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4180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GlaxoSmithKline Research & Development Limited 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GlaxoSmithKline Manufacturing S.p.A.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支气管扩张症参与者中评价GSK3862995B的有效性、安全性、免疫原性和药代动力学的II期、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5-2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10-2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7 人;国际: 363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广州市广东省 · 江门市广东省 · 湛江市浙江省 · 杭州市山东省 · 潍坊市广东省 · 清远市江苏省 · 徐州市江苏省 · 扬州市广东省 · 惠州市江苏省 · 南京市重庆市 · 重庆市北京市 · 北京市Pennsylvania · DuBOIS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钟南山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关伟杰
- 江门市中心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江门市 · 研究者:黄炎明
-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湛江市 · 研究者:吴斌
-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王利民
- 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潍坊市 · 研究者:杨国儒
- 清远市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清远市 · 研究者:田东波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研究者:陈碧
- 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扬州市 · 研究者:吴峰
-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惠州市 · 研究者:吴峰
- 南京市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方苏榕
- 重庆大学涪陵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马千里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童朝晖
-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赵祝香
- CLINICAL RESEARCH ASSOCIATES OF CENT美国 · Pennsylvania · DuBOIS · 研究者:Sandeep Bansal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雪菲
- 申请人名称
- GlaxoSmithKline Research & Development Limited 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GlaxoSmithKline Manufacturing S.p.A.
- 联系人姓名
- 李雪菲
- 联系人座机
- 8620-28339527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18
- 联系人邮编
- 510180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钟南山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中国工程院院士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28号
- 邮编
- 510163
- 单位名称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关伟杰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桥中中路28号
- 邮编
- 510163
- 单位名称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22397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研究方案最终版
- 版本日期
- 2025-05-2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价GSK3862995B重复给药的有效性、安全性、免疫原性和药代动力学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8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
