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4127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7-2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10-2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8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天津市 · 天津市四川省 · 成都市广东省 · 江门市广东省 · 深圳市海南省 · 海口市海南省 · 三亚市吉林省 · 长春市辽宁省 · 大连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河南省 · 新乡市河南省 · 郑州市重庆市 · 重庆市山东省 · 临沂市江苏省 · 南京市山东省 · 潍坊市江苏省 · 无锡市安徽省 · 合肥市湖北省 · 襄阳市山东省 · 济宁市湖北省 · 宜昌市另有 13 个地区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刘铭
-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曹洪义
- 四川省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田利民
- 江门市中心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江门市 · 研究者:朱翠颜
- 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徐玲玲
- 海口市人民医院中国 · 海南省 · 海口市 · 研究者:蒙绪标
- 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中国 · 海南省 · 三亚市 · 研究者:张丽
-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宋成伟
-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研究者:段薇
-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张力辉
- 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新乡市 · 研究者:邱伟
-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王斌
- 郑州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董其娟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李启富 罗蓉
- 临沂市人民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临沂市 · 研究者:董庆玉
-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鲁一兵
- 潍坊市人民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潍坊市 · 研究者:刘海霞
-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无锡市 · 研究者:朱剑
-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殷应传
- 襄阳市中心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襄阳市 · 研究者:徐少勇
-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宁市 · 研究者:张梅
-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宜昌市 · 研究者:曾朝阳
- 六安市人民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六安市 · 研究者:王祺
-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淮安市 · 研究者:毛莉
其余 14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研究者:惠媛
- 北京市平谷区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李玉凤
- 济南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逄曙光
-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常俊佩
- 沧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沧州市 · 研究者:李佳芮
-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锦州市 · 研究者:奚悦
- 大连理工大学附属中心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研究者:李欣宇
- 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盘锦市 · 研究者:张新
- 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唐山市 · 研究者:金秀平
- 台州市立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研究者:何斐
- 辽宁省人民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辛爽清
- 南昌市洪都中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张奇芬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徐积兄
- 山西白求恩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刘师伟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汤玉康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汤玉康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新区祥科路287号启慧大厦 翰森制药集团
- 联系人邮编
- 20121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刘铭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54号
- 邮编
- 300052
- 单位名称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S-10501-2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第1.0版
- 版本日期
- 2025-07-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本研究是一项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Ⅱ期临床研究,旨在仅饮食或运动干预,或仅接受稳定剂量的二甲双胍(≥1000mg/天)后血糖控制不佳的 T2DM 受试者中评估每日一次口服 HS10501或 HS-10501-2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75周岁(包括临界值)之间,男性或女性;
