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3911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b/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长森药业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8-0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9-3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7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7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杭州市广东省 · 广州市重庆市 · 重庆市福建省 · 福州市山东省 · 聊城市山东省 · 济南市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裘云庆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刘健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侯金林、许重远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蔡大川、余娴
-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黄祖雄
- 聊城市人民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聊城市 · 研究者:王思奎
-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张纵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秋萍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长森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陈秋萍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289号7号楼3楼
- 联系人邮编
- 201108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裘云庆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79 号
- 邮编
- 310003
- 单位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刘健
- 学位
- 药理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79 号
- 邮编
- 310003
- 单位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21609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LW231-Ib/II-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5-08-0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Ib期:
主要目的:评价不同剂量LW231在慢性HBV感染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评价LW231在慢性HBV感染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评价LW231片在慢性HBV感染者中的有效性。
探索性目的:评价LW231在慢性HBV感染者中的初步药效动力学(PD)特征。
II期:
主要目的:评价LW231联合核苷(酸)类似物(NAs)与NAs单药治疗相比,在慢性HBV感染者中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LW231联合NAs与NAs单药治疗相比,在慢性HBV感染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评价LW231在慢性HBV感染者中的PK特征;评估试验期间HBV基因耐药突变情况。
探索性目的:在NAs单药治疗后在慢性HBV感染者中评估LW231的PD特征;治疗24周时肝内cccDNA较基线的变化。
主要目的:评价不同剂量LW231在慢性HBV感染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评价LW231在慢性HBV感染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评价LW231片在慢性HBV感染者中的有效性。
探索性目的:评价LW231在慢性HBV感染者中的初步药效动力学(PD)特征。
II期:
主要目的:评价LW231联合核苷(酸)类似物(NAs)与NAs单药治疗相比,在慢性HBV感染者中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LW231联合NAs与NAs单药治疗相比,在慢性HBV感染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评价LW231在慢性HBV感染者中的PK特征;评估试验期间HBV基因耐药突变情况。
探索性目的:在NAs单药治疗后在慢性HBV感染者中评估LW231的PD特征;治疗24周时肝内cccDNA较基线的变化。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Ib/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Ib期+II期)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同意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试验;
2.(Ib期)年龄在18-60周岁(含)的男性/女性;
3.(II期)年龄在18-70周岁(含)的男性/女性受试者;
4.(Ib期+II期)慢性HBV感染者,包括(HBsAg或HBV DNA阳性至少6个月,或有病史证实HBV感染6个月以上);
5.(Ib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入选
a)未经抗病毒治疗;
b)经NAs治疗但筛选前已停药者,需满足至筛选时已停药6月及以上;
c)已持续服用核苷类似物(恩替卡韦[ETV]、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TDF]、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TAF]、艾米替诺福韦[TMF])治疗12个月以上(近一年中断时间小于1个月),且筛选时正在接受治疗且筛选前维持同一NA治疗12个月以上,并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不会改变该稳定方案;
6.(Ib期)LLOQ<HBV DNA≤20000 IU/ml(相当于105拷贝/ml);
7.(Ib期)100 IU/mL<HBsAg<10000 IU/ml;
