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4037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流感嗜血杆菌。浅表皮肤感染、深层皮肤感染、淋巴管/淋巴结炎、慢性脓皮病、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膀胱炎、肾盂肾炎、中耳炎、副鼻窦炎和猩红热。
完整专业题目
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制剂、两序列、交叉对照设计,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在空腹及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头孢地尼细粒剂后的生物等效性正式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7-0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10-2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陈军
- 浙江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张望刚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马蔚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马蔚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
- 联系人邮编
- 3142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陈军
- 学位
- 研究生(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1229号
- 邮编
- 310012
- 单位名称
- 浙江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张望刚
- 学位
- 研究生(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1229号
- 邮编
- 310012
- 单位名称
- 浙江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202501690-01
- 试验方案编号
- BCYY-CTFA-2022BCBE459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7-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头孢地尼细粒剂为受试制剂;并以LTLファーマ株式会社的头孢地尼细粒剂为参比制剂,进行人体相对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评价。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在18-55周岁(包括边界值,试验期间超过55周岁不剔除),男女兼有;
2.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身体质量指数(BMI)在19.0~26.0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
3.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12导联心电图、女性血妊娠检查等,结果显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4.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筛选前14天内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5.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能与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
2.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身体质量指数(BMI)在19.0~26.0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
3.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12导联心电图、女性血妊娠检查等,结果显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4.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筛选前14天内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5.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能与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
排除标准
1.筛选前三个月内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并用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
2. 筛选前三个月内接受过大手术或者计划在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接受手术,以及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如胆囊切除术),或试验结束后一个月内有计划手术者;
3. 筛选前三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300mL(不包括女性生理期失血量),或接受过输血、使用血制品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研究结束后三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4. 筛选前六个月内患有食管反流、胃出血或消化性溃疡疾病,每周不止一次发生胃灼热;
5. 有特定过敏史者(如哮喘、血管性水肿、过敏性休克等)或现患过敏性疾病(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或类似物、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
6. 筛选前14天内使用任何药物[包括使用处方药、非处方药和/或替代药物(如药膳、中草药、止血活血类植物或保健品、维生素),及使用激素避孕];
7. 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利福平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环孢素、大环内酯类、维拉帕米、喹诺酮类、吡咯类抗真菌药、HIV蛋白酶抑制剂等)者;
8.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抗酸药(如铝碳酸镁、氢氧化铝)、铁剂或含铁保健品、丙磺舒、华法林钾、雷尼替丁等可能与头孢地尼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者;
9. 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吸毒史或药物滥用史者;
10. 药物滥用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冰毒)、氯胺酮(K粉)、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摇头丸)、四氢大麻酚酸(大麻))阳性者;
11. 筛选前三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如:香烟、尼古丁含片、尼古丁口香糖、电子烟产品等);
12. 筛选前28天内女性每周饮酒超过7个单位或男性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1单位酒精≈360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或整个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饮酒或食用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13. 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大于0mg/100mL者;
14.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其中任何一项阳性,经研究者判断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或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或试验期间不能遵守统一饮食;
16. 筛选前48小时内摄取葡萄柚、西柚汁、火龙果、芒果、酸橙、杨桃或由其制备的富含钙离子的食物或饮料(如:乳制品、钙强化果汁),或摄取任何含咖啡因、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如巧克力、咖啡、浓茶、可乐、巧克力、动物肝脏等)者,或试验期间不能承诺不摄入上述成分者;
17. 女性受试者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或筛选前14天内发生过无保护性行为者;
18. 吞咽困难者;
19. 亲属中有易发生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者;
20. 有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影响药物体内过程的疾病或病史,包括但不限于肝、肾、内分泌、泌尿系统、消化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胃肠道、代谢、免疫系统、代谢异常、恶性肿瘤、神经系统及骨骼系统等慢性或严重疾病史或有上述系统疾病者;