2.筛查前被诊断为T2DM【2024年中国2型糖尿病诊断标准】至少3个月;
3.筛选时7.5%≤HbA1c≤10.5%;
4.筛选前至少3个月仅饮食或运动干预,或仅接受稳定剂量的二甲双胍治疗,血糖仍控制不佳者(二甲双胍普通片剂和缓释剂均可,每日剂量≥1000mg)注:稳定的定义是药物和每日总剂量不变);
5.筛查时BMI≥22kg/m2;
6.筛选及随机前3个月内体重变化≤ 5%;
7.愿意在研究期间保持稳定的饮食和规律的运动生活方式;
8.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能够参加试验并遵守所有试验要求。
2.筛查前被诊断为T2DM【2024年中国2型糖尿病诊断标准】至少3个月;
3.筛选时7.5%≤HbA1c≤10.5%;
4.筛选前至少3个月仅饮食或运动干预,或仅接受稳定剂量的二甲双胍治疗,血糖仍控制不佳者(二甲双胍普通片剂和缓释剂均可,每日剂量≥1000mg)注:稳定的定义是药物和每日总剂量不变);
5.筛查时BMI≥22kg/m2;
6.筛选及随机前3个月内体重变化≤ 5%;
7.愿意在研究期间保持稳定的饮食和规律的运动生活方式;
8.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能够参加试验并遵守所有试验要求。
排除标准
1.空腹静脉血葡萄糖>15 mmol/L;
2.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1×正常范围上限(ULN),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1×ULN,或总胆红素(TBIL)≥1×ULN;
3. 血淀粉酶或血脂肪酶>1.5×ULN,或空腹甘油三酯(TG)>500 mg/dL(5.64 mmol/L);
4. 基于CKD-EPI公式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45 mL/min/1.73m2;
5. 血清降钙素水平≥50 ng/L;
6. 血红蛋白(HGB)<110 g/L(男性)或<100 g/L(女性);
7. 血压控制不佳(伴或不伴降压治疗,若使用降压药需稳定治疗4周或以上):收缩压≥160 mmHg 和/或舒张压≥100 mmHg;
8. 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或丙型肝炎(HCV)抗体或抗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9.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肝病毒DNA≥1000 IU/mL;或筛选时正在使用抗乙肝病毒药物;
10. 12导联心电图(ECG)检查示心率(HR)<50次/分或>100次/分,允许在筛选期时间窗内复测一次,两次均不合格者则被排除;
11. 12导联ECG检查结果显示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且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的,包括但不限于心肌梗死、严重心律失常(例如室性心动过速、室上性心动过速、心房颤动、心房扑动、Ⅱ度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预激综合征、长QT综合征等),或男性QTcF>450 ms、女性QTcF>470 ms。首次检查QTcF异常者应再重复进行2次ECG检查,取3次的平均值作为判断依据;
12. 1型糖尿病(包括成人隐匿性自身免疫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单基因糖尿病、继发性糖尿病、未定型糖尿病(由研究者判定);
13. 既往发生过3级低血糖(低血糖伴有意识和/或躯体改变的严重事件且需要他人帮助恢复)病史;或既往完全不知道低血糖或对低血糖症状认知不足,经宣教后仍无法理解低血糖风险以及治疗必要性的也应排除该研究;
14. 既往发生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高渗昏迷或乳酸酸中毒;
15. 存在以下病史:(1)增殖性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2)糖尿病性黄斑病变(3)需要紧急治疗的非增殖性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须由眼科医生进行相关诊断以确认入组资格);
16. 既往史或筛选期超声结果包括以下任意一项:慢性胰腺炎、急性胰腺炎;
17. 存在可能明显影响体重的内分泌疾病或病史(如库欣综合征、垂体和下丘脑疾病导致的肥胖、减肥药减量/停用导致的肥胖),或单基因突变导致的肥胖症或遗传性肥胖综合征等;
18. 既往患有消化道溃疡、胃食管反流、幽门梗阻、胃轻瘫,或曾接受过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胃肠道改道手术,或研究者认为有临床意义的胃排空异常,或其他可能被胰高血糖素样肽(GLP-1)类似物或二肽基肽酶-IV(DPP-IV)抑制剂加重的胃肠道疾病(研究者判断),或长期服用直接影响胃肠道动力的药物;
19. 有症状/需治疗的胆囊结石者(既往曾接受胆囊切除的受试者经研究者判断可以入组的除外);
20. 既往患有甲状腺髓样癌病史、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病(MEN)2A或2B病史或前述疾病的家族史(指一级亲属);
21. 除T2DM以外的控制不佳的内分泌异常(如: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若甲状腺激素替代剂量已稳定至少6个月且甲状腺功能正常,预计试验期间无需调整剂量者除外,甲状腺毒症,肾上腺危象等);
22. 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过以下任一事件: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性心绞痛、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诊断性血管造影除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血管意外、失代偿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或III或IV级心力衰竭(NYHA分级);
23. 既往患有自主神经病变,表现为:尿失禁、尿潴留、静息性心动过速、直立性低血压或糖尿病性腹泻等;
24. 存在急性或慢性肝炎或除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以外的其他肝脏疾病史;
25. 有活动性或未经治疗的恶性肿瘤病史,或缓解期小于5年的恶性肿瘤(除外皮肤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前列腺原位癌或甲状腺乳头状癌术后无复发者);
26. 有器官移植史(角膜移植除外)者或研究期间计划器官移植;
27. 存在或疑似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自杀倾向、精神分裂症或其他较严重的精神疾病者;
28. 已知或疑似药物依赖、药物滥用史、酒精滥用或吸毒史;
29.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 mL,或接受过输血;或筛选前1个月内献血或失血≥200 mL(女性生理期除外);或患有可能会干扰HbA1c测量的任何血液疾病(例如肾性贫血、地中海贫血、溶血性贫血、缺铁性贫血、镰状细胞贫血);
30. 研究者评估存在显著活动性自身免疫异常(如狼疮或类风湿性关节炎)且预计未来6个月内需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者;
