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54482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恒敬合创生物医药(浙江)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比较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30R)和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30R)(优泌林®70/30)在健康受试者中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特征的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9-2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11-1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重庆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汤成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干以瑞
- 申请人名称
- 恒敬合创生物医药(浙江)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干以瑞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永叙路368号
- 联系人邮编
- 314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汤成泳
- 学位
- 药理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重庆市-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巷80号
- 邮编
- 402760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500653
- 试验方案编号
- 2401-VP01-I-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5-09-2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预试验:以Lilly France 公司的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30R)(优泌林 ®70/30)为对照药物,考察单剂量腹部皮下注射恒敬合创生物医药(浙江) 有限公司的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30R)在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 学(PK)和药效动力学(PD)特征,以验证分析方法、评估试验药物的变异程度、优化采样时间,为正式临床试验提供参考依据。 正式试验:以Lilly France 公司的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30R)(优泌 林®70/30)为对照药物,考察单剂量腹部皮下注射恒敬合创生物医药(浙江) 有限公司的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30R)在健康受试者中的PK 和PD 特征,评价试验药物和对照药物的相似性。
次要目的:评价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30R)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30R)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愿意并能够在开始任何研究相关程序前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并愿意遵守所有要求的研究程序;
2.筛选时年龄为18 岁~45 岁(含两端)的健康受试者,男女均有;
3.筛选时男性体重≥50 kg,女性体重≥45 kg,19.0≤体重指数(BMI)≤26.0kg/m2;
4.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检查结果正常或者异常但经研究者判断无临床意义;
5.无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呼吸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既往或现患病史;
6.糖耐量正常[3.9 mmol/L(70.2 mg/dL)<空腹血糖(FPG)< 6.1 mmol/L(110mg/dL),且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2 h 血糖<7.8 mmol/L(140mg/dL)];糖化血红蛋白≤6%;
7.胰岛素分泌功能正常[通过胰岛素释放试验(IRT)证实];
8.有良好的静脉条件并可以根据研究方案建立采血通道;
9.受试者及其配偶或伴侣在研究期间至末次给药后4 周内无妊娠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且同意采取可接受的至少一种有效避孕方法。
2.筛选时年龄为18 岁~45 岁(含两端)的健康受试者,男女均有;
3.筛选时男性体重≥50 kg,女性体重≥45 kg,19.0≤体重指数(BMI)≤26.0kg/m2;
4.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检查结果正常或者异常但经研究者判断无临床意义;
5.无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呼吸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既往或现患病史;
6.糖耐量正常[3.9 mmol/L(70.2 mg/dL)<空腹血糖(FPG)< 6.1 mmol/L(110mg/dL),且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2 h 血糖<7.8 mmol/L(140mg/dL)];糖化血红蛋白≤6%;
7.胰岛素分泌功能正常[通过胰岛素释放试验(IRT)证实];
8.有良好的静脉条件并可以根据研究方案建立采血通道;
9.受试者及其配偶或伴侣在研究期间至末次给药后4 周内无妊娠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且同意采取可接受的至少一种有效避孕方法。
排除标准
1.对该试验药物或其任何成分过敏;
2. 筛选前3 个月内有低血糖病史;
3. 筛选前3 个月内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改变者或给药前48h 内有剧烈运动;
4. 给药前3 个月内献血≥400 mL 或因任何原因导致大量失血者(≥400 mL),或接受过输血者;
5. 给药前1 个月内有严重外伤或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重大手术者;
6. 给药前4 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中草药和/或给药前2 周内使用过非处方药、保健品者;
7. 首次用药前48 小时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酒精、黄嘌呤或葡萄柚成分等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者;
8. 尿液药物筛查呈阳性者(可卡因、吗啡、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四氢大麻酚酸);
9. 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和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检查结果中任意一种呈阳性;
10. 给药前3 个月内受试者有已知或疑似的酗酒史,或者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阳性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酒精摄入者;酗酒定义:每周摄入超过14 个酒精单位(1 单位酒精=360 mL 啤酒或45 mL 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11. 给药前6 个月内嗜烟(定义为平均每日超过5 支以上)或使用含尼古丁的产品(如鼻烟、尼古丁贴片、尼古丁口香糖、电子烟、模拟香烟或吸入器)者;或试验期间不能戒烟(停止尼古丁摄入)者;
12. 存在静脉釆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13. 有任何食物过敏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对标准餐不
耐受、对乳糖不耐受等);