签署知情同意时参与者年龄必须在18-85岁(含)之间。
2.体格特征
BMI在18-35 kg/m2范围内。
3.疾病特征
支气管扩张症诊断:经胸部计算机断层扫描(CT)证实,有符合支气管扩张症(咳嗽、慢性咳痰和/或复发性呼吸系统感染)的临床病史。
注:
过去5年内的历史扫描应符合经验证的支气管扩张症CT标准。
筛选时需要进行CT扫描,以通过中心实验室阅片确认诊断结果是否符合入选资格。
4.符合以下两项标准之一:
在筛选前12个月内,有记录表明发生2次或2次以上需要医生处方新抗生素的肺部急性加重或发生1次需要住院的肺部急性加重。
或者
在筛选前12个月内,发生0次或1次肺部急性加重且筛选期QOL-B RSS<50
5.目前有痰液产生,能够在筛选访视当天提供自主排出的痰液样本。
注:不得进行诱导排痰程序。
6.根据ATS建议,筛选时使用GLI-全球种族中性方程计算的支气管扩张剂给药后FEV1占预计正常值的≥30%或更高。
7.吸烟状态
不吸烟者或既往吸香烟者。
注:既往吸烟者定义为筛选前戒烟至少6个月。
8.性别和避孕要求
性别
有生育能力和无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
注:女性参与者采取的避孕措施应符合当地关于临床研究参与者避孕方法的规定。
9.避孕
女性参与者:
如果女性参与者未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则有资格参与本研究:
是WONCBP,且符合方案附录4(参见方案第10.4节)关于该人群的定义。
或者
是WOCBP,且在研究干预前至少42天和研究干预期间以及研究干预末剂给药后至少46周内使用方案附录4(参见方案第10.4节)中所述的高效且失败率<1%的避孕方法。研究者应基于研究干预首剂给药时间评价避孕方法失败的可能性(例如,不依从、近期开始)。
10.WOCBP在研究干预首剂给药前28天内的高灵敏度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参见方案第8.3.5节)。
注:
研究干预期间及之后进行妊娠试验的其他要求已纳入方案第8.3.5节中。
研究者负责审查参与者病史、月经史和近期性生活,以降低将早期未检测出妊娠的女性纳入本研究的风险。
11.知情同意
能够签署知情同意,包括遵守ICF和本方案中列出的要求和限制条件。
签署知情同意时参与者年龄必须在18-85岁(含)之间。
2.体格特征
BMI在18-35 kg/m2范围内。
3.疾病特征
支气管扩张症诊断:经胸部计算机断层扫描(CT)证实,有符合支气管扩张症(咳嗽、慢性咳痰和/或复发性呼吸系统感染)的临床病史。
注:
过去5年内的历史扫描应符合经验证的支气管扩张症CT标准。
筛选时需要进行CT扫描,以通过中心实验室阅片确认诊断结果是否符合入选资格。
4.符合以下两项标准之一:
在筛选前12个月内,有记录表明发生2次或2次以上需要医生处方新抗生素的肺部急性加重或发生1次需要住院的肺部急性加重。
或者
在筛选前12个月内,发生0次或1次肺部急性加重且筛选期QOL-B RSS<50
5.目前有痰液产生,能够在筛选访视当天提供自主排出的痰液样本。
注:不得进行诱导排痰程序。
6.根据ATS建议,筛选时使用GLI-全球种族中性方程计算的支气管扩张剂给药后FEV1占预计正常值的≥30%或更高。
7.吸烟状态
不吸烟者或既往吸香烟者。
注:既往吸烟者定义为筛选前戒烟至少6个月。
8.性别和避孕要求
性别
有生育能力和无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
注:女性参与者采取的避孕措施应符合当地关于临床研究参与者避孕方法的规定。
9.避孕
女性参与者:
如果女性参与者未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则有资格参与本研究:
是WONCBP,且符合方案附录4(参见方案第10.4节)关于该人群的定义。
或者
是WOCBP,且在研究干预前至少42天和研究干预期间以及研究干预末剂给药后至少46周内使用方案附录4(参见方案第10.4节)中所述的高效且失败率<1%的避孕方法。研究者应基于研究干预首剂给药时间评价避孕方法失败的可能性(例如,不依从、近期开始)。
10.WOCBP在研究干预首剂给药前28天内的高灵敏度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参见方案第8.3.5节)。
注:
研究干预期间及之后进行妊娠试验的其他要求已纳入方案第8.3.5节中。
研究者负责审查参与者病史、月经史和近期性生活,以降低将早期未检测出妊娠的女性纳入本研究的风险。
11.知情同意
能够签署知情同意,包括遵守ICF和本方案中列出的要求和限制条件。
排除标准
1.呼吸系统疾病
根据研究者判断,参与者主要诊断为哮喘或COPD。
2. 囊性纤维化引起的支气管扩张症、α-1-抗胰蛋白酶缺乏、常见变异型免疫缺陷病、低丙种球蛋白血症或纤维化肺疾病引起的牵引性支气管扩张。
3. 治疗中的活动性NTM肺部感染者,或符合ATS/IDSA活动性肺部感染诊断标准者。
4. 活动性结核病、未经治疗的潜伏性TB、侵袭性真菌性肺部感染,或需要治疗的变应性支气管肺曲霉病。
注: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与者可继续参与筛选:IGRA筛查试验阳性;具有充分记录的TB适当治疗史;经PI评估无活动性TB的临床或影像学证据;最近6个月内无已知TB暴露史。由研究者根据当地许可和标准治疗选择进行哪种IGRA筛查(QuantiFERON Gold Plus检测或T-SPOT)。参与者不得存在经研究者评估确认的活动性、侵袭性真菌感染,且不得接受长期抗真菌治疗。筛选前完成抗真菌治疗超过4周并经临床评估确认治愈的参与者有资格参与本研究。