31. 既往特应性反应病史(严重或多种过敏的临床表现),或有临床意义的多个或严重药物过敏史,或对局部糖皮质激素不耐受,或严重的治疗后超敏反应(包括但不限于多形性红斑、线形性免疫球蛋白A皮炎、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血管性水肿或剥脱性皮炎);
32. 已知或疑似对试验药物/同类药物过敏或不耐受,同类药物包括胰高糖素样肽-1受体(GLP-1R)激动剂或含有GLP-1R激动剂的化合物,或有其他严重过敏史且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可能对本试验药物过敏;
33.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除二甲双胍以外的任何降糖药物,包括GLP-1类似物、口服降糖药(包括但不限于磺脲类、DDP-IV抑制剂、α糖苷酶抑制剂、噻唑烷二酮类、格列奈类、SGLT-2抑制剂)、具有降糖功效的中草药、其他传统药物、保健品等,或筛选前一年内使用过胰岛素控制糖尿病【除外:急性状态短期(≤14天)使用胰岛素,如:围手术期或住院期间】;
34. 正在接受慢性(≥14天)系统性糖皮质激素治疗;或筛选前4周使用过糖皮质激素;
35.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可能导致体重明显增加或减轻的药物或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奥利司他、GLP-1R相关单/多靶点药物如GLP-1R激动剂、胰高糖素样肽-1/胰高血糖素受体(GLP-1R/GCGR)激动剂、胰高糖素样肽-1/葡萄糖依赖性促胰岛素释放多肽受体(GLP-1R/ GIPR)激动剂、GLP-1R/GIPR/GCGR激动剂等、任何以减肥为目的中草药、保健品、代餐、减肥茶、或其他任何已批准或未经批准的减肥药物);
36. 筛选时正在服用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除外含咖啡因的饮料);
37. 首次给药前7天内摄入葡萄柚、葡萄柚汁、苦橙、苦橙果酱和苦橙汁、其他含葡萄柚或苦橙的产品;
38. 首次给药前7天内服用CYP3A4酶的中效和强效抑制剂药物、CYP3A4酶的中效和强效诱导剂药物、P-gp抑制剂或BCRP抑制剂;
39.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且接受过至少一次治疗(含安慰剂),或仍在试验药物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距筛选前3个月以上,曾完成或退出本品研究的也须排除;
40. 研究期间计划进行减肥手术、针灸减肥、抽脂术或腹部去脂术;
41. 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研究者认为不影响试验的小型手术除外);
42.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不愿意在整个研究期间(自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开始)及末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后8周内避孕;
43. 嗜烟者或筛选前12周平均每天吸烟达10支或以上;
44. 有酗酒史或近两周内平均每周饮酒量超过每周21个单位(男性)和14个单位(女性)(1个单位= 360 mL啤酒;150 mL葡萄酒;45 mL烈酒);或不愿意在访视日前24小时停止饮酒者;
45. 存在研究者认为的任何其他严重的或无法控制的、可能增加试验风险或干扰试验数据解读的疾病或病史(包括循环、呼吸、消化、内分泌、神经、免疫、泌尿、生殖系统的疾病);
46. 经研究者判定,任何有可能加大试验风险、影响受试者对方案依从性或影响受试者完成试验的生理或者心理疾病或状况;
47. 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他不宜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2.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1×正常范围上限(ULN),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1×ULN,或总胆红素(TBIL)≥1×ULN;
3. 血淀粉酶或血脂肪酶>1.5×ULN,或空腹甘油三酯(TG)>500 mg/dL(5.64 mmol/L);
4. 基于CKD-EPI公式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45 mL/min/1.73m2;
5. 血清降钙素水平≥50 ng/L;
6. 血红蛋白(HGB)<110 g/L(男性)或<100 g/L(女性);
7. 血压控制不佳(伴或不伴降压治疗,若使用降压药需稳定治疗4周或以上):收缩压≥160 mmHg 和/或舒张压≥100 mmHg;
8. 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或丙型肝炎(HCV)抗体或抗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9.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肝病毒DNA≥1000 IU/mL;或筛选时正在使用抗乙肝病毒药物;
10. 12导联心电图(ECG)检查示心率(HR)<50次/分或>100次/分,允许在筛选期时间窗内复测一次,两次均不合格者则被排除;
11. 12导联ECG检查结果显示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且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的,包括但不限于心肌梗死、严重心律失常(例如室性心动过速、室上性心动过速、心房颤动、心房扑动、Ⅱ度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预激综合征、长QT综合征等),或男性QTcF>450 ms、女性QTcF>470 ms。首次检查QTcF异常者应再重复进行2次ECG检查,取3次的平均值作为判断依据;
12. 1型糖尿病(包括成人隐匿性自身免疫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单基因糖尿病、继发性糖尿病、未定型糖尿病(由研究者判定);
13. 既往发生过3级低血糖(低血糖伴有意识和/或躯体改变的严重事件且需要他人帮助恢复)病史;或既往完全不知道低血糖或对低血糖症状认知不足,经宣教后仍无法理解低血糖风险以及治疗必要性的也应排除该研究;
14. 既往发生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高渗昏迷或乳酸酸中毒;
15. 存在以下病史:(1)增殖性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2)糖尿病性黄斑病变(3)需要紧急治疗的非增殖性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须由眼科医生进行相关诊断以确认入组资格);
16. 既往史或筛选期超声结果包括以下任意一项:慢性胰腺炎、急性胰腺炎;
17. 存在可能明显影响体重的内分泌疾病或病史(如库欣综合征、垂体和下丘脑疾病导致的肥胖、减肥药减量/停用导致的肥胖),或单基因突变导致的肥胖症或遗传性肥胖综合征等;
18. 既往患有消化道溃疡、胃食管反流、幽门梗阻、胃轻瘫,或曾接受过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胃肠道改道手术,或研究者认为有临床意义的胃排空异常,或其他可能被胰高血糖素样肽(GLP-1)类似物或二肽基肽酶-IV(DPP-IV)抑制剂加重的胃肠道疾病(研究者判断),或长期服用直接影响胃肠道动力的药物;
