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3905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7-1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9-2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河南省 · 洛阳市
- 洛阳市中心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朱韶峰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迟万昊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迟万昊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德源路88号
- 联系人邮编
- 272104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朱韶峰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河南省-洛阳市-中州中路288号
- 邮编
- 471099
- 单位名称
- 洛阳市中心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YJ-LMTL-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5-07-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研究中国健康受试者在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由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来特莫韦片240mg(受试制剂)和Merck Sharp & Dohme B.V持证的来特莫韦片240mg(参比制剂,商品名:普瑞明®/ Prevymis®)的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研究中国健康受试者在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由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来特莫韦片240mg(受试制剂)和Merck Sharp & Dohme B.V持证的来特莫韦片240mg(参比制剂,商品名:普瑞明®/ Prevymis®)的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的健康受试者;
2.性别: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3.体重: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 kg,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 kg,所有受试者的体重指数在19.0~26.0kg/ 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4.接受本次筛选的女性受试者,应保证在给药前4周至最后一次研究给药结束后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并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男性受试者,应保证自筛选日起至最后一次研究给药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并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受试者无捐卵或无捐精计划。
5.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6.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2.性别: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3.体重: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 kg,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 kg,所有受试者的体重指数在19.0~26.0kg/ 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4.接受本次筛选的女性受试者,应保证在给药前4周至最后一次研究给药结束后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并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男性受试者,应保证自筛选日起至最后一次研究给药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并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受试者无捐卵或无捐精计划。
5.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6.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经临床研究医生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测量、心电图检查以及临床实验室各项检查等;
2. 患有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特别关注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如胃-食道反流、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史等)、心血管系统(特别关注心绞痛、中风、短暂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突发性心源性猝死、直立型低血压、心动过速病史者)、血液和淋巴系统、精神和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肝脏、肾脏、皮肤科以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包括研究前1年内患有重大疾病或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肿瘤患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情况者;
3. 对来特莫韦及其辅料成份有过敏史者,对药物有过敏史、或有过敏疾病史者(如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
4.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5. 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长期依靠服用苯二氮卓类药物帮助睡眠者;
6. 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拒绝在研究期间禁止吸烟者;
7. 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35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拒绝在研究期间禁止饮酒者;
8. 呼气式酒精检测不合格者或药物滥用筛查(尿药筛)检测结果阳性者;
9. 在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已服用研究药物者;
10.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曾献血或失血(血浆)≥400mL;女性生理期除外。
11.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草药或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或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服用了CYP3A4抑制剂和诱导剂(如抗生素:萘夫西林;抗惊厥药: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抗分枝杆菌药:利福布汀、利福平;抗精神病药:硫利达嗪;内皮素拮抗剂:波生坦;草药制品:圣约翰草;HIV药物:依非韦伦、依曲韦林、奈韦拉平;免疫抑制剂:环孢素;促觉醒药:莫达非尼;麦角生物碱:麦角胺、双氢麦角胺;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瑞舒伐他汀、匹伐他汀、辛伐他汀,匹莫齐特,达莫齐特,达比加群);
12.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食用影响药物代谢的水果,如葡萄柚、芒果等,或食用富含黄嘌呤的食品,或饮用富含咖啡因的饮料,如巧克力、茶、咖啡、可乐等;
13.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48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14.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15. 女性受试者正处于妊娠期、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流产后未满6个月、分娩未满1年者;
16.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人体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任一检测结果阳性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
17. 乳糖不耐受的受试者,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8. 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本试验的受试者,或因受试者个人原因不能完成本试验者。
2. 患有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特别关注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如胃-食道反流、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史等)、心血管系统(特别关注心绞痛、中风、短暂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突发性心源性猝死、直立型低血压、心动过速病史者)、血液和淋巴系统、精神和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肝脏、肾脏、皮肤科以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包括研究前1年内患有重大疾病或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肿瘤患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情况者;
3. 对来特莫韦及其辅料成份有过敏史者,对药物有过敏史、或有过敏疾病史者(如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
4.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5. 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长期依靠服用苯二氮卓类药物帮助睡眠者;
6. 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拒绝在研究期间禁止吸烟者;
7. 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35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拒绝在研究期间禁止饮酒者;
8. 呼气式酒精检测不合格者或药物滥用筛查(尿药筛)检测结果阳性者;
9. 在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已服用研究药物者;
10.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曾献血或失血(血浆)≥400mL;女性生理期除外。
11.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草药或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或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服用了CYP3A4抑制剂和诱导剂(如抗生素:萘夫西林;抗惊厥药: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抗分枝杆菌药:利福布汀、利福平;抗精神病药:硫利达嗪;内皮素拮抗剂:波生坦;草药制品:圣约翰草;HIV药物:依非韦伦、依曲韦林、奈韦拉平;免疫抑制剂:环孢素;促觉醒药:莫达非尼;麦角生物碱:麦角胺、双氢麦角胺;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瑞舒伐他汀、匹伐他汀、辛伐他汀,匹莫齐特,达莫齐特,达比加群);
12.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食用影响药物代谢的水果,如葡萄柚、芒果等,或食用富含黄嘌呤的食品,或饮用富含咖啡因的饮料,如巧克力、茶、咖啡、可乐等;
13.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48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14.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15. 女性受试者正处于妊娠期、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流产后未满6个月、分娩未满1年者;
16.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人体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任一检测结果阳性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
17. 乳糖不耐受的受试者,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8. 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本试验的受试者,或因受试者个人原因不能完成本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来特莫韦片: 英文通用名:Letermovir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4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药1次,每次1片(24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给药2个周期。
规格:24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药1次,每次1片(24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给药2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来特莫韦片 英文通用名:Letermovir Tablets 商品名称:普瑞明®
剂型:片剂
规格:24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药1次,每次1片(24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给药2个周期。
规格:24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药1次,每次1片(24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给药2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7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 t1/2、 λz、 Vd/F、 CL/F 和 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7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 心电图检查和不良事件发生率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洛阳市中心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8-1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905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迟万昊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9-28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905
- 药物名称
- 来特莫韦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接受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HSCT)的巨细胞病毒(CMV)血清学阳性的成人受者[R+]预防巨细胞病毒感染和巨细胞病毒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来特莫韦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来特莫韦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YJ-LMTL-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5-07-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