5. 参与者每日接受长期氧疗时间超过12小时。
6. 参与者在筛选访视前4周内发生需要治疗的急性下呼吸道肺部感染或肺部急性加重。4周内发生需要治疗的肺部感染或肺部急性加重的参与者视为筛选失败,但可在完成全身抗生素/抗病毒治疗后4周重新筛选。
7. 筛选时经中心实验室阅片人根据BEST-CT评分判定,参与者的1个或多个肺叶CT扫描未见支气管扩张。
8. 其他医学状况
参与者既往或当前患有控制不佳的医学状况或疾病,且根据研究者的判断,这可能会影响参与者的安全或影响研究终点。
注:患有经适当治疗且控制良好的并发疾病(例如,高血压)的参与者可入组本研究。
9. 参与者在筛选前12个月内患有不稳定型心脏疾病、心肌梗死、CVA、卒中或纽约心脏病协会III级或IV级心力衰竭。
10. 筛选时参与者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ECG结果,且根据研究者的判断,这可能会影响参与者的安全或影响研究终点。
11. 对人源化单克隆抗体严重过敏。
12. 参与者在过去5年内有淋巴瘤、白血病或任何恶性肿瘤史,但为已手术切除治愈且术后1年无复发或转移性疾病证据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上皮癌除外。
13. 已知或疑似免疫缺陷,导致机会感染、复发性侵袭性感染或经研究者判断存在提示潜在免疫功能低下状态的长期感染。HIV抗体检测阳性。
14. 肝脏安全性排除标准
ALT>2×ULN。
15. 总胆红素>1.5×ULN;如果总胆红素>1.5×ULN的Gilbert综合征参与者的直接胆红素≤1.5×ULN,则可入组本研究。
16. 当前患有肝病或有慢性肝病史或已知肝脏或胆道异常(Gilbert综合征或无症状性胆结石除外)。
17. 筛选时或研究干预首剂给药前3个月内存在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和/或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
18. 筛选时或研究干预首剂给药前3个月内丙型肝炎抗体检测结果阳性。
注:因既往已痊愈疾病而导致丙型肝炎抗体阳性的参与者,只有在获得确证性丙型肝炎RNA检测结果阴性后才可入组本研究。
19. 筛选时或研究干预首剂给药前3个月内丙型肝炎RNA检测结果阳性。
注:参与者自愿选择是否进行该检测,丙型肝炎抗体检测阴性的参与者无需另外进行丙型肝炎RNA检测。
20. 心脏安全性排除标准
根据三次ECG检查的平均值,筛选访视时QTc>450 ms。
注:
QTc是采用Fridericia公式基于心率校正的QT间期(QTcF),结果由机器读取或人工读取均可。
21. 既往/合并治疗
参与者在筛选前应稳定接受针对支气管扩张症的背景SOC(包括气道清除和吸入治疗)>4周。4周内更换SOC的患者视为筛选失败,但可在稳定接受新SOC治疗4周后重新筛选。
22. 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大环内酯类药物、吸入性抗生素或市售DPP1抑制剂等新治疗的参与者不得入组本研究。如果参与者长期使用大环内酯类药物或吸入性抗生素或市售DPP1抑制剂>6个月且在治疗期间发生1次以上急性加重,则有资格参与本研究。
23. 禁止在临床试验期间开始肺康复治疗。若参与者在临床试验前已开始接受维持性肺康复治疗,则可以在试验期间继续接受该治疗。
24. 正在接受周期性全身抗生素治疗。
25. 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抗肿瘤治疗、全身免疫抑制剂(包括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如果筛选前已完成间歇性泼尼松(或等效药物)治疗>4周,则允许使用。
26. 在给药前12周内、5个半衰期或生物制剂生物效应持续时间的2倍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过生物制剂(如单克隆抗体,包括已上市药物)治疗。
27. 在首剂给药前4周内接种了任何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结束前接种此类疫苗。
28. 既往/同期临床研究经验
当前入组或既往参与过另一项试验性研究,且在当前研究的第一个给药日之前的以下时间段内接受过试验性干预(例如,药物、疫苗、侵入性器械):30天、5个半衰期或试验药物生物效应持续时间的2倍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29. 既往在本研究中接受过随机化。
30. 其他排除标准
筛选前2年内已知或疑似有酒精或药物滥用史。
31. 参与者在筛选时的肺功能评估结果不符合ATS/ERS可接受标准。
32. 对任何研究干预或其成分过敏,或有药物或其他过敏史,且研究者或医学监查员认为不适宜参与本研究。
33. 装有可能干扰胸部CT定量分析的金属体,包括装有心脏起搏器、除颤器、金属人工心脏瓣膜、金属弹或金属武器碎片(例如,子弹、弹片、散弹)或金属肩关节假体。
根据研究者判断,参与者主要诊断为哮喘或COPD。
2. 囊性纤维化引起的支气管扩张症、α-1-抗胰蛋白酶缺乏、常见变异型免疫缺陷病、低丙种球蛋白血症或纤维化肺疾病引起的牵引性支气管扩张。
3. 治疗中的活动性NTM肺部感染者,或符合ATS/IDSA活动性肺部感染诊断标准者。
4. 活动性结核病、未经治疗的潜伏性TB、侵袭性真菌性肺部感染,或需要治疗的变应性支气管肺曲霉病。