19. 有症状/需治疗的胆囊结石者(既往曾接受胆囊切除的受试者经研究者判断可以入组的除外);
20. 既往患有甲状腺髓样癌病史、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病(MEN)2A或2B病史或前述疾病的家族史(指一级亲属);
21. 除T2DM以外的控制不佳的内分泌异常(如: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若甲状腺激素替代剂量已稳定至少6个月且甲状腺功能正常,预计试验期间无需调整剂量者除外,甲状腺毒症,肾上腺危象等);
22. 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过以下任一事件: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性心绞痛、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诊断性血管造影除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血管意外、失代偿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或III或IV级心力衰竭(NYHA分级);
23. 既往患有自主神经病变,表现为:尿失禁、尿潴留、静息性心动过速、直立性低血压或糖尿病性腹泻等;
24. 存在急性或慢性肝炎或除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以外的其他肝脏疾病史;
25. 有活动性或未经治疗的恶性肿瘤病史,或缓解期小于5年的恶性肿瘤(除外皮肤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前列腺原位癌或甲状腺乳头状癌术后无复发者);
26. 有器官移植史(角膜移植除外)者或研究期间计划器官移植;
27. 存在或疑似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自杀倾向、精神分裂症或其他较严重的精神疾病者;
28. 已知或疑似药物依赖、药物滥用史、酒精滥用或吸毒史;
29.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 mL,或接受过输血;或筛选前1个月内献血或失血≥200 mL(女性生理期除外);或患有可能会干扰HbA1c测量的任何血液疾病(例如肾性贫血、地中海贫血、溶血性贫血、缺铁性贫血、镰状细胞贫血);
30. 研究者评估存在显著活动性自身免疫异常(如狼疮或类风湿性关节炎)且预计未来6个月内需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者;
31. 既往特应性反应病史(严重或多种过敏的临床表现),或有临床意义的多个或严重药物过敏史,或对局部糖皮质激素不耐受,或严重的治疗后超敏反应(包括但不限于多形性红斑、线形性免疫球蛋白A皮炎、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血管性水肿或剥脱性皮炎);
32. 已知或疑似对试验药物/同类药物过敏或不耐受,同类药物包括胰高糖素样肽-1受体(GLP-1R)激动剂或含有GLP-1R激动剂的化合物,或有其他严重过敏史且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可能对本试验药物过敏;
33.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除二甲双胍以外的任何降糖药物,包括GLP-1类似物、口服降糖药(包括但不限于磺脲类、DDP-IV抑制剂、α糖苷酶抑制剂、噻唑烷二酮类、格列奈类、SGLT-2抑制剂)、具有降糖功效的中草药、其他传统药物、保健品等,或筛选前一年内使用过胰岛素控制糖尿病【除外:急性状态短期(≤14天)使用胰岛素,如:围手术期或住院期间】;
34. 正在接受慢性(≥14天)系统性糖皮质激素治疗;或筛选前4周使用过糖皮质激素;
35.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可能导致体重明显增加或减轻的药物或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奥利司他、GLP-1R相关单/多靶点药物如GLP-1R激动剂、胰高糖素样肽-1/胰高血糖素受体(GLP-1R/GCGR)激动剂、胰高糖素样肽-1/葡萄糖依赖性促胰岛素释放多肽受体(GLP-1R/ GIPR)激动剂、GLP-1R/GIPR/GCGR激动剂等、任何以减肥为目的中草药、保健品、代餐、减肥茶、或其他任何已批准或未经批准的减肥药物);
36. 筛选时正在服用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除外含咖啡因的饮料);
37. 首次给药前7天内摄入葡萄柚、葡萄柚汁、苦橙、苦橙果酱和苦橙汁、其他含葡萄柚或苦橙的产品;
38. 首次给药前7天内服用CYP3A4酶的中效和强效抑制剂药物、CYP3A4酶的中效和强效诱导剂药物、P-gp抑制剂或BCRP抑制剂;
39.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且接受过至少一次治疗(含安慰剂),或仍在试验药物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距筛选前3个月以上,曾完成或退出本品研究的也须排除;
40. 研究期间计划进行减肥手术、针灸减肥、抽脂术或腹部去脂术;
41. 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研究者认为不影响试验的小型手术除外);
42.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不愿意在整个研究期间(自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开始)及末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后8周内避孕;
43. 嗜烟者或筛选前12周平均每天吸烟达10支或以上;
44. 有酗酒史或近两周内平均每周饮酒量超过每周21个单位(男性)和14个单位(女性)(1个单位= 360 mL啤酒;150 mL葡萄酒;45 mL烈酒);或不愿意在访视日前24小时停止饮酒者;
45. 存在研究者认为的任何其他严重的或无法控制的、可能增加试验风险或干扰试验数据解读的疾病或病史(包括循环、呼吸、消化、内分泌、神经、免疫、泌尿、生殖系统的疾病);
46. 经研究者判定,任何有可能加大试验风险、影响受试者对方案依从性或影响受试者完成试验的生理或者心理疾病或状况;
47. 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他不宜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S-10501: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5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规格:2.5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中文通用名:HS-10501: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5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规格:5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中文通用名:HS-10501: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5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规格:5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