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420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血液与造血系统、免疫与风湿(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广东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估SHR-2173注射液在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患者中安全性、有效性、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的I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7-2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10-2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北省 · 武汉市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梅恒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金祖翔
- 申请人名称
- 广东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金祖翔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海科路1288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21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梅恒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协和医院
- 邮编
- 430000
- 单位名称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HR-2173-10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5-07-2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估ITP患者多次皮下注射SHR-2173的安全性、耐受性
次要目的
评估SHR-2173注射液的初步有效性。
评估ITP患者多次皮下注射SHR-2173的安全性、耐受性
次要目的
评估SHR-2173注射液的初步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试验前详细了解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且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ICF)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的年龄在≥ 18周岁(包括边界值),男女不限
3.筛选时已确诊为原发ITP不少于3个月
4.既往接受过皮质类固醇治疗
5.末次ITP治疗时,缓解丧失、无缓解、缓解后复发或不耐受
6.筛选时血小板计数< 30 × 109/L,并评估为需要治疗
7.参与者必须有适当的器官功能
8.病情相对稳定,世界卫生组织(WHO)出血评级0 ~ 1级
9.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参与者或伴侣为育龄妇女的男性参与者,自签署ICF开始至末次试验用药后12周内须避免捐献精子/卵子,且同意采取研究方案规定的避孕措施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的年龄在≥ 18周岁(包括边界值),男女不限
3.筛选时已确诊为原发ITP不少于3个月
4.既往接受过皮质类固醇治疗
5.末次ITP治疗时,缓解丧失、无缓解、缓解后复发或不耐受
6.筛选时血小板计数< 30 × 109/L,并评估为需要治疗
7.参与者必须有适当的器官功能
8.病情相对稳定,世界卫生组织(WHO)出血评级0 ~ 1级
9.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参与者或伴侣为育龄妇女的男性参与者,自签署ICF开始至末次试验用药后12周内须避免捐献精子/卵子,且同意采取研究方案规定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诊断为继发性血小板减少症或伴随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2. 在首次输注SHR-2173前14天内接受血小板输注或全血输血、血浆置换或使用任何其他紧急治疗药物
3. 在5倍药物消除半衰期内或首次输注SHR-2173前14天内(以较长者为准)接受除皮质类固醇外的免疫抑制剂(如Janus激酶[JAK]抑制剂、Bruton酪氨酸激酶[BTK]抑制剂)。
4. 既往接受过SHR-2173治疗
5. 筛选期凝血酶原时间超出正常值范围,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超出正常值范围;并发凝血障碍和/或接受抗血小板或抗凝药物(例如华法林、氯吡格雷、新型口服抗凝剂),但允许接受低剂量乙酰水杨酸
6. 首次给药前12个月内有任何血栓或栓塞事件史,或临床症状及病史提示易栓症
7. 当前有危及生命的出血(与血小板减少症相关),或预计在随机后一周内即需要紧急治疗
8. 筛选时有需要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病毒性感染、细菌性感染或其他感染(包括结核病[TB])或筛选期间SARS-CoV-2感染,或有具有临床意义的复发性感染史
9. SHR-2173首次给药前8周内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减毒疫苗接种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活/减毒疫苗接种
10. 诊断为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筛选前5年内曾患有或当前存在恶性肿瘤;已治愈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原位癌(例如宫颈癌、乳腺癌、膀胱癌、前列腺癌)和完全缓解至少5年且无复发证据的癌症除外
11. 既往脾切除术
12. 既往接受过异基因干细胞移植者或器官移植者(筛选前≥ 3个月行角膜移植手术者除外);已知或疑似有免疫抑制病史
13. 给药期计划手术
14. 任何严重和/或不稳定的既存医学、精神疾病或其他被研究者判断为可能干扰患者安全性、获得知情同意或研究程序依从性的疾病
15. 过敏体质者(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和花粉过敏)或已知对研究药物(含辅料、单克隆抗体)有速发型或迟发型超敏反应或特应性反应
16. 在入组前30天内或试验药品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同时参加其他试验性研究
17. 筛选时或第1周第1天给药前处于哺乳期或者妊娠(血清或尿液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阳性)的女性
2. 在首次输注SHR-2173前14天内接受血小板输注或全血输血、血浆置换或使用任何其他紧急治疗药物
