥3次其他各类X射线检查)或者签署ICF前1年内参加过放射性药物标记试验者;
22. 有晕针、晕血史者,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23.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使用过其他临床试验用药品或试验器械者,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24. 筛选前1个月内接种过疫苗者或在试验期内计划接种疫苗者;
25. 自签署ICF至接受试验药物后1年内有生育或捐献精子计划者,或者不同意自签署ICF至接受试验药物后1年内受试者及其配偶应该采取严格的避孕措施者;
26. 筛选期前3个月内曾有过失血或献血达400 mL者,或1个月内接受输血者;
27. 研究者认为因其它原因不适合参加试验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者。
2. 生命体征检查不合格,复测仍不合格者;
3. 眼科检查(裂隙灯、眼压和眼底摄片)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4. 乙肝表面抗原、乙肝e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IgG(Anti-HCV IgG)、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HIV-Ag/Ab)和梅毒螺旋体抗体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5. 筛选期前30天内,使用CYP3A4的抑制剂或诱导剂;
6. 筛选期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物、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或食物补充剂,如维生素、钙补充剂;
7. 具有运动系统、神经精神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异常等病史或现有上述疾病,且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8. 患有任何增加血糖升高风险的疾病者,如既往有原发性糖尿病病史、类固醇诱导糖尿病病史或其他继发性糖尿病病史者,患有急性或慢性胰腺炎史,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9. 既往患有器质性心脏病史、心力衰竭史、心肌梗死史、心绞痛史、不能解释的心律失常史、扭转性室速史、室性心动过速史、房室传导阻滞且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筛选期QTcF>450 ms者;
10. 存在间质性肺病、肺功能严重受损、严重肺纤维化、放射性肺炎、药物诱导的肺病史,以及筛选期胸部CT检查结果提示存在活动性肺部炎症的证据,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11. 筛选期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者手术切口没有完全愈合;重大手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有显著出血风险、延长全身麻醉期、或切开活检或明显创伤性损伤的手术者,或接受过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12. 有药物、环境、食物过敏或过敏体质,或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对试验药物或其辅料过敏者;
13. 痔疮或伴有定期/正在便血的肛周疾病、肠易激综合征、炎症性肠病;
14. 具有影响口服及药物吸收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胃肠道切除术后、溃疡性结肠炎、症状性/炎症性肠病和肠梗阻等)者;
15. 习惯性便秘或腹泻;
16.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17. 酗酒或筛选期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筛选期时酒精呼气试验结果>0 mg/100 mL;
18. 筛选期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习惯性使用含尼古丁制品者,且在试验期间无法戒断者;
19. 滥用药物或筛选期前3个月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筛选期前1年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丙胺类、苯环己哌啶等);或筛选期尿药检测阳性;
20. 习惯性饮用葡萄柚汁或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且在试验期间无法戒断者;
21. 从事需长期暴露于放射性条件下的工作者;或者签署ICF前1年内有显著放射性暴露(≥2次胸/腹部CT,或≥3次其他各类X射线检查)或者签署ICF前1年内参加过放射性药物标记试验者;
22. 有晕针、晕血史者,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23.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使用过其他临床试验用药品或试验器械者,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24. 筛选前1个月内接种过疫苗者或在试验期内计划接种疫苗者;
25. 自签署ICF至接受试验药物后1年内有生育或捐献精子计划者,或者不同意自签署ICF至接受试验药物后1年内受试者及其配偶应该采取严格的避孕措施者;
26. 筛选期前3个月内曾有过失血或献血达400 mL者,或1个月内接受输血者;
27. 研究者认为因其它原因不适合参加试验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14C]苯磺酸克立福替尼: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口服制剂
规格:40 mg/100 μCi/瓶
用法用量:口服给药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40 mg/100 μCi/瓶
用法用量:口服给药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考察男性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14C]克立福替尼后血浆总放射性PK特征,以及总放射性在全血和血浆中的分配情况;评价时间:样本收集完成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定量分析男性健康受试者口服[14C]克立福替尼后排泄物中的总放射性,获得人体回收率数据,确定主要排泄途径;评价时间:样本收集完成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获得男性健康受试者口服[14C]克立福替尼后血浆、尿液和粪便中的放射性代谢物谱,鉴定主要代谢产物,确定代谢及消除途径。评价时间:样本收集完成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定量分析血浆中克立福替尼、代谢产物(M3)和其他代谢产物(如适用)的浓度,获得相应药动学参数;评价时间:样本收集完成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等。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9-0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813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兵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9-21
- 申请人名称
- 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813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80169,CTR20212464,CTR20221551,CTR20222667
- 药物名称
- 苯磺酸克立福替尼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初治的成人急性髓系白血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14C]苯磺酸克立福替尼在中国男性健康受试者中的物质平衡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14C]苯磺酸克立福替尼物质平衡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EC73543-AML-10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8-1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