中文通用名:HS-10501: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7.5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规格:7.5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中文通用名:HS-10501: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0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规格:20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中文通用名:HS-10501-2: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5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规格:5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中文通用名:HS-10501-2: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7.5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规格:7.5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中文通用名:HS-10501-2: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规格:10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HS-10501片模拟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5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规格:2.5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中文通用名:HS-10501片模拟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5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规格:5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中文通用名:HS-10501片模拟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7.5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规格:7.5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中文通用名:HS-10501片模拟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0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规格:20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中文通用名:HS-10501-2模拟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5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规格:5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中文通用名:HS-10501-2模拟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7.5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规格:7.5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中文通用名:HS-10501-2模拟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规格:10mg
用法用量:每天一次,按方案给药
用药时程:26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第26周糖化血红蛋白(HbA1c)较基线变化评价时间:2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8 项,展开查看
- 第26周HbA1c≤6.5%和HbA1c<7.0%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2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26周空腹血糖较基线变化评价时间:2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26周体重较基线变化的百分比评价时间:2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26周体重较基线变化的绝对值评价时间:2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26周体重较基线下降≥ 5%和下降≥ 10%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2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评价时间:临床研究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等结果评价时间:临床研究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HS-10501在T2DM受试者中的血药浓度评价时间:临床研究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药物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8-3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4127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汤玉康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10-22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4127
- 药物名称
- HS-10501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2型糖尿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在2型糖尿病受试者中评估每天一次口服HS-10501/HS-10501-2 相对安慰剂疗效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在2型糖尿病受试者中评估每天一次口服HS-10501/HS-10501-2 相对安慰剂疗效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S-10501-2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第1.0版
- 版本日期
- 2025-07-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