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4172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广东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SHR-2173注射液在活动性狼疮肾炎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的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9-0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10-2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1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南京市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总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刘志红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愫
- 申请人名称
- 广东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愫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昆仑山路7号
- 联系人邮编
- 222047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刘志红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305号
- 邮编
- 210002
- 单位名称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总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HR-2173-20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5-09-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基于第24周尿蛋白肌酐比评估狼疮肾炎(LN)患者皮下注射SHR-2173的疗效。
次要目的:基于其他疗效终点评估LN患者皮下注射SHR-2173的疗效;评估LN患者皮下注射SHR-2173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估LN患者皮下注射SHR-2173的药效学(PD)特征。
次要目的:基于其他疗效终点评估LN患者皮下注射SHR-2173的疗效;评估LN患者皮下注射SHR-2173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估LN患者皮下注射SHR-2173的药效学(PD)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时的年龄在18~70周岁(包括边界值),男女不限;
2.筛选时体重≥40.0kg,体重质量指数(BMI)≥16kg/m2且≤28kg/m2;
3.根据1997 ACR标准或2019 EULAR/ACR分类标准诊断为SLE;
4.筛选时抗核抗体阳性(滴度≥1:80)和/或抗dsDNA抗体阳性和/或抗Sm抗体阳性;
5.筛选前1年内或筛选期间,根据2018年国际肾脏学会(ISN)/肾脏病理学会(RPS)标准通过肾脏组织活检证实为活动性狼疮肾炎(LN)III型或IV型,伴或不伴V型;
6.试验前详细了解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且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ICF)。
2.筛选时体重≥40.0kg,体重质量指数(BMI)≥16kg/m2且≤28kg/m2;
3.根据1997 ACR标准或2019 EULAR/ACR分类标准诊断为SLE;
4.筛选时抗核抗体阳性(滴度≥1:80)和/或抗dsDNA抗体阳性和/或抗Sm抗体阳性;
5.筛选前1年内或筛选期间,根据2018年国际肾脏学会(ISN)/肾脏病理学会(RPS)标准通过肾脏组织活检证实为活动性狼疮肾炎(LN)III型或IV型,伴或不伴V型;
6.试验前详细了解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且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ICF)。
排除标准
1.筛选前12个月接受肾脏透析,或预期在入组后6个月内需要透析或肾移植;
2. 肾脏活组织检查显示>50%的肾小球硬化;
3. 患有活动性重度或者不稳定的神经精神性SLE,包括但不限于:视网膜炎、无菌性脑膜炎、脑血管炎、脊髓炎、脱髓鞘综合征、急性意识模糊状态、意识水平受损、精神病、卒中、颅神经病、癫痫持续状态、小脑共济失调和多发性单神经炎或出现使受试者无法完全理解ICF的情况;
4. 筛选前12个月内存在灾难性抗磷脂综合征(APS),或APS相关血栓事件(可以纳入存在非灾难性或非重度抗磷脂综合征且在筛选前至少12周通过抗凝治疗充分控制的受试者);
5. 存在其他肾脏疾病,且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LN疾病评估(如糖尿病肾病等);
6. 有除SLE及LN以外其它炎症性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且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干扰试验结果的解释或临床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硬化、其他非SLE相关的血管炎(如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相关性血管炎)、重叠综合征;
7. 因SLE或LN以外的适应症接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参与者,包括但不限于哮喘、炎症性肠病等;
8. 随机前12周内或药物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曾接受其他生物制剂的药物治疗;
9. 随机前12周内曾接受Janus激酶(JAK)、Bruton酪氨酸激酶(BTK)或酪氨酸激酶2(TYK2)抑制剂治疗;
10. 随机前12周内接受其他免疫抑制剂,包括环磷酰胺、沙利度胺、甲氨蝶呤、环孢素、伏环孢素、他克莫司、来氟米特等;咪唑衍生物(例如硫唑嘌呤、咪唑立宾)需要在开始MMF治疗前终止;
11. 存在方案中规定的其他影响安全性的相关病史;
12. 筛选时实验室检查和/或12-Lead ECG中出现方案中规定的异常情况;
13. 妊娠期(定义为受孕后直至妊娠终止的状态)或哺乳期女性;
14. 筛选前1年内有酒精滥用或非法药物滥用史;
15. 已知对试验用药品的任何成分存在过敏;
16. 筛选前3个月内进行过重大手术,或研究期间计划进行重大手术;
17. 研究者判断存在影响研究药物安全性和疗效评价的情况,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2. 肾脏活组织检查显示>50%的肾小球硬化;
3. 患有活动性重度或者不稳定的神经精神性SLE,包括但不限于:视网膜炎、无菌性脑膜炎、脑血管炎、脊髓炎、脱髓鞘综合征、急性意识模糊状态、意识水平受损、精神病、卒中、颅神经病、癫痫持续状态、小脑共济失调和多发性单神经炎或出现使受试者无法完全理解ICF的情况;
4. 筛选前12个月内存在灾难性抗磷脂综合征(APS),或APS相关血栓事件(可以纳入存在非灾难性或非重度抗磷脂综合征且在筛选前至少12周通过抗凝治疗充分控制的受试者);
5. 存在其他肾脏疾病,且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LN疾病评估(如糖尿病肾病等);