8.(Ib期)其受试者愿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开始至最后一次给药后的3个月内无生育、捐精或捐卵计划,与育龄性伴侣必须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
9.(II期)已持续服用核苷类似物(恩替卡韦[ETV]、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TDF]、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TAF]、艾米替诺福韦[TMF])治疗12个月以上(近一年中断时间小于1个月),且筛选时正在接受治疗且筛选前维持同一NA治疗12个月以上,并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不会改变该稳定方案;
10.(II期)筛选时HBsAg指标满足方案要求
11.(II期)筛选时HBV DNA满足方案要求
12.(II期)受试者愿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开始至最后一次给药后的6个月内无生育、捐精或捐卵计划,与育龄性伴侣必须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
2.(Ib期)年龄在18-60周岁(含)的男性/女性;
3.(II期)年龄在18-70周岁(含)的男性/女性受试者;
4.(Ib期+II期)慢性HBV感染者,包括(HBsAg或HBV DNA阳性至少6个月,或有病史证实HBV感染6个月以上);
5.(Ib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入选
a)未经抗病毒治疗;
b)经NAs治疗但筛选前已停药者,需满足至筛选时已停药6月及以上;
c)已持续服用核苷类似物(恩替卡韦[ETV]、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TDF]、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TAF]、艾米替诺福韦[TMF])治疗12个月以上(近一年中断时间小于1个月),且筛选时正在接受治疗且筛选前维持同一NA治疗12个月以上,并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不会改变该稳定方案;
6.(Ib期)LLOQ<HBV DNA≤20000 IU/ml(相当于105拷贝/ml);
7.(Ib期)100 IU/mL<HBsAg<10000 IU/ml;
8.(Ib期)其受试者愿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开始至最后一次给药后的3个月内无生育、捐精或捐卵计划,与育龄性伴侣必须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
9.(II期)已持续服用核苷类似物(恩替卡韦[ETV]、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TDF]、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TAF]、艾米替诺福韦[TMF])治疗12个月以上(近一年中断时间小于1个月),且筛选时正在接受治疗且筛选前维持同一NA治疗12个月以上,并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不会改变该稳定方案;
10.(II期)筛选时HBsAg指标满足方案要求
11.(II期)筛选时HBV DNA满足方案要求
12.(II期)受试者愿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开始至最后一次给药后的6个月内无生育、捐精或捐卵计划,与育龄性伴侣必须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Ib期+II期):妊娠、哺乳期女性;
2. (Ib期+II期):筛选前6个月内存在持续饮酒(即每周饮用大于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酒精含量约3.5%的啤酒285 mL,或酒精含量约40%的烈酒25 mL,或酒精含量约10%的葡萄酒100 mL);
3. (Ib期+II期):筛选前28天内合并使用过细胞色素P450酶3A4同工酶(CYP3A4)的抑制剂或诱导剂;
4. (Ib期+II期):筛选前6个月内系统使用过免疫抑制剂、免疫调节剂(干扰素需停药12个月以上)及细胞毒性药物者;
5. (Ib期+II期):筛选前1个月内接种减毒活疫苗的受试者,7天内接种灭活疫苗或者研究期间计划行疫苗接种者;
6. (Ib期+II期):艾滋病抗原/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且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RPR)阳性者;
7. (Ib期+II期):合并甲型肝炎病毒(HAV)、丙型肝炎病毒(HCV)、丁型肝炎病毒(HDV)或戊型肝炎病毒(HEV)感染(注:HCV抗体阳性但HCV RNA阴性的受试者及HEV免疫球蛋白M(IgM)阳性但HEV RNA阴性的受试者除外);
8. (Ib期+II期):合并有非HBV病因的慢性肝病史,例如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病、遗传性肝病、代谢功能障碍相关脂肪性肝病等(单纯性脂肪性肝病除外);
9. (Ib期+II期):筛选时发现进展性肝纤维化或肝硬化,肝硬度检测(FibroScan)结果为≥9 kPa;
10. (Ib期+II期):既往有肝细胞癌(HCC)病史;或者可能有患肝细胞癌的风险,如:影像学上可疑性结节或AFP异常(AFP>正常范围的上限[ULN]),需在入组前应该排除肝细胞癌的可能;
11. (Ib期+II期):存在活动性感染(非传染病),或病史:
随机前4周内进行过全身系统性抗感染治疗;
随机前2周内有咽痛,鼻塞,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或全身急性感染;
筛选时存在复发性、慢性或其他活动性感染,经研究者评估判断可能会增加受试者风险
12. (Ib期+II期):目前正在接受肾毒性药或能改变肾排泄药物;
13. (Ib期+II期):血液学和生化参数异常,包括:1)血小板≤100×109 /L;2)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 /L;3)ALT或AST>3×ULN;4)总胆红素>1.3×ULN或直接胆红素>1.3×ULN;5)白蛋白<30 g/L;6)INR>1.3×ULN;7)肾小球滤过率≤75 ml·min?1 (1.73m2)-1(应用CKD-MDRD公式计算);
14. (Ib期+II期):任何类型活动性恶性肿瘤或具有恶性肿瘤病史(经根治后获得完全缓解达5年及以上且没有任何复发迹象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原位宫颈癌和甲状腺乳头状癌除外);
15. (Ib期+II期):心脑血管异常(符合以下任一项均排除):
最近12个月内有意识障碍,或有不明原因昏迷史者;
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定义的II级至IV级心衰。过去12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或动脉血栓形成事件,不稳定性心律失常或不稳定性心绞痛;
12个月内发生脑血管意外、急性充血性心衰;