3. 在5倍药物消除半衰期内或首次输注SHR-2173前14天内(以较长者为准)接受除皮质类固醇外的免疫抑制剂(如Janus激酶[JAK]抑制剂、Bruton酪氨酸激酶[BTK]抑制剂)。
4. 既往接受过SHR-2173治疗
5. 筛选期凝血酶原时间超出正常值范围,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超出正常值范围;并发凝血障碍和/或接受抗血小板或抗凝药物(例如华法林、氯吡格雷、新型口服抗凝剂),但允许接受低剂量乙酰水杨酸
6. 首次给药前12个月内有任何血栓或栓塞事件史,或临床症状及病史提示易栓症
7. 当前有危及生命的出血(与血小板减少症相关),或预计在随机后一周内即需要紧急治疗
8. 筛选时有需要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病毒性感染、细菌性感染或其他感染(包括结核病[TB])或筛选期间SARS-CoV-2感染,或有具有临床意义的复发性感染史
9. SHR-2173首次给药前8周内接种过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减毒疫苗接种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活/减毒疫苗接种
10. 诊断为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筛选前5年内曾患有或当前存在恶性肿瘤;已治愈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原位癌(例如宫颈癌、乳腺癌、膀胱癌、前列腺癌)和完全缓解至少5年且无复发证据的癌症除外
11. 既往脾切除术
12. 既往接受过异基因干细胞移植者或器官移植者(筛选前≥ 3个月行角膜移植手术者除外);已知或疑似有免疫抑制病史
13. 给药期计划手术
14. 任何严重和/或不稳定的既存医学、精神疾病或其他被研究者判断为可能干扰患者安全性、获得知情同意或研究程序依从性的疾病
15. 过敏体质者(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和花粉过敏)或已知对研究药物(含辅料、单克隆抗体)有速发型或迟发型超敏反应或特应性反应
16. 在入组前30天内或试验药品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同时参加其他试验性研究
17. 筛选时或第1周第1天给药前处于哺乳期或者妊娠(血清或尿液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阳性)的女性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SHR-2173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SHR-2173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5ml:0.15g
用法用量:按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方案规定使用
规格:1.5ml:0.15g
用法用量:按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方案规定使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AE)及严重不良事件(SAE)和特别关注的不良事件(AESI)的发生率及严重程度;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ECG)等异常指标的变化评价时间:首次用药至安全随访期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1 项,展开查看
- 治疗期第13周达到缓解应答的受试者百分比评价时间:治疗期第13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治疗期第25周达到缓解应答的受试者百分比评价时间:治疗期第25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治疗期任意时间内达到缓解应答的参与者百分比评价时间:首次用药至安全随访期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评估在参与者经过SHR-2173注射液治疗后达到确认缓解的比率评价时间:首次用药至安全随访期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评估从首次SHR-2173注射液治疗至确认缓解的时间评价时间:首次用药至安全随访期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评估从首次确认缓解至缓解丧失日期的持续时间评价时间:首次用药至安全随访期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出血事件的数量和严重程度评价时间:首次用药至安全随访期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使用紧急治疗的参与者百分比评价时间:首次用药至安全随访期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血清SHR-2173的浓度评价时间:首次用药至安全随访期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抗-SHR-2173抗体评价时间:首次用药至安全随访期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血清免疫球蛋白水平;外周血中B细胞及其亚群的计数和百分比评价时间:首次用药至安全随访期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8-0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420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金祖翔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10-24
- 申请人名称
- 广东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4204
- 药物名称
- SHR-2173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估SHR-2173注射液在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患者中安全性、有效性、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的I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SHR-2173注射液在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患者中的I期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HR-2173-10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5-07-2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