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4385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精神与行为、睡眠(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九华华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疏肝健脾,行气活血,祛湿开窍,安神定眩。用于治疗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肝郁 脾虚证)复位后残余症状,症见持续性头晕、头昏,可伴有头痛,平素常见急躁或焦 虑,失眠多梦,倦怠乏力,纳呆腹胀,大便不爽者。
完整专业题目
通窍静眩颗粒治疗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肝郁脾虚证)复位后残余症状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多中心Ⅱ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10-2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11-0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4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8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四川省 · 成都市辽宁省 · 沈阳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陕西省 · 西安市江苏省 · 苏州市福建省 · 厦门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刘静
-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蒋路云
-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冷辉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栾峰
- 陕西省人民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李锐
- 苏州市中医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陈颖奇
- 厦门市中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余斌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李岩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君
- 申请人名称
- 九华华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君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创业路211号
- 联系人邮编
- 239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刘静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西苑操场1 号
- 邮编
- 100080
- 单位名称
-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Z-TQJX-GR-Ⅱ-2025-JHHY-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5-10-2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以安慰剂为对照,初步评价通窍静眩颗粒治疗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肝郁脾虚证)复位后残余症状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符合西医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BPPV)诊断标准【依据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诊断和治疗指南(2017)】;
2.符合中医耳眩晕肝郁脾虚证辨证标准(参照《中医耳鼻咽喉科学》及《中医耳鼻咽喉科常见病诊疗指南》);
3.BPPV 经规范化复位成功后,残余头晕者;
a. BPPV 复位成功标准:复位治疗24 小时后,位置性眩晕及眼震消失,位置试验阴性。
b. BPPV 复位后残余头晕诊断标准:规范化复位治疗24 小时后,典型的位置性眩晕及眼震消失,位置试验阴性;但患者仍存在持续性或与体位改变相关的非特异性头晕(如头部昏沉感、漂浮感)。
4.DHI 总评分>30 分;
5.最后一次复位24 小时后存在头晕,且病程在3 天内,且头晕VAS 评分>3分;
6.同意参加本临床试验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7.年龄18~65 周岁(含边界值),性别不限。
2.符合中医耳眩晕肝郁脾虚证辨证标准(参照《中医耳鼻咽喉科学》及《中医耳鼻咽喉科常见病诊疗指南》);
3.BPPV 经规范化复位成功后,残余头晕者;
a. BPPV 复位成功标准:复位治疗24 小时后,位置性眩晕及眼震消失,位置试验阴性。
b. BPPV 复位后残余头晕诊断标准:规范化复位治疗24 小时后,典型的位置性眩晕及眼震消失,位置试验阴性;但患者仍存在持续性或与体位改变相关的非特异性头晕(如头部昏沉感、漂浮感)。
4.DHI 总评分>30 分;
5.最后一次复位24 小时后存在头晕,且病程在3 天内,且头晕VAS 评分>3分;
6.同意参加本临床试验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7.年龄18~65 周岁(含边界值),性别不限。
排除标准
1.确诊为继发性BPPV 或嵴帽结石症;
2. 其他疾病引起的眩晕,如梅尼埃、迷路炎、前庭神经元炎、药物中毒性眩晕、突发性聋、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和颅内占位性病变等;
3. 合并其他原因导致的平衡功能障碍者(包括小脑病变、听神经瘤、前庭神经炎、多发性硬化等);
4. 合并后循环缺血、甲状腺功能亢进、贫血及经药物治疗,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00 mmHg 高血压病的患者;
5. 合并其他原因导致头颈部活动受限或需头部制动者(严重颈椎病、颈部外伤、颅内感染等),无法完成随访的患者;
6. 筛选前1 个月内接受眩晕相关治疗并可能影响观测指标者;
7. 伴有可能影响疗效指标观测和判定的其他生理或病理状况;
8. 筛选前一周之内口服中枢兴奋性或抑制性药物如安定、前庭抑制剂,筛选前一天饮酒、咖啡等;
9. 60 天内静脉注射耳毒性药物,如化疗,包括顺铂、奥沙利铂等;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包括庆大霉素、阿米卡星、妥布霉素、卡那霉素或链霉素等,或利尿剂,包括速尿等;
10. 筛选时患有中耳炎的受试者;
11. 中耳或内耳手术史;
12. 已知或怀疑对试验用药及其辅料有过敏史或严重不良反应;
13. 合并严重肝肾疾病,或肝肾功能检查异常(ALT、AST≥正常上限1.2 倍,Scr>正常上限1.2 倍);
14. 合并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如NYHA 心功能分级为Ⅱ-Ⅳ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梗死、急性脑卒中等);
15. 合并自身免疫性疾病,恶性肿瘤,严重呼吸系统、血液和造血系统疾病,或其他可能影响试验药物有效性、安全性评价的严重疾病者;
16. 合并有神经、精神疾患;
17. 筛选时SAS(焦虑自评量表)≥60 分和/或SDS(抑郁自评量表)≥63 分;