注: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与者可继续参与筛选:IGRA筛查试验阳性;具有充分记录的TB适当治疗史;经PI评估无活动性TB的临床或影像学证据;最近6个月内无已知TB暴露史。由研究者根据当地许可和标准治疗选择进行哪种IGRA筛查(QuantiFERON Gold Plus检测或T-SPOT)。参与者不得存在经研究者评估确认的活动性、侵袭性真菌感染,且不得接受长期抗真菌治疗。筛选前完成抗真菌治疗超过4周并经临床评估确认治愈的参与者有资格参与本研究。
5. 参与者每日接受长期氧疗时间超过12小时。
6. 参与者在筛选访视前4周内发生需要治疗的急性下呼吸道肺部感染或肺部急性加重。4周内发生需要治疗的肺部感染或肺部急性加重的参与者视为筛选失败,但可在完成全身抗生素/抗病毒治疗后4周重新筛选。
7. 筛选时经中心实验室阅片人根据BEST-CT评分判定,参与者的1个或多个肺叶CT扫描未见支气管扩张。
8. 其他医学状况
参与者既往或当前患有控制不佳的医学状况或疾病,且根据研究者的判断,这可能会影响参与者的安全或影响研究终点。
注:患有经适当治疗且控制良好的并发疾病(例如,高血压)的参与者可入组本研究。
9. 参与者在筛选前12个月内患有不稳定型心脏疾病、心肌梗死、CVA、卒中或纽约心脏病协会III级或IV级心力衰竭。
10. 筛选时参与者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ECG结果,且根据研究者的判断,这可能会影响参与者的安全或影响研究终点。
11. 对人源化单克隆抗体严重过敏。
12. 参与者在过去5年内有淋巴瘤、白血病或任何恶性肿瘤史,但为已手术切除治愈且术后1年无复发或转移性疾病证据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上皮癌除外。
13. 已知或疑似免疫缺陷,导致机会感染、复发性侵袭性感染或经研究者判断存在提示潜在免疫功能低下状态的长期感染。HIV抗体检测阳性。
14. 肝脏安全性排除标准
ALT>2×ULN。
15. 总胆红素>1.5×ULN;如果总胆红素>1.5×ULN的Gilbert综合征参与者的直接胆红素≤1.5×ULN,则可入组本研究。
16. 当前患有肝病或有慢性肝病史或已知肝脏或胆道异常(Gilbert综合征或无症状性胆结石除外)。
17. 筛选时或研究干预首剂给药前3个月内存在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和/或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
18. 筛选时或研究干预首剂给药前3个月内丙型肝炎抗体检测结果阳性。
注:因既往已痊愈疾病而导致丙型肝炎抗体阳性的参与者,只有在获得确证性丙型肝炎RNA检测结果阴性后才可入组本研究。
19. 筛选时或研究干预首剂给药前3个月内丙型肝炎RNA检测结果阳性。
注:参与者自愿选择是否进行该检测,丙型肝炎抗体检测阴性的参与者无需另外进行丙型肝炎RNA检测。
20. 心脏安全性排除标准
根据三次ECG检查的平均值,筛选访视时QTc>450 ms。
注:
QTc是采用Fridericia公式基于心率校正的QT间期(QTcF),结果由机器读取或人工读取均可。
21. 既往/合并治疗
参与者在筛选前应稳定接受针对支气管扩张症的背景SOC(包括气道清除和吸入治疗)>4周。4周内更换SOC的患者视为筛选失败,但可在稳定接受新SOC治疗4周后重新筛选。
22. 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大环内酯类药物、吸入性抗生素或市售DPP1抑制剂等新治疗的参与者不得入组本研究。如果参与者长期使用大环内酯类药物或吸入性抗生素或市售DPP1抑制剂>6个月且在治疗期间发生1次以上急性加重,则有资格参与本研究。
23. 禁止在临床试验期间开始肺康复治疗。若参与者在临床试验前已开始接受维持性肺康复治疗,则可以在试验期间继续接受该治疗。
24. 正在接受周期性全身抗生素治疗。
25. 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抗肿瘤治疗、全身免疫抑制剂(包括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如果筛选前已完成间歇性泼尼松(或等效药物)治疗>4周,则允许使用。
26. 在给药前12周内、5个半衰期或生物制剂生物效应持续时间的2倍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过生物制剂(如单克隆抗体,包括已上市药物)治疗。
27. 在首剂给药前4周内接种了任何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结束前接种此类疫苗。
28. 既往/同期临床研究经验
当前入组或既往参与过另一项试验性研究,且在当前研究的第一个给药日之前的以下时间段内接受过试验性干预(例如,药物、疫苗、侵入性器械):30天、5个半衰期或试验药物生物效应持续时间的2倍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29. 既往在本研究中接受过随机化。
30. 其他排除标准
筛选前2年内已知或疑似有酒精或药物滥用史。
31. 参与者在筛选时的肺功能评估结果不符合ATS/ERS可接受标准。
32. 对任何研究干预或其成分过敏,或有药物或其他过敏史,且研究者或医学监查员认为不适宜参与本研究。
33. 装有可能干扰胸部CT定量分析的金属体,包括装有心脏起搏器、除颤器、金属人工心脏瓣膜、金属弹或金属武器碎片(例如,子弹、弹片、散弹)或金属肩关节假体。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NA: 英文通用名:GSK3862995B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00 mg/mL