21. 静脉穿刺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22.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23. 筛选前2周内发生急性疾病且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4. 筛选前48h有剧烈运动者;
25. 筛选前14天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在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及试验结束一月内计划接种疫苗者;
26.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试验或经研究者判断认为不适合参加本项试验者。
2. 筛选前三个月内接受过大手术或者计划在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接受手术,以及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如胆囊切除术),或试验结束后一个月内有计划手术者;
3. 筛选前三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300mL(不包括女性生理期失血量),或接受过输血、使用血制品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研究结束后三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4. 筛选前六个月内患有食管反流、胃出血或消化性溃疡疾病,每周不止一次发生胃灼热;
5. 有特定过敏史者(如哮喘、血管性水肿、过敏性休克等)或现患过敏性疾病(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或类似物、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
6. 筛选前14天内使用任何药物[包括使用处方药、非处方药和/或替代药物(如药膳、中草药、止血活血类植物或保健品、维生素),及使用激素避孕];
7. 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利福平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环孢素、大环内酯类、维拉帕米、喹诺酮类、吡咯类抗真菌药、HIV蛋白酶抑制剂等)者;
8.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抗酸药(如铝碳酸镁、氢氧化铝)、铁剂或含铁保健品、丙磺舒、华法林钾、雷尼替丁等可能与头孢地尼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者;
9. 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吸毒史或药物滥用史者;
10. 药物滥用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冰毒)、氯胺酮(K粉)、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摇头丸)、四氢大麻酚酸(大麻))阳性者;
11. 筛选前三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如:香烟、尼古丁含片、尼古丁口香糖、电子烟产品等);
12. 筛选前28天内女性每周饮酒超过7个单位或男性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1单位酒精≈360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或整个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饮酒或食用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13. 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大于0mg/100mL者;
14.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其中任何一项阳性,经研究者判断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或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或试验期间不能遵守统一饮食;
16. 筛选前48小时内摄取葡萄柚、西柚汁、火龙果、芒果、酸橙、杨桃或由其制备的富含钙离子的食物或饮料(如:乳制品、钙强化果汁),或摄取任何含咖啡因、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如巧克力、咖啡、浓茶、可乐、巧克力、动物肝脏等)者,或试验期间不能承诺不摄入上述成分者;
17. 女性受试者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或筛选前14天内发生过无保护性行为者;
18. 吞咽困难者;
19. 亲属中有易发生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者;
20. 有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影响药物体内过程的疾病或病史,包括但不限于肝、肾、内分泌、泌尿系统、消化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胃肠道、代谢、免疫系统、代谢异常、恶性肿瘤、神经系统及骨骼系统等慢性或严重疾病史或有上述系统疾病者;
21. 静脉穿刺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22.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23. 筛选前2周内发生急性疾病且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4. 筛选前48h有剧烈运动者;
25. 筛选前14天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在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及试验结束一月内计划接种疫苗者;
26.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试验或经研究者判断认为不适合参加本项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地尼细粒剂: 英文通用名:Cefdinir Granules 商品名称:无
剂型:细粒剂
规格:100mg(以C14H13N5O5S2计)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一袋
用药时程:每周期用药1次
规格:100mg(以C14H13N5O5S2计)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一袋
用药时程:每周期用药1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地尼细粒剂 英文通用名:Cefdinir Granules 商品名称:Cefzon ®
剂型:细粒剂
规格:100mg/1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0mg(规格:100mg/1g)
用药时程:每周期用药1次
规格:100mg/1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0mg(规格:100mg/1g)
用药时程:每周期用药1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1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AUC_%Extrap、Tmax、CL、Vd、t1/2、λz、Tlag、F评价时间:给药后1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评价时间:试验过程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评价时间:试验过程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浙江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5-07-2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4037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马蔚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10-20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4037
- 药物名称
- 头孢地尼细粒剂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202501690-01
- 适应症
-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流感嗜血杆菌。浅表皮肤感染、深层皮肤感染、淋巴管/淋巴结炎、慢性脓皮病、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膀胱炎、肾盂肾炎、中耳炎、副鼻窦炎和猩红热。
- 试验专业题目
- 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制剂、两序列、交叉对照设计,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在空腹及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头孢地尼细粒剂后的生物等效性正式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头孢地尼细粒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正式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BCYY-CTFA-2022BCBE459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5-07-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