6. 有除SLE及LN以外其它炎症性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且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干扰试验结果的解释或临床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硬化、其他非SLE相关的血管炎(如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相关性血管炎)、重叠综合征;
7. 因SLE或LN以外的适应症接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参与者,包括但不限于哮喘、炎症性肠病等;
8. 随机前12周内或药物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曾接受其他生物制剂的药物治疗;
9. 随机前12周内曾接受Janus激酶(JAK)、Bruton酪氨酸激酶(BTK)或酪氨酸激酶2(TYK2)抑制剂治疗;
10. 随机前12周内接受其他免疫抑制剂,包括环磷酰胺、沙利度胺、甲氨蝶呤、环孢素、伏环孢素、他克莫司、来氟米特等;咪唑衍生物(例如硫唑嘌呤、咪唑立宾)需要在开始MMF治疗前终止;
11. 存在方案中规定的其他影响安全性的相关病史;
12. 筛选时实验室检查和/或12-Lead ECG中出现方案中规定的异常情况;
13. 妊娠期(定义为受孕后直至妊娠终止的状态)或哺乳期女性;
14. 筛选前1年内有酒精滥用或非法药物滥用史;
15. 已知对试验用药品的任何成分存在过敏;
16. 筛选前3个月内进行过重大手术,或研究期间计划进行重大手术;
17. 研究者判断存在影响研究药物安全性和疗效评价的情况,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SHR-2173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SHR-2173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5ml:0.15g/瓶
用法用量:按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方案规定使用。
规格:1.5ml:0.15g/瓶
用法用量:按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方案规定使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SHR-2173注射液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SHR-2173 Injection Placebo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5ml/瓶
用法用量:按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方案规定使用。
规格:1.5ml/瓶
用法用量:按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方案规定使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第24周24小时尿蛋白肌酐比(24h-UPCR)较基线的比值。评价时间:第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9 项,展开查看
- 第24周达到完全肾脏缓解(CRR)的受试者比例、达到部分肾脏缓解(PRR)的受试者比例、达到总体肾脏缓解(ORR)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第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第24周,24h-UPCR相对于基线改善达到至少50%和至少25%的受试者比例、达到24h-UPCR<0.5g/g的受试者比例、达到24h-UPCR<0.7g/g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第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第24周,服用泼尼松或同等剂量糖皮质激素≤5mg/天的受试者比例、服用泼尼松或同等剂量糖皮质激素≤7.5mg/天的受试者比例、慢性病治疗功能评估-疲劳量表(FACIT)评分相对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第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第52周达到完全肾脏缓解(CRR)的受试者比例、达到部分肾脏缓解(PRR)的受试者比例、达到总体肾脏缓解(ORR)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第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第52周,24h-UPCR相对于基线改善达到至少50%和至少25%的受试者比例、达到24h-UPCR<0.5g/g的受试者比例、达到24h-UPCR<0.7g/g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第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第52周,服用泼尼松或同等剂量糖皮质激素≤5mg/天的受试者比例、服用泼尼松或同等剂量糖皮质激素≤7.5mg/天的受试者比例、慢性病治疗功能评估-疲劳量表(FACIT)评分相对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第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第52周内,首次达到CRR和PRR的时间、发生肾脏相关事件的患者比例、发生肾脏相关事件的时间。评价时间:第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评价时间:0~52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抗核抗体(ANA)、抗双链DNA(dsDNA)抗体、抗Smith(Sm)抗体、抗补体成分1q(C1q)抗体。评价时间:0~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总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5-09-01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总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9-1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4172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愫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10-24
- 申请人名称
- 广东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4172
- 药物名称
- SHR-2173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狼疮肾炎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SHR-2173注射液在活动性狼疮肾炎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SHR-2173注射液治疗活动性狼疮肾炎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HR-2173-20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5-09-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