用法用量:注射体积限制为1.5 mL,每剂注射次数不超过4次;
用药时程:300 mg重复给药,间隔12周一次,最多给药4次。
600 mg重复给药,间隔12周一次,最多给药4次。
规格:100 mg/mL
用法用量:注射体积限制为1.5 mL,每剂注射次数不超过4次;
用药时程:300 mg重复给药,间隔12周一次,最多给药4次。
600 mg重复给药,间隔12周一次,最多给药4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5%葡萄糖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5% Dextrose Injection, USP 商品名称:NA
剂型:5% w/v葡萄糖注射液
规格:5% w/v
用法用量:给药体积应与活性药物给药体积一致。
用药时程:间隔12周一次,最多给药4次
规格:5% w/v
用法用量:给药体积应与活性药物给药体积一致。
用药时程:间隔12周一次,最多给药4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急性加重的年发生率。评价时间:截至第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1 项,展开查看
- 急性加重的年发生率评价时间:截至第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至首次急性加重的时间评价时间:截至第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重度急性加重的年发生率评价时间:截至第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24、36和48周时QOL-B RSS较基线的绝对值变化评价时间:基线截至第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24、36和48周时SGRQ较基线的绝对值变化评价时间:基线截至第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24、36和48周时支气管扩张剂给药后FEV1值较基线的绝对值 变化评价时间:基线截至第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自筛选期至随访期(含随访期)内的SAE发生情况评价时间:从筛查至第 72 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自首剂给药至随访期(含随访期)内的AE发生情况评价时间:从随机至第 72 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自首剂给药至随访期内,临床实验室参数(血液学、临床生化、尿液分析)、生命体征和心脏参数(12导联ECG)较基线具有临床意义变化的发生情况评价时间:截至第72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第1周、第12周(给药前)、第13周、第24周(给药前)、第36周(给药前)及第48周的GSK3862995B血清浓度评价时间:第1周至第48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抗GSK3862995B ADA的发生率和滴度评价时间:截至第72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不同意 · 2025-07-30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8-0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4180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雪菲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10-24
- 申请人名称
- GlaxoSmithKline Research & Development Limited/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GlaxoSmithKline Manufacturing S.p.A.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4180
- 药物名称
- NA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非囊性纤维化支气管扩张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支气管扩张症参与者中评价GSK3862995B的有效性、安全性、免疫原性和药代动力学的II期、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在18-85岁(含端值)支气管扩张症参与者中评价GSK3862995B重复给药的有效性、安全性、免疫原性和药代动力学的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22397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研究方案最终版
- 版本日期
- 2025-05-2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