14.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首次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
15.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妊娠试验呈阳性者,以及筛选开始前2 周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的女性受试者;
16. 筛选前3 个月内参加或正在参加其它新药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或正在接受另一项临床研究的随访者;
17.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依从性或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情况。
2. 筛选前3 个月内有低血糖病史;
3. 筛选前3 个月内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改变者或给药前48h 内有剧烈运动;
4. 给药前3 个月内献血≥400 mL 或因任何原因导致大量失血者(≥400 mL),或接受过输血者;
5. 给药前1 个月内有严重外伤或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重大手术者;
6. 给药前4 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中草药和/或给药前2 周内使用过非处方药、保健品者;
7. 首次用药前48 小时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酒精、黄嘌呤或葡萄柚成分等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者;
8. 尿液药物筛查呈阳性者(可卡因、吗啡、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四氢大麻酚酸);
9. 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和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检查结果中任意一种呈阳性;
10. 给药前3 个月内受试者有已知或疑似的酗酒史,或者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阳性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酒精摄入者;酗酒定义:每周摄入超过14 个酒精单位(1 单位酒精=360 mL 啤酒或45 mL 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11. 给药前6 个月内嗜烟(定义为平均每日超过5 支以上)或使用含尼古丁的产品(如鼻烟、尼古丁贴片、尼古丁口香糖、电子烟、模拟香烟或吸入器)者;或试验期间不能戒烟(停止尼古丁摄入)者;
12. 存在静脉釆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13. 有任何食物过敏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对标准餐不
耐受、对乳糖不耐受等);
14.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首次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
15.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妊娠试验呈阳性者,以及筛选开始前2 周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的女性受试者;
16. 筛选前3 个月内参加或正在参加其它新药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或正在接受另一项临床研究的随访者;
17.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依从性或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 (30R): 英文通用名:Mixed Protamine Human Insulin Injection (30R)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3 mL:300单位(笔芯)
用法用量:0.3 IU/kg,腹部皮下注射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个周期给药一次试验药或对照药,共两个周期,给药2次。
规格:3 mL:300单位(笔芯)
用法用量:0.3 IU/kg,腹部皮下注射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个周期给药一次试验药或对照药,共两个周期,给药2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 (30R) 英文通用名:Mixed Protamine Human Insulin Injection (30R) 商品名称:优泌林®70/30
剂型:注射液
规格:3 mL:300单位(笔芯)
用法用量:0.3 IU/kg,腹部皮下注射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个周期给药一次试验药或对照药,共两个周期,给药2次。
规格:3 mL:300单位(笔芯)
用法用量:0.3 IU/kg,腹部皮下注射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个周期给药一次试验药或对照药,共两个周期,给药2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血清中胰岛素从给药开始至给药后24 h 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24h)和该时间段血清中胰岛素的最大血药浓度(Cmax)评价时间:给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24 h 葡萄糖输注速率曲线下面积(AUCGIR,0-24h)和最大葡萄糖输注速率(GIRmax)评价时间:给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达峰时间(Tmax)、AUC0-2h、AUC0-6h、AUC0-12h、AUC12-24h、半衰期(t1/2)评价时间:给药后2h, 6h, 12h和2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到达最大葡萄糖输注速率的时间(tGIRmax)、AUCGIR0-2h、AUCGIR0-6h、AUCGIR0-12h、AUCGIR12-24h评价时间:给药后2h, 6h, 12h和2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12 导联心电图、不良事件(包括低血糖和注射部位反应等)评价时间:签知情同意书后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10-1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4482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干以瑞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5-11-11
- 申请人名称
- 恒敬合创生物医药(浙江)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54482
- 药物名称
- 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30R)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500653
- 适应症
- 糖尿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比较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30R)和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30R)(优泌林®70/30)在健康受试者中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特征的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30R)PK/PD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2401-VP01-I-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5-09-2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