18. 怀疑或确有酒精、药物滥用或依赖倾向者;
19. 妊娠、哺乳期妇女或近期有生育计划者(包括男性受试者);
20. 入选前3 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21.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与本试验的其它情况者。
2. 其他疾病引起的眩晕,如梅尼埃、迷路炎、前庭神经元炎、药物中毒性眩晕、突发性聋、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和颅内占位性病变等;
3. 合并其他原因导致的平衡功能障碍者(包括小脑病变、听神经瘤、前庭神经炎、多发性硬化等);
4. 合并后循环缺血、甲状腺功能亢进、贫血及经药物治疗,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00 mmHg 高血压病的患者;
5. 合并其他原因导致头颈部活动受限或需头部制动者(严重颈椎病、颈部外伤、颅内感染等),无法完成随访的患者;
6. 筛选前1 个月内接受眩晕相关治疗并可能影响观测指标者;
7. 伴有可能影响疗效指标观测和判定的其他生理或病理状况;
8. 筛选前一周之内口服中枢兴奋性或抑制性药物如安定、前庭抑制剂,筛选前一天饮酒、咖啡等;
9. 60 天内静脉注射耳毒性药物,如化疗,包括顺铂、奥沙利铂等;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包括庆大霉素、阿米卡星、妥布霉素、卡那霉素或链霉素等,或利尿剂,包括速尿等;
10. 筛选时患有中耳炎的受试者;
11. 中耳或内耳手术史;
12. 已知或怀疑对试验用药及其辅料有过敏史或严重不良反应;
13. 合并严重肝肾疾病,或肝肾功能检查异常(ALT、AST≥正常上限1.2 倍,Scr>正常上限1.2 倍);
14. 合并严重心脑血管疾病(如NYHA 心功能分级为Ⅱ-Ⅳ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梗死、急性脑卒中等);
15. 合并自身免疫性疾病,恶性肿瘤,严重呼吸系统、血液和造血系统疾病,或其他可能影响试验药物有效性、安全性评价的严重疾病者;
16. 合并有神经、精神疾患;
17. 筛选时SAS(焦虑自评量表)≥60 分和/或SDS(抑郁自评量表)≥63 分;
18. 怀疑或确有酒精、药物滥用或依赖倾向者;
19. 妊娠、哺乳期妇女或近期有生育计划者(包括男性受试者);
20. 入选前3 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21.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与本试验的其它情况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通窍静眩颗粒: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7.5g(相当于饮片20.82g)
用法用量:每次服用通窍静眩颗粒2 袋,一日3 次。餐后约30 分钟开水冲服。
用药时程:14 天
规格:每袋装7.5g(相当于饮片20.82g)
用法用量:每次服用通窍静眩颗粒2 袋,一日3 次。餐后约30 分钟开水冲服。
用药时程:14 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通窍静眩颗粒模拟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7.5g(每袋相当于饮片1.041g)
用法用量:每次服用通窍静眩颗粒模拟剂2 袋,一日3 次。餐后约30 分钟开水冲服。
用药时程:14 天
规格:每袋7.5g(每袋相当于饮片1.041g)
用法用量:每次服用通窍静眩颗粒模拟剂2 袋,一日3 次。餐后约30 分钟开水冲服。
用药时程:14 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9 项,展开查看
- 头晕残障问卷(DHI)评分较基线变化;评价时间:7、14 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头晕视觉模拟评分(VAS)较基线变化;评价时间:7、14 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头晕持续时间较基线变化;评价时间:7、14 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头晕发作频率较基线变化;评价时间:7、14 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头晕消失率;评价时间:7、14 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治疗期间,头晕消失时间;评价时间:N/A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中医证候总评分较基线变化;评价时间:7、14 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中医证候疗效;评价时间:7、14 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单项中医症状消失率。评价时间:7、14 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生命体征: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评价时间:7、14 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血常规(RBC、Hb、WBC、NEU#、PLT)、尿常规(PRO、GLU、KET)+尿沉渣(LEU、BLD、EC、CAST)等;评价时间:7、14 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12 导联心电图;评价时间:7、14 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评价时间:7、14 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10-2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4385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君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11-03
- 申请人名称
- 九华华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4385
- 药物名称
- 通窍静眩颗粒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中药/天然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疏肝健脾,行气活血,祛湿开窍,安神定眩。用于治疗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肝郁 脾虚证)复位后残余症状,症见持续性头晕、头昏,可伴有头痛,平素常见急躁或焦 虑,失眠多梦,倦怠乏力,纳呆腹胀,大便不爽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通窍静眩颗粒治疗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肝郁脾虚证)复位后残余症状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多中心Ⅱ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通窍静眩颗粒Ⅱ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Z-TQJX-GR-Ⅱ-2025-JHHY-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5-10-2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