既往或目前患有心脏瓣膜炎、心内膜炎;
QTcF间期(使用Fridericia公式校正QT):男性>450 ms,女性>470 ms;
II度及以上房室传导阻滞;
心血管源性晕厥、病理性室性心律失常(包括但不限于室性心动过速和室颤)或心源性猝死以及其他筛选时有临床意义并经研究者评估需要及时干预的心电图异常;
16. (Ib期+II期):合并严重的其他系统疾病或临床表现,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包括但不限于:
循环系统疾病:药物未能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舒张压≥100 mmHg);
呼吸系统疾病:例如严重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
原发性或继发性肾脏疾病(如慢性肾功能失代偿、继发于糖尿病、高血压和血管疾病等的肾脏疾病等);
内分泌系统疾病:例如控制不佳的糖尿病等;
自身免疫性疾病或免疫缺陷病:例如系统性红斑狼疮、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瘢、类风湿关节炎、炎症性肠病、结节病、自身免疫溶血性贫血、银屑病等;
神经精神疾病:如癫痫、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
甲状腺功能异常(除外以下情况均排除):
a)促甲状腺素(TSH)异常者,考察游离三碘甲状原氨酸(FT3)和游离甲状腺素(FT4)水平,此两项正常,可入选;
b)已知患有临床意义的甲状腺功能异常,服药控制稳定,近1个月内甲功FT3、FT4正常者,可筛选。
17. (Ib期+II期):接受实体器官或造血干细胞/骨髓移植者;
18. (Ib期+II期):筛选前4周内曾献血≥300 mL(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4周内献血(问询);
19. (Ib期+II期):筛选前8周内遭受过严重创伤,或接受过外科手术者,或预计在研究期间需要进行重大外科手术的受试者;
20. (Ib期+II期):有药物依赖或药物滥用史;
21. (Ib期+II期):已知存在对本研究试验药物的活性成分或配方辅料过敏;
22. (Ib期+II期):存在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或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其他多种因素;
23. (Ib期+II期):受试者已参加一项临床试验,并在本研究首次给药前的以下时间段内接受了试验用药品:5个半衰期(如已知)或研究治疗生物学效应持续时间(如已知)的两倍(以较长者为准)或90天(如果半衰期或持续时间不详);
24. (Ib期+II期):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2. (Ib期+II期):筛选前6个月内存在持续饮酒(即每周饮用大于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酒精含量约3.5%的啤酒285 mL,或酒精含量约40%的烈酒25 mL,或酒精含量约10%的葡萄酒100 mL);
3. (Ib期+II期):筛选前28天内合并使用过细胞色素P450酶3A4同工酶(CYP3A4)的抑制剂或诱导剂;
4. (Ib期+II期):筛选前6个月内系统使用过免疫抑制剂、免疫调节剂(干扰素需停药12个月以上)及细胞毒性药物者;
5. (Ib期+II期):筛选前1个月内接种减毒活疫苗的受试者,7天内接种灭活疫苗或者研究期间计划行疫苗接种者;
6. (Ib期+II期):艾滋病抗原/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且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RPR)阳性者;
7. (Ib期+II期):合并甲型肝炎病毒(HAV)、丙型肝炎病毒(HCV)、丁型肝炎病毒(HDV)或戊型肝炎病毒(HEV)感染(注:HCV抗体阳性但HCV RNA阴性的受试者及HEV免疫球蛋白M(IgM)阳性但HEV RNA阴性的受试者除外);
8. (Ib期+II期):合并有非HBV病因的慢性肝病史,例如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病、遗传性肝病、代谢功能障碍相关脂肪性肝病等(单纯性脂肪性肝病除外);
9. (Ib期+II期):筛选时发现进展性肝纤维化或肝硬化,肝硬度检测(FibroScan)结果为≥9 kPa;
10. (Ib期+II期):既往有肝细胞癌(HCC)病史;或者可能有患肝细胞癌的风险,如:影像学上可疑性结节或AFP异常(AFP>正常范围的上限[ULN]),需在入组前应该排除肝细胞癌的可能;
11. (Ib期+II期):存在活动性感染(非传染病),或病史:
随机前4周内进行过全身系统性抗感染治疗;
随机前2周内有咽痛,鼻塞,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或全身急性感染;
筛选时存在复发性、慢性或其他活动性感染,经研究者评估判断可能会增加受试者风险
12. (Ib期+II期):目前正在接受肾毒性药或能改变肾排泄药物;
13. (Ib期+II期):血液学和生化参数异常,包括:1)血小板≤100×109 /L;2)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 /L;3)ALT或AST>3×ULN;4)总胆红素>1.3×ULN或直接胆红素>1.3×ULN;5)白蛋白<30 g/L;6)INR>1.3×ULN;7)肾小球滤过率≤75 ml·min?1 (1.73m2)-1(应用CKD-MDRD公式计算);
14. (Ib期+II期):任何类型活动性恶性肿瘤或具有恶性肿瘤病史(经根治后获得完全缓解达5年及以上且没有任何复发迹象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原位宫颈癌和甲状腺乳头状癌除外);
15. (Ib期+II期):心脑血管异常(符合以下任一项均排除):
最近12个月内有意识障碍,或有不明原因昏迷史者;
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定义的II级至IV级心衰。过去12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或动脉血栓形成事件,不稳定性心律失常或不稳定性心绞痛;
12个月内发生脑血管意外、急性充血性心衰;
既往或目前患有心脏瓣膜炎、心内膜炎;
QTcF间期(使用Fridericia公式校正QT):男性>450 ms,女性>470 ms;
II度及以上房室传导阻滞;
心血管源性晕厥、病理性室性心律失常(包括但不限于室性心动过速和室颤)或心源性猝死以及其他筛选时有临床意义并经研究者评估需要及时干预的心电图异常;
16. (Ib期+II期):合并严重的其他系统疾病或临床表现,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包括但不限于:
循环系统疾病:药物未能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舒张压≥100 mmHg);
呼吸系统疾病:例如严重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
原发性或继发性肾脏疾病(如慢性肾功能失代偿、继发于糖尿病、高血压和血管疾病等的肾脏疾病等);
内分泌系统疾病:例如控制不佳的糖尿病等;
