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4145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眼科(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再鼎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中国健康成人参与者中研究 ZL-1109 皮下给药制剂的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安全性和耐受性的随机、双盲和安慰剂对照 I 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5-3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10-2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荆珊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阳
- 申请人名称
- 再鼎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阳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哈雷路899号B栋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荆珊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科室主任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安贞医院朝阳院区(朝阳区安贞路2号)
- 邮编
- 100029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53936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ZL-1109-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5-05-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在 中 国 健 康 成 人 参 与 者 中 表 征ZL-1109 600 mg ( 首 次 给 药 ) 和300 mg(第二次给药)重复皮下给药后的 PK(药代动力学)。
在 中 国 健 康 成 人 参 与 者 中 评 价ZL-1109 600 mg ( 首 次 给 药 ) 和300 mg(第二次给药)重复皮下给药后的安全性、耐受性、 PD(药效学) 和免疫原性。
在 中 国 健 康 成 人 参 与 者 中 评 价ZL-1109 600 mg ( 首 次 给 药 ) 和300 mg(第二次给药)重复皮下给药后的安全性、耐受性、 PD(药效学) 和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ICF)当天年满18岁的健康中国成人参与者
2.体重指数(BMI)在18-30 kg/m2(含)之间,筛选期体重不低于50 kg。
3.自愿参与研究并能够理解研究程序和涉及的风险,并在首次研究相关活动前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
4.女性手术绝育至少6周或绝经后≥2年,筛选时卵泡刺激素(FSH)水平≥23 mIU/mL,男性则遵循避孕指南。
5.经研究者确定,根据临床评价的筛选结果,属于无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疾病或医学状况的医学上健康的参与者。
6.参与者同意在首次给药前至少2周至第148天的末次随访访视期间停用和避免使用所有药物(包括非处方药和/或处方药),但允许偶尔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抑酸剂和布洛芬。
7.参与者愿意并能够在整个研究期间遵守方案的所有要求。
2.体重指数(BMI)在18-30 kg/m2(含)之间,筛选期体重不低于50 kg。
3.自愿参与研究并能够理解研究程序和涉及的风险,并在首次研究相关活动前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
4.女性手术绝育至少6周或绝经后≥2年,筛选时卵泡刺激素(FSH)水平≥23 mIU/mL,男性则遵循避孕指南。
5.经研究者确定,根据临床评价的筛选结果,属于无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疾病或医学状况的医学上健康的参与者。
6.参与者同意在首次给药前至少2周至第148天的末次随访访视期间停用和避免使用所有药物(包括非处方药和/或处方药),但允许偶尔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抑酸剂和布洛芬。
7.参与者愿意并能够在整个研究期间遵守方案的所有要求。
排除标准
1.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大手术。
2. 在筛选前12周(3个月)内献血或发生显著失血或在筛选前4周内捐献血浆。
3. 静脉通路不良或静脉不适合重复静脉穿刺。
4. 有糖尿病病史或任何糖尿病的证据。
5. 有肾功能损害或炎症性肠病病史或最近诊断为肾功能损害或炎症性肠病。
6. 存在研究者判断的具有临床意义的耳部疾病、 耳部手术或听力受损病史。
7. 研究第1天前1周内发生急性疾病。
8. 病毒感染在第1天之前3周内未消退。
9. 恶性肿瘤病史,但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5年前接受过根治性治疗且无复发证据的癌症除外。
10. 在研究入组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在研究期间预计需要进行任何手术。 如果此类手术在研究入组前3个月内进行,且完全恢复,预期对研究程序或安全性无影响,则根据研究者和再鼎医药医学监查员的判断,此类参与者有资格入组研究。
11. 筛选时研究者认为可将参与者从研究中排除的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体格检查异常。
12. 在筛选时、第-1天或第1天给药前存在静息生命体征异常
13. 筛选时有超出正常限度且研究者认为具有临床意义的临床安全性实验室参数。
14. 筛选期间经评估有心脏异常病史,包括异常和临床相关ECG变化
15.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HIV-1和HIV-2)血清学检测阳性。
16. 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感染检测阳性。
17. 在第1天给药前28天内接受任何已证明会影响血糖的产品,无论是处方药、非处方药或草药产品或膳食补充剂。
18. 在给药之前6个月内接受过任何单克隆抗体或治疗性生物制品。
19. 在筛选前30天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接受最后一剂研究药物(或医疗器械治疗)或目前正在参加另一项研究药物(或医疗器械)的研究。
20. 过去2年内有第4版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定义的酗酒或违禁药物滥用史,或报告的每日习惯性酒精摄入量大于44 mL(乙醇当量)
21. 在筛选前3个月内报告使用烟草、戒烟产品或含尼古丁的产品和/或筛选期间或第-1天可替宁尿液检测结果为阳性。
22. 筛选期间或第-1天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阳性。
23. 筛选期间药物滥用检测结果为阳性或第-1天药物滥用检测结果为阳性。
24. 重度咖啡因饮用者。
25. 女性伴侣有生育能力且不愿意从第1天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250天使用高效避孕方法(例如,双重屏障[激素+屏障])的男性参与者。
26. 在研究期间无法或不愿意遵守研究方案和评价,或存在研究者认为会干扰参与研究的情况或状况。
27. 有任何经研究者判定会阻止参与者完成研究的状况。
28. 已知对ZL-1109制剂的任何成分过敏,或研究者判断参与者对任何药物有显著过敏反应,例如需要住院治疗的速发严重过敏反应。
29. 既往接受过任何抗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受体(IGF-1R) 单克隆抗体或小分子治疗。
2. 在筛选前12周(3个月)内献血或发生显著失血或在筛选前4周内捐献血浆。
3. 静脉通路不良或静脉不适合重复静脉穿刺。
4. 有糖尿病病史或任何糖尿病的证据。
5. 有肾功能损害或炎症性肠病病史或最近诊断为肾功能损害或炎症性肠病。
6. 存在研究者判断的具有临床意义的耳部疾病、 耳部手术或听力受损病史。
7. 研究第1天前1周内发生急性疾病。
8. 病毒感染在第1天之前3周内未消退。
9. 恶性肿瘤病史,但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5年前接受过根治性治疗且无复发证据的癌症除外。
10. 在研究入组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在研究期间预计需要进行任何手术。 如果此类手术在研究入组前3个月内进行,且完全恢复,预期对研究程序或安全性无影响,则根据研究者和再鼎医药医学监查员的判断,此类参与者有资格入组研究。
11. 筛选时研究者认为可将参与者从研究中排除的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体格检查异常。
12. 在筛选时、第-1天或第1天给药前存在静息生命体征异常
13. 筛选时有超出正常限度且研究者认为具有临床意义的临床安全性实验室参数。
14. 筛选期间经评估有心脏异常病史,包括异常和临床相关ECG变化
15.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HIV-1和HIV-2)血清学检测阳性。
16. 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感染检测阳性。
17. 在第1天给药前28天内接受任何已证明会影响血糖的产品,无论是处方药、非处方药或草药产品或膳食补充剂。
18. 在给药之前6个月内接受过任何单克隆抗体或治疗性生物制品。
19. 在筛选前30天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接受最后一剂研究药物(或医疗器械治疗)或目前正在参加另一项研究药物(或医疗器械)的研究。
20. 过去2年内有第4版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定义的酗酒或违禁药物滥用史,或报告的每日习惯性酒精摄入量大于44 mL(乙醇当量)
21. 在筛选前3个月内报告使用烟草、戒烟产品或含尼古丁的产品和/或筛选期间或第-1天可替宁尿液检测结果为阳性。
22. 筛选期间或第-1天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阳性。
23. 筛选期间药物滥用检测结果为阳性或第-1天药物滥用检测结果为阳性。
24. 重度咖啡因饮用者。
25. 女性伴侣有生育能力且不愿意从第1天至研究治疗末次给药后250天使用高效避孕方法(例如,双重屏障[激素+屏障])的男性参与者。
26. 在研究期间无法或不愿意遵守研究方案和评价,或存在研究者认为会干扰参与研究的情况或状况。
27. 有任何经研究者判定会阻止参与者完成研究的状况。
28. 已知对ZL-1109制剂的任何成分过敏,或研究者判断参与者对任何药物有显著过敏反应,例如需要住院治疗的速发严重过敏反应。
29. 既往接受过任何抗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受体(IGF-1R) 单克隆抗体或小分子治疗。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ZL-1109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300mg/2ml/瓶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D1 用药600mg , D29用药 300mg)
用药时程:总计2次给药,D1用药 600mg, D29用药 300mg。
规格:300mg/2ml/瓶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D1 用药600mg , D29用药 300mg)
用药时程:总计2次给药,D1用药 600mg, D29用药 300mg。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 (10.5%(w/v)右旋糖酐 40、 20 mM 组氨酸缓冲液、 8%(w/v)蔗糖、 5 mM 甲硫氨酸、 0.02%(w/v) PS80)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300mg/2ml/瓶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D1 用药600mg , D29用药 300mg)
用药时程:总计2次给药,D1用药 600mg, D29用药 300mg。
规格:300mg/2ml/瓶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D1 用药600mg , D29用药 300mg)
用药时程:总计2次给药,D1用药 600mg, D29用药 300mg。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Tmax、Ctrough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至第14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治疗期间出现的不良事件( TEAE) 注 射 前 后 不 同 时 间 点 的IGF-1 血液水平 注射前后不同时间点抗 ZL-1109抗药抗体(ADA)的血液水平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至第14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安贞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8-06
- 北京安贞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8-2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4145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阳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10-28
- 申请人名称
- 再鼎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4145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53936
- 药物名称
- ZL-1109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甲状腺眼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中国健康成人参与者中研究 ZL-1109 皮下给药制剂的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安全性和耐受性的随机、双盲和安慰剂对照 I 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健康受试者I期PK 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ZL-1109-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5-05-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