自身免疫性疾病或免疫缺陷病:例如系统性红斑狼疮、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瘢、类风湿关节炎、炎症性肠病、结节病、自身免疫溶血性贫血、银屑病等;
神经精神疾病:如癫痫、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
甲状腺功能异常(除外以下情况均排除):
a)促甲状腺素(TSH)异常者,考察游离三碘甲状原氨酸(FT3)和游离甲状腺素(FT4)水平,此两项正常,可入选;
b)已知患有临床意义的甲状腺功能异常,服药控制稳定,近1个月内甲功FT3、FT4正常者,可筛选。
17. (Ib期+II期):接受实体器官或造血干细胞/骨髓移植者;
18. (Ib期+II期):筛选前4周内曾献血≥300 mL(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4周内献血(问询);
19. (Ib期+II期):筛选前8周内遭受过严重创伤,或接受过外科手术者,或预计在研究期间需要进行重大外科手术的受试者;
20. (Ib期+II期):有药物依赖或药物滥用史;
21. (Ib期+II期):已知存在对本研究试验药物的活性成分或配方辅料过敏;
22. (Ib期+II期):存在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或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其他多种因素;
23. (Ib期+II期):受试者已参加一项临床试验,并在本研究首次给药前的以下时间段内接受了试验用药品:5个半衰期(如已知)或研究治疗生物学效应持续时间(如已知)的两倍(以较长者为准)或90天(如果半衰期或持续时间不详);
24. (Ib期+II期):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LW231片: 英文通用名:LW231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口服,Ib期共设置7个剂量组,分别为200mg每日一次、400mg 每日一次、200mg每日两次、600mg 每日一次、300mg 每日两次、400mg 每日两次(备选)、800mg 每日一次(备选);
II期:预计4个剂量组,具体根据Ib期结果确定。
用药时程:Ib期:每个剂量组连续服药28天;
II期:每个剂量组连续服药24周。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口服,Ib期共设置7个剂量组,分别为200mg每日一次、400mg 每日一次、200mg每日两次、600mg 每日一次、300mg 每日两次、400mg 每日两次(备选)、800mg 每日一次(备选);
II期:预计4个剂量组,具体根据Ib期结果确定。
用药时程:Ib期:每个剂量组连续服药28天;
II期:每个剂量组连续服药24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LW231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LW231 Placebo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口服,Ib期共设置7个剂量组,分别为200mg每日一次、400mg 每日一次、200mg每日两次、600mg 每日一次、300mg 每日两次、400mg 每日两次(备选)、800mg 每日一次(备选);
II期:预计4个剂量组,具体根据Ib期结果确定。
用药时程:Ib期:每个剂量组连续服药28天;
II期:每个剂量组连续服药24周。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口服,Ib期共设置7个剂量组,分别为200mg每日一次、400mg 每日一次、200mg每日两次、600mg 每日一次、300mg 每日两次、400mg 每日两次(备选)、800mg 每日一次(备选);
II期:预计4个剂量组,具体根据Ib期结果确定。
用药时程:Ib期:每个剂量组连续服药28天;
II期:每个剂量组连续服药24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Ib期: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 ·比较不同组不良事件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包括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等;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I期:治疗24周时,HBsAg定量检测值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第24周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Ib期: 1.不同剂量组多次给药后PK参数和特征; 2.·第1周、2周、3周、4周血清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定量检测值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II期: 1.比较不同组不良事件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包括AE、SAE和TRAE等; 2.LW231在慢性HBV感染者中的药代动力学;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以注册为目的的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5-09-0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911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秋萍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09-30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长森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3911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21609
- 药物名称
- LW231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LW231多次给药、剂量递增及LW231联合核苷(酸)类似物在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初步疗效和药效动力学的Ib/I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LW231多次给药、剂量递增及LW231联合核苷(酸)类似物在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初步疗效和药效动力学的Ib/II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LW231-Ib/II-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5-08-0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